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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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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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办理
提案人:民建中央
主题词:城市,交通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容:
近年来,许多城市交通拥堵愈演愈烈,交通拥堵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几何级数增长,直接影响了城市的健康发展和总体竞争力,严重制约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城市交通拥堵的成因主要有:
一是机动化水平迅速提高,私人汽车增长迅猛,私车增长势头逐呈无序状态。2002年到2010年的8年间,私人载客小汽车增长了30.5%,且机动车保有量分布集中,大中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速,全国20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私人汽车拥有量的高速增长引发了交通拥堵、环境污染、交通事故和能源消耗加剧等一系列问题。
二是公交运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有待改善。一方面城市道路规划实现率低,公交基础设施历史欠帐太多;另一方面,道路通行路权、信号优先权、停车管理等新的问题层出不穷,“公交优先”的战略难以落地。
三是公交优先法规体系不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法律法规是公共交通行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保障公共交通发展的法律法规。导致公共交通发展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无法可依,政策不稳定,随意性强。
四是管理体制不顺畅。目前,多个城市已经实行“一城一交”的综合管理模式或者城乡道路运输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即由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和水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实行行业统一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仍然由公安交警负责。上述管理体制下,相关管理部门都管理城市交通的某些方面,缺少一个权威的政策机构对城市交通进行系统性管理,并负责对各部门的管理进行协调。
为此,建议:
一、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法规体系建设。建议尽快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并制定相关的配套规章和政策。《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可明确城市公共交通的社会公益性和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并在财政投入、财税扶持、资金安排、路权优先、信号优先、用地保障、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坚持以政府供给为主,逐步建立起其他经营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公交服务体系。
二、实施全国城市公交畅通工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实施内容应包括: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优化方案(快速通道和公交专用道)、交叉口渠化设计,标志标线优化、城市综合交通管理指挥中心方案,全覆盖小汽车停车场规划
和收费(含路边停车和小区停车管理),安全应急和以及违章罚款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在评价方面,结合全国城市公共交通水平评价,收集、分析和公布全国城市公交畅行指数和城市交通拥堵指数,以指导全国各类城市公交畅通工程的实施和提高城市交通整体管理水平。
三、深化城市交通和公安交警体制改革。借鉴国外将城市交通管理权集中和交通执法权分离的交通管理体制经验,开展整合交通和公安交管试点。近期推进公安和交通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建立城市综合交通管理指挥中心,充分利用和发挥各部门的信息化手段和行政资源,广泛采集和分析交通信息,优化调度、快速事故处理和投诉响应,保障交通畅通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鼓励绿色出行,实施自行车复兴计划。积极采取措施鼓励自行车出行。简化自行车购置使用相关手续,应用信息技术采取自行车身份证制度加强对自行车管理,对自行车生产、销售和购置实行费用减免甚至补贴制度,取消对自行车出行的限制政策。改善自行车出行条件,建设统一的自行车道网络和停车场点系统。打通大型住区的自行车通道,完善居民区周边自行车交通网络,改善自行车交通条件。
五、适当采取经济手段抑制小汽车过度使用。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