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工作总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印发《××市工商局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商商〔2014〕60号)部署要求,在区整规办的指导下,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全力以赴,认真做好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了“双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广股,承担日常工作。各所(室)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区局、基层所要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
商广股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落实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总结、情况收集反馈等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素材、基础资料由商广股提供)和后勤保障;监督管理股主要负责法律法规咨询和知识产权案件的审核、把关;经济执法室主要负责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企业名称、伪造产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查处侵犯驰名、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各所(室)负责农资市场以及成品
油市场的侵权假冒及制假售假违法行为;12315申诉举报中心负责受理消费者的投诉转办、调解工作;其他股室按职能予以积极配合。各所(室)也要明确职责分工。
三、精心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细致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立案,严厉查处。对重大违法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发挥平台优势。
要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平台作用,认真受理、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及时收集、分析、排查案件线索,对发现的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线索要追根溯源。要注重发挥生产企业识假辨假的优势,联手生产企业开展打假维权行动,深挖销售经营渠道和网络,增强整治工作成效。适时曝光一批违法案件,惩戒警示不法经营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加强宣传引导。
以新《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重点,不仅要做好系统内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要充分利用“1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国际知识产权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宣传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加强对新《商标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认知和理解,提高全社会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六、加强长效监管。
要加强日常行政指导,大力推广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和商标备案公示制度,引导经营者对进场商品认真备案、查验、审核,规范商标授权经营管理,从源头上防止侵权假冒行为的发生。
七、加强沟通协调。
在执法与查办案件过程中,应加强上下级及系统内各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要针对整治工作进展和特点,定期会商沟通整治情况,通报案件线索,协调案件查办和联合执法行动等,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疑难案件及重大情况,要及时请示汇报、沟通协调。
八、加强督促检查。
区局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深入基层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检查。区局将不定期进行暗访检查,通报暗访情况。区局还将定期通报各单位“双打”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
九、加强统计上报。
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信息报送和报表统计工作,每月9日前报送上月的信息和报表,对于重大情况和重大案件,随时报告。各单位分别于6月18日、12月18日前,将半年、全年整治工作总结书面上报区局“双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