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美国基础设施发展优势-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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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基础设施发展优势
童再军
美国总统特朗普在此前的国情咨文演讲中,提出了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该计划拟撬动1.5万亿美元资金进行建设。

这一计划的核心是利用2000亿美元的联邦资金,来撬动地方和州的税收,以修复美国的基础设施,重建公路、铁路、机场、桥梁、水路、电网等等。

对于美国政府一方面要减税放权,一方面又要加大国防预算来说,仅仅依靠联邦预算拨款显然无法支持如此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因此,利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想法便是最好方法。

一、拉动就业
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之于美国,一方面可以改善城市面貌,减少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则通过在基建过程中大规模使用本土产业链,重振美国制造业,提供中低端就业机会,根据美国劳工部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美国2017年12月非农部门新增就业岗位14.8万个,失业率连续三个月维持在4.1%,2017年全年一共新增206万个就业岗位。

数据显示,新增就业岗位主要来自医疗、建筑和制造等行业。

其中,医疗行业12月新增3.1万个就业岗位,建筑行业新增3万个就业岗位。

制造业新增就业数量达到18.9万人。

制造业就业数据的持续增加表明美国制造业投资开始上升,通过1.5万亿美元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采用PPP模式可带动项目相关产业链发展,带动上游产业就业率及后期运营就业率,同时加快
制造业的经济发展,按照“基建富国”计划,美国经济在未来10年的年均增速可以维持在3.5%,且可以创造2500万个新工作岗位。

二、增加投资资金来源
PPP发展在美国存在一些问题,老百姓对PPP认识不足;立法方面,地方州具有制定和通过PPP法律的权力,美国各州通过立法的效率不一致;由于私人参与者的融资成本较政府债券更高,PPP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不足,为解决这些问题建议采用以下办法:
1、设立州级别的项目办公室。

虽然美国有37个州已经通过了允许开展PPP的法案,但实际上只有一半的州有项目办公室和合理的法律结构以促进项目的具体实施。

若联邦能资助这些州建立项目办公室和专家共享,或许就能改善这一情况并带动PPP的发展和落实。

2、联邦可以进行卖出成熟的基础设施来筹集新项目资金。

由于新的基础设施建设属于绿地投资(greenfield investment),就是在净地上建设项目,此种投资回报周期极长,存在众多风险,很难吸引投资者。

而已经建设完毕并开始产生现金流的基础设施(brownfield investment)是许多基础设施投资的偏爱。

根据相关机构预计,美国可以通过卖出目前州所拥有的收费道路,筹集到大约1200亿美元,可将这些资金用于投入到新的基础设施建设。

3、机场的私有化筹集资金。

美国联邦之前规定机场不能私有化,然而现在逐渐向澳大利亚和法国学习,进行机场的私有化。

根据相关机构预计,私有化一些州政府所有的机场能筹集到大约500亿美元的资金,并将它们转投入新的基础设施建设。

4、税率优惠政策。

在投资基础设施时,相比免税的市政债券,私人投资者往往面临着较高的资本成本。

如果联邦能提供项目的税率优惠政策,降低私人投资者的成本,那将改善许多PPP项目的回报表现,吸引更多的私人投资者加入基础设施建设中来。

三、经验借鉴
PPP模式对于政府来说,能够在不提高政府债务水平的情况下带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带来投资,同时,私营部门能够带来专业化的项目运营水平和效率,带来更高的工程质量和更少的开销。

对于私营部门来说,PPP模式项目意味着之前无法涉足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广阔商机。

(一)借鉴澳大利亚经验
澳大利亚被亚洲开发银行认为是PPP制度环境成熟度最高的国家,澳大利亚的PPP项目管理分两个层级,即各州和领地组成的联合政府间的管理与协调,以及各个州自身对PPP项目的管理。

以PPP 项目最早且成熟的维多利亚州为例,其早在2000年时就制定并推出了针对本州PPP项目的政策和指南《Partnerships Victoria Policy and Guidelines》。

随着2008年澳洲联邦基础设施管理部门IA (Infrastructure Australia)的设立,上述文件被一个全国性的政策指南《National PPP Policy and Guidelines》所替代。

鉴于六个州具有独立的立法权,所以州政府在PPP项目管理上通过COAG(Council of Australian Governments)来取得整体上的一致和协同,但涉及地方PPP
项目具体问题时,州政府又保持着一定的司法灵活性,从而保持了统一和独立之间的协调。

(二)确保私人部门的利益是吸引投资者的关键
在PPP融资项目中,确保私人投资者在项目建成后有一定的收益是私人参与建设的动力所在。

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投资风险较小,只要符合政府要求并投入运营,政府即会向私营部门付费;另一种情况是政府让利给私营部门,使其在参与项目建设中有利可图。

如墨尔本皇家儿童医院,维多利亚州政府与私人投资者在开始时即谈好条件,新医院建好运行后,将原址的旧医院交由私人投资者自行改造利用,如建超市或旅馆等,所得收入归私人投资者所有,涉及税收项目将享受一定的优惠,但最终这块土地及所有不动产仍归政府所有。

这样既有利于帮助政府完成公益事业,解决了财政资金不足的问题,又可帮助私人部门解决投资盈利问题,实现政府与私人部门的双赢。

澳大利亚合同法从法律上也保证了私人利益的实现,一方违法,另一方可以起诉。

若企业违法,将会失去声誉和今后参与其他项目的机会。

(三)风险防控最重要
PPP项目风险存在于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的全过程。

由于是公共项目,政府是风险的最后承担者,因为政府担任最后放款人角色,因此政府会对每个PPP融资项目进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生态效益分析。

这里有几个条件必须考虑周全,项目具有一定的价值和规模;技术具有复杂性和新颖性,能够帮助政府实现一定的风险分散和转移;项目具有很大的设计和技术创新空间,使项目所有者具有较
高的项目实施能力;能够平衡私营部门的利益和公共部门的需求关系;配套设施及副业经营可使私营部门从中获益,能充分调动私营部门的积极性。

一个重要的理念是合理分担风险,因此要遵循这样的原则:将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承担且能产生最大项目效益的一方,因为它最能控制该风险。

政府应更多考虑项目发展需求和周期,目标应是吸引更多私营或商业性质企业投资、创新,以帮助政府管理资产和保证项目交付质量。

对于投资量大、运营期周期较长的项目,随着基础设施老化,私营部门运营困难也在逐步加大,这对公共部门履行监管职能就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需要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完善一些具体问题,如风险转换、议价的透明度,政府部门对于私营部门承担的风险如何补偿或补偿多少。

政府在开展PPP融资时首先要关注风险问题,其次才是项目绩效问题。

在操作方面应方便快捷,防止动荡时期带给企业更多的不确定性等等。

特别是中国的建筑企业,可以大胆地去美国,带着先进的施工技术,还有雄厚的技术人才,去开拓一片心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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