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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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东部地区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建
设运营调研报告
摘要:本文针对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四地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同时对康复托养设施建设的社会效益进行了初步分析,并针对当前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关键词:残疾人公共服务设施;效益分析;供需矛盾
一、引言
康复和托养都是为残疾人服务的重要内容。康复服务旨在综合运用医疗、工程、教育、职业、心理、社会等康复手段,提高或恢复残疾人身体功能;托养服务则主要是为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都可以有效恢复残疾人的生理及心智功能,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回归社会,对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减轻家庭负担和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区迫切需要康复服务的残疾人高达26.25万,急需得到托养服务的残疾人5.2万,大力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势在必行。
“十二五”以来,随着国家对残疾人事业投入不断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残联共同编制印发了《“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年,通过新建、扩建、改造等方式、基本实现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级城市(地区、州、盟)都建有一所专业化残疾人康复机构,托养需求最集中的县(市、区)建有一批专业化的托养服务设施。初步建成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和托养服务体系的骨干平台,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目前,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立项建设残疾康复、托养设施9个,103个旗县(市区)已立项建设残疾康复、托养设施65个,全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得到极大提升。
二、内蒙古东部地区基本概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四盟市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 东南与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河北省毗邻,北与俄罗斯、蒙古国接壤。四盟市总面积47.1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39.4%。常住人口1155.9万人,占全区总人口数的46.2%。国民生产总值5836.8亿元,占全区国民生产总值的32.4%。
(二)残疾人基本情况
根据2011年第二次抽样调查显示,四盟市约有残疾人73.2万人,占全区总数的46.2%。目前已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37.17万人,占全区持证残疾人总数的49.4%。
经2016年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显示,目前四盟市中约有12.7万残疾人享有不同程度的康复托养服务(其中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约2万名),仍有11.4万残疾人急需康复救助,5.2万残疾人迫切得到托养服务(附表2-1)。
东部四盟市残疾人基本状况
附表2-1
(三)残疾人事业发展概况
随着国家和自治区对残疾人事业的不断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目前已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基础服务网络。此次调研涉及的四个盟市共有40个旗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残联组织,占全区旗县(市区)残联总数的38.8%,在编在岗县级残联工作人员225人,占全区县级残疾人工作
者总数的38.8%。建立街道(社区)、苏木(乡镇)基层残协组织7388个,配备残协专职委员7407人,分别占全区总数的51.1%和52.5%。
东部四盟市医疗机构开展康复服务情况
附表2-2
(四)现有医疗机构提供康复托养服务情况
预防医学、治疗医学、保健医学和康复医学共同组成四大医学。其中,康复医学作为20世纪中期新兴的概念,社会认知度较低,病患认可程度也相对薄弱。现有医疗机构普遍存在偏向治疗医学、轻视康复医学的现象,导致医疗机构康复资源稀缺、康复工作经验不足、康复服务功能单一,无法满足庞大的康复需求人群。
经调查显示,四盟市目前共有各类公立医疗机构133家,其中开设康复科室的医疗机构97家,从事医疗康复工作的专兼职医师999人,康复服务业务用用房4.5万平方米。但这些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以下特点:一是康复项目单一,无法提供全方位的康复服务。很多医院的康复科仅能提供扎针、
烤电、穴位按摩等最基础的康复理疗服务。二是康复流程扁平,未形成“大专科、小综合”的系统性康复服务机制。现有康复科采取“随到随治、随治随走”的康复流程,对病患没有准确定位,对康复周期没有科学规划,缺乏整理康复理念的建立。三是康复人才队伍水平参差不齐,无法为病患量身定制最为科学精准的康复方案。县级医疗机构大都将重点放在治疗医师培养上,康复科的医生多数“半路出家”,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和康复技能训练。四是康复基础设施老化,无法实现现阶段最先进的医疗康复手段。有些基层医疗机构康复科配备的都是淘汰老化的康复设备,有些机构甚至仅有几张按摩床和几台健身器。
三、东部地区“十二五”以来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为满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康复和托养服务需求,“十二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大力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特别针对残疾人口数量多、密度大的东部四盟市,给与了重点项目经费支持,力求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一)资金投入情况
“十二五”以来,我区立项建设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68个,批准建设面积26.1万平方米,中央累计投资2.88亿元,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1.3亿元。同时中央和自治区两级对残
疾人康复托养机构设施设备购置给与补贴,截止2017年8月,共下达设备补贴资金2382万元。东部四盟市立项建设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30个,中央投资1.1亿元,自治区投资7310万元,分别占全区投资总数的38.2%和56.2%,累计下达设备补贴1148万元,占全区设备投资的48.2%。
(二)机构建成情况
四盟市30个立项项目中,目前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机构3个,分别是通辽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和科右中旗残疾人康复中心,总建成面积3.3万平方米。
目前已建成但尚未投入使用的机构9个,包括呼伦贝尔市康复中心和阿荣旗残疾人托养中心等8个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其中呼伦贝尔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已进入内装修阶段,预计10月份投入使用,其余7个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也预计今年年底前陆续投入使用。
在建中的机构11个,均为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预计2018年年底以前均可完工。
未建项目7个,其中翁牛特旗残疾人托养中心、突泉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库伦旗残疾人康复中心等3个项目立项时间已达三年以上。目前敖汉旗、阿荣旗、科右前旗正在进行办理征地手续,翁牛特旗经旗政府同意用200万元自治区项目资金购置了8套住宅楼用于残疾人托养,库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