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问题、成因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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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问题、成因及对策建议

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优劣,既影响着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也决定着一个地方的凝聚力、吸引力和竞争力,更是一级组织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具体形象的体现。相对于经济发展的硬件而言,经济发展软环境与经济生活、生产力相联系,属于政治生活、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范畴,良好的软环境是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动力,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为推进“三新一强”,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打造“六大环境”、实施“北部攻坚”的决策部署,并在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出了以“打造六大环境,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遵义”为活动主题。作为边远贫困县,推进扶贫攻坚、加快发展的愿望更为迫切,如何创优发展软环境,是各级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亟需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观念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意识不浓。有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僵化、观念陈旧,对县情了解不深、不透;一些干部谋发展、盼发展的意识不浓,作风不实,求稳怕变;招商引资政策机制不够完善,项目储备少、推介少,多为“守株待兔”式招商,选商不准,缺乏市场带动力强的企业;政府重管理轻服务,主动服务、前期服务少,后续管理跟不上,办事难、人情办事现象较为突出。二是部门利益至上。一些地方和部门片面追求政绩,注重短期效应,缺乏统筹规划和长远发展眼光;有的缺乏大局意识和责任感,采取为我所用的态度,凡是对自己有利的政策、规定、制度就执行,凡是触及削减部门利益的就大打折扣甚至不执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中间梗阻致使政令不畅。多数引资企业资产规模小,加之缺乏相应的担保机构,银行为了规避风险,怕贷、惜贷现象严重,企业融资十分困难。一些部门特权思想较严重,“三乱”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企业经营理念滞后。一些企业只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不顾群众利益,甚至不惜牺牲损害群众利益,企业抗市场风险能力弱,经营不善,诚信缺失,导致企业走入绝境。一些招商开发的荒山、旅游等项目,投资商签订了合同而又不按合同办或放弃不搞开发,政府投入和群众利益受损,矛盾纠纷较多,给基层组织带来了较大压力。

(二)政策环境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需要

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理不规范。在招商引资上无过硬的可行措施,造成有意者观望,有识者却步;一些部门规章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擅自规定了收费项目及标准;群众和企业对收费政策不清楚,且同级监管部门对一些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哪些该收哪些不该收同样不清楚。二是政策不配套。出台的一些政策已不能跟上形势发展,甚至一些部门还在执行已经作废的文件规定;不注重客观实际和市场规律的调节,只下达指令计划指标而无可操作措施。三是机制不健全。重点是激励机制,表现在考核共性工作多,考虑了多数忽略了少数,对一些只有部分乡镇才有的工作,由于工作量大,牵涉乡镇大量人力财力,但在考核时却未纳入,下级组织怨气多,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对单项目标的考核亟待加强。

(三)政务环境跟不上服务发展的需要

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服务乏力。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形式不规范。政府公众信息网信息发布量太少,有些部门常年没有内容,一些行政执法部门的政务公开中,无关紧要的内容多,企业需要了解的办事程序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公开不细。到目前为止,政务服务中心尚未正式运营,“小政府大服务”的格局仍未形成,一些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等没有完全做到事前公开告知,审批环节不畅,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便,便民高效政府功能未能体现。二是干部作风不实。少数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素质不高,认识不够,作风漂浮,甚至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屡禁不止,乱用滥用权力现象依然存在;一些能及时办理的事项,急办变缓办、能办不给办,一切按“潜规则”办,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损害了投资创业软环境。三是执行政策走样。一些部门特别是个别上挂部门不能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缺乏大局意识、开放意识、服务意识,机械地执行上级政策和技术标准,人为设置障碍,干扰企业生产,在对企业实施监管的过程中,事前不管不问,事后以整改、处罚代替履职。四是行政审批不畅。政出多门,职责不明的现象客观存在,在围绕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方面做得不够。一些部门还在按原来的套路进行审批,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时代色彩,相互推诿甚至互不卖账。

(四)法制环境跟不上保障发展的需要

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不当。部分执法人员无视法纪,不依法执法,不一视同仁,给了好处就不罚,不给好处就重罚;部分执法部门人员工作不到位,怕担责任,对一些干扰企业生产生活的行为不能给予及时制止和打击;个别部门以言代法,以罚为主。二是法制观念淡漠。群众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不多,企业不重视对员工的安全等法规的教育培训,导致企业、群众为了自身利益而置法律于不顾,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企业违规生产等问题层出不穷。一方面群众只顾自身利益而无视发展大局,对企业生存发展缺乏正确的认识,急于求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直接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另一方面企业经营人员法制观念不强,证照不齐、无证经营甚至超越法规强行生产,一味追求利益,疏于技能法规培训,未妥善处理与当地组织和周边群众的关系,致使企业与执法机关、基层组织、邻近群众关系紧张。三是监管查处不力。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表现在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如一些取得了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为监管不力,违法经营、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违法拆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执纪部门主动介入难,事前监控少,如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对违法、违纪问题当事人不举报就难以发现。

(五)整体环境跟不上加快发展的需要

在加快发展过程中,人力、物力、宣传和长效机制等方面有待加强。一是专业人员奇缺。一些部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职责不明确,行政效率低。从事执法、审批等岗位的人员大多集中在城建、国土、金融、工商、税务、交通、电力、环保、安监等部门,但执法和审批人员的文化素养、专业知识与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二是舆论氛围不浓。对外宣传范围面较窄,宣传方式单一,品牌效应不明显,外界对我县现有可开发资源状况,招商引资的具体政策措施不够了解,没有达到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招商、亲商、安商的目的,社会舆论的辐射功能没有得到应有发挥,投资者的舆论效应没有得到积极重视。三是招商机制不全。各种招商引资机制不完善,招商机构无职无权,有商引不来,招来商留不住。目前,招商引资激励机制不能顺应形势发展需要,考核奖惩力度不大,制约了全民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

二、成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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