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设计规范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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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设计规范合同书
甲方:
乙方:*******品牌策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品牌方面的合作,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规定,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系列包装设计事项,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 甲方因公司发展的需要就其产品经营在品牌资讯、策划、设计方面与乙方进行合作。
乙方系具备相应品牌策划经营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为品牌策划、品牌整合设计、代理国内广告业务。
2 乙方承揽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业务、为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范围提供品牌策划及相关服务。
其甲方委托乙方服务内容为:
设计:产品包装
二、服务费用
产品包装服务费用——主创意元
※备注:此报价不包含延展费用,延展一款元,如需延展需另签属合同。
合计金额:
RMB:元,(人民币:元整)。
备注:以上报价均不含税,如需开发票需另收9.5%税点。
说明:以上报价为整个项目的创意设计费用。不含差旅费及其它第三方费用。
以上报价为整个项目及其涉及第三方的全部费用。
第三方费用是指甲、乙双方合作期内需第三方加入所产生的费用,比如商标注册、印刷、打样、菲林出片、差旅、外语翻译、模特、产品照片拍摄、影视广告制作、网站
空间、域名、网站制作、广告传播中的版权图片购买等费用。
三、服务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0个工作日乙方完成上述工作事项。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50%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2、甲方需在包装设计稿确认并订搞后的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元
整(¥);
3、甲方需在乙方完成所有工作后的2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全部余额,即人民币元整
(¥);
4、乙方交付甲方所有相关电子文件。
5、甲方汇入乙方以下账号:
公司账号
行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个人账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给予足够的信任,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
2、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并应考虑乙方的工作周期等因素,以便乙方有足够的
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3、项目实施期间,甲方应指定专门项目负责人员与乙方进行沟通,以免多头管理而导致工作质量、
效率的下降。
4、甲方有权对设计方案、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
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及电子邮件等在内的书面形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以备未来之查证。
5、若甲方对乙方的创作设计人员的创作水平不满,而乙方人员未能及时改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更换有关创作设计人员。
6、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7、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品牌资料供乙方创作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双方进行交流与沟通,乙方所有设计方案及相关建议文件应以书
面形式或电子文件形式向甲方提交,
4、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要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时间进度内完成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额外
费用;
5、乙方保证按时完成策划、创意、设计稿件,任何设计稿件,以甲方认可并签字的样稿为准。
6、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乙方不得复制、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不得将甲方的任何资料提供或转让给第三人。
7、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和修改,并准时交付设计成果。
8、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必须是原创作品并符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侵权或者违反法律
规定,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蒙受的损失。
9、乙方所交付的设计成果不符合甲方委托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限期乙方予以整改。
10、乙方需协助并监督第三方印刷厂的印制工作,在制作材料、制作工艺上提供合理建议,确保
可执行性,并为甲方提供有关方面咨询。
七、相关权利和侵权责任
1、甲方将委托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所有已确认的设计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所有,乙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允许他人、企业使用。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不得将甲方确定的作品给第三方用作商业用途,从而伤害甲方的品牌名誉与利益。但乙方
拥有案例宣传权。
4、由乙方所提供的品牌命名及标志设计最终未能通过国家商标局审查的,乙方需免费为甲方进行
重新设计。
八、保密
1、保密信息是指尚未对外披露的或公众尚未知悉的信息,在本合同下包括:包装创意、设计、技
术手段、产品信息、服务信息、各方企业内部信息及其各种形式的载体,例如会议记录、图纸、笔记、手册、图片、批文、草稿及其他文件资料等。
2、除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或者应有权的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披露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
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与对方有关的保密信息。在依法必须披露的情况下,披露者应当立即通知对方,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生效命令不得为之。
3、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其雇员披露必要的保密信息,但应当确保其雇员遵守
本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定的各方应尽的保密义务。
4、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而终止,除非保密信息已经对外披露或已经为公众所知。
5、在设计完成后及国家商标局审查核准前,乙方不得将作品对外宣传,确保甲方产品的保密性。
九、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所设计的方案不能通过甲方验收,甲方可以在明晰的条件下要求乙方修改、重做直至
解除本合同,修改和重做应根据双方前期达成的共识方向进行,如三次修改后不能通过甲方验收,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已发生的费用乙方应予以退还。
2、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付款的,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停止一切工作并追究甲方的
违约责任,甲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成果及电子文件的交付按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的期限执行,并邮寄光盘并通
过网络传输到甲方所在地。
十、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有效证明文件。在此情况下,本合同可以解除,任何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十一、终止条例
1、在合同期内如无违约的事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取消或终止本合同。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
需要终止本合同,须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另一方提交书面通知,同时双方将在终止合同前结清所有各笔已发生之款项。
2、当合同终止及有关账目结清之后,乙方将向甲方转交所有存放在乙方处的创意、设计资料,包
括正稿、样品等,而乙方也会根据甲方的书面提示,将所有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移交给甲方指定的单位。
3、如果乙方所设计的方案在三次修改后不能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未解除合同的前提下,经多次修
改依然不能通过甲方验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停止本合同未付的一切相关费用,并且退还已付款。
十亠、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并以附件形式补充完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2如发生纠纷,应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