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标准(同名2856)
江苏省小学建设标准
江苏省小学建设标准一、教学设施标准。
小学教学设施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师的教学质量。
因此,江苏省小学建设标准对教学设施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首先,教室要宽敞明亮,通风良好,座位布局合理,配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其次,实验室、图书馆、音乐室、美术室等特殊教室要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材,满足学生的实践和艺术需求;另外,学校还应建设足够数量的运动场、操场和体育设施,保障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的需要。
二、生活设施标准。
学生的生活环境对其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同样至关重要。
因此,江苏省小学建设标准对生活设施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学校应当建设标准化的食堂,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宿舍要干净整洁,床铺、餐桌、椅子等家具要符合卫生标准;此外,学校还应建设健康的饮水设施,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
三、安全设施标准。
学校是孩子们学习和生活的地方,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首要任务。
江苏省小学建设标准对安全设施提出了严格要求。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校园内应建设完善的消防设施,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另外,学校还应建设安全、稳定的校园围墙,保障校园的安全。
四、环境设施标准。
良好的学习环境对学生的学习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
江苏省小学建设标准对环境设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学校应建设美丽整洁的校园环境,绿化率要达到一定标准;校园内应建设凉亭、休息区等活动场所,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休息和活动环境;此外,学校还应建设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总之,江苏省小学建设标准对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安全设施和环境设施提出了严格要求,旨在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不断提升教学条件,为学生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义务教育法》、《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义务教育学校最基本的办学标准,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建设、管理、评价和监督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和标准。
(三)《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含规划保留的村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有关办学标准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学校设置标准(一)学校布局应根据城镇及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分布、地形地貌、周边交通、环境等综合因素确定,合理布点。
(二) 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方便学生就学等因素确定。
城镇居住区服务半径原则上完全小学为500米,初级中学为1000米。
农村学校可根据道路交通和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布局,原则上2万人设立一所完全小学,4万人设立一所初级中学,必要时可设置非完全小学或教学点。
(三)新建学校宜按下列几类规模设置:完全小学为24班、30班、36班。
初级中学为24班、30班、36班。
九年一贯制学校为36班、45班、54班。
(四)学校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
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
(五)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便捷、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
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卫生、和谐,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第三章校园建设标准(一)校园应有足够的空间和用地。
校园规划建设基本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地、集中绿化用地和道路广场停车场用地等。
自-江苏省小学现代化装备标准
江苏省小学现代化装备标准一、装备原则根据我省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和课程改革的要求,在原《江苏省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装备条件建设标准(试行)》近10年实践的基础上,修订并制定本标准。
《标准》分为实验室及专用教室、图书馆(室)、体育场馆、网络系统四部分,分别提出三类要求。
第一类为示范要求,第二类为普遍性要求,第三类属于最基本的要求,主要针对村级小学。
《标准》中实验室、专用教室均按一个室的要求列出,其数量根据学校的规模确定,实验室、专用教室、运动场地面积及环境要求等按《江苏省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行)》执行。
《标准》中配置具“()”者为选配。
二、装备标准(一)设置要求1、实验室及专用教室(4)科学探究准备室(8)音乐器材室环境要求同其它室,保持通风干燥。
器材配备根据《江苏省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试行)》要求。
(12)计算机网络教室参照惠山区教育局制定的标准执行(13)多媒体电化教室参照惠山区教育局制定的标准执行(14)电教器材室环境要求同其它室,保持通风干燥。
放置学校各类电教器材。
(15)语音教室(语言实验室)可与计算机网络教室合用2、图书馆(室)(4)电子阅览室目前阶段,可与计算机网络教室合用3、体育场馆(2)体育器材室存放体育器材和运动衣物,可与风雨活动室合并建设,每校设一间,使用面积不小于54m2。
体育器材按规定要求配备。
4、网络系统(3)计算机校园网参照惠山区教育局制定的标准执行有条件的学校可建:1、演播厅;2、多功能报告厅;3、生物地理生态园;4、小型天文台。
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评估方案精
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评估方案(试行)一、指导思想根据新修订旳《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旳评优评先行为,是目前增进义务教育健康、均衡发展旳重要保证。
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旳原则化、现代化建设,是增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旳有力抓手;是深入鼓励各方办学积极性,增长教育投入,不停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旳重要保证。
二、实行目旳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加紧建设教育强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旳决定》和《苏州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及中远期发展规划》,苏州将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总目旳,以义务教育旳优质均衡发展为重心,加紧区域整体高原则高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
2023年起全市各市、区80%旳独立建制小学建成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2023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现代化目旳。
三、评估原则《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评估原则》(见附件)力争科学全面,体现时代特点,充足重视教育现代化内涵建设,努力提高教育现代化办学水平。
《评估原则》以《江苏省试验小学评估方案》为基础,综合考虑苏州教育发展旳实际及其前瞻规定,适度上调办学原则,全面体现教育内涵,整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旳各类考核评估。
四、评估程序(一)评估时间第一阶段:2023年12月~2023年12月。
第二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
(二)评估对象全市独立建制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均应抵达《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评估原则》。
1.原“江苏省试验小学”,由市教育局对照《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评估原则》分两批进行转评。
转评工作详细操作措施另行告知。
2.未创立“江苏省试验小学”旳其他小学具有条件后申报,并由苏州市教育局组织评估验收。
(三)评估过程1.组织创立。
由各市(区)统一布署,制定创立规划,确定教育现代化实行目旳;学校学习并对照《评估原则》,明确创立任务,开展创立工作,努力抵达现代化评估原则。
2.申请评估。
学校在自评“合格”旳基础上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估申请。
江苏62个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江苏省62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注:1. 江苏省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共设6个方面20项指标,表中所列其中10项核心指标。
2. 江苏省规定:(1)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评定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
31项结论都合格,综合结论为合格;有29项以上结论合格的,综合结论为基本合格;
否则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2)老城区的学校,生均占地面积不达标但近几年来政府采取措施已逐步提高生均占地面积的,可视为“基本合格”。
正在实施异地新建、老校改扩建工程及正在进行学校撤并等特殊情况的,其规划指标可用来测算认定学校的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体育活动场馆等,认定后2年内各项工程必须完成,否则撤销认定。
3. 县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区、市)制定办学基本要求,才具备申报“义务教
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资格。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5]45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5.05【实施日期】2015.05.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4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5月5日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对照《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建设、管理、督导和评价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含规划保留的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参照执行本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相关办学标准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四条学校布局根据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变化趋势、生源分布、地形地貌、周边交通等因素综合确定,统筹考虑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第五条学校选址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原则上1万至2万人设1所完全小学,2万至4万人设1所初级中学,必要时可设置分部或教学点。
第六条新建学校宜按以下规模设置:完全小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为36班、45班、54班。
整理江苏省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标准
5专业建设
“十三五”以来建有3个及以上省现代化专业群(中职)
“十三五”以来无高水平专业群(中职或五年制高职)
6办学经费
理工农医类生均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0000元,其他类≥8000元;且生均财政经费高于省定标准10%以上
江苏省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标准
整理表
姓名:
职业工种:
பைடு நூலகம்申请级别:
受理机构:
填报日期:
附件
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准入与退出基本条件
根据《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和《江苏省新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等有关要求,制订有关准入与退出基本条件如下:
指标
准入条件
整改(退出)条件
理工农医类生均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0000元,其他类<8000元;或五年制高职后两年生均经费低于当地高职院校标准
优选条件
7学校
是省中职“领航计划”学校、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或优质特色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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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地区
所在县(市、区)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且目前尚无五年制高职办学点覆盖
/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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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园占地面积
≥150亩(主校区)
<150亩
2九项建筑面积
10万平方米、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
<6万平方米、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
3年招生规模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2•【字号】苏政办发[2007]59号•【施行日期】2007.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5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教育厅制定的《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省教育厅2007年5月)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苏发〔2005〕15号)要求,到2010年,全省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要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为此,特制定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
一、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在园人数与4-6岁年龄组人口数之比)达90%以上。
二、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
三、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
四、19周岁人口高等教育入学率(19周岁人口进入各类高等教育机构学习的比例)达50%以上。
五、每个乡镇(街道)具有适应需要的社区教育资源并得到充分利用,基本满足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
从业人员年培训率达50%以上。
六、困难群体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资助体系健全;盲聋哑及智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外来务工农民的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
七、幼儿园均建成省标准幼儿园,其中60%建成“江苏省优质幼儿园”。
八、小学初中(含民办)的办学条件均达到省标准化建设要求,初步建立教育思想先进、管理水平较高、办学质量优良的义务教育体系。
九、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均达到省优标准。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10.21•【字号】苏教法[2014]9号•【施行日期】2014.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教法〔2014〕9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2013年,我省启动新一轮教育现代化建设,并确定首批22个教育现代化建设示范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3〕85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不断提升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建成教育改革创新先导区、促进教育公平示范区、优质教育资源集聚区、教育开放合作引领区,走在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前列,为全省乃至全国实现教育现代化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二)基本原则--先行先试,创新发展。
围绕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探索,深化改革,力争在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
--提升质量,内涵发展。
借鉴先进经验,加强系统设计,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任务,强化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示范引领,率先发展。
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率先、超前达到省定教育现代化建设进度要求。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教育现代化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教育现代化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4.08•【字号】徐教[2008]22号•【施行日期】2008.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教育现代化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徐教【2008】22号)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直属各有关学校: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苏发[2005]15号)要求,到2010年,全省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要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江苏省教育厅已于2007年10月在苏南地区启动了首批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工作,徐州市政府已经把加快教育发展,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建设列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程。
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我市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确保全市各县(市、区)在2010年前均达到省定指标,完成“两个率先”及“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任务。
市教育局根据《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江苏省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江苏省初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及《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要求,在充分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徐州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小学办学基本标准》和《徐州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初中办学基本标准》。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两个《标准》的要求,找出各校的差距及薄弱环节,制订区域整体推进规划,确保在2010年前本行政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两个《标准》水平。
局直属各相关学校也要对照《标准》,制订建设规划,加快建设步伐,确保在全市率先完成教育现代化建设任务。
市教育局将对中小学达到《标准》的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附件:1.徐州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小学办学基本标准2.徐州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初中办学基本标准二○○八年四月八日徐州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小学办学基本标准一.办学条件1.学校教育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财政预算内生均教育费用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300元/年。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13•【字号】苏政办发[2013]85号•【施行日期】2013.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3〕8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根据教育部、省政府共建教育现代化试验区协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8号)要求,现就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进“两个率先”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实施富有成效的社会服务,总体实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教育发展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规划进度。
第一阶段:到2015年,全省对照省定指标体系,综合得分达60分左右。
苏南80%、苏中30%、苏北15%左右的地区总体实现省定指标体系要求。
第二阶段:到2018年,全省对照省定指标体系,综合得分达80分左右。
苏南95%、苏中80%、苏北60%左右的地区总体实现省定指标体系要求。
第三阶段:到2020年,全省对照省定指标体系,单项指标实现程度达80%,综合得分达90分。
(四)基本思路。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各级政府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把教育现代化放到经济社会现代化全局中考量和谋划,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精选6篇)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精选6篇)第1篇: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1] [2] 下一页第2篇: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兴某某某某某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
以加大投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效益为重点。
结合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构建和谐校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农村校舍改造工程、教学网点调整以及实施农村远程教育工程等工作,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步实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情况兴丰镇某某某小学,原名初级小学,创建于____年,历史悠久。
于____年重建,____年落成并搬迁至某某某村三组。
20某某年又重修新校,于20某某年落成,搬迁至某某某村四组。
2022——2022学年度有学生144人,2022——2022学年度有学生132人。
2022——2022学年度有学生125人。
2022——201学年度有学生118人。
校园占地面积5520平方米,建筑面积720平方米,运动场面积1200平方米。
学校辅助用房虽然紧张,但学校安排合理,充分利用,都按要求配置,其中体育器材室为36平方米,实验仪器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均为28平方米,心理咨询室、卫生室均为15平方米,音乐舞蹈室45平方米,微机室45平方米,教室和其他社团活动室共用。
图书室有藏书1895册,科学教学仪器171件(套),数学教具60套(件),音体美器材均符合省三类标准。
我校共有教师8人,其中代课教师2人,中共党员3人,师生比1:14.75,学历合格率100%,学校积极倡导“以学生为本,以乡土为根”的办学理念,坚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的办学宗旨,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积极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取得一定的成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28•【字号】苏政办发[2013]8号•【施行日期】2013.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月28日关于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说明《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围绕这一目标要求,省组织制定了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8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46个检测点组成。
其中,检测点的内涵和目标值说明如下:一、教育普及度(一)各级教育。
1.学前3年教育毛入园率。
该项指标主要反映学前教育覆盖面,是指在正规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幼儿数与4-6岁幼儿总数的百分比。
从国际来看,大多数OECD(经合组织)成员国学前3年教育毛入园率较高,其中,9个国家学前3年教育毛入园率超过100%、9个国家介于90%和99%之间。
我国上海、浙江2020年学前3年教育毛入园率目标值分别定为98%和99%。
该项指标和目标值选自《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2011年全省学前3年毛入园率为96%,确定目标值为98%以上。
该项权重分值为2分。
2.义务教育巩固率。
该项指标主要反映义务教育在校生完成学业情况,按小学和初中分别计算。
小学巩固率是指某届小学毕业生人数与该届学生入学时学生数的百分比,初中巩固率是指某届初中毕业生人数与该届学生入学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该项指标和目标值选自《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2011年,全省小学巩固率为99.9%、初中巩固率为98.6%,确定目标值都为99%以上。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试行)
24.教学常规
30.教师备课、上课、布置作业、学业辅导、考试评价等环节管理机制健全;加强对课程、教材、教法和学生的研究,重视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效果好。
41.同三级指标*
31.建立学校领导兼课、听课、评课制度,形成课堂教学质量常态分析与管理机制。
42.学校领导听课情况
25.减轻课业负担
32.小学和初中每天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和7小时。
43.学生每天在校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时间
33.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
44.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时间执行情况*
26.校园文体活动
8.生均绿化面积
7.生活设施
9.学校为学生提供冷热饮用水;根据学生需求,按标准提供食堂、浴室,住宿生按1人1张床配备床位;厕所全部为水冲式。
9.冷热饮用水配备情况
10.食堂餐位数与就餐学生数之比
11.有住宿生学校的浴室配备情况
12.宿舍床位数与住宿生数之比
8.校舍安全
10.校舍坚固,符合当地房屋抗震设防要求;校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无D级危房。
34.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45.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
35.学校每年举办1-2次学生运动会;1次校园艺术节、读书节、科技节等活动;开展劳动技术教育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
46.学校每年举办学生运动会次数
47.学校每年举办校园艺术节、读书节、科技节等活动情况
学校管理
27.办学体制
36.学校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落实校长全面负பைடு நூலகம்、党组织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的内部管理体制。
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评估方案精
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评估方案(试行)一、指导思想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评优评先行为,是当前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均衡发展的重要保证。
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有力抓手;是进一步激励各方办学积极性,增加教育投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的重要保证。
二、实施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和《苏州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与中远期发展规划》,苏州将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总目标,以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为重心,加快区域整体高标准高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
2007年起全市各市、区80%的独立建制小学建成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2010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现代化目标。
三、评估标准《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评估标准》(见附件)力求科学全面,体现时代特点,充分重视教育现代化内涵建设,努力提升教育现代化办学水平。
《评估标准》以《江苏省实验小学评估方案》为基础,综合考虑苏州教育发展的实际与其前瞻要求,适度上调办学标准,全面体现教育内涵,整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各类考核评估。
1 / 21四、评估程序(一)评估时间第一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12月。
第二阶段:2008年1月~2010年12月。
(二)评估对象全市独立建制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均应达到《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评估标准》。
1.原“江苏省实验小学”,由市教育局对照《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评估标准》分两批进行转评。
转评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2.未创建“江苏省实验小学”的其他小学具备条件后申报,并由苏州市教育局组织评估验收。
(三)评估过程1.组织创建。
由各市(区)统一部署,制定创建规划,确定教育现代化实施目标;学校学习并对照《评估标准》,明确创建任务,开展创建工作,努力达到现代化评估标准。
2.申请评估。
学校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估申请。
江苏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
江苏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Quantity, price, time and space are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s in investment.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苏政办发〔2012〕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教育厅制定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省教育厅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制订本标准;一、办学理念与办学行为一教育理念先进;坚持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育人为本,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强化人人成才、多样成才和终身学习、系统培养的理念,让每位学生都能得到全面和充分发展;二办学行为规范;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并逐步减少;学校均衡编班,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规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无违规编写和订用教辅材料等行为;三助学体系完善;学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学业;留守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四办学规模适度;学校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相适应,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二、学校人才与队伍建设五领导班子团结进取;校长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办学思想端正,思路清晰,法规意识强;校级领导成员年龄、专业等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政策、管理和业务水平;领导班子作风民主、凝聚力强,中层干部精干健全,在教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六教师结构优化合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编制标准以及教育教学需要,配齐配足学校专任教师及卫生保健教师等教学辅助人员;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比例符合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序时要求,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量占专任教师的15%以上,其中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数量占骨干教师总数的10%以上;七师德建设成效显着;全体教师具有较强的教书育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人师表,关爱学生,重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注重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师生关系融洽,无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无有偿家教和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等现象;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八教师业务水平较高;教师教学理念先进、执教风格鲜明,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注重发挥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功能,具有较强的课程建设能力、专业开发能力和学具使用研发能力;教师培训进修制度健全,专业发展规划完善,学校学习型组织建设卓有成效,年度公用经费总额中用于教师培训部分不低于5%;九教研科研形成制度;学校教研科研机构健全,教研科研工作扎实开展,校本研修制度化,教研科研成果交流和推广机制完善;教师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意识,有一定的教研科研能力,有切合本校实际的课题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三、素质教育与学生发展十德育为先全面落实;建立完整、务实、高效的德育体系,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科教师等全员德育工作到位、网络健全;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和学校管理等各方面,各学科教学体现德育内容,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十一课程管理制度健全;全面实施国家课程,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无随意增减科目和课时、随意调整教学进度和课程难度等现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色鲜明,各类专题教育活动丰富多彩,体现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开发科学有序,课程实施载体建设形式多样; 十二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普遍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注重因材施教,学习困难学生得到针对性帮助;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有机整合,教学质量管理科学、保障有力;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校教学实践体系基本形成;十三体育美育切实加强;坚持健康第一,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严格落实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加强美育,提升学生的审美素养,艺术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强化体育艺术“2+1”专项教育活动,并形成学校特色项目;十四评价体系科学合理;把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作为评价的基本标准,实施适合的学习评价策略,学校、家长及社会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基本形成,素质教育校本评价体系不断完善,课业负担监测与问责制度建立健全;十五学生综合素质较高;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学习态度端正,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习惯基本养成,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身体、心理健康,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优良率达30%以上,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无违法犯罪现象;兴趣爱好广泛,超过80%的学生有一项以上爱好或特长;四、硬件设施与条件保障十六校园布局合理美观;校园建设规划和功能区划科学,周边环境良好,学生交通方便;生均占地面积小学20平方米以上、初中25平方米以上,寄宿制学校每名寄宿生增加10.5平方米,生均绿化面积5平方米以上;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跑道和一定标准的风雨操场,生均校舍面积和活动场地高于国家建设标准;十七基础设施配套齐全;配齐配足专用教室和办公用房,其他辅助用房数量充足,满足教育教学、学生兴趣特长发展需要;食堂、宿舍、厕所等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安全卫生;配有适合残疾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基本设施;自备校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十八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学校教育装备按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类要求配备;积极推进新技术和新媒体进学校、进课堂;教学仪器设备有效使用、科学管理,并形成制度;十九财务管理规范公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健全;科学合理使用公用经费,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五、学校管理与办学特色二十常规管理制度健全;全面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校园校务管理、教师学生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后勤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安保人员和安全设施齐全,有突发事件预警处理预案;二十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学校管理实现信息化、科学化;校长负责制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明显,教师绩效考核和流动服务考评制度完善;二十二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充分挖掘学校历史传统,校园环境建设富有文化底蕴和教育内涵;整体规划学校科技、体育、艺术等活动,打造特色节日文化;重视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样,班级文化富有特色;注重开发和利用社区文化资源,促进学校文化与社区文化的融合互通;组织文化凝聚力强,教师合作发展机制完善,体现共同的教育信念和卓越的文化追求;二十三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有独特的办学风格和先进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课程建设、教育科研、学校管理富有特色,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二十四社会各界满意度高;学校办学成绩显着,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评价较好,满意度达90%以上;主题词:教育现代化△标准通知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3月16日印发。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同名2701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同名2701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小学)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小学分册(试行)江苏省教育厅印发二○○六年三月目录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加快教育装备现代化建设的通知 (1)江苏省小学实验室装备标准 (3)江苏省小学图书馆装备标准 (11)江苏省小学信息技术装备标准 (15)江苏省小学《劳动与技术》课程实践室(场所)装备标准…………………………………24江苏省小学艺术装备标准 (28)江苏省小学体育装备标准 (37)编制说明一、本标准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苏发〔2005〕15号)精神,到2010年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各级各类学校的基础设施和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战略目标;满足新课程改革对教育技术装备的要求;以及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状况和近几年来装备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本标准参考或直接引用以下标准文件:1、GBJ99—86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年)2、GB/T19851—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2005年)3、《教育部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2002年)4、《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2002年)5、《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03年)6、《建设部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2002年)7、《江苏省中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行)》(1995年)8、《江苏省中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装备条件建设标准(试行)》(1995年)9、《江苏省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试行)》(2003年)本标准包括实验室、图书馆、信息技术、劳技、艺术和体育装备六大类。
编制原则:1、本标准每个学科分为建设、配备、管理和应用四个部分。
2、每个学科根据学校的装备水平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高水平、示范性的;第二类为中高水平、先进性的;第三类为最基本的、是合格学校必须达到的装备水平。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5.04.28•【字号】苏教法规〔2015〕2号•【施行日期】2015.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法规〔2015〕2号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各直属学校:现将《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教育局2015年4月28日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现就推进我市中小学校章程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深刻认识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校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领学校内部规章制度,是学校成为独立法人组织的必备要件,是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基本依据,是学校内部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是现代学校制度的载体和体现。
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明确和规范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任务、内部治理结构等重大事项,形成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自主发展、民主监督的良性运行机制是提升学校管理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的有力抓手。
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章程建设在办学治校中的基础性地位和先导性作用,把章程建设作为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作为凝聚集体智慧、凝结教工感情、凝集发展愿景、凝练办学精神的重要途径。
二、学校章程制定的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学校章程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不得超越本校职权或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
学校章程的内容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稳定性原则。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附件2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指标一】学校设置1.布局与规模监测要点:(1)每所完全小学服务常住人口不超过2万人;每所初级中学服务常住人口不超过4万人;(2)完全小学不高于6轨;初中不高于12轨;九年一贯制学校不高于6轨。
检测点:(1)学校服务常住人口数;(2)学校轨数。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1)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指半年以上)的人口;(2)学校轨数是指一个年级平行班的班级数量;(3)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分别作为一所小学统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中的初中部分别作为一所初中统计,教学点作为一个独立单位统计;(4)完全小学校均服务常住人口数=区域内常住人口数(万人)/完全小学总数;(5)初级中学校均服务常住人口数=区域内常住人口数(万人)/初级中学总数;(6)学校轨数=学校当年班级总数/学校当年年级数。
数据来源:学校填报(轨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填报(校均服务人口)、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人口统计数据2.学校班额监测要点:小学平均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平均班额不超过50人。
检测点:学校平均班额。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1)学校平均班额指学校平均班级学生人数;(2)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分别作为一所小学统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中的初中部分别作为一所初中统计;(3)学校平均班额=学校当年在校学生总数/学校当年班级总数。
数据来源:学校填报、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指标二】校园建设3.校园规划监测要点:校园规划科学,功能完备,设施齐全;教学、运动、生活等区域划分合理,满足需要;有升旗台、旗杆。
检测点:同监测要点。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该指标为定性指标,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评判,具体标准如下:合格:校园规划科学,功能完备,设施齐全,教学、运动、生活等区域划分合理。
不合格:校园规划不合理,教学运动生活区域分布不科学,对学生学习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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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标准(同名2856)江苏省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行)一、总则1.为了适应苏南地区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的需要,创造一个适合少年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普通小学的设计建设水平,合理控制建设标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是根据国家GBJ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和江苏省教育厅苏教人〔1984〕354号文件规定的一般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苏南地区的实际情况,本着既保证教学与生活的基本需要,又提高校舍利用率的原则制定的。
3.本标准适用于普通小学新建、改建和扩建。
在现阶段,不宜作为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进行评估及验收的统一标准。
4. 普通小学的规划、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建设规范。
5.教职工住宅未列入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95〕18号文件规定,教职工住宅由地方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统筹解决。
6.校办工厂、农场用户、用地未列入本标准,这部分用房、用地,由学校报主管部门另行增加。
二、学校布局、选址与规划7.学校布局(l)学校布局应根据区域人口规划和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实行“规模”办学、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2)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学生住宿条件、方便学生就近人学的原则确定。
应避免学生跨越车流量大的城镇主要干道、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上学。
8.校址选择(l)新建(含迁建)普通小学,校址应在地质条件好、交通方便、地势开阔平坦、空气新鲜、阳光充足、排水畅通、环境适宜、公共设施比较完整、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区及丘陵地区的阴坡面、滑坡段、悬崖及崖底、河湾地及泥石流和洪水频发地区等地段。
架空高压输电线及通航河道不得穿越校区。
(2)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9.校园规划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定(l)新建、扩建、改建的小学都必须进行规划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建设。
(2)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预留适当发展余地。
教工住宅应纳人城镇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宜建在校园内。
(3)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劳动技术教育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
各区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教学楼应布置在总平面的静区,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
主要教学用房不宜沿城镇主要干道建筑红线布置,距铁路至少300m,公路干线至少80m ,并设置绿化隔离屏障。
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临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城镇规划日照、防火、卫生防护等有关规定。
(4)建筑组群须布局合理、并与校园绿化、美化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建筑造型和建筑风格力求体现中小学校建筑特色,以形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
(5)教学楼与体育活动场地既要有一定分隔,也要便于联系。
要保证体育活动场地有充足的日照。
带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球类场地。
其长轴宜取南北向,并与主要教学用房纵轴垂直布置。
(6)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置。
路线要通畅便捷,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
路面范围的地下管线井盖,应与路面标高一致。
学校主要建筑之间,宜有廊联系。
(7)室外上下水、煤气、电缆等地下管线,应按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并按防火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室外消防栓供水接口。
(8)学校主要出入口对内宜接近行政办公楼和教学楼,对外不宜开向城市主干道。
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和设置醒目标志。
三、建设规模与校舍建筑项目构成10.建设规模现代化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学校规模、学校服务半径、教育改革和发展等因素确定。
11.学校规模和班级定员小学现代化学校规模分别为12 班、18 班、24班。
班级定员近期45 人/班,远期4O 人/班。
12.校舍建筑项目构成小学现代化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包括:普通教室、音乐教室及乐器室、自然教室、多功能教室、电教器材室、图书室、学生阅览室、语音教室及附属辅房、微机教室及附属辅房、美术书法教室、劳技教室及附设教具室、科技活动教室、风雨活动室、体育器材室。
办公用房包括:行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教师阅览室、广播及社团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电木工修理间、传达值班室等。
生活服务用房包括:单身教工宿舍、食堂厨房、杂物贮藏室、厕所等。
四、校舍建筑面积指标13.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I)普通教室:普通教室是小学生在校学习的主要室内空间。
其面积指标按使用单人课桌椅考虑,并留有清洁用具柜、存放体育课时穿着的衣、裤、鞋、餐具的存物架以及电视、投影仪等电教器材的空间距离。
轴线尺寸为7.2m×9.0m 。
每班级设1 间,每间使用面积61 平方米。
(2)音乐教室:音乐教室是供音乐课教学的专用教室。
其面积指标考虑了设有立式钢琴、组合音箱、投影电视等器材固定设施的空间距离。
教室轴线尺寸为7.2m ×10.8m 。
每校设1 间,每间使用面积73平方米。
(3)舞蹈教室:舞蹈教室为学生提供舞蹈练习、乐器演奏排练节目等活动场所。
12 班级与音乐教室兼用,18 班级以上每校设1 间,每间面积73平方米。
(4)自然教室:自然教室是用于小学自然常识课的演示和实验,以及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时使用。
面积指标考虑了实验桌和演示台,并另附设教具标本陈列室。
每校设1 间,每间使用面积84平方米。
附设教具标本陈列室使用面积46平方米。
(5)多功能室:多功能教室主要用于视听教学、合班上课、观摩教学和集会,同时可兼作文体活动使用。
每校设1 间。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100平方米; 150平方米;180平方米。
(6)电教器材室:电教器材室用于存放电教器材,可与相关的教学用房共设。
每校设1 间,每间使用面积23 扩。
(7)图书室:图书室是存放学校图书、资料的库房,面积指标按每生占有图书30 册,每平方米藏书600册计,每校设1 间。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27平方米;41平方米;54平方米。
(8)学生阅览室:学生阅览室是学生在校阅览图书、获得知识、拓宽知识面的第二课堂。
每校设1 间,按学生人数1 / 20 设座,每座使用面积1.5平方米。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班分别为:45平方米; 68平方米;90平方米。
(9)语音教室:语音教室是供外语、拼音教学使用,也可作为学生课外进行语言、语音练习、音乐欣赏的课堂。
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82平方米。
另附设辅助用房1 间,使用面积23平方米。
(10)微机教室:微机教室是供进行计算机教学的专用教室。
微机按每人一台设置,操作台尺寸为900mm×600mm。
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82平方米。
另附设辅助用房l 间,使用面积23平方米。
(11)美术书法教室:美术书法教室是学校进行美术书法艺术教育,培养提高学生艺术欣赏能力、陶冶情操的场所。
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52平方米。
另附设教具室1 间,使用面积23平方米。
(12)劳技教室:劳技教室是供学生学习劳动技术,掌握简单劳动工具的操作技能的专用教室。
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73平方米。
附设劳技教具室1 间,使用面积23平方米。
(13)科技活动室:供学校开展科技兴趣小组活动使用。
12 班、18 班设2 间,24班设3 间,每间使用面积18平方米。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36平方米;36平方米;54平方米。
(14)风雨操场:风雨操场是供学校室内体育课教学和体育集训队训练场所,也可兼作学校集会活动场所。
每校设1间,使用面积320平方米。
(15)体育器材室:存放体育器材和运动衣物使用,可与风雨操场合并建设,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为54平方米。
14.办公用房面积指标(l)行政办公室:主要包括校长室、支部、教务、档案文印等办公室。
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紧凑安排,尽可能兼用合用。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56平方米;70平方米;84平方米。
(2)教学办公室:教学办公室是教师备课、教学研究和批改学生作业的主要空间。
按全体教师设座,每座使用面积3.5平方米。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84平方米;124平方米;164平方米。
(3)广播、演播控制、社团队办公室:考虑现代化教学方法的需要,设置了小型演播控制室。
12 班设4 间,18 班、24班设5 间,每间使用面积14平方米。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56平方米;70平方米;70平方米。
(4)卫生保健室: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14平方米。
(5)总务仓库:12 班、18 班设2 间,24 班设3 间,每间使用面积14平方米。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28平方米;28平方米;42平方米。
(6)电木工修理间:每校设1 间。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班分别为:30平方米;48平方米;56平方米。
(7)传达值班室:每校设1 间,使用面积为22平方米。
15.生活用房面积指标(l)教工单身宿舍:按教职工人数10 %住校,每人使用面积7.2平方米计。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班分别为:22平方米;29平方米;43平方米。
(2)食堂厨房:教职工食堂按40 %设座,每座使用面积0.94平方米。
学生食堂按学生20 %设座,每座使用面积0.68平方米。
厨房按全部就餐人数每人使用面积0.5平方米计。
使用面积:12 班18 班24 班分别为:180平方米;266平方米;355平方米。
(3)杂物贮藏室: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分别为:30平方米;40平方米;50平方米。
(4)学生厕所:按每生使用面积0.14平方米计。
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分别为:81平方米;121平方米;162平方米。
(5)教工厕所:按教职工每人使用面积0.4平方米计。
使用面积:12班18班24班分别为:ll平方米; 16平方米;22平方米。
16.小学校舍面积指标汇总表说明:本汇总表中建筑面积计算以墙厚240mm考虑。
楼房平面系数0.62,平房平面系数取0.8-0.85 。
五、校舍建筑标准17.建筑层数为节省土地,教学办公等用房宜建造楼房,小学教学楼的教室不宜超过三层。
18.建筑结构一般采用砖混结构,不得采用空斗墙体和生土墙体作为承重结构。
校舍应符合抗震裂度、抗风和抗洪防水标准要求。
19.层高教室:3.4m – 3.6m 。
专用教室、阅览室:3.6m行政办公室:3.0m宿舍:2.8m多功能活动室阶梯最后一排净高大于2.2m风雨操场室内净高大于8.5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