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博源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L-2-氨基丁酰胺等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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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博源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氨基丁酸类系列产品建设项目(选址调整,南移300米)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要本)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
国环评证乙字第2015 号
二O一一年八月
目录
1、项目概况 (1)
2、工程内容及污染因素分析 (2)
3、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5)
4、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7)
5、污染物治理措施 (8)
6、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9)
7、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2)
8、环评总结论 (14)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1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嘉兴市博源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在浙江省乍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进行年产1500吨氨基丁酸类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原拟建地为瓦山以西、环山路以东,由于原拟建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尚未解决,影响土地挂牌时间,故选址调整南移300m(位于赞成科技以东、滨海大道以南)。
选址调整后的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总投资、建设性质、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均保持不变。
项目总投资10590万元,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征地约25亩。
项目达产后每年可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实现销售收入39000万元,新增利润15000万元,投资回收期1.5年。
本项目主导产品是食品、保健品中的添加剂。
本项目主要的创新点为:采用选择高效的拆分剂,采用新型的拆分工艺,对DL-2-氨基丁酸进行手性拆分,拆分得率高,产品含量高,附加值高,并采用独特的拆分剂回收工艺和手性氨基酸的转型工艺,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减少了环境污染,该技术高于国内同行业水平。
为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该项目的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使项目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得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相互协调和促进。
为此,嘉兴市博源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根据该项目的地理特征和工程特征,通过现场踏勘、调研、收集资料、监测的基础上,经过对有关资料的计算、分析及评价,编制本报告书(报批稿)。
为方便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的了解和审批,参照国家环保总局要求,编制本项目的简要本。
1.2 立项情况、建设地点及与老项目的关系
《嘉兴港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嘉港区备[2011]3号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
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
行业类别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6)。
本项目选址于浙江省乍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
2、工程内容及污染因素分析
2.1 本项目工程内容
2.1.1建设规模
表2-1 本项目的生产规模
案登记。
2.1.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环保设施工程见表2-2。
2.1.3工作制度、劳动定员
项目年工作日约300天,三班制生产。
一条生产线(一期)劳动定员37人,三条生产线劳动定员80人。
2.1.4公用工程
1、给水
采用自来水,本项目自来水由乍浦工业园区内供水网络统一供不间断统一供给,由自来水公司负责设计、调试及安装。
2、排水
本工程的排放方案采用雨污分流制。
雨水通过清洁排水系统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分别收集后,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乍浦工业园区污水管网。
考虑厂区初期10min的雨水有一定的污染性,因此,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排至公司污水处理区域。
本项目一条生产线(一期)总的废水排放量约2853.0t/a;三条生产线总的废水排放量约6462.0t/a
3、供电
拟从工业园区110kV变电站引入一路10kV高压电源至本项目总变电所。
本项目一条生产线(一期)年用电量为150万KWh/a;三条生产线年用电量为450万KWh/a。
4、供热
本项目一条生产线(一期)蒸汽用量约5000t/a,三条生产线蒸汽用量约15000t/a,蒸汽由乍浦工业园供汽管网经外管道接入本项目。
5、制冷系统
配置冷冻机组2套,功率30万大卡/套,总功率60万大卡,用于氨化生产和冷凝系统。
2.2项目工程分析
2.2.1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2.3.2 “三废”汇总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三废”汇总见表2-5。
表2-5-1 拟建项目一条生产线(一期)主要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
表2-5-2 拟建项目三条生产线主要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
3、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3.1项目选址周围环境
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乍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内,周围环境如下:
东面:为空地(工业用地),再东约100m为鸿基石化;南面:为老海塘路,路南为煤场;西面:为赞成科技用地(目前为空地);北面:为滨海大道,路北为帝人集团。
本项目主要敏感点分布见表3-1。
3.2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3.2.1水环境
本项目的废水纳入港区污水处理工程,不排入附近内河,本评价采用历史的常规监测资料进行评价,不作现场监测。
目前港区白洋河水质COD Mn、BOD5、NH3-N、总磷、COD Cr和石油类等指标均已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水质类别基本属Ⅳ类、Ⅴ类甚至劣Ⅴ类,其中COD Cr和总磷超标最为严重。
分析超标原因,主要是嘉兴河网的下游河流,上游来水水质较差,加上当地农业面源、生活面源及工业污染源的影响。
3.2.2大气环境
本次评价环境空气常规污染因子环境调查采用《嘉化三万吨/年邻对位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
6个测点的常规污染物TSP、SO2、PM100、NO2在7个连续监测期间监测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从监测结果来看,目前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等标污染负荷排在前面的为HCl、氨气,本次评价环境空气特征污染因子环境调查采用《浙江丰益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000吨纯对位氯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
HCl、氨气一次值均低于相应的环境标准值,选址区域周围环境空气中上述污染物本底浓度较小
3.2.4声环境
为了解拟建地的声环境质量,本评价对拟建区域进行了声环境现状监测。
根据监测:本项目厂界声环境昼夜均达到相应的标准,未出现超标现象,声环境质量较好。
3.2.4生态环境
根据浙江省林业区划,嘉兴地区属浙北平原绿化农田防护林区。
由于开发早和人类活动频繁,原生植被早已被人工植被和次生林所取代。
区域内平原网旁常见植被有桑、果、竹园,以及柳、乌桕、泡桐、杨等,还营造了不少以水杉、池杉、落羽杉为主的农田防护林。
但防护林发展不平衡,树种单一,未成体系,破网断带现象普遍,防护功能不高。
区域内的野生动物主要有田鼠、蝙蝠、水蛇、花蛇等,刺猬、野兔等已很少见,没发现珍稀动物。
随着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农田面积逐渐缩小,自然生态环境逐步被人工生态环境所替代。
区域植被以人工种植的乔、灌、草及各种花卉为主,动物以少量的鸟类、鼠类、蛙类、蛇类以及各种昆虫等小型动物为主。
4、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4.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为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真空泵循环更换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本项目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到三级入网标准,处理达标后废水排入港区污水管网,再进入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经嘉兴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因此,本项目废水对污水处理厂进水不会产生影响。
事故性排放情况下,废水的排放量没有很大的变化,但是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浓度增加,主要是局部区域管网内的污染物浓度增加,造成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负荷增加,虽然所占比例不是很大,但是短期的事故性排放将会对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影响。
因此,必须谨防事故发生。
4.2环境空气影响
由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氨气、HCl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不大,地面小时/日均/年均浓度贡献最大值均能满足标准要求;各敏感点氨气、HCl 小时/日均/年均浓度贡献最大值均能达标。
地面小时浓度叠加背景浓度后均达到相应标准限值。
经治理后本项目厂区应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厂区东面和西面为空地(均为工业用地),南面为老海塘,路南为煤场,北面为滨海大道,路北为帝人集团,能满足本项目100m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经治理后厂界处的恶臭等级在2级左右,该企业的废气经治理后恶臭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根据预测可知,HCl非正常排放对环境和周边敏感点影响相对不大,氨气非正常排放对环境和周边敏感点影响相对较大;本环评要求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必须加强废气处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杜绝此类非正常事故的发生。
4.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行后,各预测点昼夜间噪声均达标。
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省乍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四周均为道路及工业企业。
预计经隔声等措施后,厂界能够达标。
但公司仍然必须做好各车间及公用配套设施的隔声降噪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限值。
4.4固体废弃物影响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废在厂内的贮存时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先在厂内的贮存,贮存时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再送嘉兴市固体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企业固废只要落实相应的污染处理措施,没有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则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5环境风险影响
1、在假设的事故情况下:氨气相应的安全撤离距离范围为300m。
即一旦发生事故,应根据当时的气象条件(主要是风向和风速),相应风向下300m范围内的人员应立即紧急撤离。
氨气相应的死亡半径为11m。
即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下风向11米范围内可能发生死亡事故。
2、在假设的事故情况下:HCl相应的安全撤离距离范围为220m。
即一旦发生事故,应根据当时的气象条件(主要是风向和风速),相应风向下220m范围内的人员应立即紧急撤离。
HCl相应的死亡半径为0m,从安全角度考虑,本项目致死半径确定为10m。
即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下风向10米范围内可能发生死亡事故。
3、HCl非正常排放对环境和周边敏感点影响相对不大,氨气非正常排放对环境和周边敏感点影响相对较大;本环评要求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必须加强废气处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杜绝此类非正常事故的发生。
4、本项目需设置不小于560m3的应急池。
5、根据环境风险评价,本项目的建设中采取多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5、污染物治理措施
5.1污染防治措施清单见表5-1。
本项目的环保投资为450万元,占总投资的4.25%。
5.3运行费用估算
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和固废处置的费用平均每年236.3万元。
6、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6.1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建成后排放的污染物中,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为COD Cr、NH3-N。
根据《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文件)要求:建设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主要是COD、SO2两项指标,其中废水需排入钱塘江和太湖流域水体的,增加氨氮指标,下同),必须削减一定比例的同类污染物排放量。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明确总量削减比例的按规划执行,没有明确的,其替代比例为:环境功能区达标较好地区可按新增量与削减量1∶1比例替代;其他地区新增量与削减量不得低于1∶1.2。
化工、医药、制革、印染、造纸等重点水污染行业削减COD总量比例不得低于1∶1.5,火电、热电、冶金、钢铁等重点大气污染行业削减SO2总量比例不得低于1∶1.5。
钱塘江流域已经试行排污总量控制方案的7个县(市、区),仍按原方案执行;按照“以新带老”、“增产减污”的原则,技改(含改建、扩建、搬迁)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原则上实行企业自身削减平衡。
技改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在企业原依法核定的排污总量(以项目环评批复量为准)内的,不属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排放量超出企业原依法核定的排污总量的,超出部分排污总量按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替代要求执行。
1、废水特征污染物总量COD Cr、NH3-N控制
(1)本项目废水特征污染物COD Cr、NH3-N总量指标
以本项目三条生产线排放的废水的达标排放量作为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6461.88t/a(其中生产废水4301.88t/a、生活污水2160t/a),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杭州湾海域,排海浓度限值为COD Cr120mg/l、NH3-N 25mg/l,因此,COD Cr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0.775t/a(其中生产废水COD Cr0.516t/a、生活污水COD Cr0.259t/a),NH3-N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0.162t/a (其中生产废水NH3-N0.108t/a、生活污水NH3-N0.054t/a)。
(2)COD Cr、NH3-N总量平衡方案及措施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化工、医药、制革、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新增的COD Cr、NH3-N的总量指标应按“增1削1.5”的比例进行调剂削减,因此COD Cr 和NH3-N的调剂量分别为1.163t/a、0.243t/a。
2、废气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
(1)废气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本项目废气特征污染物主要为HCl、氨、Cl2、SO2及有机废气等,以本项目的废气排放量作为废气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值,具体见表6-1。
2、SO2总量平衡方案及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SO2产生于酯化反应过程中氯化亚砜的分解,在工艺上采用浓碱液吸收至亚硫酸钠,尾气再采用稀碱液进一步吸收,最终SO2的排放量约为0.677t/a。
因此,本项目SO2的总量控制指标是可以实现的。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化工、医药、制革、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新增的SO2的总量指标应按“增1削1.5”的比例进行调剂削减,因此SO2的调剂量为1.016t/a,需要区域削减替代。
6.2.1调查方式
主要采用发放调查表及公示二种方式展开,调查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调查主要内容
(1)项目实施后对被调查人的损益情况以及可接受程度。
(2)拟建项目周围的居民或社会团体对本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3)本次环评进行二次公示。
6.2.2调查范围与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共发出个人调查表50份,收回50份,回收率100%;共发放单位团体调查表20份,回收20份,回收率100%。
6.2.3调查表统计分析结果
被调查对象14%的认为当地现有环境质量较好,74%的人认为还可以,12%表示不满意;4%的被调查者对本项目很了解,70%的被调查者对本项目有所了解,26%的被调查者不了解本项目;14%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大,86%被调查者表示对周围环境影响小;被调查者认为项目上马后主要污染源依次为废气、废水和事故风险等;76%的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实施后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有利,18%的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实施后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一般,6%认为不利;70%的被调查者支持本项目的实施,30%的被调查者表示无所谓,无反对意见。
本评价团体调查对象共20家,由表11-5团体调查统计结果可知,25%的被
调查单位认为当地现有环境质量较好,70%的被调查单位认为还可以,5%表示不满意;80%的被调查单位对本项目有所了解,20%的被调查单位对本项目不了解;95%被调查者表示对周围环境影响小,5%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无影响;被调查者认为项目上马后主要污染源依次为废气、废水和事故风险;95%的被调查单位认为本项目实施后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有利,5%的被调查单位认为本项目实施后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一般;90%的被调查单位支持本项目的实施,10%的被调查者表示无所谓,无反对意见。
另外,有个别被调查者要求企业把环保和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用高标准设计、高标准管理、高标准施工,加强应急管理和处理,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偷排、超排;因此本环评要求嘉兴市博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加强环保和安全工作,做好环保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6.2.4公示
本单位接受嘉兴市博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的环评委托后,与建设单位一起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第一次公示示时间为2010年10月18日至2010年10月29日,公示地点为嘉兴乍浦镇镇政府公示栏、嘉兴港区管委会公示栏、项目所在地东面的雅山村村委公示栏、东北面的王店桥村村委公示栏。
第二次公示时间为2010年11月17日至2010年11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地点与第一公示地点相同。
在第一次公示期间无任何单位和个人来电、来信和来访。
在第二次公示期间,无任何单位和个人来电、来信和来访。
因此,可认为公众对项目建设基本上是赞同的
7、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7.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导产品是食品、保健品中的添加剂。
本项目采用选择高效的拆分剂,采用新型的拆分工艺(物理法),对DL-2-氨基丁酸进行手性拆分,拆分得率高,产品含量高,并采用独特的拆分剂回收工艺和手性氨基酸的转型工艺,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减少了环境污染,该技术高于国内外同行业水平。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国家发改委会令第09号)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中的禁止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嘉兴市政府出台的《嘉兴市当前限制和淘汰发展产业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未列入《石油和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和淘汰类。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浙江省、嘉兴市产业政策的要求。
7.2规划符合性分析
(1)城市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嘉兴港区的化工园区内。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嘉兴港区总体规划》和《浙江省环杭州湾产业带规划》、《浙江省“十一五”
临港产业规划》《嘉兴港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拟建地块属于石油化工建设用地,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有关规划。
(2)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平湖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I1-10482C03乍浦临港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属于重点准入区。
本项目不属于《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产业项目,拟建地为工业集中区。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平湖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7.3清洁生产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技术装备水平满足“关于做好推进传统精细化工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工作的通知”(浙经贸医化〔2005〕1056 号)中的相关要求;生产工艺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清洁生产在国内具有先进水平,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7.4污染物排放可达性分析
采用本评价所推荐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源均能达标排放。
7.5总量控制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废水特征污染物COD Cr、NH3-N以本项目三条生产线排放的废水的达标排放量作为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0.775t/a和0.162t/a。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化工、医药、制革、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新增的COD Cr、NH3-N的总量指标应按“增1削1.5”的比例进行调剂削减,因此COD Cr和NH3-N的调剂量分别为1.163t/a、0.243t/a。
本项目废气特征污染物主要为HCl、氨、Cl2、SO2及有机废气等,以本项目的废气排放量作为废气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值。
SO2的调剂量为1.016t/a,需要区域削减替代。
该COD Cr、SO2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的取得一律由企业自行向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购得。
调剂方案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本项目。
7.6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符合性分析
从现状评价可知:根据历史监测资料,企业所处区域环境空气中常规污染物SO2、NO2、TSP、PM10以及特征污染物乙胺、HCl、氨气等均达到相应标准值。
选址区周围水域水质已超过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已无环境容量。
声环境质量较好。
项目建设后,若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并达到相应的环保标准,根据预测分析,选址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水质、声环境维持现状不变。
7.7公众可接受性分析
多数群众和团体是支持本项目建设的,然而拟建设地的附近居民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还需要当地政府、建设单位等加强宣传工作,使附近居
民了解本项目的生产情况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取得居民对本项目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项目投产后引起纠纷。
同时企业要加强环保意识,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三废”的达标排放。
7.8社会和谐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让部分群众分享了更多的发展成果,提高了城乡就业率,加快了城乡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推进了城乡就业一体化,基本符合嘉兴市和谐社会构建工程的要求。
7.9生物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周围农田主要种植粮食为主,厂区周围数公里内均无珍稀动植物。
本项目建设基本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符合生物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
7.10风险可接受性分析
根据环境风险评价,本项目的建设中采取多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8、环评总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拟建地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和投产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嘉兴市博源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氨基丁酸类系列产品建设项目(选址调整,南移300米)符合环评审批的原则,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认真落实污染源的各项治理措施,尤其是废气的防治措施及事故的应急防范措施。
认真做好清洁生产,做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厂区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确保安全生产,加强环保管理,严禁事故性排放,将其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以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统一。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