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研究院运营模式选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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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主导,基于科研院所筹建产业研究院
简要说明:由政府主导,在相关产业资源基础上,依托XZ的科研院所力量,发挥现有政府支持建立的产业公共技术平台的有效力量,整合资源,有机协作。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采用课题制或项目负责制,力争通过3-5年的发展,把产研院建设成为技术研发、成果转
化、科研协作、人才培养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平台。
优点:政府主导,筹建迅速;可以给予相关政策扶持以及人才引进政
策倾斜。
缺点:容易产生机制束缚;不利于整合产业力量,成果转化效果不明显;产业发展潜力不明。
二、政府引导,基于产业资源筹建产业研究院
简要说明:有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将产业研究院定位于相关产业资源
的战略合作联盟。由区域内多家较为领先的相关企业组建而成,其使命有二:一是为联盟内的成员企业提供研发资源,使其能够分享成果,减少重复研究造成的浪费;二是形成产业集聚,增加相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数量,同时增强企业之间的协作。
优点:研究院组织相对比较开放,有利于扩大影响;机制较为灵活;
缺点:产业研究院各个子研究所之间关系相对松散,缺乏纽带,需要在筹建之初设计好运行规则并有专门人才协调组织。
三、政企合作,基于龙头企业筹建产业研究院
简要说明:通过政企合作,创新体制和机制,建立政府与产业龙头企
业为基础的产业研究院,将研究院打造成集技术、资本、人才、管理、
环境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型的产业研究载体。更为重要的是,
依托龙头企业,研究院可以建立投融资体系,促进技术与资本的有机结合,如设立产业基金、设立创投公司、设立担保公司,以研究院作为主体,运作政府资源和龙头企业的产业资源,通过对相关研究项目的培育、参股等方式,形成研究院的良性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优点:产权清晰;产学研结合紧密;后续发展潜力巨大;
缺点:需要强大的政策支持;需要有长远的设计目标;短期效应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