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土合同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篇一:绿化种植土购销合同范本05
玉龙谷服务中心市政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ylg--201503--05 发包单位:北京天合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签订地点:密云县北庄镇抗峪村委办公楼签订日期: 2015年月日
种植土供货合同
业主(甲方):北京天合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玉龙谷民俗村绿化种植土供货》项目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北京(密云)玉龙谷民俗村
2、工程地点:北庄镇抗峪村境内
1、质量要求:乙方供货种植土的土壤内不能含有砂石料、杂草、垃圾等废弃物,ph值不得高于7.
2、供货时间:依据甲方施工要求通知的时间(甲方须提前一日通知乙方)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卸至使用的指定地点。
3、供货批次及供货量:根据工程进展、确定本项目为三个批次供货、每次供货约计为1000m3(压实方、以现场双方实际收方为准)
4、安全、机械及周边协调:在材料产地、运输途中所有发生的一切意外事项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并保证运至卸货地点。
5、工程量收方及结算:乙方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压实方)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单价为52.00/m3元。付款方式为银行划拨,每批次结算至已完工程量的50%、待全部完成后,甲方找有关土壤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乙方所供的种植土达到要求,余款一个月内付清。
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
承包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
年月年月(章)日日篇二:种植土采购协议1
种植土采购协议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种植土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供各方严格执行:
第一条:采购内容:。
第二条:采购总价格
本合同确定的树木采购价格经双方协商定为: 元每立方,共计人民币元。结算金额以甲方终验收合格为准。该价格为乙方包运费用,乙方提供的种植土在卸载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一切事务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合法性
乙方承诺有出售上述种植土的绝对的、合法的、完全的处分权,保证无任何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否则,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对种植土的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确保是熟土,粉土。
第五条:供货时间和方式
乙方送货时间和地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执行,具体送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保证提前送货,不得迟延逾期。对送货时间有争议时,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具体送货地点以甲方规定为准,满足现场施工。
第六条:验收标准:
乙方所供种植土应当满足本合同对种植土的质量要求,最终以甲方所验收合格的方量最终结算。
第七条:付款方式:
甲方按照乙方供货批次付款,乙方送货的种植土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凭乙方提供的相应合法发票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八条:乙方必须保证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送货,乙方违约,应向甲方赔偿采购种植土相同价格的违约金;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付款,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损失,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凡是违反上述条款的,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20000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约给守约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继续补足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币种为人民币,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协议签订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请当地仲裁部门裁决。
甲方(采购方):(盖章)乙方(供货方):(盖章)篇三:2013种植土、砂石料采购合同范本
大连久鼎特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普湾新区滨海公路(海湾北一化工园区段)
山体裸岩绿化工程项目
种植土、沙石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00003158 )
2013年11月10日
种植土、沙石料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大连久鼎特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供方):大连龙达盛泰物资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00003158
鉴于甲方施工生产的需要,同意由乙方供应甲方大连普湾新区滨海公路(海湾北—化工园区段)山体裸岩绿化工程项目的种植土、沙石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
2.1.交货时间:具体进场时间由甲方根据计划要求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时供货。
2.2.交货地点及方式:按甲方计划送货至甲方大连普湾新区滨海公路(海湾北—化工园区段)山体裸岩绿化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集中加工地点。
2.3.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三、运输费用承担:
3.1.乙方负责汽车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卸车。 3.2.材料的装卸、运输、过磅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品牌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4.1.乙方供货时随车必须提供乙方加盖公章的质量证明文件。 4.2.乙方必须保证所供种植土、沙子、石子均为合格产品。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指定委派1名现场施工员和1名领导班子共同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开具收货单给乙方。甲方验收后对乙方种植土、沙子、石子质量有异议时,可随时种植土、沙子、石子对所供进行抽样送检,若发生质量问题除由乙方负责组织无条件退货外,乙方应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甲方提出异议的期限为抽样送检后,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10天内。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货物到达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结清货款。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1.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九、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同时若影响了买方的施工进度,乙方必须赔偿买方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必须提供真实结算发票,并经税务机关鉴定验证后,方可付款,乙方必须依法纳税,若有违法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全部损失;
4.乙方提供以下有效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领用簿主页和购买页),领款人提供乙方的受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所辖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章):乙方单位名称(章):大连龙达盛泰物资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大连中山路692号2818室友单位地址:大连甘井子区金岗街42-2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88122682 电话: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大连星海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花园广场支行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