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下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几点建议论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时期下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近年来,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工作任务比较繁重。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职能定位容易,监督到位难。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质量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实体质量监督还有待于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监督模式的改革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快,监督手段和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工作还要进一步适应形势的发展和监督工作的需要。
质量监督机构难以保证执法的公正权威,也容易导致社会上产生政府质量监督等同于强制性监理的错觉。
所以,要使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水平有明显提高,关键在抓落实,要抓好落实,就要求我们各级部门要全面掌握、及时分析研究建筑业工作的形势,既要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建设事业发展的基本趋势,也要分析建设行业重点工作,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对我们质量管理、监督工作的影响;既要分析我们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又要分析、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并认真的加以推进。
一是要突出对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监督,保证主体结构质量安全,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涉及公共安全,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加强对主体结构质量的控制,确保其施工质量安全可靠,这是工程质量监督的首要任务。
从近几年情况看,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未发生这方面的重大质量事故。
但
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混凝土工程质量水平不高,一般质量缺陷较多;有的砌体工程施工不规范,质量水平较低;有的混凝土强度、钢筋位置、保护层厚度等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等。
由此引发了一些群众投诉和上访,影响了社会和谐和稳定。
今后在主体结构质量监督方面,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监督方案》确定的监督控制点实施监督,尤其是要强调监理、质监人员必须到位监督检查,只有符合要求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要加大对主体结构的随机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决不能迁就照顾,该整改的一定要整改,该处罚的一定要提出建议上报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主体结构质量的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
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以及质量监督工作,以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工程作为工作目标。
住宅工程是民心工程,工程质量的好坏,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甚至涉及到社会的稳定。
住宅工程量大、面广,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老百姓用几年、十几年甚至大半辈子的积蓄购买一套房子,在家庭生活中购房投资是最大的,拿这么多钱去买商品必然对商品质量提出很高的要求,所以用户对住宅工程作为商品交换时,在质量上有所挑剔是正常的,不挑是不正常的,这是利益所决定的。
对这样投资巨大的商品在购买过程中和买到手之后,一旦发生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就肯定会很敏感,就要向开发商提出来,向政府提出来,要进行投诉,在处理上难度也比较大。
因此抓好此类项目工程质量,
在当前就是抓住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就是在实际工作中关心老百姓的疾苦,就是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地维护群众的利益,“三个代表”思想就落在了实处,就是为“构建和谐社会”做了我们应该做的贡献。
所以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千方百计做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
质量监督工作在执行《监督导则》的同时,要将治理通病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形成制度,列入监督计划。
并将项目的治理情况作为考核工程质量,评优质样板工程和考核质量监督人员业绩的重点内容。
三是要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
工程质量投诉涉及到工程质量和安全,涉及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处理的好了,我们就可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理的不好,有可能引起上访等事情的发生。
这一点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在接待投诉人投诉时,一定要认真耐心,对投诉人投诉的工程质量、投诉理由、投诉目的要有一个全面详细的了解。
确因工程质量问题危及投诉人生命财产安全,侵害投诉人正当民事权利的投诉,务必予以立案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通报投诉人。
对于不合理的要求,要及时作出说明,经说明后仍然坚持无理要求的,应给予善意的批评教育,引导投诉人思想的转变。
监督部门要对在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中做出成绩的个人,要给予表彰。
对在处理投诉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敷衍、推诿、拖延的工作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
四是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监管。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既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政府重视,群众企盼。
如何把这一民生工程做好,工程质量是重要的标志,为此,要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结构安全,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功能完善。
监督部门要增加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督频率,加大处罚力度。
除按监督计划进行监督服务外,增加巡查、抽查频率,依据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重点检查。
不断创新管理方式,由定期检查转变成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突击检查的效果。
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五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建设,杜绝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的一切腐败现象,保证监督队伍的先进性。
温家宝总理曾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政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提出了全面、具体的标准,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依法行政能力;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勤奋工作;遵守纪律和职业道德,诚信廉明,公道正派,甘于奉献。
我们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保证了我们质量监督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这将是我们对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的最大的贡献。
今后一段时间,监督部门要着重抓好工程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
建设一支业务素质高的工程管理队伍是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的需要,
也是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关键。
监督部门要积极开展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理、监督以及施工队伍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要以更加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来做好监督的工作,让政府满意,让服务对象满意,让群众满意。
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
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工程质量也要不断与时俱进。
监督部门要充分认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通过不断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使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新的历史时期,监督部门一定要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去迎接各种困难和挑战,用科学发展观去指导工作,用一颗火热的心投入到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工作中去,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工程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