《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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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总工会
关于《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
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通知》(自财[2008]4号文)要求,现将市总工会在宣传《劳动合同法》,努力推进该法贯彻实施的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
《劳动合同法》是一部比较详备、比较人性化、可操作性较强的法律,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改善和提升工会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市总工会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和正在开展5项工作:
一是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在立法阶段,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全总的统一部署,通过座谈会、专题讲座、网上点击等方式,在全市组织和发动了两万多名职工、工会干部和法律工作者对《劳动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开展深入讨论,收集整理各类意见和建议3万多条次,形成书面修改建议意见150余条上交,受到全总的肯定好评(全总法工部部长刘继成,曾下派我省广安市做副市长,是参加《劳动合同法》起草的主要执笔人之一,对自贡的该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使《劳动合同法》一开始就受到了广大职工的高度关
注和热烈响应。客观地说,在中国立法使上,很少有法律法规还在立法阶段就引起了如此众多的民众的认知和理解。
二是建立机构,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劳动合同法》正式颁布之后,市总工会迅速建立了贯彻落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市总工会对区县、产业和企业工会提出了三项要求:一要认识到位。清醒认识该法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二要组织动员。要广泛宣传,组织职工学习,尽快扩大学习面,让尽量多的人了解和掌握《劳动合同法》的精髓要义。三要对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经办部门责任详细具体、宣传落实计划切实有效。为了保证工作收到实效,市总还把宣传、学习《劳动合同法》这项工作,作为全市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及工会工作竞赛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基层工会工作目标管理。
三是开展宣传培训。市总举办了3期培训班,邀请重庆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院长、省工运干校校长和省总工会宣讲团的成员,对基层工会主席、法工部长250多人进行《劳动合同法》专题培训。参训骨干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宣传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市工会系统共举办培训35期,办墙报500多期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多份,利用企业广播电视宣传1000多期次,参加学习讨论、接受教育职工达到10万人次。
四是加强对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指导。聘请了100名比较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和基层工会干部,作
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指导员。其主要职责有三项:1)负责调查了解所在企业、行业企业内,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2)负责宣传劳动合同签订对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重要作用,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指导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正确签订劳动合同;
3)及时反映上报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目前,这支队伍正在逐步成为基层推动劳动合同签订的重要力量。
五是积极参与专题调研和专项检查。按照市里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加了市人大组织的《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和市政府及市劳动局牵头组织的专项检查、知识竞赛等活动。刚才市劳动保障局已作全面汇报,不再重复。需要补充的是,市劳动保障局在推进《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过程中,牵头做了大量工作,参与检查的各个单位也配合默契、各施其职,做了积极努力。
我们认为,通过前段时间的工作,《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在我市收到了较好效果。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一是劳动者维权意识普遍增强。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全社会兴起了学习《劳动合同法》的高潮,了解该法的社会面较宽。在会同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对全市16户国有企业、19户集体企业、276户民营及个体私营企业进行的专项调查中,各类经济组织的职工大都比较了解《劳动合同法》的主要精神,知道产生劳动关系就应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是界定劳动关系的基础等重要内容。
二是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用工单位普遍比较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颁布前后,部分未签订合同者,及时进行了补签;部分条款不完善者,迅速对条款进行了完善。专项检查中,涉
及劳动者51652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1%,其中,国有企业100%、集体企业100%、民营及个体私营企业78.6%,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人数48989人,社会保险率为86.3%,其中,国有企业100%、集体企业100%、民营及个体私营企业28.3%。绝大多数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和省劳动保障厅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规定签订了劳动合同。
三是监督的力度在加强,全社会关注劳动者权益的氛围进一步浓厚。贯彻《劳动合同法》,涉及到劳动合同签订、劳动保护、职业病预防等方方面面,涉及到劳动保障、卫生、安监、工会等多个部门单位。除了联合执法检查,各部门在开展业务工作中都在有意识地强化《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落实,努力促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执行。我们认为《劳动合同法》的贯彻执行,在我市形成了党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职能部门积极推进,企业大力实施,劳动者广泛参与的局面。特别成功的是,本法的贯彻落实,让广大劳动者认识到了该法与自身利益的密切关系,并积极响应,自觉成为了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的重要力量,自觉成为了这部法律实施和贯彻的监督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落实法律比制定法律更艰难”。目前,我市在全面推进《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法律意识不强,有意无意钻法律的空子
一是一些用人单位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按时给劳动者发工资就行了;甚至认为签订合同,按比例上缴养老保险,不如将单位应
上缴金额中的一部分发给职工,职工增加了收入、企业也降低了成本。根本没有意识到此举是挖了国家墙脚、侵害了国家利益。
二是一些企业认为《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要求过多、过细,过于严格,不利于企业管理。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故意模糊与职工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相关的条款,以便可随意变动职工的工作岗位,克扣职工工资和福利劳动待遇,特别是对无固定期限合同条款都在有意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除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往往在达到规定年限之前,就创造机会故意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一些劳动权益的关键环节缺乏政策支撑。现在大部分行业均采用计件工资制,由于绝大部分行业没有统一的劳动定额标准,部分企业故意提高劳动定额,变相延长了职工劳动时间,超时劳动普遍存在;“三班两倒”的职工,也没有享受假日两倍、节日三倍的工资待遇。1995年1月生效《劳动法》要求企业必须按要求给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但13年来情况并不理想。《劳动合同法》生效,继续要求企业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但对过去欠缴的各种保险没有统一规定,导致劳动部门操作难、企业也非常恐惧。我市一零售商业大户做过测算,说如果按政策规定全额补缴社会保险,其经营将难以为继。但职工反应强烈,要求必须全额补缴。诸如此类,可能演化为影响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潜在不利因素。
(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弱
一是没有认识到劳动合同的作用。一些职工对签劳动合同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