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维与经典阅读 期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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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思维案例分析(3篇)

法律思维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思维是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中的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它要求我们在分析问题时,以法律规范为依据,运用逻辑推理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案件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

本文将以一起合同纠纷案为例,探讨法律思维在案例分析中的应用。

二、案情简介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一批设备,总价为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设备交付给甲公司,并保证设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设备款。

然而,乙公司在交付设备时,部分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甲公司遂向乙公司提出索赔,但双方协商未果,甲公司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三、法律思维在案例分析中的应用1. 确定法律关系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本案的法律关系。

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合同关系、侵权关系和违约责任关系。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属于买卖合同,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本案的核心。

2. 分析法律规范接下来,我们需要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在本案中,乙公司作为出卖人,有义务向甲公司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设备;甲公司作为买受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设备款。

3. 运用逻辑推理在确定了法律关系和法律规范后,我们需要运用逻辑推理对案件进行分析。

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设备。

然而,乙公司提供的部分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因此乙公司存在违约行为。

4. 实证分析除了逻辑推理,我们还需要进行实证分析。

实证分析主要包括对案件事实的审查和对证据的认定。

在本案中,甲公司提供了设备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据,证明乙公司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

乙公司虽提出抗辩,但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提供的设备符合合同约定。

5. 判决结果综合以上分析,法院认为乙公司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经典案例法律思维(3篇)

法律经典案例法律思维(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9年5月,赵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下班途中,与行人李某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赵某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选择驾车逃离现场。

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引发了人们对法律正义的思考。

二、案件争议焦点1. 赵某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2. 赵某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3. 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正义?三、法律思维分析1.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人员。

赵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离现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2. 赵某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赵某的行为导致李某死亡,且其驾车逃离现场,具有逃逸情节,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3. 法律正义的实现法律正义是法律的核心价值,也是法治社会的基石。

在本案中,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进行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依法对赵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赵某进行审判,最终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五年。

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正义的实现。

首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了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其次,赵某被依法惩处,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最后,李某家属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实现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四、法律思维启示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无论身份地位,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要求。

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3.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有力武器。

我们要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

4. 法律思维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特征。

法律个案例分析论文思路(3篇)

法律个案例分析论文思路(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力度直接影响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利用。

本文以XX公司侵犯著作权案为例,分析我国著作权法律保护体系,探讨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及赔偿问题,以期对著作权保护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案件背景XX公司成立于20XX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和销售。

该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借鉴了某知名软件的功能和设计,未经授权将该软件进行修改后投入市场。

某知名软件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XX公司侵犯其著作权。

三、案件焦点1. XX公司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2. XX公司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3. XX公司应赔偿原告多少经济损失?四、案例分析1. XX公司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著作权侵权行为主要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行为。

在本案中,XX公司未经某知名软件公司许可,将原告软件进行修改后投入市场,属于未经许可使用作品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

2. XX公司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停止侵害:XX公司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包括停止销售、使用、出租、传播被侵权作品。

(2)消除影响:XX公司应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消除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

(3)赔偿损失:XX公司应赔偿某知名软件公司因侵权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

3. XX公司应赔偿原告多少经济损失?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原告因侵权行为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2)侵权人的获利;(3)侵权行为造成的其他损害;(4)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

结合本案,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认定XX公司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人民币XX万元,判决XX公司赔偿某知名软件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XX万元。

五、结论本案以XX公司侵犯著作权案为例,分析了我国著作权法律保护体系及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思维演讲结合案例(3篇)

法律思维演讲结合案例(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想和大家探讨一个既古老又永恒的话题——法律思维。

法律思维,是我们在面对社会问题时,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原则进行思考、判断和行动的能力。

它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武器,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

接下来,我将结合几个典型案例,为大家解析法律思维在正义与法治交织中的作用。

一、法律思维的定义与重要性法律思维,简单来说,就是用法律的眼光去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

它要求我们在面对问题时,不仅要考虑道德、伦理等因素,更要依法行事,确保我们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在现代社会,法律思维的重要性不言而喻:1.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思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只有依法行事,才能确保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思维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 增强法治观念:法律思维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案例一:李某某故意伤害案2016年,李某某因琐事与邻居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将其打伤。

事发后,李某某被警方抓获。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人们纷纷质疑:为何李某某能够如此残忍地对待他人?分析:在这个案例中,李某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律思维要求我们,在面对类似问题时,首先要明确法律的规定,然后根据法律规定来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结论:李某某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案也警示我们,要树立法律意识,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以法律为准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案例二:张某某交通肇事案2018年,张某某驾驶一辆轿车,在行驶过程中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死亡。

事发后,张某某主动投案,并赔偿了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损失。

分析:在这个案例中,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

然而,张某某主动投案,并赔偿了死者家属经济损失,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其刑事责任。

论法律思维案例分析(3篇)

论法律思维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某市甲公司与乙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应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交付,乙公司应在货物交付后一个月内支付货款。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

甲公司称,由于乙公司未能按时支付预付款,导致其无法按时生产出货物。

甲公司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预付款,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

乙公司则辩称,甲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拒绝支付预付款。

乙公司请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并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案例分析(一)法律思维的应用1. 确定法律关系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合同关系和货物供应关系。

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明确,即双方签订的货物供应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了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分析法律事实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纠纷主要围绕货物供应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付款和交付问题。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未能按时支付预付款,导致其无法按时交付货物;乙公司则认为甲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违反了合同约定。

3. 适用法律规范本案涉及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方面也有明确规定。

(二)案例分析1. 甲公司的主张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未能按时支付预付款,导致其无法按时交付货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甲公司作为合同的履行方,有权要求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

因此,甲公司的主张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2. 乙公司的主张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违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乙公司作为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并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

西方法律思想史期末论文

西方法律思想史期末论文

西方法律思想史1、如何理解“现代法治在本质上是一种用权利话语重写历史,以程序技术掩饰是指矛盾的社会控制策略”?冯象先生在《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中写道,“现代法治本质上是一种用权利话语重写历史、以程序技术掩饰实质矛盾的社会控制策略”。

这既是他对现代法治的总结,也是他为律师做的辩护。

提到法律,可能大多数人会想到正义,而律师被视为正义的使者,这种为民众所认知的正义,是指通过法律、通过律师,可以使罪犯被绳之以法,得到其应有的报应,使正义得以伸张。

这是从古至今民众的一种期望,不过从前他们将这种期望寄托在“老天爷”身上,今天则把这种期望寄托于法律。

他们所期望的是一种实质上的正义。

但是今天我们所说的法律的正义不仅包括实质正义,还包括程序正义,我们需要通过程序正义来实现实质正义,而在实务中,程序正义可能会阻碍实质正义的实现。

这就使得,法律有时不仅不能伸张正义,还可能成为其阻碍;律师有时不仅不代表正义,还将成为恶人的辩护人。

“不能被证明的事实就相当于不存在。

”,这就是一种程序正义。

但是在实务中往往会存在因程序正义而导致实质正义不能伸张的情况。

如,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明明所有的事实都指向辛普森就是那个凶手,辛普森甚至在被宣布无罪后写了一本关于其杀妻细节的书。

但是,因为庭上律师的据理力争,因为证据的缺陷,最终让辛普森逍遥法外。

这引起了社会上强烈的反响,人们游行希望法院能判处辛普森有罪,但这些都没有让法官们退步,因为他们坚持程序上的正义。

每当这个时候法律和律师便会成为站在道德和民众对立面的存在。

但是在冤假错案不断被曝光的今天的中国,我们不仅没有抛弃程序正义,而且仍在致力于它的建设,这甚至是我们法治建设路程上非常重要的一段。

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出现更好的方法前,程序正义是不能抛弃的,也许有时候它可能会导致恶人逃脱法网,但至少它可以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最大程度上的保护人的权利不被侵犯,赋予法律一种安稳的特性。

2、公民可以良知为据不服从“恶法”吗?我认为公民不可以良知为据不服从“恶法”。

以法律为主题的论文

以法律为主题的论文

以法律为主题的论文现在的这个社会是法制社会,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权益!下面是小编整理收集的以法律为主题的论文,欢迎阅读!篇一:以法律为主题的论文【摘要】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的主要代表,同时也是西方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

他在晚年完成的法哲学思想体系,不仅是对其整个哲学体系的完善,也是近代法哲学思想的最高成就。

作为一位哲学家,黑格尔对政治、法律问题从哲学的高度发表了许多独特的见解,这些见解在理论上的深刻性,逻辑上的严密性都远远超出了一般法学家。

因此,他在政治、法律哲学上的贡献是重大的,甚至有人说,不了解他的政治、法律哲学,就不能透彻理解他的思辨哲学。

【关键词】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自由意志理念黑格尔所著的《法哲学原理》是他担任柏林大学教授的第三年出版的,这也是他晚年在柏林任教期间唯一的著作。

他主要的政治哲学思想在这本书中得到了系统的阐发。

遭到了包括马克思在内的许多人批判,称其为普鲁士王国的“官方哲学家”、“把哲学应用来替反动的普鲁士政府服务”等等。

对于这些批判,我们应该站在哲学思辨的高度去审视,不能人云亦云。

本文拟对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以及法哲学在其哲学体系、对法的定义、法哲学的具体思想等几个问题进行分析。

黑格尔的法哲学包含了三大部分,即抽象的法、道德、伦理。

这三个部分都是特定的法或者权利在不同形式上和阶段上自由的体现,较高的阶段比前一阶段更加具体、更加丰富。

意志自由贯穿着其整个法哲学体系。

抽象法阶段只有抽象形式的自由;道德阶段便有了主观的自由;而伦理阶段是抽象法与道德法的真理与统一,也就是说意志自由得到充分而具体的实现的阶段。

所以,黑格尔的法哲学就是关于人类自由的系统化学说。

黑格尔认为,法及其法哲学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有自己的特定范畴和完整的体系。

这些内容包括:抽象法、道德法、伦理、家庭、市民社会、国家、世界历史以及一系列的法律思想。

另外,黑格尔的法哲学将法分为自然法和实在法,并将法和法律加以区分。

理论理性与理论思维——论法律教育中的“经典”阅读

理论理性与理论思维——论法律教育中的“经典”阅读
研 究成果。

1 一
同的框 架层 次之 间又 以逻辑来 连 接 ,作 为解 释力 量 的根基 和保 障 。思 想 的力量 ,来 源于理 性 和逻辑 的 力量 ,这是 人类作 为理性存 在 的特质 。有 了理性 和
逻 辑 作 为 基 石 ,人 类 才 能 够 形 成 对 外 部 世 界 以及 人 类 自身 的 有 效 、合 理 的 解 释 。 从 而 ,人 类 才 能 够 在
宏大 的理 论理性 的视 野 中思 考 法 律 的 意 义和 目的 、
的知 识 形 态 。 罗 素 指 出 了 这 种 知 识 发 展 的 趋 向 ,
论思 维 能力 、想 象能 力 与批判 精神 的培 育 道路 。 因
此 ,对 “ 典” 文本 的批 判性 阅读 和研 习就 成 为必 经
要 路径 。


理 性 的 力 量 :世 界 是 用 理 论 来 表 达 的
法 律语 词 的 、拙劣 的 “ 笔 吏 ” 刀 ,或 者 异 变 为 弃 置 正 义 理 念 的 法 律 “ 匠 ” 越 来 越 丧 失 了 对 社 会 生 工 。
神 话与 宗教 、常 识 、科 学 与哲学 ,都 是人类 用 以解
释 和 试 图 赋 予 外 部 世 界 以 意 义 的 方 式 ①。 每 一 种 理
提 下 ,才 具有 其价 值 和意义 。在 文化 知识 史上 ,人
类 创造 了多种 多样 的理 解 和 把 握 外 部 世 界 的方 式 。
种 理论 体 系 ,都 由作 为 基 点 和 原 点 意义 的概 念 构 成 ,由此 来构 成解 释世 界 的解说 框架结 构层 次 。不
* 本 文 为 河 北 省教 育 科 学 研 究 “ 二 五 ” 规 划 课 题 “ 北 省 普 通 高校 法律 教 育 模 式 改革 研 究 ” (1 2 0 5 的 阶 段 性 十 河 1 00 0 )

描写法律优秀议论文满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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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法律优秀议论文满分范文关于法律议论文篇一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

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

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

”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

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

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

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

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因为需要,所以用法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

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

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

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关于法律议论文作文篇二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

法律案例分析论文思考(3篇)

法律案例分析论文思考(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某企业劳动争议案为案例,分析了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法律适用以及解决途径。

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探讨了劳动法律法规在实践中的应用问题,为我国劳动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劳动争议;案例分析;法律适用;解决途径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劳动争议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社会稳定。

本文以某企业劳动争议案为例,对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法律适用以及解决途径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劳动争议的解决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案例背景某企业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企业员工总数为500人,其中生产工人300人,管理人员200人。

近年来,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部分员工工资拖欠、福利待遇降低等问题。

2018年,企业因拖欠员工工资引发劳动争议,部分员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三、案例分析(一)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1. 企业经营不善:企业因经营困难,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支付员工工资,从而引发劳动争议。

2. 劳动合同不规范:企业部分劳动合同内容不完整,缺乏对员工权益的保障,导致员工对企业产生不满。

3. 劳动关系不稳定:企业员工流动性较大,部分员工对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不适应,导致劳动关系不稳定。

(二)法律适用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工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解决途径1. 劳动仲裁:员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

2. 劳动调解:企业可以主动与员工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解决劳动争议。

有关法治思维的议论文论据素材

有关法治思维的议论文论据素材

有关法治思维的议论文论据素材导语:法律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保护伞,也是维护城市主体合法权益的定盘星。

法治思维犹如血液,流经城市这个躯体的方方面面,融入到遍布城市的血脉之中。

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论据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法者,天下之仪也。

”法律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保护伞,也是维护城市主体合法权益的定盘星。

法治思维犹如血液,流经城市这个躯体的方方面面,融入到遍布城市的血脉之中。

重要性不言而喻。

我们要坚定不移的推进法治进程,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中,奠定城市发展的坚实地基。

法治思维能规范社会主体弘义行善。

无论是“老人跌倒扶不扶”,还是“嫖宿幼女罪的废止”,抑或是“收买妇女儿童一律按犯罪论处”。

在一系列法律事件的背后,都深刻的凸显出:一个法律制度的善与恶对社会主体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其旧时的、愚昧的法律思维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形成“坏人得利、好人受罪”的恶性风气。

因此,要形成善的法治思维,坚决用法律的手段和途径维护我们每个社会人的权利,让罪恶得到应有的审批,让良善得到肯定的褒奖。

这才是社会和谐的应有之义。

法治思维能规范政府主体依法行政。

当前,不少政府官员存在着“人治”思维,抱着“权利大于天”,“老子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的态度。

各地曝出的钓鱼执法、强拆民居事件,是缺少法治思维的集中体现。

凡此种种,不仅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更割裂了党群、干群关系,不利于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现代化。

可见,法治思维对政府主体的建设,对构建法治政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们要坚决落实立法、司法、执法各个环节的法治思维,让法治思维成为政府人员办事服务的根本指针。

法治思维能规范市场主体遵循规则。

从我国企业越来越多的主动起诉国外企业;到位企业减税减负、营造良好发展软环境;再到对打车软件运营商的整治,都折射出我国市场主体的行为在法治思维的轨道上,呈现出良性的发展态势。

大学生法律思维案例分析(3篇)

大学生法律思维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意识的普及和提升成为当代大学生必备的素质之一。

大学生法律思维是指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探讨大学生法律思维的运用及其重要性。

二、案例背景某高校一名大三学生小张,在一次暑假期间,与几位同学组成旅游团队,前往我国某著名景区进行徒步旅行。

在旅行过程中,小张一行人因违规穿越景区禁行区域,不慎跌入山谷,导致小张腿部骨折,其他同学也不同程度受伤。

事后,小张及其同学与景区管理人员发生争执,要求景区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1. 法律思维的应用(1)明确法律关系:小张及其同学与景区之间形成了旅游合同关系,景区有保障游客安全的义务。

(2)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旅行社、景区等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判断法律责任:景区管理人员未及时制止违规穿越禁行区域的行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小张及其同学的受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法律思维的重要性(1)维护自身权益:通过运用法律思维,小张及其同学可以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2)提高法律意识:通过案例分析,大学生可以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为今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坚实基础。

(3)促进社会和谐:大学生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实际问题,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少矛盾和纠纷。

四、案例分析总结本案例中,小张及其同学通过运用法律思维,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大学生法律思维的重要性,为大学生提供了以下启示:1. 学法、懂法、守法:大学生应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法律思维导论案例(3篇)

法律思维导论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中明确了货物的质量标准、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向乙公司支付了50万元定金。

然而,在货物交付过程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货物,导致甲公司无法正常使用。

甲公司多次与乙公司协商,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乙公司拒绝赔偿。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二、法律思维导论1. 确定案件性质本案属于合同纠纷案件,主要涉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 分析法律关系(1)甲乙双方为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甲公司为买方,乙公司为卖方。

(2)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双方形成定金合同关系。

(3)甲公司因乙公司违约而遭受损失,双方形成损害赔偿关系。

3. 查找法律依据(1)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应当一次性支付。

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3)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 构建法律论证(1)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货物,构成违约。

(2)甲公司因乙公司违约而遭受损失,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甲公司已向乙公司支付定金,根据合同法规定,乙公司应返还定金。

(4)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三、案件解决路径1. 返还定金根据合同法第115条规定,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已支付的定金50万元。

2. 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损失、停工停产的损失、经济损失等。

法律逻辑论文案例分享(3篇)

法律逻辑论文案例分享(3篇)

第1篇摘要:法律逻辑是法律学科的重要基础,对于法律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以张三合同纠纷案为例,探讨法律逻辑在案例分析中的应用,分析案件中的法律关系、法律事实和法律适用,旨在提高法律逻辑思维在实践中的应用能力。

一、引言法律逻辑是运用逻辑方法研究法律现象、法律关系和法律规范的科学。

在法律实践中,法律逻辑具有极高的价值,能够帮助我们准确把握法律关系,正确适用法律规范。

本文以张三合同纠纷案为例,分析法律逻辑在案例分析中的应用。

二、案件背景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三将房屋出售给李四,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李四支付了定金10万元。

然而,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张三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过户。

李四认为张三违约,要求张三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双方协商未果,李四将张三诉至法院。

三、法律关系分析1.合同法律关系本案中,张三与李四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张三与李四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2.违约责任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张三拒绝办理过户手续,构成违约行为。

3.损害赔偿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中,李四因张三违约而遭受损失,张三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法律事实分析1.合同成立张三与李四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成立。

2.违约行为张三拒绝办理过户手续,构成违约行为。

3.损害事实李四因张三违约而遭受损失。

五、法律适用分析1.合同法本案中,张三与李四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有效。

2.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张三应承担违约责任。

3.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张三应赔偿李四的损失。

为何要读经典小说议论文

为何要读经典小说议论文

为何要读经典小说议论文阅读在中学生语文学习中占据着不可磨灭的地位,古代著名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那些富有教育意义的、激励人心的经典小说对中学生的语文教育起到积极的影响作用。

一、培养中学生阅读经典小说的兴趣,可以提高学生学习语文的积极性科学研究表明:一个人做自己感兴趣的工作,其全部的才能可发挥百分之二十, 学习亦如此。

当中学生对阅读经典小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时,他就会对于这些经典爱不释手,更加积极的去阅读,不再把语文学习当做一件苦差事,而是把语文学习当作自己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所以,语文教学应把诱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列为首要任务。

例如西游记中唐三藏的不畏艰险、认真执着;孙悟空的神通广大、聪明机智;猪八戒的好吃懒做、见识短浅;沙和尚的任劳任怨、忠心耿耿。

就是这些鲜活的人物性格,那些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激发了中学生的阅读兴趣,使中学生全神贯注的投入到小说之中,身临其境。

阅读激发了学生们兴趣,从而使他们喜爱上语文。

二、广泛的阅读经典小说开阔了学生们的视野中学生要想在语文知识上全面的发展自己,了解古今中外的经典小说是不可或缺的。

中国华夏,有着悠久的历史。

例如,鲁迅先生曾评价一本书为“巫觋、社之书”,它便是史书《山海经》,他具有非凡的文献价值,对中国古代历史、地理、文化、中外交通、民俗、神话等的研究,均有参考价值。

通过对《山海经》的阅读,中学生们会了解和学习到很多的东西,对于想象力和创造力都有很大的帮助。

法国的大作家维克多.雨果在1862年发表了一部长篇小说《悲惨世界》。

此书涵盖了拿破仑战争和之后的十几年的时间,是十九世纪最著名的小说之一,融进了法国的历史、命、战争、道德哲学、法律、正义、宗教信仰。

这些都让中学生进一步掌握法国的历史和文化,扩展学生们的知识面。

三、通过阅读经典小说可以影响中学生的思维方式经典小说的内容情节往往设计都是充满悬念的,所描写的内容都是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

而,阅读经典小说会在不知不觉中让人学习到珍贵的思维方式和理解问题的能力。

《法律篇》的法律思想与启示论文

《法律篇》的法律思想与启示论文

《法律篇》的法律思想与启示论文《法律篇》的法律思想与启示论文《法律篇》论述了法律的含义、性质,法律与权力、自由的关系,立法的目的、条件以及如何实行法治等一系列法律思想和法治措施。

《法律篇》的法律思想与启示论文【1】摘要:《法律篇》是柏拉图继《理想国》、《政治家》之后的又一力作。

从实际的社会状况出发,在《法律篇》里他强调必须实行法治。

据此他论述了法律的含义、性质,法律与权力、自由的关系,立法的目的、条件以及如何实行法治等一系列法律思想和法治措施。

虽然受阶级和社会条件的限制,其思想存在着缺陷与不足,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某些方面的论述既有深度又极具借鉴意义。

关键词:《法律篇》;法治;启示晚年柏拉图的思想发生了变化,开始认识到法律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

在《法律篇》中,他论述了自己的法律思想,不仅体现了其法律智慧,也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重要参考价值。

来库古的立法和苏格拉底的以身殉法给柏拉图以强烈的震撼,让其认识到法律的魅力。

另外,其自身的社会政治实践让其认识到“理想国”只是一个空想,法治才是治国良方。

故在《法律篇》中他提出了法治的思想。

他的法律思想主要是建立在理念论的哲学基础之上。

在《法律篇》中,他在更广泛的背景上,把最高的善的理念看作是“第二等好的国家”赖以建立的模型和追求的目标。

为了实现这一理念,他主张由优秀的人运用法律来治理城邦,从而实现城邦最高的善。

他认为法律是由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人制定的,用来规范家庭和社会的理智的约定。

在他看来,法律必须是正义的,正义性是法律永远的特性。

其次,为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必须保持法律的权威性、稳定性和可变性。

那么,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法律与习惯法、与权力、与自由等是什么关系呢?首先,不成文法(祖宗之法)虽不是明文规定,但也不是毫无规范的东西,琐碎繁杂的风俗和传统使宏大的立法内容丰富,连接并保护着现存的各种成文法。

作为一种自律的习俗应该要接受法律和制度的控制。

权力与自由是离不开的,在法律与自由的关系问题上,他把自由、智慧、与和平看成是城邦立法的目标。

法律思维与法学经典阅读

法律思维与法学经典阅读

法律思维与法学经典阅读1 法律思维现代社会所面对的各种法律难题日益增多,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同时,个人也需要熟练掌握法律思维以应对复杂的法律现实,一种高端的解决方案是利用法律思维来解决法律问题。

法律思维主要就是运用分析、思考和抉择等法律上的解决方法来解决社会上的法律难题。

其主要步骤包括领域定位、权力限度分析、考虑利弊、依据性比较和解决方案等几个步骤,这些步骤结合起来就构成了法律思维。

领域定位是法律思维要素之一,指的是在解决特定法律问题时,要明确涉及到的法律领域,简单地说就是“根据现实问题准确理解法的能力”,例如,当发生房屋纠纷时,要首先明确触及的法律是建筑法、物权法还是买卖合同法,只有找到准确的法律领域,才能有效地解决法律问题。

权力限度分析是另一个要素,指的是针对确定的法律领域,要研究法律给出的解决办法,分析受法律制约限制的权力,以期在客观条件下对问题做出最优解决。

具体来说,就是要看一看法律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否现实切实可行,而且要看看法律的授权范围、决定措施、行政和司法程序等,分析这些因素可以准确理解法律要求,从而为解决社会问题提供可靠依据。

2 法学经典阅读法学经典是法学研究与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助于法学家们理解法律制度来源、掌握当代法学思潮,以及培养法学思想分析的能力。

首先,阅读经典可以帮助更好地理解法律制度来源。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简称《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学术思想的普遍认可,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法治的统一、协调、和谐,也是中华文明灵魂的不断传承和发展。

通过阅读经典,可以帮助法律工作者更深入地理解《民法典》的内涵,掌握《民法典》的雏型。

此外,阅读经典可以帮助法律工作者掌握当代法学思潮。

《民法论》、《普通法原理》、《合同学》等经典,汇集了法学领域当代革新性思潮,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形成了当代法学的经典研究成果,是法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了解法学研究中的各类问题的必备工具。

案例分析法律思维(3篇)

案例分析法律思维(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思维是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思维方式,它要求我们在处理法律问题时,以法律规范为基础,遵循法律原则,运用法律逻辑进行分析和推理。

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分析,探讨法律思维在解决法律问题中的作用。

二、案例分析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某供应商(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货期限、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条款。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B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货,且交货的原材料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A公司因此要求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B公司认为A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自己也存在违约行为。

双方就违约责任问题产生争议,遂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需要运用法律思维对案件进行分析和判断。

1. 事实认定法院首先需要对案件的事实进行认定。

根据合同约定,B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货,且交货的原材料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已构成违约。

同时,A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也存在违约行为。

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因此,法院需要进一步查明A公司在B公司违约后是否采取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2. 法律适用法院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需要运用法律思维对案件进行法律适用。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B公司未能按照约定交货,且交货的原材料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已构成违约。

因此,B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责任划分法院在适用法律的基础上,需要对责任进行划分。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在本案中,A公司在B公司违约后,未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

法律思维导论案例(3篇)

法律思维导论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思维导论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和法律思维。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案例为基础,探讨法律思维在实践中的应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思维导论的重要性。

二、案例背景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

原告李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行驶在市区道路时,与一辆重型货车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受伤,车辆损坏。

经调查,货车驾驶员王某在驾驶过程中存在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李某将王某及所在单位某运输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0万元。

三、案例分析1. 法律思维的定义法律思维是指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理念等对法律现象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方式。

法律思维导论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使其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法律事实的认定在交通事故案件中,首先要明确法律事实。

本案中,法律事实包括:李某驾驶车辆与王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李某受伤,车辆损坏,王某存在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3. 法律关系的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包括:(1)李某与王某之间的侵权法律关系。

王某在驾驶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侵犯了李某的合法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

(2)李某与某运输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李某作为某运输公司的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某运输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法律规范的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5. 案件的判决根据以上分析,法院认为王某在驾驶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侵犯了李某的合法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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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
2014 — 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论文类)
论文题目 培养法律思维的习惯
课程代码 1025020001
课程名称 法律思维与经典阅读
学 号 140401052
姓 名 官佳佳
院 系 管理学院人力系
专 业 人力资源管理
考试时间 2015年12月26日
前言
目录:
一:真实案例分析,法律思维初训(1)网络对药家鑫死刑的影响
1.案例解读
2.媒体对药家鑫案的报道及影响
3.舆论媒体对司法的影响
4.司法对舆论媒体的回应
(1)电影《杀破狼》,反对丛林正义二:认识了解法律,提高法律意识(1)正确立法的重要性
——国王克洛斯造法失败(2)纠正法律认知错误
——走出法律认知的误区(2)法律条例的严谨性
——关注“但书”,言辞更谨慎三:课后自我学习,法律思维探索(1)经典阅读《天堂蒜薹之歌》(2)电影《我是证人》
总结
培养法律思维的习惯
前言
从小对法律就充满了敬仰,认为法律是一个神圣的东西,能够为人民主持公道的工具。

但是,一直以来都缺少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怀着一颗好学之心,报选了刘明辉老师的《法律思维与经典阅读》这门课程。

很高兴,这门课程如我所期望的那样,给我带来了许多的收获,法律认知上有很大的提升。

每堂课老师都会安排电影,书籍,时事案例与我们分享,以我们最容易接受的方式培养我们的法律思维习惯。

通过这门课程,我最大的收获是:当面对问题时,不再是按照常理,老旧观念出发,而是学会站在法律的角度上,运用法律思维思考和解决问题。

在最后一堂课的学习中,也让自己走出了很多法律认知的误区,只有更好的学习法律,才能更好的运用法律。

一:真实案例分析,法律思维初训
(1)网络对药家鑫死刑的影响
1.案例解读
被告药家鑫是一名西安音乐学院的学生。

2010年10月20日深夜,在回j家的路上撞到被害人张妙。

药家鑫在下车看查时,因担心被害人记录车牌号以后向其找麻烦,而从车上拿出尖刀向被害人连捅数刀,致使被害人张妙当场死亡。

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2.媒体对药家鑫案的报道及影响
一个大学生,在撞伤被害人后没有及时救助,反而向其连捅数刀致死,其残忍的杀人手段受到了来自公众的愤恨。

进而药家鑫案受到了来自各方媒体大众更多的关注。

然而在刑事审判结果还没有出来前,新浪微博上已经出现了一个名为“药家鑫杀人案——民众投票审判”的民意调查活动,对药家鑫进行了“网民判决”。

投票比列中,百分之九十的网名都选择了“药家鑫故意杀人证据确凿,必须斩立决”。

在药家鑫案件中,对药家鑫故意杀人罪的认定无可非议,但其实在量刑上还是具有许多值得探讨的。

1997年刑法第76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

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药家鑫的自首及其
悔过表现能否为其免死呢?在最终的判决中自首这一从宽情节也没有能挽救药家鑫的生命。

对于法官的判决我们无可非议,但是法官能判死缓的情况下而选择死刑立即执行中是否没有受到来自外界舆论的干扰呢?我们很难去推测。

3.舆论媒体对司法的影响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媒体报道的方式增多,民众发表民意的平台也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如微博、论坛等。

媒体在采访报道的过程中,往往受到许多因素控制。

媒体往往所关注的是具有新闻价值和效应的个案。

然而就也就是新闻媒体所追求的经济利益的本性,为了迎合大众的口味,吸引大众的眼球,常常会带有感情基调的大肆渲染案件事实。

4.司法对舆论媒体的回应
宪法写道,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法官也是人,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难免不会受到外界的干扰。

司法的独立并不排斥公众或媒体的监督,然而这不代表公众和媒体能够越过红线去干涉司法的审判。

(2)电影《杀破狼》,反对丛林正义
电影中警察陈国忠为了让无恶不赦的王保忠绳之于法,不惜制造假的证据。

看完电影的结局时,看着这个杀人无数,极其残暴的王保忠最终被制裁,心理无不叫快,终于出了这口恶气,给小孩的父母和几位警察报仇了。

但是经过同学双方激烈的辩论和老师最后的总结,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同态复仇的这种丛林正义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坚持看得见的正义,按照法定程序判案。

否则,社会就会变成谁有能力就可以随意杀人的社会,总结,违反程序法易导致冤假错案。

二:认识了解法律,提高法律意识
(1)国王克洛斯造法失败
针对这一立法故事,我们小组展开了讨论,并由组长进行总结和大家交流分享。

对于雷克斯造法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没有将法律公之于众,不能用便于理解的方式来描述规则,制定相互矛盾的规则,频繁地修改规则等。

通过这个寓言故事,我学习到在执行法律之前,首先要制定出合理的法律条例。

(2)走出法律认知的误区
生命不足以为证吗?很被害者都被迫选择自杀,然而就算这样却还是不能证明他人有罪。

之前我对于这项规定感到很愤恨,被害者希望以死的方式来作为证据,让我们抓住坏人,如此极端的做法并不足以作为证据。

但是,后来我注意到了一些个别案例,如果丈夫和妻子前一夜发生争吵,第二天妻子跳楼,我们是否就可以按照这个情节推断出丈夫一定就是犯罪人。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按常理办事,无可避免的会导致错判和误判,那这些后果又由谁来承担。

(3)关注“但书”,言辞更谨慎
我国的刑法是成文法,在刑法条文中,当同一条款的后段要对前段内容作出相反、例外、补充或限制规定时,往往使用“但是”一词,“但是”以后的这段文字被称为“但书”。

只有准确的理解“但书”在刑法条文中的作用,才能更好的领会刑法条文的意义。

三:课后自我学习,法律思维探索
(1)经典阅读《天堂蒜薹之歌》
蒜薹事件:数千农民响应县政府的号召大量种植蒜薹,但遭遇压价、滥征税、在冷库已满的情况下却阻止县外商人收购。

而县委书记拒绝和农民对话,愤怒的蒜农砸毁、焚烧县政府办公室。

蒜薹事件隐喻的是农民与政府之间的对抗,弱者与强者的对抗结果“当然”是血淋淋的,方四叔惨遭车轧,方四婶、高马先后死在监狱。

莫言也指出了农民的一些缺点。

有书评指出,高马是暴民。

但是高马与其他的暴民不同,他懂法,他曾经使用过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他知法犯法,是一个高度自觉的暴民,但是是什么使他成为一个暴民?因为我们的文化和制度缺乏法治精神。

金菊给父母讲婚姻法,抗议买卖婚姻,招来一顿毒打;高马上方家要求与金菊自由恋爱,方家兄弟打他,当过兵的高马完全有能力还手,但他守法,没有还手,而是上乡政府告状。

但是政府工作人员杨助理员正好与方家有关系,不理会高马的控告。

后来方四叔被乡镇官僚开车撞死,乡政府也是官官相护。

当法律成了笑话,人民无法用法律捍卫权益,如果他们尚有反抗精神,他们能如何避免成为暴民?政府知法犯法,鱼肉人民,于是人民也不再守法,暴力冲击政府。

但由于人民成了暴民,不守法,政府就有加强控制人民的必要。

成龙有一句不好听的话:“中国人就是要管。

”人民的不自由,既由于政府的不守法,也由于自己的不守法。

(2)电影《我是证人》
“证人”说的言语都能成为证据吗?
电影《我是证人》中,两位主角路小星(杨幂饰)和林冲(鹿晗饰)对同一个车祸,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描述,观众也会产生疑问,对这样的情况,他们所说的话语能成为证据吗?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最古老、最普遍,也是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证据,在证据来源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事实上《刑事诉讼法》里面,对证人证言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既不是大家想的那样,只要是证人,他们说的话就能成为证据;也不是如电影中那样,要为证明自己的言语而出生入死!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从这可以看出,并不是你以为自己是证人,所以你的言语就可以成为定案的根据,必须经过质证并且查实后才能作为依据,这也是为什么电影《我是证人》中,警察对两位证人的证言,需要查实的原因!
在我看来,影视等媒介承担着文化传播的重要任务,对社会文化具有深远影响,一部优秀的电影或电视剧,应该符合法律并经得起推敲。

总结
在这么选修课上,我不仅仅是学习到了法律知识,更是在老师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下激发我对法律的兴趣。

《法律思维与经典阅读》这么课程培养了我用法律思维考虑问题的习惯和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权利的基本能力。

相信在以后的学习生活和社会经历中,我也会更加正确的分析判断问题,感谢老师帮助我纠正了很多错去的法律认识。

虽然,这门课程结束了,但这仅仅我追寻法律思维之路的开始,在以后的学习,我会关注更多的法律更改和法律出台以及分析特殊法律案件。

再次感谢老师给了我们一个丰富多彩,有收获和成长的课堂。

[1]肖遥. 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以药家鑫案为视角[J]. 网友世界,2012,1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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