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申请牌照时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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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牌照时甲方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需提供的内容
(一)书面申请
1)申请人的名称、住所(含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注册资本、实缴货币资
本、组织机构设置、拟申请支付业务类型等;
2)组织机构部分的介绍应包括组织机构的结构架构图,各部门的具体职能。
3)《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信息表》加盖申请人公章。
(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七)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
(八)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
技术检测的相应检测环境的准备和问卷调查。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材料
➢要求
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实际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
1.以表格形式列出申请人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专业和从业年限等。
2.至少提供5名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说明以及学历(毕业证+学历证)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相关证明材料。
(注:若不能同时提供毕业证和学历证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
3.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说明包括姓名、职务、学历、从业经历(注明各从业阶段的具体时间、工作单位、岗位)等。
4.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5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会计、经济、金融、计算机、电子通信、信息安全等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
(2)从事支付结算业务或金融信息处理业务2年以上或从事会计、经济、金融、计算机、电子通信、信息安全工作3年以上。
(十)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应包括申请人和所有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承诺函。
(十一)主要出资人的相关材料
主要出资人包括拥有申请人实际控制权的出资人和持有申请人10%以上股权的出资人。
具体标准参见《实施细则》第八、九条。
主要出资人的相关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关于出资人之间关联关系的说明材料,申请人落款并加盖公章。
2.主要出资人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主要出资人的信息处理支持服务合作机构出具的业务合作证明,载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并加盖合作机构的公章;并随附合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合作证明具体内容可为:
兹证明自××年×月起截至申请日,×××公司为我行(我公司)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或电子商务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
合作机构落款并加盖公章。
4.主要出资人最近2年及一期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具体比照申请人的财务会计报告要求执行。
5.主要出资人的无犯罪证明材料。
具体比照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要求执行。
主要出资人出具无犯罪记录承诺函的,内容可参考如下:
截至申请日,我公司主要出资人——××××公司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如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愿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落款并加盖申请人、主要出资人公章。
6.主要出资人为金融机构的,还应当提交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准予其投资支付机构的证明文件。
(十二)申请资料真实性声明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十三)其他材料
1. 客户备付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如有)
2.公司各项内控制度。
包括客户备付金的管理制度、各项风险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