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核算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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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核算系统

财务核算系统是整个CBM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财务核算系统的需求也是站在整个CBM系统的角度提出的,财务核算系统作为CBM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既要能单独使用,也要能与CBM的其他子系统组合使用,所以,财务核算系统使用共分为四种模式:1、独立的财务核算系统;2、财务核算系统+预算系统;3、财务核算系统+业务系统;4、财务核算系统+业务系统+预算系统。财务核算系统随着与CBM其他系统的捆绑使用,它的功能与作用也有所不同。当它独立使用时,它必须能满足企业基本的核算与财务核算功能。独立使用的本财务核算系统由基础设置、数据初始、凭证管理、帐务查询管理、银行对帐和期末处理等六大功能组成。本需求是以独立的会计核算系统为基础,同时考虑与其他子系统相结合时,对帐务系统相关功能所需作的调整。

引用的法律、法规、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

◆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帐务处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系统功能与结构

1、数据流程图

数据输入:

1、各专业子系统读取经过复核的记帐凭证;

2、下级单位读取上报的往来凭证;

3、手工输入的会计凭证。

数据输出:

1、向报表系统传输数据;

2、向综合查询系统传输数据;

3、向上级单位传输上报凭证;

4、向预算管理系统传输预算参数值。

2、系统功能

财务核算中心是CBM会计核算功能的核心,负责生成并管理企业的财务帐簿,具有凭证处理、记帐、结帐、对帐、查帐等功能。

用户进入系统需要进行注册,待系统确定其权限有效性后,系统弹出帐套选择窗口,用户选择自己需要的帐套之后进入财务核算主界面。

3、系统结构

整个财务核算中心由系统初始、凭证处理、帐务处理、银行对帐和期末处理等五大模块组成。

1 基础设置

基础设置是财务核算系统的数据基础,作用就是对帐务体系和帐务处理方式进行响应的设置,它直接影响到系统处理数据的能力,它包括常用摘要的设置、科目级次的设置、会计科目的设置、自动转帐设置、往来凭证的设置、凭证类型设置等。

1.1 常用摘要设置

此功能是让用户将常用摘要预先输入计算机,用户在输入凭证时就可以选择这些常用摘要或直接输入摘要代码录入。用户在此可以随时添加和维护常用摘要,用户在录入凭证时可以对所选的常用摘要进行修改,也可将手工输入的摘要随时添加进来,以备后用,以加快凭证摘要的录入速度。

1.2 会计科目级次设置

用户可以对整个会计科目体系中会计科目的级次以及每一级次的代码长度进行设置。

1.3 会计科目设置

系统可以在初始化时预装财政部规定的会计科目表,将会计科目分为五大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和损益,用户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删除、增加,并可进行浏览、修改、打印等操作。

会计科目的基本信息有:

(1)会计科目代码:

会计科目代码与科目一一对应,最长为20位,可以用数字0-9或字母A-Z (不区分大小写)表示,非空且唯一;必须严格按代码指定级次的长度及先后次序建立。

科目代码编码规则:新增代码不允许跨级创建,必须逐级连续非零级次定义;科目代码为非连续;删除科目可以选择科目树删除或单个删除,单个删除必须从最后一级删起;科目代码处于使用或有数字状态应置灰,不允许删除,以免破坏数据。

(2)会计科目名称

只需定义本级科目名称,而无需包括上级科目名称。

科目名称:最长为15个汉字,不得为空,且同一科目下同一级次的科目名称必须唯一。

(3)会计科目辅助信息

即对科目相关信息进行说明。

(4)科目连续性

连续属性是指科目的发生额需要历年连续统计并要将发生额结转至下年的科目,如在建工程类科目。科目的连续属性对于科目和该科目的栏目或明细帐均起作用。对于有连续属性的科目,年结时把此科目年末余额和历年的发生额转至下年,如果该科目定义有栏目或明细帐,也同时把该栏目或明细帐的历年发生额同步结转至下年。凡是有余额的连续属性的科目不能修改科目的名称和

除一级科目以外的其他级次的科目代码,不能删除或修改原有栏目,只能修改一级科目的级次长度和新增栏目。余额为零的科目可以由用户选择删除。

(5)栏目属性

栏目是对设明细帐的科目的发生额在某个方向(借方或贷方)的明细核算或分解,只需核算它的发生额。

栏目的属性应与它上级科目或栏目的属性一致,末级科目才有栏目核算属性,栏目下还可以有栏目。每一个科目最多可有12个栏目,系统可支持的帐页上的长度最少应为千亿位。栏目金额位长度按科目由用户设置,系统按设定的长度自动计算最大的栏目个数。栏目长度由金额位决定,栏目的名称长度又由栏目的长度决定,系统自动计算栏目名称的最大长度,一旦超过则不予保存。系统设定最小字体,在此范围内,由用户设定字体大小。特别约定:当栏目长度与栏目个数发生矛盾时,栏目个数服从栏目长度。

(6)辅助核算管理

辅助核算是对某科栏目金额的明细辅助核算,用户可以在任一级科目下或栏目下设置辅助核算,其发生额应与对应科目或栏目的发生额一致,辅助帐的属性与对应科栏目的属性相同。辅助核算代码体系及编码规则与帐务体系相同。用户应先设置辅助核算模板,再在科目下设置相对应的辅助核算。一套辅助核算可对应多个会计科目,一个会计科目也可对应多套辅助核算,辅助核算可以随时启用或停用,辅助核算启用后只管理该时点以后所发生的业务。

1.4 自动转帐设置

自动转帐是对于每月重复地有规律出现的会计业务,按凭证的摘要、借贷方科目、金额的来源或计算方法预先制成模板,使用时只需调入相应“自动转帐分录”的分录号,按预先定义的分录与金额来源或计算方法产生带具体金额的凭证。特别注意本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

1.5 往来凭证设置

对于每月或定期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其他往来单位报送凭证或定期接受下级单位或往来单位报送凭证的单位可以进行往来凭证的设置。它通过下发及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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