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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
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1)
资产评估报告书 (3)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3)
二、评估目的.................................................... 3.
三、评估范围与对象............................................. 3.
四、评估基准日................................................. 4.
五、价值定义.................................................... 4.
六、评估原则.................................................... 4.
七、评估依据.................................................... 5.
八、评估方法..................................................... 7.
九、评估过程.................................................... 7.
十、评估结论................................................... 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8.
十二、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0)
十三、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0)
十四、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1)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同大评报字[2007]第028号
福建同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福建省闽清县第一中学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法定或公认的方法及程序,在评估人员实地勘察的基础上,对闽清私立天儒中学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以便为委托方股权转让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与收益法,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7月31日,在持续使用前提下,企业申报的总资产账面值为2080.82万元,总负债为622.89万元,净资产为1457.93 万元;调整后总资产账面值为2271.71万元,总负债为882.13万元,净资产为1389.58万元;采用成本法评估后总资产为3348.52万元,总负债为882.13万元,净资产为2466.39万元,评估增值1076.81万元, 增值率77.49%。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采用收益法评估,闽清私立天儒中学净资产于二00七年七月三十
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陆万玖仟柒佰元整(RMB2536.97
万元),评估增值1147.39万元,增值率83%,详见后附《未来收益及现值计算表》。

本次资产评估,收益法评估结果比成本法评估结果高70.58万元,
我们认为此为闽清私立天儒中学未入账的综合无形资产,包括办学许可权、学校的特色品牌、教职工队伍等。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目的,本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闽清私立天儒中学净资产于二00七年七月三^一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陆万玖仟柒佰元整(RMB2536.97万元)。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至2008年7月30日,超过一年, 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师郑重提请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应注意评估报告书正文中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本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摘要供委托方用作简要了解评估有关情况。

法定代表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福建同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8月25日
资产评估报告书
同大评报字[2007]第028号
福建同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福建省闽清县第一中学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法定或公认的方法及程序,在评估人员实地勘察的基础上对闽清私立天儒中学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本公司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实地查看,同时进行了必要的市场
调研与询证以及我们认为必要实施的其它评估程序,对委估资产在2007 年7月31日所表
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本次评估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由委托方提供,提供方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现将资产评估有关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评估委托方:福建省闽清县第一中学
资产占有方:闽清私立天儒中学
注册地址:闽清县城西大路18号
负责人:聂兆洮
办学类型:普通初级中学。

二、评估目的
福建同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福建省闽清县第一中学的委托,对闽清私立天儒中学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以便为其进行股权转让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三、评估范围与对象
评估范围为闽清私立天儒中学在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具体评估对象包括:流动资产(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教学设备)、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
款)。

上述评估范围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范围一致。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7月31日。

本公司经与委托方协商,确定2007年7月31日为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一切计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所有资产均为基准日实际存在的资产,报告中的账面值与企业提供的账面值一致。

本基准日的选择是委托方、会计师、评估师根据企业项目的整体时间安排确定的。

五、价值定义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持续经营价值。

持续经营价值是指企业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价值,假定该单位现有资产将用于持续正常使用,并在可预见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并非资产变现出卖所能实现的价值。

六、评估原则
依据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我们在本次评估中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工作原则
本次评估恪守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具体包括:
1.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全部工作人员依照中评协所发《资产评
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进行操作,不受委评资产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与委评资产各方当事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2.以国家国有资产评估与产权界定相关的法规、法律为依据,坚持深入现场,检查与核对资产实物,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评估其现值。

3.依照规定的评估程序及其匹配方法与标准进行科学的评估。

(二)经济原则
本次评估遵守资产持续经营的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具体是指:
1.资产持续经营是指被评估资产均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规模、
频率、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

2.替代原则是指在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资产或同种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贝S应选用最低的一种。

3.公开市场是指一个竞争的市场,交易各方进行交易的唯一目的是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交易各方掌握相当的交易市场信息、具有比较充分的时间、对交易资产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交易条件公开且不具有排他性。

七、评估依据
我们在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所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一)法规依据
1、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 )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5、中评协[2004]134号关于印发《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二)行为依据
1、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
2、闽清私立天儒中学提供的相关资料;
3、其他经济行为依据。

(三)产权依据
1.被投资单位章程、基准日会计报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
2.相关业务合同及发票。

(四)取价依据
1、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2、1995年12月29日机械工业部(机械计[1995]1041号)《关于
发布〈机械工业建设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的通知》;
3、1992年9月18日[1992]价费字479号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建
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4、2002年1月7日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字[2002]10号(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5、《福建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2002年);
6、《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
7、《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相关资料;
8、国土资发(2006)307号《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9、闽清县基准地价相关资料;
10、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4年11月发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11、企业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及工程资料;
12、本公司价格信息资料库;
13、其他相关资料。

八、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现值法。

九、评估过程
按照我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事项,我公
司于2007年7月12日至8月21日赴委托方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实施了包括市场调查以及公认、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

具体过程可划分为:接受委托、前期准备、资产勘察、评定估算、汇总分析阶段、提交评估报告等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接受委托阶段
与委托方进行洽谈,明确资产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及范围,签署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选定评估基准日;
第二阶段:前期准备阶段
提出评估方案,向资产占有方提交前期资料清单要求;
第三阶段:资产现场勘察阶段
专业评估人员赴评估对象所在地,在相关人员的配合下,进行了查勘与验证资料,并进行必要的拍照;
第四阶段:评定估算阶段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的特点选择评估方法和计算公式,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市场信息,针对具体对象进行评定估算,取得资产评估值;
第五阶段:汇总分析阶段
评估人员汇总组成部分资产评估结果,整理有关资料,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验证,确定评估结论,撰写评估说明和评估报告;
第六阶段:提交评估报告阶段
对评估报告及其说明进行公司内三级审核并列示审核意见,修改评估
报告,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提交委托方。

十、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7月31日,在持续使用前提下,企业申报的总资产账面值为2080.82万元,总负债为622.89万元,净资产为1457.93 万元;调整后总资产账面值为2271.71万元,总负债为882.13万元,净资产为1389.58万元;采用成本法评估后总资产为3348.52万元,总负债为882.13万元,净资产为2466.39万元,评估增值1076.81万元, 增值率77.49%。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采用收益法评估,闽清私立天儒中学净资产于二00七年七月三十一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陆万玖仟柒佰元整(RMB2536.97
万元),评估增值1147.39万元,增值率83%,详见后附《未来收益及现值计算表》本次资产评估,收益法评估结果比成本法评估结果高70.58万元,
我们认为此为闽清私立天儒中学未入账的综合无形资产,包括办学许可权、学校的特色品
牌、教职工队伍等。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目的,本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闽清私立天儒中学净资产于二00七年七月三^一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陆万玖仟柒佰元整(RMB2536.97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委评单位的教学设备由于各种原因未逐项进行核对,本次评估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盘点数量为准。

2、根据福建省青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6月4日的审计报告披露,固定资产中有125,295.41元已毁损尚未处理。

3、部分房产及构筑物因尚未办理产权证或无须办理产权证,无准确建筑面积,本次评估以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和评估人员现场勘察估计数为准。

如以实际面积不符,应以权威部门测量为准。

4、企业向教职员工借入款项,借款期限为一年,企业到期一次性偿还借款和相应的财务利息,未按月计提应付利息,因借款人较多且借款起止时间收集不全,无法准确补提相应借款利息。

5、本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和质押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同时也未对委评资产的评估增值或减值作任何纳税准备。

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6、由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管理层及其有关人员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行为文件、登记证书、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指出,委托方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

因此,针对本项目,评估师进行了必要的、独立的核实工作,委托方和相关当事人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7、评估结论是福建同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受具体参加本次项目的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8、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执行评估程序一般不能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一)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本报告书所载之评估结果是本公司对被评估资产在特定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提出的意见。

本报告书的使用者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使用本报告时,对资产数量及价值可能发生的变化应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处理:
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的调整。


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

对于评估基准日后因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委托方对评估值
所作的调整,本公司不负有任何法律责任。

(二)、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评估基准日期后尚未发现重大事项。

十三、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一)本评估报告的结论是以在产权明确的情况下,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条件;
(二)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被评估资产和本项目评估目的有效,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至2008年7月30日;
(三)本报告系评估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出具的专业性结论,需经评估机构及评估师签字、盖章后,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
力;
(四)本报告书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评估目的和主管部门、评
估行业主管部门及委托方和资产占有单位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我公司不会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四、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报告书提交委托方的时间为:2007年8月25日。

附件: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备查文件(附件系本报告书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福建同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8月25日
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
资产评估汇总表与明细表

、未来收益现值表
三、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四、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登记证书复印件
1、闽清私立天儒中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五、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六、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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