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与食盐和特殊食品专项整治总结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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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与食盐和特殊食品专项整
治总结汇编
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一、领导高度重视
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召开了乡干部全体会议,成立了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乡长任组长,食药站站长为副组长,安办人员、食药站工作人员为组员。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
二、明确工作重点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检查重点:一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并落实管理责任;二是餐饮服务许可情况,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出许可经营范围;三是硬件设施情况,操作间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有“三防”措施、是否配备了有效的消毒设施,设立专用餐具保洁柜;四是制作加工情况,是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五是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验收和进货台帐。
三、专项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人次,检查学校1所,1所开办的有食堂,食堂数1个。同时,对学校签订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告知书、
承诺书、和主体责任书。并将食品安全承诺书张贴在餐厅醒目位置,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四、存在主要问题
存在的问题:一是学校食堂员工操作时未着工作服装、佩戴口罩、手套等。二是消毒设备不齐全,未对所有餐具进行统一规范集中消毒。三是食品留样不规范,食品留样数量偏少,未对留样盒进行系统的编号,不能具体识别留样时间,单纯凭员工讲说留样时间。
食盐和特殊食品专项整治总结
一、成立领导小组
4月30日,我局召开食盐和特殊食品监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州局相关文件精神,并就如何开展好此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了周密部署和安排。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县局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力量打击非法经营食盐、婴幼儿奶粉、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取缔非法经营食盐的地下窝点,清除假冒伪劣的特殊食品和非法销售食用盐的经营户,消除危害有关安全的隐患,全面净化辖区食盐和特殊食品市场,努力使全县辖区食盐和特殊食品市场得到强有力的净化。
二、突出重点检查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州局的工作要求,集中对食盐和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排查。
一是突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小摊点、小副食店、超市、药店为重点,进行了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着重检查食盐和特殊食品的进货渠道、购销台账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严厉打击不合格特殊食品和食盐,确保所以产品进货渠道的正规,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二是检查食盐包装情况,食盐包装的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范,含碘浓度是否达到要求,食盐存放情况是否做到防潮、防虫、防尘要求,离地离墙的距离是否达到要求,以此来进一步提高执法效果。对销售者的资格、仓库、进行仔细检查,并对经营户食盐和特殊食品的
采购数量、库存数量、销售数量等进行统计核算,对进货验收台账、产品销售记录等进行抽查核对,要求做到库存数量与进货台账、发票一致。
三、提高执法要求
强化食用盐和特殊食品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盐政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工作的重点。做到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加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做到“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杜绝了以罚代管的错误观念,在查处每个案件中,都依照法律程序办事,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尤其在盐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从上到下,一直坚持廉洁从政,秉公办事,拒绝营私舞弊,徇私枉法。
检查中发现,我县食盐经销商都能按规定从盐业公司购进使用安全加碘盐,资质齐全、守法经营意识较强。但有个别食盐和特殊食品经营户存在购货索证索票不齐全,储存方式不规范等现象。检查人员当即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截至目前,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药店7户,一共售卖保健食品172个批次;食盐经营单位44户,批发食盐单位3户,其余全卫零售,我县食盐购进渠道全为县民贸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超市、商城7户,一共售卖婴幼儿配方乳粉50个批次。通过本次行动,进一步摸清和掌握了我县食盐和特殊食品市场基本情况,规范了经营行为,保证优质食盐和特殊食品的市场供应,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盐和特殊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