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域网建设合作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城域网建设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2020年X月
甲方:XXX 乙方:XXX
地址:地址:
联系人: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加XX县教育信息化进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育职能部门的管理模式、服务形式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作流及综合服务能力,更好的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乙方作为XX县信息化建设的主力军,希望能发挥其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电子政务建设的各项工作。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XX县教育城域网建设达成如下共同协议:
一、合作内容
1、XX教育城域网是指由XX县教育局牵头负责与落实的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安全性的城域网,在全县范围内采用与乙方全面合作共建方式。
2、XX电信作为被指定电信的唯一运营商,负责XX教育城域网的网络建设。
二、双方职责和权益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网络建设、运行和业务开通情况。
(2)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相关技术支持的要求,乙方的组网方案须经双方共同确定后组织实施。
(3)甲方合理使用租用的电信资源,不得向第三方开通任何形式的语音通信和电信业务,不得将租用的资源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4)乙方技术人员进行光纤工程的施工、电路安装调测以及障碍维修时,甲方应积极派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
(5)甲方应严格按照申请办理时说明的用途使用,若有变更,必须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乙方有权关闭此电路。
(6)保证由自行投资并连接到租用电路、光纤上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7)甲方以“需求单”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电路开通的通达方向、速率、数量、技术要求、准确的终端起止接入地点、用途、要求开通时间、租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8)若甲方有业务需求将电路10M升到100M,在乙方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甲方提供升级,具体事宜共同协商。
(9)依照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资费标准以及双方达成的协议,按时向乙方交纳开通电路、光纤一次性费用和电路月租费,否则乙方有权中止使用。
2、乙方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