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__电子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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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电子合同概述 第二节 电子合同的成立 第三节 电子合同的生效 第四节 电子合同的履行与违约 第五节 网络贷款
5
第一节 电子合同概述
一、电子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成立的要素 三、电子合同的不足
四、电子合同的分类
五、等同原则
6
一、电子合同的概念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 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 他形式。
4、确认收讫的法律效力 (1)对于发件人而言,收到确认仅可推定有关数 据电文已由收件人收到,但并不表明受到的内容 与发出的内容一致。 (2)对收件人而言,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法 律明确规定,确认收讫仅仅表明收到电子信息, 而非承诺。 (3)确认收讫不是合同订立的必 经程序。
23
第三节 电子合同的生效
11
等同原则由三项原则构成:
(1)数据电文等同于书面; (2)数据电文的签字要件:只要使用一种方 法来鉴别数据电文的发端人并证实该发端人 认可了该数据电文的内容,即可达到签字的 基本法律功能(第七条),可以说,电子签 字等同于传统签字; (3)数据电文原件标准:达到第8条规定的 要件的一项数据电文功能上等同于原件。两 项:初次形成后保持完整性;可视读。
17
二、电子合同中的承诺
我国的《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 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否构成承 诺需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内容不能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变更。 承诺应在要约有效期间内做出。要约没有规定承诺 期限的,若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即时 做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 期间内承诺,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8
32
3、点击合同的特点
——本质上仍属于格式合同 (1)具有附和性 (2)标准化,可以重复使用 (3)具有互动性
33
(二)影响点击合同效力的因素
点击合同有效的原则
(1)根据公平原则拟订条款 (2)合理提醒消费者注意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 (3)按照对方要求对格式条款进行说明解释
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的考察,只能落脚
替人判断、发送、接受、审核信息。
2、电子“代理人”的法律性质
电子“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 具有独立的订约能力,它仅仅是当事人设立的一 种智能化工具,其行为即是当事人的行为。
27
来自百度文库
3、电子“代理人”的要约和承诺
(1)在B2B、B2C交易中,电子“代理人”的 自动应答功能类似于自动售卖机 (2)在自动竞价系统中,是一种交叉要约,电 子“代理人”充当交易的平台或媒介
一、电子合同的当事人 二、电子自动交易 三、点击合同
24
一、电子合同的当事人
1、当事人身份的确认 (1)确认身份的方法:设定密码、电子签名、 文件加密、回电确认等 (2)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 2、当事人订约能力的认定 (1)自然人订约能力的认定 (2)企业或非企业组织订约能力的认定
三、电子合同的不足
1、电子数据的易消失性
2、电子数据证据保存的局限性 3、电子数据的易改动性
10
四、电子合同的分类
1、信息产品合同和非信息产品合同
根据电子合同的标的不同 2、点击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EDI)方 式订立的合同和以电子邮件(E-mail)订 立的合同 根据电子合同订立的方式不同
引入案例: 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诉景荣实业有限公司
原告:衡阳木制品加工厂 被告:景荣实业有限公司 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利用已经注册的电子邮箱(E-mail: jrsy@jrsy.com.cn)给衡阳木制品加工厂(也注册了电子 邮箱E-mail:h-ymz@online.sh.cn)发出要求购买其厂 生产的办公家具的电子邮件一份,电子邮件中明确了如下 内容: (1)需要办公桌8张,椅子16张; (2)要求在3月12日之前,将货送至景荣实业有限公司; (3)总价格,不高于15 000元。 电子邮件还对办公桌椅的尺寸、式样、颜色作了说明, 并附了样图。
在合同条款之上,看格式条款是否具备了 让相对人知晓的条件
34
案例:网易短信陷阱收费事件
2002年11月10号,成都网民杨宇登录网易想发短信, 并注册了手机号码,不料网易在注册的第三步中出现多个 短信服务的复选项和确认按钮。在不明所以的情况下,其 误解为在要求确认时必须选中上面的短信服务(这本应属 于网络使用习惯),所以随意选了两种后就确认了。 在注册后,突然发现手机已经欠费停机了。惊讶之余, 他迅速和移动1860客服联系,才发现网易在其不知情的 情况下扣取了信息费。这时候他马上登录网站退订(手续 相当复杂),但还没收到被扣的话费。
25
二、电子自动交易
(一)电子自动交易概述 1、电子自动交易的概念 2、电子商务活动中主要存在三种电子自动 交易情形: (1)企业间使用固定的信息系统,即EDI (2)一方当事人使用自动交易系统销售其产品 (3)自动竞价交易平台
26
(二)电子“代理人”的法律性质
1、电子“代理人”:智能化交易系统,代
二、电子合同中的承诺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 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承诺。 根据《合同法》第27条的规定:“承诺可以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达到要约人之前 或者是承诺通知同时达到要约人。” 因此,承诺的撤回通知必须在承诺生效之前达到 要约人,或者是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撤 回才能生效。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 成立,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在撤回承诺。
1
当天下午3时35分18秒,衡阳木制品加工厂也 以电子邮件回复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对景荣实业 有限公司的全部要求认可。 为对景荣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见,3月6日衡阳 木制品加工厂还专门派人到景荣实业有限公司作 了确认,但双方都没有签署任何书面文件。
2
3月11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将上述桌椅送至景荣实 业有限公司。由于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已于10日以11000元 的价格购买了一家工厂生产的办公桌椅,就以双方没有签 署书面合同为由拒收。 双方协商不成,3月16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起诉至法院, 要求法院受理并给予妥善处理。在庭审中,双方对用电子 邮件方式买卖办公桌椅及衡阳木制品加工厂去人确认、3 月11日送货上门等均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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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子自动交易信息的效力归属 (1)电子代理人所发出的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归属 于电子代理人的设立人,电子代理人出现错误后 的责任亦应由其设立人来承担,设立人不得以所 发送的信息未经自己审查为由而否认。 (2)当事人可以在基础合同中约定信息发送的格式、 鉴定办法和归属等问题。如果当事人未按照合同 约定的方式对电子代理人进行设置,所发送的信 息不符合合同要求,原则上接收人有选择接受或 拒绝的权利。
29
三、点击合同
(一)点击合同概述
1、点击合同(click-wrap contract) 是指由商品或服务的提供人通过计算机程 序预先设定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或全部,以 规定其与相对人之间法律关系,相对人必 须点击“同意”后才能订立的合同。
30
2、点击合同的由来
(1)格式合同:也叫标准合同,是指由一方 当事人事先制定的,并适用于不特定第三 人,第三人不得加以改变的合同。格式合 同较多体现了提供方的意志,合同使用人 的意志被提供人的意志吸收,在这个意义 上,格式合同也被称为附合合同。格式合 同的条款也叫做一般交易条款、格式条款 或定型化条款。
20
四、确认收讫规则
1、确认收讫是指在接收人收到发送的信息时, 由其本人或指定的代理人或通过自动交易系统向 发送人发出表明其以收到的通知。 2、《电子签名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数据电文 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收讫。发件人收到收 件人的收讫确认时,数据电文视为已经收到。 3、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对确认收讫规则 的应用规定了五项主要规则
争议的焦点: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
3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 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是指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人要约的意思表示。 当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承诺,说明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正式成立。
4
第二章 电子合同法
19
三、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1、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
我国对要约生效和承诺生效均采用到达主义。
2、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
《电子签名法》
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收件 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接收地点。没有主营业 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发送或者接收地点。 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接收地点另有 约定的,从其约定。
31
(2)拆封合同:指合同提供人将其与不特定 第三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关条款,印 在标的物的包装上面,并在合同中声明只 要消费者在购买后拆开包装,即视为接受 的格式合同。 (3)点击合同:点击合同是有一方当事人预 先拟定,其条款是定型化的,相对人的意 思具有附和性。点击合同可以广泛、重复 使用,其相对人是不确定的。点击合同具 有互动性。
7
2、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以数据电文
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手段、光学手 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储存 的信息。
8
二、合同成立的四个基本要素
1、合同内容
2、合同的载体 3、合同签名或者盖章 4、合同文本的交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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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四、确认收讫规则
3、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对确认收讫规则的 应用规定了五项主要规则 1)确认收讫可以用任何方式或行为进行; 2)发送人要求以确认收讫为条件的,在收到确 认之前,视信息为未发送; 3)发送人未要求以确认收讫为条件,并在合理 期限内未收到确认的,可通知接收人并指定期限, 在上述期限内仍未收到的,视信息为未发送; 4)发送人收到确认的,表明信息已由收件人收 到,但不表明收到的内容与发出的内容一致; 5)确认收讫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或各国自己决 22 定。
12
第二节 电子合同的成立
一、电子合同中的要约
二、电子合同中的承诺 三、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四、确认收讫规则
13
电子合同中的要约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 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所谓要约是指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 思表示。 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人要约的意思 表示。
当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承诺,说明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正式成立。
14
在线交易中的商品展示 (1)通过访问网页进行实物交易 网页展示商品的行为是要约邀请 (2)通过访问网页进行计算机信息交易 在网页上展示计算机信息并表明数量和价格 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要约。 (3)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 在第三方交易平台上展示商品进行销售的行 为(不论商品是实物还是计算机信息),可以 认定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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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宇给网易发了信,并在焦急不安中等待着,而网易 的回复在一天后到达:“我们查询了您手机的订阅和取消 情况,包月服务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来扣费,所以您的手 机有扣费产生。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本网站短信 中心客服电话。” 这下真相终于大白:杨宇本来是尝试性的一次消费, 却被该网站默认为包月制消费。 本案焦点: 1、点击合同的效力问题
15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1、要约的撤回 (1)由于信息传输的高速性,要约一旦发出, 受要约人即刻可收到,要约很难撤回 。 (2)但是,从尊重契约自由原则和维护法律 的一致性出发,法律应承认要约人撤回要 约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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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撤销 要约能否撤销取决于交易的具体方式,考虑期的 长短和受要约人的回应速度是关键。 (1)如果要约以电子邮件方式的方式发出,在受要 约人回复之前是可以撤销的。 (2)如果当事人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在网上协商,这 与口头方式无异,要约人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是 可以撤销的。 (3)如果当事人采用自动交易系统从事电子商务, 承诺由交易系统自动回复,要约人很难有机会撤销 要约
电子合同概述 第二节 电子合同的成立 第三节 电子合同的生效 第四节 电子合同的履行与违约 第五节 网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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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电子合同概述
一、电子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成立的要素 三、电子合同的不足
四、电子合同的分类
五、等同原则
6
一、电子合同的概念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 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 他形式。
4、确认收讫的法律效力 (1)对于发件人而言,收到确认仅可推定有关数 据电文已由收件人收到,但并不表明受到的内容 与发出的内容一致。 (2)对收件人而言,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法 律明确规定,确认收讫仅仅表明收到电子信息, 而非承诺。 (3)确认收讫不是合同订立的必 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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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电子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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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同原则由三项原则构成:
(1)数据电文等同于书面; (2)数据电文的签字要件:只要使用一种方 法来鉴别数据电文的发端人并证实该发端人 认可了该数据电文的内容,即可达到签字的 基本法律功能(第七条),可以说,电子签 字等同于传统签字; (3)数据电文原件标准:达到第8条规定的 要件的一项数据电文功能上等同于原件。两 项:初次形成后保持完整性;可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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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合同中的承诺
我国的《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 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否构成承 诺需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内容不能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变更。 承诺应在要约有效期间内做出。要约没有规定承诺 期限的,若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即时 做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 期间内承诺,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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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合同的特点
——本质上仍属于格式合同 (1)具有附和性 (2)标准化,可以重复使用 (3)具有互动性
33
(二)影响点击合同效力的因素
点击合同有效的原则
(1)根据公平原则拟订条款 (2)合理提醒消费者注意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 (3)按照对方要求对格式条款进行说明解释
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的考察,只能落脚
替人判断、发送、接受、审核信息。
2、电子“代理人”的法律性质
电子“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 具有独立的订约能力,它仅仅是当事人设立的一 种智能化工具,其行为即是当事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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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百度文库
3、电子“代理人”的要约和承诺
(1)在B2B、B2C交易中,电子“代理人”的 自动应答功能类似于自动售卖机 (2)在自动竞价系统中,是一种交叉要约,电 子“代理人”充当交易的平台或媒介
一、电子合同的当事人 二、电子自动交易 三、点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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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合同的当事人
1、当事人身份的确认 (1)确认身份的方法:设定密码、电子签名、 文件加密、回电确认等 (2)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 2、当事人订约能力的认定 (1)自然人订约能力的认定 (2)企业或非企业组织订约能力的认定
三、电子合同的不足
1、电子数据的易消失性
2、电子数据证据保存的局限性 3、电子数据的易改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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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子合同的分类
1、信息产品合同和非信息产品合同
根据电子合同的标的不同 2、点击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EDI)方 式订立的合同和以电子邮件(E-mail)订 立的合同 根据电子合同订立的方式不同
引入案例: 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诉景荣实业有限公司
原告:衡阳木制品加工厂 被告:景荣实业有限公司 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利用已经注册的电子邮箱(E-mail: jrsy@jrsy.com.cn)给衡阳木制品加工厂(也注册了电子 邮箱E-mail:h-ymz@online.sh.cn)发出要求购买其厂 生产的办公家具的电子邮件一份,电子邮件中明确了如下 内容: (1)需要办公桌8张,椅子16张; (2)要求在3月12日之前,将货送至景荣实业有限公司; (3)总价格,不高于15 000元。 电子邮件还对办公桌椅的尺寸、式样、颜色作了说明, 并附了样图。
在合同条款之上,看格式条款是否具备了 让相对人知晓的条件
34
案例:网易短信陷阱收费事件
2002年11月10号,成都网民杨宇登录网易想发短信, 并注册了手机号码,不料网易在注册的第三步中出现多个 短信服务的复选项和确认按钮。在不明所以的情况下,其 误解为在要求确认时必须选中上面的短信服务(这本应属 于网络使用习惯),所以随意选了两种后就确认了。 在注册后,突然发现手机已经欠费停机了。惊讶之余, 他迅速和移动1860客服联系,才发现网易在其不知情的 情况下扣取了信息费。这时候他马上登录网站退订(手续 相当复杂),但还没收到被扣的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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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自动交易
(一)电子自动交易概述 1、电子自动交易的概念 2、电子商务活动中主要存在三种电子自动 交易情形: (1)企业间使用固定的信息系统,即EDI (2)一方当事人使用自动交易系统销售其产品 (3)自动竞价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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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代理人”的法律性质
1、电子“代理人”:智能化交易系统,代
二、电子合同中的承诺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 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承诺。 根据《合同法》第27条的规定:“承诺可以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达到要约人之前 或者是承诺通知同时达到要约人。” 因此,承诺的撤回通知必须在承诺生效之前达到 要约人,或者是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撤 回才能生效。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 成立,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在撤回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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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3时35分18秒,衡阳木制品加工厂也 以电子邮件回复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对景荣实业 有限公司的全部要求认可。 为对景荣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见,3月6日衡阳 木制品加工厂还专门派人到景荣实业有限公司作 了确认,但双方都没有签署任何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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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将上述桌椅送至景荣实 业有限公司。由于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已于10日以11000元 的价格购买了一家工厂生产的办公桌椅,就以双方没有签 署书面合同为由拒收。 双方协商不成,3月16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起诉至法院, 要求法院受理并给予妥善处理。在庭审中,双方对用电子 邮件方式买卖办公桌椅及衡阳木制品加工厂去人确认、3 月11日送货上门等均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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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子自动交易信息的效力归属 (1)电子代理人所发出的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归属 于电子代理人的设立人,电子代理人出现错误后 的责任亦应由其设立人来承担,设立人不得以所 发送的信息未经自己审查为由而否认。 (2)当事人可以在基础合同中约定信息发送的格式、 鉴定办法和归属等问题。如果当事人未按照合同 约定的方式对电子代理人进行设置,所发送的信 息不符合合同要求,原则上接收人有选择接受或 拒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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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击合同
(一)点击合同概述
1、点击合同(click-wrap contract) 是指由商品或服务的提供人通过计算机程 序预先设定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或全部,以 规定其与相对人之间法律关系,相对人必 须点击“同意”后才能订立的合同。
30
2、点击合同的由来
(1)格式合同:也叫标准合同,是指由一方 当事人事先制定的,并适用于不特定第三 人,第三人不得加以改变的合同。格式合 同较多体现了提供方的意志,合同使用人 的意志被提供人的意志吸收,在这个意义 上,格式合同也被称为附合合同。格式合 同的条款也叫做一般交易条款、格式条款 或定型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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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认收讫规则
1、确认收讫是指在接收人收到发送的信息时, 由其本人或指定的代理人或通过自动交易系统向 发送人发出表明其以收到的通知。 2、《电子签名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数据电文 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收讫。发件人收到收 件人的收讫确认时,数据电文视为已经收到。 3、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对确认收讫规则 的应用规定了五项主要规则
争议的焦点: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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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 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是指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人要约的意思表示。 当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承诺,说明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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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电子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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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1、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
我国对要约生效和承诺生效均采用到达主义。
2、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
《电子签名法》
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收件 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接收地点。没有主营业 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发送或者接收地点。 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接收地点另有 约定的,从其约定。
31
(2)拆封合同:指合同提供人将其与不特定 第三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关条款,印 在标的物的包装上面,并在合同中声明只 要消费者在购买后拆开包装,即视为接受 的格式合同。 (3)点击合同:点击合同是有一方当事人预 先拟定,其条款是定型化的,相对人的意 思具有附和性。点击合同可以广泛、重复 使用,其相对人是不确定的。点击合同具 有互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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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以数据电文
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手段、光学手 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储存 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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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成立的四个基本要素
1、合同内容
2、合同的载体 3、合同签名或者盖章 4、合同文本的交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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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认收讫规则
3、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对确认收讫规则的 应用规定了五项主要规则 1)确认收讫可以用任何方式或行为进行; 2)发送人要求以确认收讫为条件的,在收到确 认之前,视信息为未发送; 3)发送人未要求以确认收讫为条件,并在合理 期限内未收到确认的,可通知接收人并指定期限, 在上述期限内仍未收到的,视信息为未发送; 4)发送人收到确认的,表明信息已由收件人收 到,但不表明收到的内容与发出的内容一致; 5)确认收讫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或各国自己决 22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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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电子合同的成立
一、电子合同中的要约
二、电子合同中的承诺 三、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四、确认收讫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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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中的要约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 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所谓要约是指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 思表示。 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人要约的意思 表示。
当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承诺,说明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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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交易中的商品展示 (1)通过访问网页进行实物交易 网页展示商品的行为是要约邀请 (2)通过访问网页进行计算机信息交易 在网页上展示计算机信息并表明数量和价格 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要约。 (3)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 在第三方交易平台上展示商品进行销售的行 为(不论商品是实物还是计算机信息),可以 认定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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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宇给网易发了信,并在焦急不安中等待着,而网易 的回复在一天后到达:“我们查询了您手机的订阅和取消 情况,包月服务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来扣费,所以您的手 机有扣费产生。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本网站短信 中心客服电话。” 这下真相终于大白:杨宇本来是尝试性的一次消费, 却被该网站默认为包月制消费。 本案焦点: 1、点击合同的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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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1、要约的撤回 (1)由于信息传输的高速性,要约一旦发出, 受要约人即刻可收到,要约很难撤回 。 (2)但是,从尊重契约自由原则和维护法律 的一致性出发,法律应承认要约人撤回要 约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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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撤销 要约能否撤销取决于交易的具体方式,考虑期的 长短和受要约人的回应速度是关键。 (1)如果要约以电子邮件方式的方式发出,在受要 约人回复之前是可以撤销的。 (2)如果当事人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在网上协商,这 与口头方式无异,要约人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是 可以撤销的。 (3)如果当事人采用自动交易系统从事电子商务, 承诺由交易系统自动回复,要约人很难有机会撤销 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