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3)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及质量控制(3)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及质量控制作者:殷宏帅罗永孝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年第05期摘要: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如何在工程施工中对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保证工程整体质量成为了管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本文就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其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并据此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质量控制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0、前言现代化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建筑行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当前我国建筑业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建筑项目的日益增多,施工技术管理是建筑工程全面管理的核心基础工作,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经济效益,并与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的实际利益密切相关。
要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需要在实际工程施工当中,对质量问题进行严格的控制,保证工程的质量与合同相符,实际施工过程中要遵守相关规范与标准,并通过有效的控制手段,确保工程质量,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
1、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施工具备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需要企业的技术力量和技术工作组织管理水平来支撑和实施。
其次,建筑施工有其特殊性。
建筑的类型、样式繁多,规模要求各不相同,施工作业受天气影响较大,而复杂的多工种交叉施工、多项技术综合应用、工序搭接较多,在这些生产过程中都需要加强管理,进而保证施工正常有序地进行,以便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使用功能要求和降低建筑成本要求的目标。
最后,随着建筑业的发展,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不断出现,同时承担的新工程可能结构更复杂,功能更特殊,装修更新颖,从而促使生产技术水平再提高,技术主装备越先进,技术管理要求越高,这也使得施工管理更显重要。
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意义2.1、保障居民生活现代社会不断进步,居民对于自身生活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对于居住环境的质量、舒适性等条件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建筑工程的质量与人们生活、工作的关系十分密切,其质量水平影响重大,甚至造成不良的安全事故以及安全隐患。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需要从施工前期、施工过程以及施工后期全过程把控,确保每个环节都完成质量管理工作,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
下面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施工前期质量管理1. 项目立项阶段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要明确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确定质量管理责任人,确保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 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需要严格把控设计过程,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具有可行性和可实施性。
同时要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及时处理设计变更和问题,避免设计不合理导致的质量问题。
3. 材料采购在材料采购阶段,需要选择正规的供应商,确认材料符合标准要求,避免使用假冒伪劣材料。
同时要对材料进行检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4. 施工准备工作在施工前期,需要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平整、施工设备调试、人员培训等,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进行。
二、施工过程质量管理1. 质量检验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质量检验,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把关,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 施工组织管理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合理组织施工人员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过程有序进行。
3. 施工技术管理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保证施工技术符合规范要求,避免违规施工和施工失误导致的质量问题。
4. 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重视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工地安全,避免施工安全事故对质量的影响。
5. 环保管理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注重环保管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6. 施工现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安全,避免现场混乱导致的质量问题。
三、施工后期质量管理1. 质量验收在施工结束后,需要进行质量验收,对施工质量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 质量整改在质量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需要及时整改,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
3. 质保工作在工程完工后,需要做好质保工作,确保工程质量长期稳定,并解决工程使用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
关于加强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加强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有效预防外墙保温工程脱落、渗漏等质量隐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主要适用于在建筑物外墙外侧后粘贴保温板并进行薄抹灰的外墙保温系统,包括聚苯板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岩棉板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等。
对保温与建筑外墙结构一体化外墙保温系统、非透明幕墙外墙保温系统、保温装饰板外墙保温系统等,有关管理要求及技术要求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鼓励采用保温与建筑外墙结构一体化外墙保温系统。
第五条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依法对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外墙保温系统供应商对所提供的系统及材料质量负责,质量检测机构对所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
上述责任主体及单位除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外,应同时执行建筑节能监管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建设单位必须将外墙保温工程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并对外墙保温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建设单位不得将外墙保温工程肢解发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对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作业人员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
第七条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对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重点部位、关键节点等必须明确具体做法和相关技术措施。
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经审查批准的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确需变更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文件;对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变更,应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
第八条外墙保温系统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山东省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认定证书”)和型式检验报告。
外墙保温系统构造、各组成材料种类必须与认定证书和型式检验报告内容相一致;系统各组成材料必须由系统供应商配套提供。
第九条外墙保温工程施工期间及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
土建适用的法律法规(2篇)

第1篇一、概述土建工程是指建筑工程中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等工程建设活动。
在我国,土建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涉及到众多的法律法规,以下将详细介绍适用于土建工程的法律法规。
二、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根本大法,于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该法明确了建筑活动的主体、建筑许可制度、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规范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土建工程中,合同法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了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招标投标的程序、评标办法、中标通知等事项,适用于土建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了城乡规划的原则、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实施、规划监督等方面的内容,对土建工程的建设活动具有指导意义。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起施行,2004年8月28日修订。
该法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土地储备、土地整治、土地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对土建工程用地具有法律约束力。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于1994年7月5日起施行,该法规定了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交易、房地产登记等方面的内容,对土建工程项目的房地产管理具有指导作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起施行,该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对土建工程安全生产具有强制性要求。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4篇)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的组织、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建筑工程部:负责全方位的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包括工程组织、协调、监管等。
2. 设计单位:负责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3. 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工作,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方案、施工计划等。
4.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和检查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包括施工工艺、材料使用等。
5.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可以配备其他专业的机构或人员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三、项目管理1. 项目启动:项目启动前,组织相关方进行会议,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范围、规模、工期等要求。
2. 项目计划:根据项目的目标和任务,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工作分解结构、工作时间表、资源分配等。
3. 项目组织:根据项目计划,成立建筑工程项目组织,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4. 项目实施: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和协调各方的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5. 项目验收:在工程竣工后,进行全面的验收工作,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检查。
四、设计管理1. 设计要求:设计单位根据项目的需求和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要求,包括功能布局、设计标准、安全要求等。
2. 设计方案:设计单位根据设计要求,制定多个方案供选择,并与建筑工程部门进行讨论和确定最终设计方案。
3. 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按照最终设计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图,并与建筑工程部门进行审核和确认。
4. 变更管理: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变更,需经过正式的变更程序,包括审批、修改和重新确认等。
五、施工管理1. 施工组织: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安全管理等。
2. 施工进度:施工单位按照项目计划,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定期进行进度检查和分析。
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保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责任明确,分工负责;(三)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四)公平合理,用户至上。
第二章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第四条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一)地基基础工程;(二)主体结构工程;(三)装饰装修工程;(四)设备安装工程;(五)配套设施工程;(六)其他工程质量问题。
第五条工程质量保修内容:(一)地基基础工程保修内容:1. 地基沉降、地基不均匀沉降;2. 地基基础开裂、变形;3. 地基基础渗漏、漏水和地基基础加固处理。
(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内容:1. 主体结构裂缝;2. 主体结构变形;3. 主体结构渗漏;4. 主体结构加固处理。
(三)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内容:1. 装饰装修材料质量不合格;2. 装饰装修工程开裂、变形;3. 装饰装修工程渗漏、漏水和装饰装修工程加固处理。
(四)设备安装工程保修内容:1. 设备安装质量不合格;2. 设备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3. 设备安装损坏、渗漏和设备安装加固处理。
(五)配套设施工程保修内容:1. 配套设施设备质量不合格;2. 配套设施设备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3. 配套设施设备损坏、渗漏和配套设施设备加固处理。
第三章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第六条工程质量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一)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配套设施工程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二)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三)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
第七条在保修期限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第四章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明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加强工程质量保修管理。
国家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3篇)

第1篇一、国家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原则1. 法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进行施工质量管理。
2. 质量第一原则:将工程质量放在首位,确保工程安全、可靠、适用、美观。
3. 全面管理原则: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方位、全要素、全周期的质量管理。
4. 预防为主原则:在施工过程中,注重预防质量问题,避免事故发生。
5. 优化管理原则: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技术手段和方法,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
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措施1. 严格资质审查: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
2.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确保施工质量。
3. 强化过程控制: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把控,确保各环节质量符合要求。
4. 加强材料、设备管理:严格控制原材料、设备的采购、检验、验收和使用,确保质量可靠。
5. 优化施工工艺: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提高施工质量。
6. 做好施工记录: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数据、资料进行详细记录,为工程质量提供依据。
7. 加强验收工作: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8. 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追溯,查找原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9. 强化人员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质量意识。
10. 落实奖惩制度:对工程质量好、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质量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国家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性1. 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高质量的国家工程能够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2. 提高国家形象:高质量的国家工程有助于提升国家形象,增强国家软实力。
3.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的国家工程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 推动科技进步:国家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有助于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进步。
总之,国家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规定(三篇)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规定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的合格,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的一项管理制度。
下面将从检查和验收的目的、检查和验收的原则、检查和验收的程序、检查和验收的职责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检查和验收的目的1.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2. 保证工程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各项质量指标符合要求;3. 有效避免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减少质量风险;4. 提高工程施工管理的水平,促进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和验收的原则1. 法定性原则:检查和验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 公正性原则:检查和验收必须公正、客观,不偏袒任何一方;3. 严谨性原则:检查和验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 效益性原则:检查和验收必须具有一定的效果和实际意义,能够提高工程施工质量;5. 推广性原则:检查和验收的经验和成果应该推广和运用到其他工程中,形成良好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
三、检查和验收的程序1. 提前准备:制定检查和验收计划,确定检查和验收的对象、内容和标准;2. 材料准备:收集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等材料;3. 检查和验收:根据计划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对工程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4. 结果处理: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价,形成检查和验收报告;5. 整改措施: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措施;6. 后续跟踪:对整改措施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问题的有效解决。
四、检查和验收的职责1.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2.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保证质量符合要求;3. 相关部门:负责对工程进行验收,包括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安全监督部门等;4.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检查和验收的工作,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5. 监督机构:负责对检查和验收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6. 相关专家:参与检查和验收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评估意见。
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17考题·单选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 )之日起计算。 A.工程交付使用 B.竣工审计通过 C.工程价款结清 D.竣工验收合格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起计算。参见教材P28。
【例题·单选题】对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 )。 A.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履行保修义务,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费用 B.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保修费用 C.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保修费用 D.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由质量缺陷责任方承担保修费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于除教材中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其他 工程的保修期限是可以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的。参见教材P29。
【例题·单选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设备安装工程的最低 保修期限为( )年。
A.1 B.2 C.3 D.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 工程最低保修期,为2年。参见教材P29。
【例题·单选题】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 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 案。
A.10 B.15 C.30 D.6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 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 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参见教材P29。
【例题·单选题】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涉及( )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 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3篇)

第1篇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性1.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个质量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可能会给使用者和周边居民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2. 提高工程质量:良好的施工质量管理可以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靠,提高工程使用寿命,降低后期维修成本。
3. 增强企业竞争力: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施工企业通过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4. 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施工质量管理是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
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有助于推动建筑行业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1. 施工人员素质不高:部分施工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导致施工质量难以保证。
2. 施工设备落后:一些施工企业设备陈旧,无法满足现代化施工需求,影响工程质量。
3. 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部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缺乏有效的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
4. 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个别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现象,如偷工减料、降低材料标准等。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改进措施1. 提高施工人员素质:加强施工人员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施工质量。
2. 更新施工设备:引进先进施工设备,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3. 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监控和评价的全面性、及时性。
4. 强化施工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5. 建立质量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质量责任,对质量事故严肃追责,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意识。
6. 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培养员工质量意识,形成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良好氛围。
总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
施工企业应高度重视施工质量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施工质量,为我国建筑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第2篇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性1. 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质量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核心环节,良好的施工质量可以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能。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3篇)

第1篇一、前言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是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方面。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管理。
三、基本规定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工程。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施工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3.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4.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有序。
5.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材料、设备的质量管理,确保施工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
7.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8.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环保管理,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四、施工准备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工艺、施工顺序、施工进度等。
2.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规划、布置,确保施工现场的合理、有序。
3.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做好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检验、验收等工作。
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4.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的监控,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六、施工验收1.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阜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阜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阜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阜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8•【字号】阜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阜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阜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2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孙正东2017年12月28日阜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统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以及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阜阳市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和阜合现代产业园区、西湖新区内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但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区域除外。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以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办法(三篇)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监督,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工作。
第三条监督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监督,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推动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第五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有效。
第二章监督职责第六条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检查,督促企业改进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第八条监督机构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绩效审查,评估其工作效果和质量水平。
第九条监督机构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违法行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十条监督机构应当通过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配合监督机构的工作,提供真实、全面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第十二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监督体系,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
第三章监督措施第十三条监督机构应当采取以下监督措施:(一)实地检查:监督机构可以随时进入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对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实地检查。
(二)信息核验:监督机构可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核验和检查。
(三)抽样调查:监督机构可以随机抽取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调查,分析其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效果。
(四)整改督办:监督机构对发现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应当责令建筑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