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税法增值税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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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第一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知识点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销售: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行为,包含生产、批发、零售、进口每个环节——道道征收。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委托方:提供原料主料、受损和丧失功能的货物。
受托方:按委托方要求进行加工、修复,并收取加工费、修理费。
【知识点2】视同销售行为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要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二者之中的较早者。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的180天缴纳增值税。
委托方和受托方都要缴纳增值税;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托方,则受托方就有了进项税,具体如下图:
二、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①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
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④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现代服务”税目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三、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
——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九、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知识点3】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
一、混合销售行为
1.含义: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2.税务处理: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兼营行为
1.含义:纳税人同时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
2.税务处理: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具体: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知识点4】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二、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提示】取消了原来代理人扣缴增值税的规定。
三、增值税纳税人特殊情况
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
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2.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3.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
第二节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格登记及管理
【知识点1】两类纳税人的划分及管理
(一)经营规模——年应税销售额。
年应税销售额: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二)核算水平。
【知识点2】纳税人登记和管理
一、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程序
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信息填报。
2.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确认登记。
3.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告知纳税人需要认证的内容——补齐资料。
二、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条件
1.达标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未达标的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主管税务机关应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三、下列纳税人无需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提示】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3.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
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管理的所在地和权限
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
【提示】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三节税率与征收率
【知识点1】增值税的税率
税率:限于一般纳税人使用。共5档:17%、13%、11%、6%、零税率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表
【知识点2】增值税的征收率
现行增值税的征收率: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