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完成好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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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切实完成好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
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全面排查转入集中整改阶段以来,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有关项目单位配合,整改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明显进展。
但按照中央、省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的要求,时间还比较紧,排查整改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现要求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年底前:一是对于尚未排查的项目边排查边整改;二是对新建项目要滚动排查,及时整改。
二、要严格整改质量。要按照中央、省、市工程治理领导组制定的政策标准,确保各类问题得到有效纠正。
三、要积极做好资金收缴工作。进一步加大收缴力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应收尽收。
四、要认真填写排查整改情况报表。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在今年9月份报表的基础上,将从2008年1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前的投资在50万元以上所有工程按要求认真填写以下报表,即《临汾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项目统计表》;《临汾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信息明细表》;《临汾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临汾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资金收缴月度统计表》(附件1——4)。对未完成整改的项目,要逐项目、逐问题说明情况,作出专题书面报告。
五、要全面总结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及有关项目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
面总结,对排查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总结,并写出专题书面报告,内容包含工作成效、经验及作法,对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就推动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提出建议。书面总结一式两份与报表(均盖公章)务于2010年12月17日前上报市水利局专项办(纸质材料报送前,先发送电子版到lfshlijf@ 邮箱)。
附:
1、《临汾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项目统计表》
2、《临汾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信息明细表》
3、《临汾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
4、《临汾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资金收缴月度统计表》
临汾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