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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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1、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不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
从所有制与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关系看,一种所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
两个概念既相互联系,又不相同。
所有制指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处置并获得收益等一系列经济权利和经济利益关系的总和。
所有制实现形式是指在一定的所有制前提下财产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
所谓财产的组织形式,包括独资、合资和各类资本相互融合等形式,在企业形态上体现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等。
所谓经营方式包括经营资产的直接经营方式和经营资本的间接经营方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者既可以通过控制一定所有制赋予的全部权利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也可以通过权利的分割和部分权利的有偿转让来实现自己的利益。
体现在所有制实现形式上,所有者控制全部权利,就形成了独资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和经营资产的直接经营方式;所有者有偿让渡了部分权利,比如经营权,就形成了股份制等资本组织形式和经营资本的间接经营方式。
可见,相对于所有制,所有制实现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
2、努力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发展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优化结构布局,实现保值增值,转换经营机制,必须下大力气发展公有资本控投或参股的股份制经济。
第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推行股份制。
按照《决定》要求,推进国有资本和其他各类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行股份制。
一是进一步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
未改的要改,改了的要规范,规范问题主要解决股权集中度很高的问题,要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境外资本参股等途径来解决。
二是国家今后新建企业要注重采取股份制的资本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
三是结合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发展国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制改造。
实现资本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3、继续推进垄断行业改革。
垄断行业是我国国有经济最集中的领域。
要加快推进垄断行业中央企业改革,对于已经进行初步分拆、引入竞争机制的电力、电信、民航等行业,要完善改革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对现有企业有条件的要实行多元化持股,形成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对于尚未进行实质性体制改革的铁道、邮政、城市公用事业等,要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要认真区分垄断行业中自然垄断业务和非自然垄断业务,在非自然垄断业务领域放开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效率;加强对垄断行业特别是自然垄断业务的安全、环保、普遍服务、价格等方面的监管。
4、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
(1)、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
现代产权制度是十六字。
归属清楚、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作用体现在“四个有利于”上。
①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②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③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④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
因此,要保护各类产权,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使产权有序流转。
(2)是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前提是做好两个分开:政企分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要依法当好出资人,要维护好权益,保值增值,防止流失。
(3)是尽快培育形成现代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体系。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是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必然要求。
在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调整布局和结构,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战略决策。
国有经济从一些领域退出来,同时为了实现规模化生产、完善产业链,加强对重要行业或关键领域的控制力,也必然会进入一些领域。
这种“进”与“退”,是根据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需要、根据市场经济的规律进行的正常活动。
不能将企业正常的兼并重组,将市场公平竞争导致的“优进劣退”、“大进小出”,片面理解为“国进民退”。
事实上,国有企业在调整和重组过程中,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改造,也进一步促进了自身的发展。
5、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要进一步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加快完善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等各类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认真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逐步实现资本的社会化,推进企业产权制度创新。
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和监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更好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