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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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长春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长工院教〔2006〕6号)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主要教学环节,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为了保证我校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基本教学要求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学生获得工程技术应用、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及艺术创造的综合训练。

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3.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社会调查能力、经济分析能力、艺术表现及创造能力、外语阅读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我校各专业均要求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进程和教学周数执行。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资格及审核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外聘指导教师应符合有关外聘教师资格的相关规定)。

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协助主讲教师的指导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资格由专业教研室负责初审,院(系)审核确认。

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过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开题调研(或实习)、设计或实验(制作)、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以及成果考核等环节。

1.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1)选题原则1)选题应充分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基本要求。

2)选题应特别注意有利于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应用,有利于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有利于保证基本专业技能的训练。

3)选题要突出应用性,要与社会及生产实践相结合,力求真题真做。

实际课题不足时,可模拟实际确定题目,但要注意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

4)选题应体现先进性,适应科学与工程技术的发展趋势;应强调新国标、新规范的正确应用。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范(2007年3月修订)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范(2007年3月修订)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范(2007年3月修订)师教文[2007]5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我校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

第二章主讲教师资格第三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践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业务基础扎实。

第四条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个别课程的主讲教师也可由具有硕士(含)学位以上的教师担任。

后者需经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机构评议和审核,教务处批准。

第五条新聘任教师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成绩合格,方可申请主讲本科课程。

第六条本校在编教师首次主讲课程应进行试讲,填写《教师首次开课申请表》和《课程责任书》,由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机构评议和审核,教务处批准。

第七条外聘教师首次主讲课程需进行试讲,填写《外聘教师首次开课申请表》和《课程责任书》,由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机构评议和审核,教务处批准。

聘任院(系)应指定本单位在编有经验教师作为联系人,负责协调有关教学工作。

第八条学生评估低于3.0分或连续两次低于3.5分的主讲教师,应提交讲授课程改进方案。

经试讲,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其他专家组织评议和审核批准后方能重新开课。

第三章教师教学职责第九条承担教学任务,服从教学工作安排。

应积极承担课程讲授,以及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教学工作。

教授、副教授原则上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不低于32学时。

学校鼓励知名教授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主干课程或开设专题讲座。

第十条遵守教学纪律,维护教学秩序。

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讲授教学任务确定的课程。

提前5分钟到达教学地点,做好课前准备。

不得无故迟到、提前下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课、调课和委托他人代课。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学生学位论文写作管理规定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学生学位论文写作管理规定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学生学位论文写作管理规定(2017年11月修订)参加学士学位论文写作是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必要环节,是考核学生是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必要步骤。

也是考核申请学士学位学生通过在校期间对本专业文化课程的学习后,是否已经掌握本专业基本知识理论与相关技能、是否具有理论联系实践的基本能力、以及进一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的能力等的重要方式。

学士学位论文作为一门附加课程,不记学分。

学位论文取得“良好”(含)以上成绩且答辩成绩良好及以上者即可申请学士学位。

为组织好学位论文写作工作,规范学位论文的写作程序和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条件1、学生在学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获得所在专业规定的学分;2、课程加权平均成绩75分(含)以上;3、毕业论文成绩合格,毕业1年之内;4、通过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写作(一)选题1、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使学生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得到比较全面的考核。

题目的难易程度适宜,既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又要使学生在规定期限内经过努力能完成。

2、学院提供的学位论文题目只是选题方向,旨在对学生选题提供方向性的指导,学生要根据个人的专业、兴趣及从事工作情况进一步自拟更明确的论文题目。

(二)文体1、学生可以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去解释、解决社会现实生活或本人实际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写出理论应用型论文。

2、根据学科性质及学生理论修养、研究兴趣、文字能力等条件,学位论文也可以就某一理论问题进行有一定深度的探讨、质疑、释疑和论证,写成侧重于理论研究的学术型论文。

3、严格禁止将学位论文写成罗列实际问题或现象,缺乏理论深度分析,且与所学专业知识缺乏有机联系的“调查报告”和“工作总结”类文章。

(三)格式1、格式要求:学位论文的文章按顺序包括:论文由封面、正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采用脚注方式)、参考文献、、(附录)等七个部分组成,各部分都应按统一要求的格式书写,具体格式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学位论文范例及格式要求》。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管理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管理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管理办法师教文[2016]109号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4 号)相关要求,加强对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的管理,推进学风建设,制定本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一次集中训练,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一个重要实践环节,是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学生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毕业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加强对学生学术能力的培养、促进学术诚信品质的养成,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全部应届毕业生开展论文查重工作。

二、管理机制1.查重工作由部院系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小组负责。

2.检测系统为“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抄袭检测系统”(PMLC)。

3.检测范围为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含双学位毕业论文,留学生毕业论文,不含保密论文)。

三、工作流程1.各部院系根据专业特点,在学校管理办法框架内,制定本部院系毕业论文查重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检测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复制比控制线及检测结果认定和处理办法等。

2.教务处设定各部院系检测帐号和密码,并根据需检测学生人数分配检测篇数。

部院系将本单位教师名单和毕业生名单导入系统。

3.部院系组织学生对毕业论文进行首次检测,并反馈查重结果。

4.学生针对查重结果,对论文进行修改,指导教师应及时掌握学生检测情况,并对论文修改加以指导。

5.学校将通过“检测系统”平台即时了解全校学生论文检测情况及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情况。

四、查重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1. 首次检测: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均应参加检测,不能按时提交检测材料的学生,需撰写说明,并被视为放弃首次检测机会;无故不提交检测材料的学生,取消当年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师教文[2013] 132号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一次集中训练,是实现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一个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指导毕业论文是教师的基本职责。

为规范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一、基本规范与过程要求(一)选题1.论文题目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教学计划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注重发挥专业的优势和特长。

应有新意,有科学研究或实际应用价值,能够反映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各专业选题时可根据自身特点有所侧重。

2.题目难易适度,不宜过大。

应考虑学生的专业要求和实际能力,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独立完成。

3.学生所选题目应与主修专业培养目标相结合。

4.选题实行教师指导与学生自选相结合的办法,学生根据部院系公布的论文题目提出选题意向,指导教师同意,部院系审定。

5.原则上1人1题,如需由2(含)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应由指导教师提出,经主管教学副部长(院长、主任)批准,但每位学生必须独立完成其中所承担的部分工作,并独立撰写论文。

(二)开题1.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包括论文选题依据、研究内容、理论和实践意义、研究方法和手段、撰写提纲、研究进度、参考文献等内容。

2.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撰写阶段。

(三)撰写1.毕业论文应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逻辑性强,无疏漏或片面性。

2.毕业论文应结构完整,表达准确清楚,符合学术规范,按专业学术论文体例撰写(可参照本专业有代表性期刊的格式)。

篇幅: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为7000~15000字,理科一般为5000~10000字,工科由部院系确定。

3.论文摘要应以浓缩的形式概括毕业论文的内容,中文摘要300字左右,外文摘要以250个左右实词为宜,关键词以3~5个为妥;毕业设计总说明主要介绍设计任务来源、标准、原则及主要技术资料,中文在1000字以内,外文以500个左右实词为宜,关键词以3~5个为妥。

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的编写规则

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的编写规则

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的编写规则(暂行稿)学位论文是标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的创造性成果和创新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的、作为提出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评审用的学术论文。

现提出学位论文的编写规则,请大家参照执行。

一、学位论文一般要求1、学位论文的内容应完整、准确。

2、学位论文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和法定的计量单位。

3、学位论文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全文必须统一,并符合规范化的要求。

论文中使用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习惯用语,应加以注释。

国外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必须在译文后用圆括号注明原文。

4、学位论文中文稿用白色A4纸(210×297mm)标准大小的白纸,应便于阅读、复制和拍摄微缩制品。

5、学位论文稿纸四周应留足空白边缘,以便装订、复制和读者批注。

每一面的上方(天头)和左侧(订口)应分别留边25mm,下方(地脚)和右侧(切口)应分别留边20mm。

6、学位论文的插图、照片必须确保能复制或微缩。

7、学位论文的页码从“绪论”数起(包括绪论、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用阿拉伯数字编连续码;文摘页、目次页、插图和附表清单、符号和缩略词说明等用阿拉伯数字单独编连续码。

页码居中。

二、学位论文各部分的内容1、封面封面上应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学号、密级、专业名称、导师姓名及所在院系所七部分。

采用研究生院提供的统一封面格式。

2、声明声明位于论文首页,包括“原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两部分,具体内容及格式如下: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小四号宋体)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

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小四号宋体)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北京师范大学有关保留和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研究生在校攻读学位期间论文工作的知识产权单位属北京师范大学。

教师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

教师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

教师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

为切实做好我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保证我院首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一、目的和要求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旨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加强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要求学生在做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要有意识地从以下几方面培养自己的能力:1.调查研究、查阅文献、收集、分析、整理资料的能力;2.方案论证、综合分析、归纳比较和正确选择的能力;3.教育、教学相关实验数据的获取及分析处理能力;4.外文阅读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5.撰写论文报告的能力;6.准确阐述观点、清楚回答问题的能力。

二、组织领导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分管教学的院长统一协调管理并组织落实,具体任务包括:1.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指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各专业方向负责人;2.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指导小组成员制定本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计划和实施细则;3.组织与落实本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1)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指导小组成员审核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核指导教师资格;(3)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4)批准设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5)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经费管理;(6)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工作;(7)督促并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归档工作;(8)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与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1995年12月11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2014年1月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学校依据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学科门类及专业类型授予学位,所授学位按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按等级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第三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遵守学术规范,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可根据所学专业的要求,按本细则规定申请相应学位。

第四条 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篇论文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境内外联合培养的,如另有规定,按规定执行)。

第二章 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及专业学位评审组第五条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全校的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

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二人,任期三年。

主席由校长担任,副主席由主管副校长和学术成就突出的教授担任。

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名单由校长提名,经校长办公会批准,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 1 ·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设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另设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协助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七至十五人组成(人数须为奇数),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二人,由相关培养单位提名,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主席一般应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委员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其中应有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配备一名具有讲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秘书,管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 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按照专业学位类型设立相应的专业学位评审组。

评审组组长应由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担任;成员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o.doc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o.doc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o.doc师校发〔2013〕23号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校内各单位:为支持学部(院、系、所)和教师深入开展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同时增强研究生教学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制定了《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现予以印发。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主题词:本科生助教岗位实施意见通知送: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常委;校长、副校长、校长助理抄送: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2013年9月26日印发共印140份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学部(院、系、所)和教师深入开展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同时增强研究生教学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学校决定推进和完善本科生课程助教制。

第二条按照“按需设岗、按劳取酬、公开透明、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由学校、学部(院、系、所)和课程主讲教师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规范助教岗位的设置与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服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第二章助教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第三条针对本科教学计划内的课程设置,并综合考虑学科特点、课程类别、教学班级规模等的需要。

第四条优先支持公共必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通识教育公选课程的教学需要;优先满足一、二年级基础课程教学改革需求。

第五条优先支持积极探索教学模式改革的课程,支持主讲教师开展教学方法、手段以及学习评价方式等改革,以促进学生学习方式转变和学习能力发展,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第三章助教岗位的工作职责第六条主讲教师上课时助教须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和内容;服从主讲教师安排,辅助主讲教师承担课程答疑、批改作业、组织讨论、习题课、实习、实验、社会调查、课程网页维护等有关工作。

第七条认真履行职责,接受主讲教师和受聘学部(院、系、所)的考评。

第八条参加学校和学部(院、系、所)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合格方可申请担任助教工作。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实施细则为规范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依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师教文[2006]149号)和《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手册》(师教文[2006]146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实施细则》,如有不一致以后者为准。

请一并使用《本科生毕业论文模板》,参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范文(批注版)》。

第一部分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一、论文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和法定的计量单位。

二、论文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必须统一,并符合规范化的要求。

使用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习惯用语等,应加以注释。

国外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必须在译文后用小括号注明原文。

三、论文一律用 A4(210 mm×297 mm)大小的白纸双面打印并装订(左装订)成册。

打印时,要求纸的上下左右边距分别留边25 mm ,以便装订、复制和读者批注。

每一页面的第二部分毕业论文各组成部分的要求毕业论文依次包括论文封面、封二、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论文正文(引言、选题论证、结论、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主要组成部分,具体要求如下:一、论文封面一律采用教务处统一印制的专用封面,不需要自制封皮。

封面内容均须打印,论文题目为3号宋体加粗,院(系)、专业、学号、姓名、指导教师等为4号宋体加粗,日期为小4号宋体。

二、论文封二学生应签署《北京师范大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原创性声明》和《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设计)使用授权的说明》。

保证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不存在抄袭和剽窃。

必须本人和导师同时签名。

三、中英文摘要(一)内容要求摘要是对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明归纳,应包括研究工作的目的、方法和结论,重点是结果和结论。

用语要规范,一般不用公式和非规范符号术语,不出现图、表、化学结构式等。

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一般在300字左右。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首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教发[2012]91号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生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以下统称毕业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提高、检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手段。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第二条毕业论文管理工作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

(一)校级管理:成立校级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校长、教务处处长及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组成,日常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二)院(系)级管理:成立院(系)级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学秘书等组成。

第三条校级领导小组的职责(一)负责全校毕业论文宏观指导、检查和总结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校毕业论文质量监控工作(如组织学校教学督导员抽查各单位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教师指导、答辩等各环节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院(系)级领导小组的职责(一)负责制定本单位《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与《毕业论文评分标准》。

(二)负责审定本单位指导教师资格。

(三)负责审定本单位毕业论文的选题。

(四)组织本单位毕业论文动员工作,举办毕业论文指导讲座等。

(五)负责成立院(系)级答辩资格审查小组与论文答辩组。

(六)负责检查本单位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组织开题报告和答辩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总结工作。

第三章选题工作原则与规范第五条选题是做好毕业论文的前提,直接影响着毕业论文的质量。

在学生选题前,各院(系)应开设关于完成毕业论文的讲座或课程,学校提倡进行学年论文。

毕业论文的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业性论文题目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要求,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方面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选题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切忌题目立意过大,内容空泛。

(二)实践性论文题目应尽可能与科研实际工作以及生产和社会实践任务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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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RTCrpUDGRTCrpUDG(二)开题1.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包括论文选题依据、研究内容、理论和实践意义、研究方法和手段、撰写提纲、研究进度、参考文献等内容。

5PCzVD7H5PCzVD7H2.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撰写阶段。

(三)撰写1.毕业论文应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逻辑性强,无疏漏或片面性。

2.毕业论文应结构完整,表达准确清楚,符合学术规范,按专业学术论文体例撰写(可参照本专业有代表性期刊的格式)。

篇幅: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为 7000〜15000字,理科一般为5000〜10000字,工科由部院系确定。

jLBHrnAIjLBHrnAI3.论文摘要应以浓缩的形式概括毕业论文的内容,中文摘要300字左右,外文摘要以250 个左右实词为宜,关键词以 3〜5 个为妥;毕业设计总说明主要介绍设计任务来源、标准、原则及主要技术资料,中文在 1000字以内,外文以 500个左右实词为宜,关键词以 3〜5个为妥。

xHAQX74JxHAQX74J(四)答辩1.学生获得毕业论文成绩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在校外或外部院系做毕业论文的学生应在学生所在部院系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LDAYtRyKLDAYtRyK2.部院系应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公开答辩。

应成立答辩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3 名教师,可包括指导教师。

3.答辩小组主持具体答辩工作,对学生毕业论文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进行评价,并按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定表”中“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给出最终评定成绩。

Zzz6ZB2LZzz6ZB2L4.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一般为 10分钟,答辩过程记录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中。

(五)校外完成毕业论文1.我校本科生可以在校外(含境外)教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

2.校外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务,所在单位应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并出具接收我校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工作的相应证明。

学生所在部院系应安排校内教师合作指导。

dvzfvkwMdvzfvkwM3.论文选题应符合主修专业培养目标,并提交部院系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审批。

4.学生应保证论文期间的人身安全,并与部院系签署安全协议。

5.学生应按照本条例要求完成毕业论文各项有关工作,方可获得毕业论文成绩。

二、进度计划1.工作组成立和动员阶段:部院系应在第七学期第 12 周前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制定并公布本部院系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细则(含写作规范),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和我校的相关规定。

rqyn14ZNrqyn14ZN2.确定学生毕业论文题目:第七学期第 14 周前完成。

3.开题报告:第七学期第 16 周前完成。

4.毕业论文答辩:第八学期第 13 周前完成。

5.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录入:第八学期第 14 周前完成。

6.论文材料归档:第八学期第 16 周前完成。

(以上为大致时间安排,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三、成绩评定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一)毕业论文成绩评定1.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论文质量和“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定表”中“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评阅毕业论文,写出论文评语,并确定是否具有答辩资格。

通过者方可参加公开答辩。

EmxvxOtOEmxvxOtO2.经过论文答辩,答辩小组根据“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定表”中“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考查学生论文完成和答辩情况,综合评定成绩。

SixE2yXPSixE2yXP3.成绩评定采取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严格控制“优”的比例。

4.经过答辩,论文成绩评定不合格者,可视情况按如下方式办理:修改毕业论文者, 3 周后(含)可再次申请答辩;更换论文题目者, 6 周后(含)可再次申请答辩。

6ewMyirQ6ewMyirQ(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1.基本条件:(1)观点正确,有独立见解、创新或发现,或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能正确、灵活地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3)论文写作结构完整,论据充分,数据详实,符合学术规范;表达准确,语言流畅,概括能力较强。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由部院系论文工作小组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毕业学生人数的 3%教务处组织最终审定。

四、存档要求1.部院系存档:归档材料包括两类:一类为部院系毕业论文整体工作档案,包括部院系各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细则(含写作规范)、总体工作安排、答辩工作安排、毕业论文评定表、工作总结等;另一类为学生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包括毕业论文,以及学生实验或调查的原始数据等,由学生所在部院系保存五年。

毕业论文封面采用学校统一印制的本科生毕业论文专用封皮(含诚信承诺书,使用授权说明),论文用 A4 纸双面打印。

装订顺序为:开题报告、答辩记录表、毕业论文评定表、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指导记录册等。

kavU42VRkavU42VR2.图书馆存档:毕业论文纸质版、电子版由图书馆存档。

毕业论文封面采用学校统一印制的本科生毕业论文专用封皮(含诚信承诺书,使用授权说明),论文用 A4 纸双面打印。

y6v3ALoSy6v3ALoS3.档案馆存档:毕业论文评定表由档案馆存档。

4.学生档案存档:毕业论文评定表入学生档案存档。

五、组织管理与职责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部院系二级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教务处负责制订毕业论文工作条例,提出毕业论文工作基本规范和要求,明确相关组织和人员职责,协助部院系解决论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遴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M2ub6vSTM2ub6vST二)部院系职责1.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小组负责部院系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与落实。

工作小组原则上由 5 人组成,组长由主管教学副部长(院长、主任)担任。

具体职责如下:0YujCfmU0YujCfmU(1)根据教育部关于毕业论文的指导意见和学校的总体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组织制定部院系各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要求,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eUts8ZQVeUts8ZQV(2)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其他有关人员学习本条例及部院系相关规定,要求学生和教师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sQsAEJkWsQsAEJkW(3)组织教师选题,审定学生选择的毕业论文题目。

(4)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性检查,重点检查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落实、开题报告的完成、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展及教师指导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制定措施解决。

GMsIasNXGMsIasNX(5)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公开答辩的时间、地点,并在答辩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6)严把毕业论文质量关,审核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签署部院系意见。

(7)完成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内容包括:部院系在毕业论文工作中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工作特色和取得的显著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并对学校毕业论文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TIrRGchYTIrRGchY2.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登录和档案归档工作。

(三)指导教师1.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相当职称(含)以上有经验的教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由校外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需有校内教师合作指导,校内合作指导教师主要把握论文进度与要求,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7EqZcWLZ7EqZcWLZ2.每位指导教师以指导2〜3名学生为宜,一般不得超过6名。

3.指导教师职责(1)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并结合学生实际,以及自己的科研专长,提供一定数量的论文题目供学生选择,所提供论文题目每年应有所不同。

lzq7IGf0lzq7IGf0(2)接受学生的选题申请或审核接受学生的自主拟题,指导并审阅学生的开题报告。

(3)向学生明确提出研究目标和方法、撰写规范等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4)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撰写进度与质量,进行答疑和指导,及时纠正所发现的问题,督促学生在每次指导后填写“毕业论文指导记录册” ,并签字。

严把论文质量关,杜绝论文抄袭、剽窃现象。

zvpgeqJ1zvpgeqJ1(5)评阅毕业论文,根据“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定表”中“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写出论文评语,并确定其论文是否合格和具有答辩资格。

通过者方可参加公开答辩。

NrpoJac3NrpoJac3(6)参加学生论文答辩。

(7)加强学生论文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教育。

(8)协助提供毕业论文的全部有效归档材料。

(四)学生职责1. 欲取得毕业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均需撰写毕业论文。

2. 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签订并遵循“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诚信承诺” ,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

1nowfTG41nowfTG43.论文工作的具体要求:(1)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指导教师联系,讨论选题,第七学期第 14 周前确定论文题目。

(2)按照论文管理要求,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一经通过,不得擅自更换指导教师和论文题目。

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应向学生所在部院系毕业论文工作小组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变更。

fjnFLDa5fjnFLDa5(3)主动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接受定期指导,认真撰写毕业论文,及时主动填写“毕业论文指导记录册”,交由指导教师审阅签字。

tfnNhnE6tfnNhnE6(4)按时提交毕业论文,由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参加论文答辩;由校外或外部院系教师指导完成毕业论文者应参加学生所在部院系组织的论文答辩。

HbmVN777HbmVN7774.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纪律。

因事或因病请假时,需事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请假事宜。

V7l4jRB8V7l4jRB85.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对因违反安全规程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6.及时整理毕业论文有关的研究成果和资料,并交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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