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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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华会计网校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管理,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税,全面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和反避税水平,充分发挥企业所得税组织收入、调节经济、调节收入分配和保障国家税收权益的职能作用。

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和反避税制度及手段,逐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收率和税法遵从度。

二、总体要求根据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

(一)分类管理分类管理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方法。

各地要结合当地情况,对企业按行业和规模科学分类,并针对特殊企业和事项以及非居民企业,合理配置征管力量,采取不同管理方法,突出管理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监控,实施专业化管理。

1.分行业管理针对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实施有效管理。

全面掌握行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特点、税源变化情况等相关信息,分析可能出现漏洞的环节,确定行业企业所得税管理重点,制定分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办法、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1.03.26•【文号】税总发〔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03.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税总发〔202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和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不断提升,但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意见》立足于解决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具有多方面重大意义。

(一)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2020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对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行研究。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意见》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全国“两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集成推出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服务征管举措,不仅将有力推动税收征管改革不断走向深入,而且为“十四五”时期税收工作确立了总体规划和蓝图框架。

〔2016〕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简化优化纳税服务流程方便纳税人办税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简化优化纳税服务流程方便纳税人办税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税总发〔2016〕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简化优化纳税服务流程方便纳税人办税实施方案》的通知(老会计人的经验)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税总发〔2016〕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简化优化纳税服务流程方便纳税人办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加快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国务院审改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的指导意见》(审改办发〔2015〕4号)确定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系统简化优化纳税服务流程方便纳税人办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和纳税服务工作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地加以推进。

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科学分工的基础上,强化统筹协调,认真抓好《实施方案》所列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

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加以解决。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月29日(对税务系统内只发电子文件)税务系统简化优化纳税服务流程方便纳税人办税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快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务院审改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的指导意见》(审改办发〔201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方案》为统领,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根据《通知》和《指导意见》的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国税、地税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实现线上线下互通、前台后台贯通、内部外部联通,让纳税人享受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服务,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

2023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与征管现代化专业能力8

2023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与征管现代化专业能力8

2023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与征管现代化专业能力模拟试卷一、单项选择题1. 【单选题】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目标规划、信息收集、风险识别、等级排序、风险应对、( ),并根据评价结果对规划目标进行修订校正,从而形成良性互动、持续改进的管理闭环。

A:评价考核B:过程监控C:过程监控和评价反馈D:风险反馈参考答案:C试题解析:过程监控及评价反馈:通过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实施监控,对风险识别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风险等级排序的准确性、风险应对措施的有效性等进行效果评价,进一步优化风险识别指标和模型,完善税收征管措施,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实现税收征管持续改进。

2.【单选题】除了全面性原则、依法原则、科学性原则之外,以下也属于税收风险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的是:A:监督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B:服务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C:监督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D:指导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参考答案:B试题解析:税收风险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原则:1.全面性原则。

2.依法原则。

3.科学性原则。

4.服务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即根据纳税人的纳税遵从状况,有效提供相应的服务和采取应对措施,促进纳税遵从。

3.【单选题】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目标规划、信息收集、风险识别、等级排序、风险应对、( ),并根据评价结果对规划目标进行修订校正,从而形成良性互动、持续改进的管理闭环。

A:评价考核B:过程监控C:过程监控和评价反馈D:风险反馈参考答案:C试题解析:过程监控及评价反馈:通过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实施监控,对风险识别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风险等级排序的准确性、风险应对措施的有效性等进行效果评价,进一步优化风险识别指标和模型,完善税收征管措施,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实现税收征管持续改进。

4.《意见》指出,要探索实施大企业税收()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A:事先备案B:事先审批C:事先协商D:事先裁定参考答案:D试题解析:5.某千户集团总部数据联络员赵某应报送年初至本月末、本季度末累计相关基础涉税数据信息,报送这些信息应在月度、季度结束后:A: 15日内B:18日内C:20日内D:30日内参考答案:B试题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调整千户集团相关基础涉税数据报送对象范围的通知》,千户集团和扩围集团总部应在月度、季度结束后18日内,报送年初至本月末、本季度末累计相关基础涉税数据信息。

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12]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12]11号)

急件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国税发〔2012〕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主题,坚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健全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方式,得到了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广泛认可,有效地促进了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的提升。

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办税服务厅还存在一些问题。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打造规范、便捷、高效、文明的办税服务厅,现就税务机关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提出如下— 1 —意见:一、提高认识、明确定位“十二五”时期是做好税收工作的关键时期,在世情、国情发生深刻变化的同时,各级税务机关要适应形势的发展,重视办税服务厅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集中办理涉税事项,提供纳税服务的机构和场所,是税务机关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征纳双方沟通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展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形象的重要窗口。

各地在办税服务厅管理中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办税服务厅成为税务机关宣传税收政策、办理涉税事项、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机构和场所。

二、落实服务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各地要根据《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的要求,抓好导税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等服务制度的落实,确保纳税人方便快捷办税。

要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主任值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上级领导干部定期巡查等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对办税服务厅舆情信息的监测、引导和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 2 —要完善办税服务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提高服务效能。

要制定办税服务厅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应当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素质,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对岗位的认同感。

三、创新管理机制、激发工作活力各级税务机关要采取有效手段,建立和完善针对办税服务厅办税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激发服务动力。

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及试点情况简介

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及试点情况简介

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及试点情况简介税收事先裁定是指纳税人在从事某项经营活动之前,经纳税申请,就交易的定性由税务机关做出正式的预处理决定;交易完成后,如果与预设条件一致,则税务机关根据预处理决定征税。

简而言之,即由税务机关事后对交易定性并征税,变为事前对交易定性并确定税额。

一、税收裁定:研究和试点同步推进税收事先裁定作为一项税收制度,在法制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已实行多年。

如34个经合组织(OECD)国家中,已经有28个在施行“事先裁定”模式。

在经合组织之外的国家,已经有76个在施行。

而我国税收事先裁定制度总体上还处于摸索阶段。

2012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与中海油、中国人寿、西门子三家大型企业签订了《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同时在起草相关试点管理办法,其中首次涉及了税收裁定内容。

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3〕145号)一文中首次提及对大企业试行涉税事项事先裁定制度。

2013年6月,《税收征管法修正案(送审稿)》四十九条,首次税收事先裁定制度提出了原则性规定。

最近几年,山东、山西、贵州、河南、北京、浙江等多地对财务规范、纳税信誉良好的纳税人,在签署的《税收遵从合作协议》中,包含了涉及税收事先裁定服务的条款。

据了解,南京地税近期也草拟了《事先裁定试行办法(初稿)》,开始探索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在新征管模式下管理和服务创新。

二、安徽国税:第一个吃螃蟹者地方运用实现裁定的税务处理案例是在安徽国税。

2013年4月,安徽省国税局和马钢集团、奇瑞汽车等4家企业签署了《税收遵从合作协议》。

协议中明确了签约企业可就未来特定事项如何适用税法向省局申请事先裁定服务。

2013年底,马钢集团准备资产重组,决定将下属马钢股份公司非钢产业进行剥离,经过与安徽省国税局进行沟通,马钢集团对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并把调整后的方案正式向安徽省国税局申请事先裁定。

安徽省国税局给出了“此次资产重组不征收增值税”的意见。

深化“四精”要求,做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三篇文章”

深化“四精”要求,做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三篇文章”

深化“四精”要求,做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三篇文章”◎何海波财政金融一、我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三篇文章”现状初探本文中对大企业界定为国家税务总局“千户集团”计划确定的集团和成员企业,以及“千户集团”以外的各省级税务机关根据纳税金额、上市公司等因素确定的省级列名企业。

(一)大企业风险管理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主要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和反馈总结四大部分,四部分相互衔接,形成闭环管理的模式。

其中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是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中两大重要环节。

风险分析充分运用集团企业的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增值税发票数据、电子财务账套数据进行案头分析、运用风险指标模型进行计算机系统自动扫描,根据指标模型预警系统进行风险评分,通过分值大小确定风险等级排序。

由于系统扫描所使用的数据可能存在冗余或准确性不足等情况,为提升风险分析效果,税务机关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风险报告进行人工复评。

复评的专业人员以省级大企业部门风险部门人员和主管税务机关熟悉企业实际经营的人员为主,结合日常征管和服务中对企业的了解和实地走访、座谈调研,进一步精确风险靶向,梳理风险疑点。

风险应对是风险分析后的关键环节,结合集团企业各项风险的分值,选择相应的税务风险应对方法。

比如分值排序和人工复评确认后的涉税低风险事项可以采用以提示提醒的纳税服务方式,引导企业税法自我遵从。

涉税中等风险事项采用纳税评估等手段,高风险事项移交税务稽查。

在日常的大企业风险管理中,税务机关不断探索,形成闭环管理,效率和效果不断提升,但同时也存在困惑之处。

大企业集团财务核算水平高,从业团队分工细,且常常聘请外部第三方专业团队进行税务内控系统建设或提前的税务规划。

税务机关大企业风险管理部门也不断加强专业人才团队建设,但面对大企业的各复杂事项时,在专业胜任能力上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同时税务机关与大企业集团交流的较为缺乏,多是在进行风险管理时进行联系,而风险管理按计划多是几年进行一次,其余时间信息的获取并不充分,对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情况涉及的纳税风险了解有限,日常风险管理的预控尚为有限。

《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蓬勃发展,尤其是大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火车头继续保持了健康快速的发展势头,而且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扩大和加速,大企业的地位愈发重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占全国2.31%的大企业纳税户支撑着全国90%的税收收入,我国大企业经济规模持续增大,市场竞争力持续增强,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不断提升,已经名副其实的成为我国经济的骨干和中坚。

大企业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为国家社会创造了巨额财富,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提升国家竞争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历史经验证明,大企业对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今天,大企业越来越成为配置全国乃至全球资源的主要力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大企业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大企业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领头羊,大企业是技术创新的排头兵,大企业是综合国力竞争的航母。

大企业的地位如此重要,那么作为调控经济杠杆的税收政策及管理应该如何发挥作用,让税收管理更好的促进大企业发展就显得十分突出和必要,这还要首先从当前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现状谈起。

一、大企业税收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我国对大企业税收管理基本是粗放式,统一,混合管理的税收管理模式。

这一不分对象粗放管理模式大大影响了税收的财政作用发挥以及税收的杠杆效能,由于大企业有其自身特点,所以应对其采取有针对性管理措施。

可喜的是总局已针对这种现状制定的相应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各级税务机关也设立了相应的大企业管理机构。

目前我国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及个体户相比,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突出体现在:一是生产经营规模大,巨大的资产规模和庞大的机构设置,税源结构具有复杂性;大企业注册资金、资产、营业收入、利润、职工人数等指标远远超过中小企业若干倍。

二是生产经营范围大,如从事石油、房地产、煤炭、能源和化工开发等多种产业;塔形集团则形成了三大发展板块的宝塔模式,即以石油炼化为依托,化工产品为主的炼化实业板块等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做好加强征管、堵漏增收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税收收入增长预期目标,税务总局制定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

既要看到完成全年税收收入增长预期目标的严峻形势,也要看到国民经济运行持续企稳向好,完成今年收入任务具备的有利条件。

要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和优化服务,越是收入形势严峻,越要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越要优化纳税服务,越要公平、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要在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堵塞收入流失的漏洞,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要切实加强领导,对税务总局加强征管、堵漏增收相关文件落实情况抓紧进行自查,税务总局将适时组织督查。

国家税务总局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七日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一、开展管户清查。

利用工商、质检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和国税局、地税局交换的税务登记信息,认真开展管户清查,重点对街道、车站、商场内租赁柜台、市场内租赁业户、写字楼和住宅楼内经营业户、房屋出租等薄弱环节进行清理;对假注销、假停业、假失踪纳税人进行清查,防止漏征漏管。

二、加强专业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

结合实际,重点对大型专业市场中“前店后厂”型纳税人加强行业税负分析,掌握行业经营特点,加大纳税评估和稽查力度;加强对装饰、建材、钢材、家具、服装、餐饮、娱乐、美容等行业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对定额偏低的,依法核定和调整定额;对经营规模较大、达到建账标准的,实行查账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4.08.24•【文号】国税发[2004]108号•【施行日期】2004.08.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4]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为贯彻“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完善征管体制,夯实征管基础,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现就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税款征收管理(一)加强对纳税申报的审核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纳税申报时,要按照“一窗式”管理规程的要求,对各类纳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基本数据逻辑进行必要的审核。

在审核增值税申报资料时,要认真比对防伪税控磁卡记录销售额与申报的专用发票销售额、防伪认证数与申报专用发票抵扣数,比对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海关代征凭证以及农副产品收购票抵扣清单(磁盘)汇总额与申报表对应抵扣额,其他发票填开额与申报销售额等。

受理运输企业营业税申报,要比对申报的税额与发票清单(磁盘)汇总额。

发现申报差错要及时处理,辅导纳税人纠正一般性错误,不断提高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税源管理部门要根据纳税人户籍资料以及各类相关指标,对纳税申报真实性做进一步审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二)严格欠税管理税款征期过后,要及时将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提交税源管理部门催缴,最大限度地减少新欠税款的形成。

要加强延期申报管理,严格执行滞纳金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豁免滞纳金。

对历史形成的欠税,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采取任何变通办法擅自减免欠缴税款。

2023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与征管现代化专业能力5

2023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与征管现代化专业能力5

2023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与征管现代化专业能力模拟试卷一、单项选择题1.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的是国税地税();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的是国税地税();这次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将推动税收征管的()。

A:合作合并合成B:合并合作合成C:合并合成合作D:合成合并合作参考答案:A试题解析:2.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试题解析: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

3.【单选题】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深入推进(),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A:精细执法、精致服务、精确监管、精诚共治B:精准执法、精致服务、精确监管、精诚共治C:精湛执法、精细服务、精准执法、精诚共治D: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参考答案:D试题解析: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

4.【单选题】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提到要拓展容缺办理事项,为此,需要全面推行的制度为:A:税务证明事项留存备查制B:税务证明事项免报制度C: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D:税务证明事项电子查验制参考答案:C试题解析:依据《意见》,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容缺办理事项,持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

5.【单选题】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提到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需要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的清单制度为:A:一事不二罚B:首违不罚C:处罚D:违法参考答案:B试题解析:依据《意见》,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

6.【判断题】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实现税收精诚共治。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03.21•【文号】税总办发〔2019〕34号•【施行日期】2019.03.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34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现将《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2019年3月21日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确保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更好地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聚焦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全面精准做实宣传辅导,精简办理手续,从快解决问题,过硬成效检验,全力实现宣传辅导100%全覆盖、可验证,红利账单100%有推送,有效做到政策明、流程清、手续简、成果显,以便利高效的纳税服务促进纳税人更好享受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红利,切实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实简快硬”,全力确保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宣传辅导要“实”,辅导对象实打实再扩围、辅导内容实打实再深化、辅导方式实打实再扩展、辅导质效实打实可验证;手续办理要“简”,政策内容简明解读、优惠办理简便操作、政策红利简洁推送、办税流程简化环节;问题解决要“快”,问题快速收集、投诉快速处理、需求快速响应、结果快速反馈;成效检验要“硬”,服务标准要硬、工作作风要硬、风险防控要硬、改进完善要硬。

——坚持把握关键,扎实做好针对性纳税服务工作。

把握关键时期,在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公布后立即开展宣传辅导;把握关键环节,针对每个申报期前、中、后三个关键环节不同特点,开展针对性纳税服务;把握关键目标,确保增值税纳税人4月1日顺利开票,5月1日顺利申报;围绕纳税人获得感推送红利账单,展示深化增值税改革成果;把握关键征期,4月份征期是多重减税降费政策叠加的关键征期,要提前预判并提出系列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关键征期平稳运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字号】∙【颁布时间】2005-10-16∙【失效时间】∙【法规来源】/view.jsp?code=200510181341598578 ∙【全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为落实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和规范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总局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总局(征收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二○○五年十月十六日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加强税收征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的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纳税服务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坚持依法、无偿、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纳税遵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税务机关要坚持公开办税制度。

公开内容主要有: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服务规范;税务检查程序;税务违法处罚标准;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税务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税务行政收费标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程序、标准;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额核定情况等。

2023年公务员(国考)之申论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3年公务员(国考)之申论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3年公务员(国考)之申论真题精选附答案大题(共10题)一、(4).时代在动荡和变革,国内外格局在调整和重组。

只有每一代人肩负起使命和担当,才能确保我们的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胜利。

结合给定材料,围绕“使命”和“斗争”这两个关键词,写一篇文章。

要求:(1)自选角度,自拟题目(2)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3)总字数800-1000字。

【答案】二、材料四早晨6时,天蒙蒙亮,胡女士就穿着“柠檬黄”上衣、戴着红袖标、拎着小马扎和暧水壶出门了。

6点40分,胡女士在宽街路口东西行站上岗。

她拿出抹布,仔细擦拭着站台护栏,同一站台其他同事也各自忙着……胡女士今年60岁,是北京市公共文明引导员。

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队始建于2001年。

该年7月,北京申奥成功,为了改进乘车秩序乱的问题,北京市组织了上千名退休人员组成“文明乘车监督员”队伍,在重点公交车站宣传文明乘车,劝阻不文明行为。

2014年,“文明乘车监督员”更名为“公共文明引导员”。

目前,整个队伍人员达到近万人,主要在公交地铁站台、交通路口、赛场、公园、校园周边等社会公共场所,围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这一主题,全面开展公共文明引导行动。

胡女士是最早加入公共文明引导队伍的人员之一。

当时,她并不觉得这工作有多难,可真正干起来后才发现,自己开始想得太简单了.“请乘客们有序排队上车。

”胡女士不知道自己一天要重复多少遍这句话。

有一次,一辆车进站,有位女士没排队,想从胡女士背后挤上车,胡女士一侧身挡住了她。

没想到,那女士抬手就是一巴掌。

胡女士心中的火儿腾地就上来了,可看了看手中的小红旗,她又压下了火气,平静地提醒对方,“请您排队上车,谢谢合作。

”那位女士低下了头,默默排到队尾。

有一次,一辆公交车刚停稳,几名拿着尖嘴钳、扳手、电锯、水桶等施工工具的乘客一拥而上。

胡女士赶紧上前劝阻:“请大家别挤,按顺序一个一个地上车!”可那几位根本不听,工具也横七竖八地堵着车门。

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11】71号)

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11】71号)

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应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提供针对性的纳税服务,以风险为导向,实施科学高效、统一规范的专业化管理。

通过有效的遵从引导、遵从管控和遵从应对,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降低税收遵从成本。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

省税务机关确定的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参照本规程实施。

第二章遵从引导第四条遵从引导是指通过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和专业化的税收管理,提高企业自身依法处理涉税事务的能力。

第一节政策服务第五条税务机关在出台重大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之前,应征求企业意见,并对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

第六条税务机关在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公布实施以后,应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和辅导,做到公开透明,保证税法适用的确定性和统一性,引导企业的税收遵从。

第七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定期收集企业的意见,为完善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第八条税务总局统筹协调企业意见收集反馈工作,并负责收集汇总企业集团总部和省级税务机关的意见。

省以下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收集本地区成员企业的意见,并将意见汇总报税务总局。

第二节涉税诉求的受理和回复第九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及时受理辖区内成员企业提出的涉税诉求。

税务总局可受理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涉税诉求,并根据不同情况决定直接办理或交由省以下税务机关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3]1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3]1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3.12.31施行日期2013.12.31文号税总发[2013]145号主题类别税务综合规定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3〕1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提高大企业纳税服务水平,切实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党组提出的“三个服务”总体要求,根据《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2009〕90号文件印发)和《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国税发〔2011〕71号文件印发),现就加强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

一、加强税企沟通,建立健全多层次沟通联系机制(一)建立大企业联络员制度。

针对定点联系企业设立联络员,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依托现行税收管理体制,建立联络员与各层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畅通税企沟通渠道,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建立大企业工作小组制度。

根据大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相关工作事项,按行业或集团成立工作小组,研究企业集团组织架构、行业特点、业务环节,交流税收服务和管理的做法和经验,分析税收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案。

(三)建立常态化走访工作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规划走访的频率和层次,制定工作方案和调研提纲,提高走访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了解大企业生产经营及重大涉税事项变化情况,及时回应大企业提出的涉税诉求,密切跟踪涉税诉求的处理情况。

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税务局测试题

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税务局测试题

一、单选题:29.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是通过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方法和标准,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管理过程和机制。

在进行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过程中的导向是:A.风险识别B.风险分析C.风险防控D.风险应对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的通知》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是指以风险防控为导向,通过查找、梳理、评估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方法和标准,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管理过程和机制。

层级:中级难度系数:易知识点:征管评估类——第三篇专业知识与技能——第四章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第四节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30.要认真组织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实时进行体检扫描和风险分析识别,对风险内控制度较为完善、税法遵从度较高的大企业需采取的措施是:A.谈签税收遵从协议B.发送提示提醒函C.督促自查自纠D.组织专业化团队深入实地核查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第十七条,严格筛选企业,引导合作遵从。

以省级税务机关为主体,在对大企业税务管理进行“全面体检”的基础上,选择税务风险内控制度较为完善、税法遵从度较高的大企业,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或《税收遵从合作备忘录》,引导和约束税企双方共同信守承诺、实现税企合作共治共赢。

层级:中级难度系数:中知识点:征管评估类——第三篇专业知识与技能——第四章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第四节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37.在制作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名册时,需要确定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关系,确定的依据是:A.实际控制原则B.属地管理原则C.权责对应原则D.隶属关系原则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第五十四条,税务总局按照实际控制的原则确定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关系,并据此形成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名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自3月5日营改增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各级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各地办税服务厅秩序井然,开票系统运行正常,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取得了良好开局。

为再接再厉打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第二阶段战役,确保营改增纳税人顺利申报,现就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纳税申报的宣传培训6月份,营改增纳税人将迎来首个纳税申报期。

针对部分纳税人初次填报增值税申报表、不熟悉申报流程的实际问题,各地税务机关要强化对纳税申报的辅导培训,提前制作各类申报表填写样表、辅导填报“二维码”等,通过网站、手机APP等方式主动推送给营改增纳税人,帮助其熟练掌握申报表的填报。

同时要根据税收政策的调整,及时做好“二维码”的更新工作。

二、做好纳税申报的现场和上门辅导要在办税服务厅组建辅导队、增设预审岗,强化现场辅导和现场审核,帮助纳税人正确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要组织税收管理员和业务骨干主动深入重点企业,尤其是对样本企业进行上门辅导,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帮助纳税人正确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或者辅导其进行网上申报,确保在6月10日前所有样本企业完成好申报。

三、确保减免税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各地税务机关要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减免税申报、备案等工作进行重点辅导,确保纳税人全面、准确申报,确保减免税政策不折不扣得以落实。

四、做好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宣传工作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不需要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纳税信用A级、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也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

加强纳税服务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加强纳税服务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作者: 张菁[1] 秦建华[2]
作者机构: [1]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盐城地方税务局,江苏盐城224000
出版物刊名: 时代经贸
页码: 134-134页
年卷期: 2013年 第14期
主题词: 纳税服务 案例 剖析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服务工作提出“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各级税务部门对加强纳税服务往往都是不惜成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时间、精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不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本文通过一个实际发生的案例,通过对该案例的调查、剖析、解决,进而反思纳税服务工作仍存在的问题是什么?以及对如何进一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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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标 签】纳税服务,大企业税收服务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税总发﹝2013﹞145号
【发文日期】2013-12-31
【实施时间】2013-12-3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纳税服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提高大企业纳税服务水平,切实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党组提出的“三个服务”总体要求,根据《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2009〕90号文件印发)和《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国税发〔2011〕71号文件印发),现就加强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

一、加强税企沟通,建立健全多层次沟通联系机制
(一)建立大企业联络员制度。

针对定点联系企业设立联络员,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依托现行税收管理体制,建立联络员与各层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畅通税企沟通渠道,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建立大企业工作小组制度。

根据大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相关工作事项,按行业或集团成立工作小组,研究企业集团组织架构、行业特点、业务环节,交流税收服务和管理的做法和经验,分析税收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案。

(三)建立常态化走访工作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规划走访的频率和层次,制定工作方案和调研提纲,提高走访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了解大企业生产经营及重大涉税事项变化情况,及时回应大企业提出的涉税诉求,密切跟踪涉税诉求的处理情况。

(四)建立税企高层对话机制。

结合税收工作重点议题,举办税企高层对话,交流税企双方的观点和情况,增进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的认知与了解,提升大企业高层对税务工作及税务风险内控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促进税企互信和合作。

二、高效处理诉求,建立健全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
(五)规范涉税诉求处理流程。

按照受理、处理、回复、总结四个环节,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畅通涉税诉求受理渠道,做好涉税诉求的登记工作。

强化涉税诉求处理机制,加强与同级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程序透明、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规范涉
税诉求回复文种和格式,做好涉税诉求的总结和归档工作。

建立涉税诉求处理工作流程单,全面管控涉税诉求处理过程。

(六)建立健全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和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

建立由分管局领导牵头,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专门研究重大或复杂的问题,或具有行业共性、或同时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涉税诉求。

建立由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负责人牵头,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解决大企业一般性涉税诉求。

(七)建立完善大企业涉税事项纵向协调机制。

明确各层级职责,属于本级税务机关权限范围的涉税诉求,由本级税务机关办理或向下级税务机关交办;不属于本级税务机关权限范围的,向上级税务机关报送。

在交办和报送过程中,做好相关资料交接和协调工作。

研究处理大企业涉税诉求时,要事先听取相关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创新服务产品,规范和完善税企合作机制
(八)推进税收遵从合作协议谈签工作。

制定协议谈签工作方案,确定谈签对象,明确工作步骤,针对大企业所处行业现状、生产经营变动趋势、内控机制运行及税收政策执行等方面情况,做好风险调查和遵从评价工作。

对大企业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分析评估,组织开展与大企业的谈签工作并制作规范的协议文本。

认真履行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加强对协议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九)试行大企业涉税事项事先裁定制度。

以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就大企业申请的关于未来可预期的特定事项应如何适用税法予以裁定,提升大企业防控税收风险的能力,推动大企业健全税务风险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事先裁定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积累工作案例,增强税法适用的透明度和确定性。

(十)建立大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结合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的签订,明确大企业向税务机关报告与纳税义务有关的重大事项。

确定报告的格式和时限,规范报告程序。

对大企业报告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分析研究,提出服务和管理的意见建议,必要时进行跟踪了解,掌握大企业重大事项对税收管理工作的影响。

建立大企业重大事项工作档案和资料库。

(十一)建立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南。

结合税收风险管理专项工作,分行业、分集团建立大企业风险管理指南,按照行业或企业的生产经营流程和财务核算方式,聚焦行业特点和行业规律,梳理行业税收政策,细化大企业涉税风险点。

完善大企业基础信息库和行业风险特征库。

依托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制定大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税务风险防范和控制方法。

四、引导内控建设,推进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体系的完善
(十二)研究制定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测试指标体系。

对《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规定的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相关要素进行认真研究,组建税务系统工作团队,借助中介机构及专家学者的力量,制定风险内控测试指标体系,明确测试指标的主要内涵和逻辑关系,确定测试指标的使用方法。

(十三)深入开展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测试工作。

根据大企业的特点和所处行业类型,采取问卷调查、现场访谈等形式开展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调查工作。

采取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
试等方法开展大企业内控测试工作。

根据内控调查和内控测试的情况,出具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引导和推动大企业不断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

(十四)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体系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研究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制度与大企业整体内控制度结合的路径和方法,注重日常工作的总结和提炼,细化《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提升税务风险管理能力。

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和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国税局、地税局的协作与配合,积极实践,开拓创新,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报告。

关联知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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