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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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发展建档要求

均衡发展建档要求
30
严格按说明填写《隆兴乡专任教师学历情况统计一览表》载入档案
B7


C11
师资配置基本均衡,布局、学科、职称结构基本合理
布局、学科结构欠合理各项可酌情扣2—10分;职称结构未达到省定标准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20
填写《隆兴乡师资结构情况一览表》载入档案
C12
教职工队伍相对稳定(10);骨干教师、名教师、农村及边远地区教师基本稳定(10分)
5
C26
学校绿化、美化、亮化符合同期相应规定,生均绿化面积小学不少于1.5 ㎡/生;初中不少于2㎡/生。有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源及供水设施。照明设施符合标准。农村学校有学生中餐的相应设施
学校绿化、美化、亮化不符合规定的分别酌情扣1—2分。学校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源及供水设施的比例(符合标准的学校数÷学校总数)低于100%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照明设施不符合标准的1所学校扣1分,农村学校无学生中餐相应设施的1所学校扣1分。
B3



C5
小学毕业率99%以上(10分)。初中毕业率98%以上(10分)。
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县当年指标5个百分点该项为0分;数据不清扣5分;手续不全扣5分。
20
以义教统计软件统计数据为准。关键是数据清、手续全。
C6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毕业率85%以上(5分)。
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县当年指标5个百分点该项为0分;数据不清扣5分;手续不全扣5分。
40
C28
未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10分)。学校收费规范(10分)
未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的酌情扣1—5分。侵占、挪用、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该项计0分。学校有乱收费现象该项记0分。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一、总则为了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公平性,落实教育相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所有的义务教育学校。

二、督导评估的目的1.了解县域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查找问题,提出建议,促进优质均衡发展。

2.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推动提高教育质量和公平性。

3.促进教育政策的落实,确保政策能够有效实施。

三、评估内容和指标1.学校规模和班额:评估学校的规模是否合理,班额是否过大或过小。

2.教师数量和质量:评估学校的教师数量是否足够,教师的专业素质是否符合要求。

3.课程设置和实施:评估学校的课程设置是否合理,是否与教育要求相符合,课程实施是否完善。

4.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学生成绩是否稳步提高。

5.学生素质和特长发展:评估学校对学生的素质和特长发展培养是否有有效的措施和计划。

6.教育资源配置和利用:评估学校的教育资源是否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是否达到均衡发展的要求。

7.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衔接:评估学校与家庭教育的衔接情况,是否形成了良好的教育共同体。

四、评估方式和方法1.文件材料评估:对学校的规章制度、教学计划、学生成绩等文件材料进行评估分析。

2.现场观察评估:对学校教学、学生活动等进行现场观察评估,了解实际情况。

3.访谈评估:与学校负责人、教师、家长和学生进行访谈评估,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五、评估结果的使用1.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相关学校,并向学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评估结果应当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供其参考。

3.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4.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的依据。

六、评估周期和频次1.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应当建立定期的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

2.对新建和改扩建的学校,在新校建成和投入使用后的一年内进行评估。

七、评估责任和管理1.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督导评估工作。

义务教育均衡县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县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县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县评估标准是对各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依据和指导,是推动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工具。

为了确保评估的客观、公正和科学性,我们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以便更好地指导和促进各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首先,我们需要从教育资源配置方面建立评估标准。

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是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

评估标准应包括教育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和配置公平性等方面的指标,以确保各地区学校、教师、教材、教育设施等资源的均衡配置。

其次,评估标准还应涉及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方面的指标。

教育质量是衡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标志,评估标准应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教学质量、师资队伍素质等方面的指标,以确保各地区义务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

此外,评估标准还应考虑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和受教育机会的均等性。

评估标准应包括学生的入学率、留学率、辍学率等方面的指标,以确保各地区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和受教育机会。

最后,评估标准还应考虑教育管理和政策支持方面的指标。

评估标准应包括教育管理的科学性、政策支持的有效性等方面的指标,以确保各地区教育管理和政策支持的均衡发展。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均衡县评估标准应包括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和受教育机会、教育管理和政策支持等方面的指标,以确保各地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根据这些评估标准,促进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全体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根据《宜宾市南溪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3]46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摆在优先的战略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教育、药监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全面提高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质量,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成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组长:周元玲局长副组长:易遵凤副局长杨刚副局长陈忠彬纪检组长成员:范德军、李洪林、周仕华、周永贵、林希、张兰、刘言、陈浩、陈英、吴伟、陈润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保化品股,办公室主任范德军。

三、实施步骤根据区上迎评工作方案要求,我局主要职能为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协助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

为保证我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督导顺利通过,我局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一)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阶段(2013年3月)安排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开展均衡发展情况食品安全自查,并根据自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工作方向,理清工作思路,并将自查表及自查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我局。

(二)开展全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阶段(2013年3月至5月)1.开展开学前学校食品安全培训及对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检查。

2.对开学前食品安全检查存在问题要求整治改的学校进行复查。

3.开展中高考学校及周边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

宜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宜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为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教育质量、教育水平不断提高,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巩固“普九”成果,全面提高我校基础教育的质量,现就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评价与考试制度制定实施方案。

一、建立和完善评价与考试制度是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的需要。

义务教育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提高国民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奠基工程。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是高一级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受教育者的素质提高和终身发展。

近年来,经过“普九”攻坚与巩固提高,我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规模和条件已基本能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但其教育教学质量越来越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评价与考试制度对义务教育质量提高具有重要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在义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的新形式下,建立和完善适应义务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符合“以人为本,全面育人”理念的科学、有效的义务教育阶段评价与考试制度十分重要和必要。

二、构建科学有效的义务教育阶段评价与考试制度构建科学的评价与考试制度,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评价的促进发展功能,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教学改革和发展、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发展的过程。

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构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生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并实施对学生综合素质和特长培养,为学生成长创造更多条件,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评价与考试制度建设的监测与管理义务教育阶段评价与考试制度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强、可变因素多、操作难度较大的一项具体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管理。

四川省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细则

四川省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细则
因为校点布局调整,导致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的,扣1—4分。
B9.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4分)。
未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政策的,扣1—2分。未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财政保障体系的,扣1—2分。
B10.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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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不落实的,扣1—3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扣1—4分。
B15.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7分)。
学校学科教师配置不合理,扣1—3分。小学和初中生师比高于省定标准的,高一个点扣1分。
B16.建立并有效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7分)。
四川省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办法
县级自查
市级பைடு நூலகம்核
省级评估
A1.
保障机制
(25分)
B1. 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强化政府责任,制定本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3分)。
未制定工作计划或组织实施不力的,扣1-3分。
B2.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4分)。
B22.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学校办学行为规范(3分)。
课外作业量超过省上要求的,扣1分;作息时间超出省上要求的,扣1分;出现违规补课现象的,扣1分。
B23. 毕业班学生毕业率达到规定要求(3分)。
小学毕业率低于98%的,低一个百点扣1分;初中毕业率低于95%的,低一个百点扣1分。
总计
政府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落实的,扣1—2分。社会参与度不高的,扣1—2分。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区县人民政府2006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区县人民政府2006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区县人民政府2006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03•【字号】宜府办函[2007]60号•【施行日期】2007.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区县人民政府2006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宜府办函〔2007〕6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号)有关精神,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宜府办发〔2003〕148号)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宜府发〔2004〕33号)的具体部署,市政府决定从4月中旬起对各区县政府2006年度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的时间安排今年重点对筠连县、兴文县、屏山县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其他区县的督导评估采取根据上报材料进行抽查,结合“两全”年度实施情况评估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督查等一并进行。

督导评估具体时间为:筠连县:4月18日下午至4月20日上午;兴文县:4月23日下午至4月25日上午;屏山县:10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珙县政府教育工作接受省督导评估前的市复查已安排在3月25日至3月28日进行。

对南溪县、江安县政府教育工作接受省督导评估前的市复查安排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导评估组组成人员市督导评估组负责对区县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刘晓晨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蔡晓鹏市政府总督学、市教育局局长白皓市政府副总督学、市政府副秘书长孙远明市政府副总督学、市教育局副局长俞惠敏市政府督学、市政协副秘书长詹立市政府督学、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蔡泽华市政府督学、市编办副主任韩显聪市政府督学、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新政市政府督学、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华市政府督学、市教育局副局长柳廷根市政府督学、市教育局副局长成员:张耀邦市政府督学、中学物理高级教师欧富怀市政府副总督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钟明富市政府督学、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周泽高市政府督学、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李书会市政府督学、市教育局政工科科长谢瑶琨市政府督学、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饶丽惠市政府督学、市财政局文教科科长李志平市人事局事业编制科科长李春明市政府督学、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韩泰然市政府督学、市商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书记、校长、中学高级教师苏洪市政府督学、南溪县职业中学书记、校长、中学高级教师袁华锦市政府督学、南溪县教育局书记邓正明市政府督学、高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中学数学高级教师袁雪虹市教科所小学室主任、中学语文高级教师、省优秀教师李冰市教科所小学室教研员、中学数学高级教师、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蒋泓洁市特约教育督导员、宜宾学院教育系主任郭俊初白花中学语文高级教师罗家枢宜宾市二中物理高级教师颜乾刚市教育局计财科副科长曹涌市教育局基教科副科长张安莲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副科长李耀煌市政府督学、市电化教育馆馆长王培文市政府督学、市教育技术装备所所长三、督导评估内容按照《四川省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试行)》进行评估。

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有关内容的说明2

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有关内容的说明2
五、九年一贯制学校,需根据小学、初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1:1.1”的比例对学校办学条件进行拆分,将其小学部、初中部占有部分分别作为小学、初中数据。完全中学,需根据初中、高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初中生:一个高中生=1:1.2”的比例对学校办学条件进行拆分,将其初中部占有部分作为单独一所初中学校数据。
《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有关内容的说明
一、《办法》中所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一贯制学校、独立初中、完全中学〔不含民办(私立)学校、小学教学点、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学校〕。
二、《办法》中提出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是指小学和初中均达到省级规定的办学基本标准。
小学(初中)各评估指标的平均数( )
标准差是统计学通用的计量方法,反映了各义务教育学校某项指标的数值与该指标县域内所有学校平均值的离散程度。
差异系数也叫变异系数或离散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并将学校规模对均衡程度的影响作为调节因素。其计算公式表示为:
,CV为差异系数,s为标准差, 为全县平均数。式中, , 表示区县均衡指标体系中第i个学校(初中或小学)某个指标值, , 中或小学)的在校生数; 表示该指标的区县平均值,其中 , 为区县内所有初中(或小学)学校的在校生数, 。
三、《办法》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依据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计算得出。
四、差异系数。《办法》中所使用的差异系数是小学(初中)的综合差异系数,是8项评估指标差异系数的平均值。小学(初中)的差异系数值越大,反映均衡水平越低;差异系数值越小,反映均衡水平越高。
小学(初中)各评估指标的差异系数(CV)
小学(初中)各评估指标的标准差(S)

2024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督导的表态性发言(二篇)

2024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督导的表态性发言(二篇)

2024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督导的表态性发言尊敬的宜宾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组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宜宾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感谢领导和专家们夜以继日的辛勤工作,感谢领导和专家们的充分把脉和精心指导,感谢检查组一行人员为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能够一次性通过市级复核的过程性督导。

刚才,李书会副局长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性督导检查进行了意见交换。

李书会副局长反馈的意见,客观准确,实事求是,针对性很强,既肯定了我们的成绩,也指出了今后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对我们发扬成绩、弥补不足,进一步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这次督导检查是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有利契机,我县将认真按照督导组提出意见建议,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全力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如期达标验收。

为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做如下表态性发言。

我们一定认真对照检查组的反馈意见,查找薄弱环节,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会后,我县将按照《宜宾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宜县府办函〔____〕____号)的文件精神,认真召开宜宾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分门别类、逐条研究,将各项整改意见进行认真分解分项,针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能分工,强化责任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整改不停。

具体说:1.全县需新建的县城五友路小学、城北一小二期工程;迁建安边镇朝阳学校(3p模式)、蕨溪镇初中;新建横江中学综合楼、喜捷小学综合楼、冠英小学综合楼;新建高场镇小、花古初中、花古小学、大塔小学、草堂初中、永兴镇中、徐家小学教学辅助用房;新建扩建双龙镇中、大塔小学、马场小学、复龙镇小、孔滩镇小、花古初中、花古小学、王场镇中、玉龙小学、永兴镇中运动场等将落实____亿元资金按规划确保如期完成。

宜宾市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细则

宜宾市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细则
B15
学校
占地
运动
场地
(50分)
C38辖区内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小学不低于22平方米(8分)、初中不低于24平方米(8分)。各学校达到相应类别标准(4分)。
小学、初中生均占地面积每少1平方米分别扣1分。学校低于相应类别标准一校扣1分。
C39小学、初中篮球场、排球场、体育器械场地、运动场、直跑道的设置达到相应类别标准(20分)。
C43辖区内学校图书按省2007标准配置,达到相应类别年度配置标准(4分);辖区内生均图书小学达15册、初中达20册(4分);添置、更新机制健全(2分)。
辖区内学校未完成当年配置任务的,一校差10册扣1分;未按相应类别标准配齐的一校生均差一册扣1分;辖区内生均差一册分别扣1分。
C44特殊教育学校(班)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2分)、康复(1分)、生活(2分)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C34校址选择适当(2分)。学校规模容量适应当地“普九”需要,班额得到有效控制,最大班额不超过56人(8分)。
学校选址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建设标准的,发现一所学校扣2分。小学、初中大班额比率(大班额班数/辖区内小学或初中总班数),每1个百分点扣1分。
B14
学校
校舍
(50分)
C35辖区内学校校舍建设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2分);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小学不低于6平方米(5分)、初中不低于10平方米(5分);各学校校舍建筑面积达到相应类别标准(3分)。
按规定应设置的各种功能室每缺一种扣2分;学校床位数少于寄宿生数的,每少5个床位扣1分;厕所不标准、蹲位不够扣1分;食堂、澡堂等生活设施不配套酌情扣1-3分。
C37建立并落实校舍定期勘察、鉴定和改造工作制度(5分),校校无危房,新产生的危房及时消除(5分)。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简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简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引言义务教育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对学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基本教育。

保障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之一。

为了确保各地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就势在必行。

本文将介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重要性,并提出一套可供参考的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重要性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能够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提高教育公平,为国家培养优秀的人才资源。

评估标准的制定能够帮助教育部门和相关机构全面了解各地区教育资源现状,发现不足之处,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提升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

评估标准的实施有助于增强教育管理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其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各地区的教育发展,努力缩小教育差距。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制定1. 学校基本条件评估- 建筑与设备评估:评估学校建筑和设备的完善程度,包括教室数量、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等。

- 师资队伍评估:评估学校的教师数量、师资水平以及教师的业务能力。

- 学生人数评估:评估学校的学生数量与招生计划是否匹配,是否存在拥挤情况。

2. 教育资源配置评估- 教材资源评估:评估学校教材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包括教科书、参考书等。

- 信息技术设备评估:评估学校的信息技术设备,包括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等。

- 学校卫生条件评估:评估学校卫生条件的水平,包括洗手间、食堂等。

3. 教育质量评估- 学生学业水平评估:评估学生的学业水平,包括考试成绩、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等。

- 教学质量评估: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 学校发展评估:评估学校的整体发展水平,包括学校办学理念、管理制度等。

4. 教育公平评估- 区域教育资源分配评估:评估各地区教育资源的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资源倾斜的情况。

- 学校招生公平评估:评估学校的招生政策是否公平,是否存在与学生出身等因素相关的不公平现象。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实施1. 数据搜集与分析- 收集各地区的教育数据,并进行统计和分析,例如学校基本情况、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数据。

2023年义教均衡发展监测方案

2023年义教均衡发展监测方案

2023年义教均衡发展监测方案《____年义教均衡发展监测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体制中最基础、最重要的阶段,对于保障每个学生接受良好教育、实现公平公正的教育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监测和评估我国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情况,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定期监测和评估,了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现状和问题,掌握各个地区、各个学校的发展状况,为政府制定教育政策、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供决策依据,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监测内容与方法1. 监测内容(1) 教育资源配置:监测学校数量、学生与教师比例、教育经费分配、教育设施等情况,以评估学校办学条件的均衡程度。

(2) 教育质量评估:通过各地学生的学业成绩、升学率、留级率等指标,评估各地教育质量的均衡情况。

(3) 学生素质评估:通过学生的身体素质、综合素质等指标,评估学生的素质发展状况。

(4) 教育公平评估:通过监测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群体学生的受教育机会,评估教育公平的实现情况。

2. 监测方法(1) 数据收集: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体系,通过问卷调查、统计报表、学校档案等方式,收集包括学校基本信息、教育资源配置、学生素质等方面的数据。

(2) 现场调研:选取代表性学校进行现场调研,以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 专家评估:组织专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监测指标和评估指标体系1. 监测指标(1) 学校数量:包括公立学校、私立学校的数量。

(2) 学生与教师比例:评估学校教师资源的配置情况。

(3) 教育经费分配:评估各地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公平性。

(4) 教育设施:评估学校的硬件设施,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

(5) 学生学业成绩: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的考试成绩。

(6) 学生升学率:评估学生升入高中、大学的比例。

(7) 学生留级率:评估学生留级情况。

(8) 学生身体素质:包括身高、体重、视力等方面的指标。

(9) 学生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等指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报告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报告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报告一、引言义务教育是国家对全体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

均衡发展是指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和政策调控,确保各地区、各学校、各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条件。

本报告对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评估验收,以期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二、背景资料1.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2.各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学校的情况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和毕业率的变化情况4.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和有效性5.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的调查和分析三、评估目标和方法1.评估目标:评估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2.评估方法: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统计分析等方法,综合定量和定性的评估指标。

四、评估结果分析1.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和有效性a.各地区学校数量和建筑条件的评估b.教师配备和教学质量的评估c.课程设置和学科平衡的评估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和毕业率的变化情况a.义务教育入学率的评估b.义务教育毕业率的评估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的调查和分析a.学生课业负担和课外活动的平衡性评估b.学生心理健康情况的评估五、问题与建议1.强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和有效性a.加大财政投入,补齐贫困地区教育资源缺口b.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管理c.建立健全学校差异化发展的政策体系2.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和毕业率a.加强辍学干预和帮扶机制b.改善农村地区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c.完善高中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毕业生升学率3.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a.优化课程设置,减少学科压力b.提倡多元评价,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c.加大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投入六、总结综上所述,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通过评估和进一步完善政策和措施,可以进一步提高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为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1.10•【字号】宜府办发〔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宜宾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月10日宜宾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和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宜宾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建设教育强市,依据《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宜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订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和发展基础(一)“十一五”时期宜宾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就。

1.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截止2010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521所,在校生86.84万人,高中阶段、高等教育在校生较2005年分别增长68.95%和31%。

全市共有幼儿园799所,在园幼儿11.3万人,0—2周岁婴幼儿受教育率达27%,3—5周岁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63.7%。

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小学净入学率达100%,初中净入学率达99%,“普九”人口覆盖率达100%。

全市有106个乡镇基本达到市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标准,南溪区被评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翠屏区、南溪区创建为四川省义务教育示范县,高县被评为四川省教育先进县。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0.5%,比2005年提高32.7个百分点。

2010年,全市普通高考本科总上线1.0232万人,首次突破万人大关,较2009年增加1235人,连续五年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
C24建立义务教育质量均衡考核评价机制,并对教育质量均衡实行每学期考核评价。(3分)
查有关文件、档案。1.建立义务教育质量均衡考核评价机制(2分)。2.每学期对教育质量均衡进行考核评价(1分)。
A5






(10分)
B12
关爱机制
(10分)
C25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4分)
查相关财务报表。县(市、区)政府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并在安排支出上向农村倾斜(2分)。
B3
经费管理
(5分)
C8义务教育经费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3分)
B9
教师待遇
(6分)
C17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和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3分)
查上一年度教师工资报表和相关凭证。
1.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和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发放(2分)。2.制定并落实乡镇以下教师补贴政策(1分)。
C18城乡教师住房问题得到解决。(3分)
☆经核实,农村学校教师补充、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尚未建立或运转的,暂缓通过评估验收,待整改后复核确认。
B7
教师管理
(15分)
C14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城乡之间定期轮岗交流,确保师资均衡配置。(10分)
查有关校长聘任文件、教师交流文件、访谈校长、教师。1.实行校长聘任制(1分)、任期制(1分)、交流制(1分)。2.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教师校际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10%,计3分;占5%,计2分;否则计0分。3.把在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作为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的必要条件的(2分)。4.探索“一校制”、“联校制”、“学区制”、“集团化”、“协作区”等多种办学模式,建立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制度,不断缩小城乡、校际差距(2分)。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报告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报告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报告一、前言近年来,我国义务教育领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为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平等而优质的教育资源,我国教育部深入研究,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措施。

为了评估这些政策和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实施情况,特进行本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工作,以期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评估目标本次评估的目标是对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与措施进行评估,并验收相关工作的效果和实施情况。

包括评估改革政策的可行性、影响和成效,评估政策的合理性和公平性,评估国家级和地方级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三、评估内容本次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政策推进情况评估:评估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的宣传推广和实施落地情况,包括政策宣传、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政策的推动力度等。

2. 资源调配情况评估:评估教育资源在不同地区的分配情况,包括师资力量、教育设施和教学资源等。

3. 教育质量评估:评估各地义务教育的教育质量,包括学科水平、教学方法、学生综合素质等。

4. 教育公平评估:评估义务教育的公平程度,包括户籍限制、城乡差距、流动人口教育等。

5. 教育改革效果评估:评估我国义务教育改革的效果和成效,包括学生人数、毕业率、升学率等。

四、评估方法本次评估将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包括以下几项工作:1. 收集相关数据:通过调查问卷、面谈、实地调研等途径,全面搜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包括各地区教育资源分配情况、教师队伍情况、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等。

2. 数据分析与统计: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编码和分析,运用统计学方法对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3. 沟通与交流:与教育部门、学校、教育专家等多方展开沟通与交流,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纳入评估报告。

4. 评估报告撰写:在评估过程结束后,将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和总结,形成最终的评估报告。

五、评估目标和结果本次评估的目标是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和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分布。

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 评估实施办法

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 评估实施办法

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要求,制定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战略性任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层推进。

以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为目标,统筹区域发展和城乡发展,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和任务根据《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范纲要(2010—2020)》和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到2012年,经济社会发达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2015年,经济社会中等发达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2020年,全省所有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三、督导评估对象和内容(一)按照《义务教育法》关于“坚持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规定,县级政府是本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督导评估的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县(市、区),对象是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

(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主要包括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和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两个方面;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

四、组织实施(一)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具体组织实施。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根据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的备忘录中分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要求,从2012年开始,按照规划分年度、分县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

关于转发《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宾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通知

关于转发《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宾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通知

珙县教育局文件珙教发〔2008〕98号珙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宾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通知各中小学:现将《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宾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宜教办发[2008]64号)印发给你们,并请结合《珙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加强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附:《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宾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珙县教育局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宜宾市教育局文件宜教办发〔2008〕64号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宾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工作分类推进与评估指导意见》(教基〔2002〕16号)、《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八条规定>的通知》(川教〔2006〕29号)和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意见》(宜教办发〔2004〕22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工作的意见》(宜教办发〔2006〕4号)精神,促进区县、学校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关注学生的终身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确保我市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在《宜宾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价方案(试行)》(宜教发〔2006〕6号)和《宜宾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奖励实施方案(试行)》(宜教发〔2007〕10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宜宾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试行)》,现将此试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宜宾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试行)》二○○八年五月六日主题词: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试行通知宜宾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6日印附件:宜宾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试行)第一部分 评价一、评价原则1、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2、学科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3、学生学业评价与特长发展评价相结合二、评价办法以每一个学年为一个评价时间段,以区县为单位分别对学科情况和综合情况进行评价。

b19达成情况

b19达成情况
近年来,我校始终坚持落实两基重中之重的地位,扎实巩固提高两基成果。2013-2017年,学校辖区适龄儿童小学在校生辍学率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我校2006年入口人数为98人,毕业人数94人,六年之间经学生正常转入28人,转出32人,该年级巩固率为95.92%。
编制单位
宜宾县王场镇小学校
宜宾县义务教育均衡B19指标达成情况
根据宜宾县教育和体育局相关文件精神,让更多孩子接受优质教育,为此,我校不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创造条件有效控制小学流失率,提高农村教育阶段的完成率。进一步健全教师交流制度等等,全面提升农村学校的办学质量,着力推进城区薄弱小学的建设,实现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基本平衡,并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学校,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就地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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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评估方案(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 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川委办〔2007〕30 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委办〔2007〕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把义务教育工作的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上来,积极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有效地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逐步实现全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必须坚持以下五个原则:一是坚持以区县为主、乡镇为重点的原则,逐步达到区域内的相对均衡;二是坚持薄弱学校优先投入的原则,注重区县政府对薄弱学校投入的力度;三是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原则;四是坚持以强扶弱、整体提升办学水平的原则,通过创建特色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实行优质学校对口帮扶薄弱学校制度,实现区域内学校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五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教育质量,让更多的适龄儿童少年享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逐步推进教育公平。

二、主要评估内容(一)按规定年限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到2010 年,翠屏区、南溪县70%的乡镇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到2012 年,宜宾县、高县、长宁县、江安县、珙县、兴文县、筠连县70%的乡镇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屏山县力争70%的乡镇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各区县其余30%的乡镇按规划年限最迟在2014 年前基本实现均衡发展目标。

各区县、乡镇按规划完成相应年度的均衡发展阶段目标。

(二)实现学校布局调整目标。

区县政府统筹规划义务教育发展,制订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方案,分年度实施,注重寄宿制学校建设,布局调整达到阶段目标。

原则上乡镇在4 万人口以下的保留1 所初中,4—5 万人口保留2 所初中,5 万以上人口保留2—3 所初中,单设的城区初中和农村初中规模一般不少于12 个教学班,班额不超过56 人。

小学按就近入学、方便学生的原则,合理调整布局,农村乡镇中心小学规模不少于6 个教学班,班额不超过56 人;一般村完小规模不少于6 个教学班,班额不超过56 人;合理布局村小,严格控制教学点;城区小学规模一般不少于12 个教学班,班额不超过56人。

(三)建立稳定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

区县本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依法做到“三个增长”;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学校建设;在经费投入上对薄弱学校改造采取倾斜政策,设置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按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规定足额落实区县财政应承担的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的70%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全额用于改善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设立专项资金,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培训和教育教学激励机制。

上级下拨的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划拨用于教育。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

义务教育经费无侵占、挪用。

组织和个人未向学校非法收取或摊派费用。

(四)统筹城乡教师资源。

区县政府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师资。

区县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不缺位、不越位。

建立并落实教师配置的长效机制。

按省、市核定的教师编制数量,及时、足额分解到学校,学校教师编制未被截留、占用,未出现“有编不补”或“超编进人”现象;新补充教师和教师编制配置向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倾斜,注重解决农村学校教师“学科性缺编”问题;城乡学校间教师互动交流和定期轮换机制健全、落实;辖区内小学、初中学校专任教师的师生比、学历结构、学科结构、教育教学工作量基本均衡,职称结构符合省规定。

建立并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的长效机制。

教师培养机制健全,鼓励教师提升学历;注重年轻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培养。

教师培训制度健全,培训目标明确,培训内容切合教育教学实际;注重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为重点的教师全员培训和以提升教师业务能力为重点的继续教育;校本研修工作开展扎实,坚持开展教研活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形成师德高尚,教学基本功扎实,教授方法科学,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教师群体;城乡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素质差距明显缩小;学生、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区县教师培训机构实现研训一体,职能发挥好。

建立并落实稳定教师队伍的机制。

教师政策规定的待遇落实;教育教学激励机制健全;教师敬业,队伍稳定。

建立并落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长效机制。

《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校长管理体制落实;互动交流和定期轮换机制健全、落实;责、权、利明确;培养、培训机制健全。

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工作务实,办学理念先进,政策执行力强,群众信任度高。

学校间管理水平差距在明显缩小,基本达到均衡。

(五)均衡城乡学校办学条件。

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倾斜。

区县结合实际制定分年分校改造规划,按规划积极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已达到《宜宾市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细则》要求的区县、乡镇,辖区内各学校的生均占地面积基本达到标准,解决了学校用地的遗留问题;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标准,无危房,班额符合规定,学校的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室等功能用房配置达到相应标准;生均图书、教学实验仪器、器材分别达到相应类别标准;师生生活及其他后勤保障设施配置达到相应标准;校园绿化、美化、净化和校园文化建设符合规定。

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差距明显缩小,适应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

未达到《宜宾市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细则》要求的区县、乡镇,按规划完成了改善办学条件的阶段目标。

(六)城乡教育质量逐步缩小差距。

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得到巩固提高。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教学为中心和质量为生命的意识强,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工作中得到落实。

学校按规定落实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安排合理、科学;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德育为首、五育并举,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培育学生的劳动意识、创造意识、效率意识和环境意识。

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探索创新精神和科学进取精神有明显提高;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有明显增强;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监测、评价机制健全、落实;学生素质全面提高;校际间教育教学质量差距明显缩小。

(七)积极推进教育公平。

积极、有序地实施高中招生改革政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指标向农村初中分配比例逐年加大,农村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逐年提高。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和控制在校学生辍学制度健全落实;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未设重点学校,学校内未设重点班,义务教育阶段无学生择校。

每区县建有1 所特殊教育学校,按规定推进了“三残”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

区县、乡镇政府建立并落实了对贫困家庭学生、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三残”儿童少年等弱势群体的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改造薄弱学校的措施具体,效果明显,实现了阶段目标。

消除了区域内薄弱学校。

(八)加强“一体化”管理。

推进中心学校对所在乡镇学校的“一体化”管理,做到中心学校与辖区内学校在人事、经费安排上的统一;行政管理与教学管理的统一;考核与奖惩的统一。

中心学校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的检查、指导、帮助,中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辐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学校管理制度健全,过程管理到位;学校间管理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

三、评估办法(一)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

评估工作由市、区县分级负责。

对乡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考核评估由区县政府负责。

对已达到《宜宾市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细则》要求的乡镇,由乡镇政府向区县政府提出请求评估的书面报告,经区县政府评估合格后,由区县政府发文确认,并报市政府,市政府进行随机抽查。

对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考核评估由市政府负责。

对有70%的乡镇已达到《宜宾市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细则》要求的区县,由区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请求评估的书面报告,市政府根据报告组织评估。

对评估合格的区县,市政府发文确认并授牌。

(二)评估面的确定。

区县对乡镇的评估,务必查完所有学校。

市政府对区县的评估采取分类抽样的办法,40 万人口以下的区县抽查30%以上的乡镇、学校;40 万至80 万人口的区县抽查20%以上的乡镇、学校;80 万人口以上的区县抽查15%以上的乡镇、学校。

(三)评估等次的划分。

督导评估按“领导保障”、“就学保障均衡程度”、“教师资源均衡程度”、“办学条件均衡程度”、“经费保障均衡程度”、“教育教学质量均衡程度”、“学校管理均衡程度”等7 个方面分项进行,满分为1000 分。

评估结果分为“均衡”、“基本均衡”(合格)、“欠均衡”三个等次:总分达900 分及以上,且7 个方面的得分率均不低于90%的为均衡、800—899 分为基本均衡、799 分及以下为欠均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督导评估的等次一律评为不合格:1.截留、平调、克扣、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杂费,或违规向学校乱收费的;2.行政区域内学校仍在使用D 级危房的;3.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有关指标严重下滑(入学率、毕业率、完成率低于或辍学率超过“两基”验收时5 个百分点)的;4.发生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师生违法、违纪,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后果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督导评估的等次一律在总分所在等次基础上降一个等次认定:1.教育投入达不到“三个增长”规定,或城乡投入比例连续失衡、教育费附加未按规定征收并未全额用于教育的;2.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划完成均衡发展目标任务的;3.教师资源配置失衡且2 年无明显改善的;4.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违背国家方针政策的;5.无特殊原因A 级指标得分率低于80%的。

四、建立专项督导和奖励、复查制度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考核评估制度。

市政府将区县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情况,纳入对区县政府年度工作的考核体系,每年进行专项督导评估,并向社会公告。

市政府对评估达到“均衡”等次的区县和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委办〔2007〕87 号)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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