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集团成本优化建议管理办法(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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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碧桂园集团成本优化建议管理办法
(2018年版)
一、目的及意义
为进一步提升集团成本竞争力,鼓励全体员工匠心精研、积极思考,提出成本优化建议,现由产品联合评估小组制定《碧桂园集团成本优化建议管理办法》,明确成本优化建议的提报、评审、立项、落实及奖罚机制。

二、适用范围及时期
所有区域国内员工均可提报成本优化建议。

成本优化建议可随时提报。

各区域每半年须至少提报一例,即,每年1月1日-6月30日须至少提报一例,每年7月1日-12月31日须至少提报一例。

三、成本优化建议受理范围及评定标准
(一)受理范围:针对我司现行的设计方案、材料设备选型、工艺工法等(不涉及管理优化)方面提出的成本优化建议。

(二)评定标准:
1.具有价值,能够优化成本且带来经济效益。

2.具备可复制性及可推广性。

3.已有应用实例(在集团项目或同行项目均可,鼓励区域开展对标研究)或具备应用前景。

四、产品联合评估小组组织职责
(一)产品联合评估小组组织架构
总指挥:集团主席办、集团总裁办执行组长部门:设计系统、成本管理中心
专家组员部门:财务资金中心、运营中心、工程管理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客户关系管理中心、物业服务公司、顺茵公司、信管中心、商管中心、创喜邦盛家居公司、现代筑美家居公司等。

(二)执行组长部门职责如下:
1.执行组长部门统筹产品优化建议和成本优化建议的提报、复筛、评审、立项、落实及激励工作。

2.负责制定优化建议管理办法。

(三)专家组员部门职责如下:
1.指定专家组员名单,专家组员由所属职能总经理任命并签发授权书,专家组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即为所属职能专业意见,签字效力等同于所属职能总经理签字效力。

2.专家组员负责对优化建议进行专业评审,其中:
(1)成本管理中心主责对优化建议进行经济性评审;
(2)设计系统主责对优化建议中涉及设计的部分进行评审;
(3)采购中心主责对优化建议中涉及材料设备选型部分进行评审;
(4)工程管理中心主责对优化建议中涉及工程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5)营销中心、客户关系管理中心、物业服务公司、顺茵公司、商管中心等单位根据优化建议内容视情况参与评审。

3.参与每季度优化建议的奖项评定。

(四)区域成本管理部
统筹本区域成本优化建议的挖掘收集、初筛及提报。

(五)总部职能中心及子公司
负责本职能范围内已立项建议的落实。

五、成本优化建议管理实施流程
(一)区域初筛及提报
(二)执行组长部门复筛
(三)专家组例会评审
(四)执行组长部门立项
(五)责任部门对已立项建议进行落实并
(六)执行组长部门制定当季奖励方案,呈报主席、(一)区域初筛及提报
1.成本优化建议提出人(后文简称“建议人”)可以是个人或团
队。

2.建议初筛及提报程序如下:
(1)建议人按本办法第“六”条所述要求准备成本优化建议申报材料,提交至区域成本管理部。

(2)区域成本管理部统筹联合区域相关职能部门对建议进行初筛,对建议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所述标准进行初判,检查资料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六”条所述要求,并对资料中的成本优化初步经济测算部分进行专业复核。

(3)通过初筛的建议,由建议人通过(BIP流程—集团任务—产品联合评估建议收集)发起成本优化建议提报流程(流程审批节点:建议人→区域成本部负责人→区域总裁→执行组长部门)。

区域总裁节点可由区域总裁授权分管成本的区域副总裁审批。

注:发起成本优化建议提报流程时,须上传本办法第“六”条所要求资料作为附件。

(二)执行组长部门复筛
由执行组长部门即时对提报的成本优化建议进行复筛,以判定建议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及第“六”条的标准及要求。

(三)专家组例会评审
1.通过复筛的成本优化建议,由执行组长部门即时组织相关组员部门对建议进行研讨,以保证具有价值的建议得到快速关注。

2.原则上,每月举行专家组例会(具体是否召开视建议复筛情况而定),对建议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标准进行评审,对通
过评审的建议作出立项决定,并明确立项建议的落实责任部门及落实方案。

(四)执行组长部门立项
对决定立项的建议,由执行组长部门在决定立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起立项流程。

(五)落实责任部门对已立项建议进行落实并销项
1.由落实责任部门按落实方案对已立项建议进行落实,并定期反馈进度。

由执行组长部门每周在工作群内公示落实进度。

2.集团大运营工作组对已立项建议的落实进度进行监督。

3.由前期参与该建议评审的专家组员判定该建议落实工作达到既定落实标准后,即可销项。

4.判定已落实的原则为:落实责任部门基于立项建议内容,形成相应的集团公文、指引、标准化图纸、产品等确保后期实施推广的成果。

(六)执行组长部门制定当季奖励方案,呈报主席、总裁审批
1.已销项的建议,于次期评审例会制定奖励方案。

2.每年3月、6月、9月、12月末日由执行组长部门将评审文件、落实成果、当季奖励方案呈报集团主席及集团总裁审批。

六、成本优化建议资料要求
(一)须按照《碧桂园集团优化建议提报模板》(附件三)要求填报。

(二)若有经济测算文件(如:计算过程说明、测算表格等),请
作为附件在提报流程中上传。

七、激励办法
(一)正向激励
1.所有通过集团主席及集团总裁审批的成本优化建议,均可在评选结果公布当季的区域成本组织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

加分分数为:0.5分/项,通过此项工作获得的加分上不封顶。

2.成本优化建议报集团主席及集团总裁审批通过后,将于下一月高管会上由执行组长部门进行宣贯,由集团总裁颁奖,由所属区域总裁及成本负责人领奖,并由区域总裁于当月区域例会,对获奖建议人进行颁奖表彰。

3.奖金激励
已销项建议由专家组员进行打分,单项成本优化建议得分=参与评审的专家组员评分的平均分,按单项成本优化建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单项成本优化建议具体奖金在激励金额上限范围内(如下表),根据该建议的价值和对集团的贡献度制定。

若为对集团作出特殊重大贡献的建议,可突破以上限制制定激励奖金,作为特别激励报集团主席和集团总裁审批。

4.激励分配
成本优化建议专项激励分配聚焦建议人,奖金的70%分配至建议人,20%分配至所在区域成本部负责人,10%分配至落实责任部门。

(二)负向激励
1.连续半年未提交成本优化建议的区域,执行组长部门报集团总裁批示后,予以全集团通报批评,并处罚金1万元,罚金由区域总裁个人承担50%,由区域成本负责人个人承担50%。

2.连续半年提交成本优化建议但明显不符合标准的,执行组长部门有权向集团总裁汇报,并申请予以全集团通报批评。

3.如优化建议资料涉嫌造假,产品联合评估小组发现时即刻汇报集团总裁,并予以全集团通报批评。

八、巡检
集团大运营工作组对成本优化建议成果的推广情况进行监督、巡检,并有权对执行不力的责任主体进行问责及处罚。

九、其他说明
(一)当提报的成本优化建议未通过评审时,可继续深化研究,优化完善后提报集团。

(二)集团总裁审批的成本优化建议将在高管会宣贯并予以发文。

各单位需关注相关文件,不得重复提报相同建议。

(三)针对已发文的成本优化建议,各区域可对其进行进一步改
进、升级后提报集团。

(四)对于当季不同区域提报同一建议的情况,奖金全额分配给提报该建议的且先有应用实例的区域;若提报该建议的区域均未有应用实例或不能判定应用实例先后的,奖金平均分配给提报该项建议的区域。

十、各区域可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本区域成本优化建议管理办法。

十一、本办法最终解释权所属于产品联合评估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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