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档案管理制度
统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统计档案管理,确保统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统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统计档案是反映本单位统计工作历史、现状和发展的重要资料,是制定政策、进行决策、评估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统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统计档案由统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分级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使用频率,对统计档案进行分级管理,明确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利用范围。
(三)保密原则:严格保守统计档案的秘密,确保档案内容的安全。
第二章统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统计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收集范围:包括统计报表、统计调查资料、统计报告、统计分析、统计法规等。
(二)收集方式:通过统计工作、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等环节,及时、全面地收集统计档案。
(三)收集时间:按照统计工作周期和档案保管期限,定期收集统计档案。
第六条统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根据档案内容、形式、用途等因素,对统计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目:对每份统计档案进行编号、编制目录,确保档案的可查性。
(三)归档: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利用范围,将整理好的统计档案归档。
第三章统计档案的保管与维护第七条统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存放环境:保持档案库房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装具:使用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装具,如档案盒、档案柜等。
(三)档案调阅:严格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利用范围,办理档案调阅手续。
第八条统计档案的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检查:定期对统计档案进行检查,发现损坏、缺失等问题及时修复、补充。
(二)技术处理:对珍贵、易损的统计档案,采取复制、数字化等手段进行保护。
第四章统计档案的利用与销毁第九条统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提供查阅: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查阅统计档案服务。
统计调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统计调查档案管理,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统计调查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统计调查项目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统计调查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二)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三)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安全;(四)便捷利用原则: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为统计调查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计调查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统计调查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统计调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组织开展统计调查档案的鉴定工作,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四)对统计调查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档案资源共享;(五)加强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安全;(六)定期对统计调查档案进行盘点,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统计调查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统计调查方案、调查问卷、调查报告等;(二)调查数据、调查对象信息、调查样本等;(三)调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片等;(四)其他与统计调查相关的资料。
第八条统计调查档案的整理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档案的规范化、系统化。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统计调查档案的保管应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变,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统计调查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二)查阅档案时,应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涂改、抽换档案资料;(三)查阅档案的用途、范围和期限应明确,不得泄露档案信息;(四)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归档和更新。
统计数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统计数据档案管理,确保统计数据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统计数据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统计数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统计数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统计数据档案必须真实反映统计数据原始状态,不得伪造、篡改;(二)完整性原则:统计数据档案应完整保存,确保档案内容的连续性和系统性;(三)安全性原则:统计数据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无丢失、损坏;(四)高效性原则:统计数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应高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统计数据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各类统计报表、调查问卷、原始数据等;(二)统计分析报告、专题研究报告、政策建议书等;(三)统计数据审核、修订、备案等相关文件;(四)其他与统计数据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五条统计数据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性:在数据形成、分析、发布等环节,及时收集相关档案;(二)完整性:确保收集的档案内容全面、完整;(三)准确性:确保收集的档案真实、准确;(四)安全性:在收集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六条统计数据档案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分类整理:根据档案内容、性质、用途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编目归档:为每份档案编制目录,并按照分类归档;(三)标注标识:在档案封面、目录等处标注档案名称、编号、保管期限等信息;(四)数字化处理:对部分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方便查阅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七条统计数据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二)规范存放:按照分类、编号、时间等顺序存放档案,方便查阅;(三)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维护保养:对档案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延长档案使用寿命。
公司统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统计档案管理,确保统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统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统计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安全性、保密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计档案的统一管理,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统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六条公司领导对统计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对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负有监督责任。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统计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公司各类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台账等;(二)国家、地方和行业统计政策、法规、标准等;(三)公司内部统计工作制度、流程、规范等;(四)与统计工作相关的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等。
第八条统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分类、编目、归档等规范进行整理;(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不得随意抽拆、篡改;(三)对电子档案,应进行备份,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读性。
第四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九条统计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的类别、时间顺序和重要性进行分类、编目,并建立档案目录。
第十条统计档案的保管应做到:(一)根据档案的性质、重要性和保管期限,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二)档案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三)对易损、易燃、易腐蚀的档案,应采取特殊保管措施;(四)档案的借阅、复制等,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销毁第十一条统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便民;(二)保密、安全、高效;(三)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统计档案的销毁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销毁申请,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二)编制销毁清单,报公司领导审批;(三)在销毁前,对档案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四)销毁过程中,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统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统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档案管理制度是组织和管理档案工作的基本规范和程序。
下面是一份简要的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本制度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档案管理规定制定的,旨在规范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信息的科学化、规范化、便捷化水平。
2. 所有单位及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档案管理职责1. 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组织和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2. 建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检索和销毁等工作。
3. 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分类:按照类别、性质、形式和关系进行分类,确保档案文件的明确性和准确性。
2. 档案收集:规定收集档案文件的来源、时机、方式和步骤,保证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3. 档案整理:对已收集的档案文件进行整理、登记和编目,确保档案信息的有序性和一致性。
4. 档案归档:按照一定的存放标准和流程进行档案文件的归档和保管,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5. 档案检索:建立档案检索制度,明确档案的检索范围、方式和流程,方便员工快速检索到需要的档案信息。
6. 档案销毁:建立档案销毁制度,明确档案的销毁标准和程序,确保不需要保存的档案信息得到及时销毁。
7. 档案保密:严格遵守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不得私自泄露或外传。
8. 档案借阅: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明确借阅的申请、审批和归还流程,防止档案信息的滥用和丢失。
四、档案管理培训1. 对新员工进行档案管理培训,使其了解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提高档案管理能力。
2. 对档案管理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专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五、档案管理监督1. 建立档案管理监督机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起到警示作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档案管理部门所有。
档案的统计制度(5篇)

档案的统计制度1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进一步完善对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档案管理,2工作内容2.1挡案的统计工作由档案人员具体负责,并要认真研究和熟悉档案统计工作的内容。
2.2档案管理的统计工作必须以原始记录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尽量做到准确、可靠。
2.3对档案机构、人员、时也等的统计,档案数量的统计要全面,对档案的利用情况及其效果的统计也力求全面。
2.4认真做好档案统计的基础工作,对档案的收进、移交、销毁、库存、利用及档案机构、人员、设备等统计项目,做好平时的记载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帐。
2.5档案室要定期向办公室及分管档案的负责人汇报档案统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档案的统计制度(2)是指对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档案进行统计管理的一套制度体系。
该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统计目标与指标:明确统计目标,确立统计指标,包括机构、企事业单位档案总量、分类档案数量、档案利用率等。
2. 统计主体:确定档案统计的主体,如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统计部门等。
3. 统计工作组织与流程:建立档案统计工作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合作关系。
制定统计工作的流程,包括数据采集、报表填报、数据汇总等工作环节。
4. 统计数据采集与管理:确定统计数据采集的方法和工具,建立档案统计数据库,确保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
5. 统计报表与分析:制定档案统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定期进行统计报表的填报和汇总,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
6. 统计监督与评估:加强对档案统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及时发现和解决统计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档案的统计制度对于科学、规范地管理和利用档案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为机构、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评估和监督的依据,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档案的统计制度(3)是指对档案资源进行统计管理的一系列规范、规定和操作程序,旨在确保档案的整体管理和利用效益。
统计档案管理制度

统计档案管理制度统计档案管理制度1. 总则为确保单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加强统计档案的密级管理,规范统计数据的编制、汇总、交流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2. 统计档案的种类统计档案分为以下几类:统计数据汇总报表、原始资料表、统计报告、调查记录、统计决策和策划的依据材料等。
3. 统计档案的分类根据统计数据的性质和来源,将统计档案分为宏观经济统计档案、人口与就业统计档案、价格统计档案、财政与金融统计档案、工业与能源统计档案、农业统计档案、服务业统计档案、科技与教育统计档案、文化、体育、旅游与社会福利统计档案等。
4. 统计档案的归档原则(1)按照文件形式归档:按照档案的形式,将统计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归档。
(2)按照密级归档:根据档案所涉及的内容和资料关键价值,进行密级划分,并在各个密级范围内按时间顺序将统计档案归纳、整理和装订。
(3)按照人员或部门归档:按照档案产生部门、档案负责人或处理人员等进行分类,分别归档管理。
5. 统计档案的审查和审核统计档案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核,以确保数据的正确性和可信度。
对于涉及到国家安全、军事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重要内容,要经过特殊审批后方可归档。
6. 统计档案的保密和备份(1)统计档案应当根据其密级和安全要求进行加密和备份,纸质档案应当放置在密封的柜台内,电子档案凭有效授权可以进行访问。
(2)统计档案备份应当定期实施,确保数据的长期安全存储,防止数据的丢失和灾害损失。
7. 统计档案的查询和使用统计档案归档后,应当为查询和使用方便,设置相应的查询和调阅机制。
同时,应当建立档案管理责任制,明确档案查阅和使用的权限范围和工作程序,确保数据查询、调阅的正确、及时和安全。
对于要公开的统计数据,要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公示。
8. 统计档案的销毁和保留期限统计档案的保留期限和销毁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来执行。
统计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统计资料的档案管理,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统计工作的各类统计资料,包括统计报表、分析报告、原始记录、调查问卷、数据文件等。
第三条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2. 安全保密原则;3. 完整性原则;4. 及时性原则;5. 可利用性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统计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3. 对统计资料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确保档案信息安全;4. 定期对统计资料档案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5. 对统计资料档案的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统计部门负责统计资料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2. 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将统计资料报送档案管理部门;3. 对统计资料档案的保管、利用和销毁提出意见;4. 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统计资料档案的鉴定、数字化等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六条统计资料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全面、完整、及时,具体要求如下:1. 收集各类统计报表、分析报告、原始记录、调查问卷、数据文件等;2. 收集过程中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3. 收集的统计资料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第七条统计资料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将统计资料进行分类;2. 对整理后的统计资料进行编号、编制目录;3. 对整理后的统计资料进行装订、归档。
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八条统计资料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档案保管标准,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2. 对统计资料档案进行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霉等防护措施;3. 对档案库房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统计档案管理制度(3篇)

统计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统计工作是以档案工作中大量的现象为对象,以表格、数字的形式揭示档案和档案工作中诸现象的现状、发展过程及其一般规律性的工作。
2、统计作用。
档案统计工作,为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档案科学研究,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提供科学的依据。
3、统计内容。
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以及档案的构成、利用、机构和人员等情况的基本统计和其他专门统计。
4、统计任务。
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5、统计对象。
对档案实体及其管理状况的统计和档案事业的____与管理现状的统计。
6、统计方法。
档案统计工作,必须把零星的个别的原始资料,进行综合整理,使之成为能反映整体现象的资料,再进行分析和研究,总结出典型性的经验教训,以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7、按期统计。
平时必须积极收集资料,做好单项的统计;半年必须做好各项工作的初步统计;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统计。
8、专人统计。
配备统计人员,熟悉统计业务;掌握统计资料,数字统计连贯;准确统计数字,按时统计上报。
1、档案统计工作是以档案工作中大量的现象为对象,以表格、数字的形式揭示档案和档案工作中诸现象的现状、发展过程及其一般规律性的工作,档案统计制度2、统计作用。
档案统计工作,为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档案科学研究,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提供科学的依据。
3、统计内容。
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以及档案的构成、利用、机构和人员等情况的基本统计和其他专门统计。
4、统计任务。
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实行统计监督,管理制度5、统计对象。
对档案实体及其管理状况的统计和档案事业的____与管理现状的统计。
6、统计方法。
档案统计工作,必须把零星的个别的原始资料,进行综合整理,使之成为能反映整体现象的资料,再进行分析和研究,总结出典型性的经验教训,以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篇一」一、统计资料档案包括统计台账、原始统计报表、汇总统计资料和电子介质的`统计资料,以及统计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
二、各类统计资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年度分类、统一格式、分卷装订保存。
三、纸介质和磁介质档案资料并存,且保持一致,磁介质资料应及时备份,并刻录光盘存档。
四、原始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汇总性资料不少于10年;重要统计文件、重大历史沿革统计资料及普查资料长期保存。
到期作废的统计资料,按照有关规定销毁。
五、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属于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不得泄密。
六、统计资料档案实行专人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查阅使用,杜绝毁损和遗失,确保统计资料安全。
七、机构变动、人员调整应办理交接手续。
统计资料档案移交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办理。
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篇二」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二、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三、加强统计报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对各种定期上报的统计报表按时上报,并做到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对各类报表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xx)82号规定统一格式填报。
五、统计人员对生产经营数据要深入落实进行分析,为公司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
六、统计资料专人负责,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
七、统计人员以报表为基础,以检查为重心,做好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统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
九、属于保密性质的统计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严防丢失,提供时应按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
十、统计工作交接,统计人员调动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所有资料应造出清单移交。
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篇三」为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及连续性,加强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和有效利用,统计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
统计_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统计档案管理,确保统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统计工作的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统计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先行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2. 完整性原则:确保统计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损毁、篡改或销毁档案。
3. 准确性原则:保证统计档案内容的准确性,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4.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统计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或泄密。
5. 有效性原则:提高统计档案的利用率,为统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统计档案管理工作由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统计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统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3. 负责统计档案的鉴定、销毁和数字化工作。
4. 负责统计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5. 负责统计档案的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统计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统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 负责对本部门统计档案的保管和使用进行监督。
3. 负责本部门统计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统计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统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 负责统计档案的保管和使用,确保档案安全。
3. 负责统计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统计档案的收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收集范围:包括统计报表、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资料、统计分析报告、统计法律法规文件、统计人员培训资料等。
2. 收集时间: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收集,确保档案的及时性。
3. 收集方式:采用纸质、电子等多种方式进行收集。
第八条统计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来源、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整理。
统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篇)

统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1、档案统计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要求。
2、档案统计包括登记和统计两个部分。
档案室要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帐,档案人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收进、移出、整理、鉴定、销毁、抢救、清理、保管的数量、状况及结构的登记和统计,还要做好档案检索、编研和利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
3、档案统计内容与指标要保持一致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随意更改。
4、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情况要真实,结论要正确,各项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潦草和模糊。
5、及时、准确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单位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档案调查统计表,统计表要由领导签字盖章后方能上报或归档。
6、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掌握库房温度变化情况,定期分析研究,采取科学的降温去湿措施,使库内温湿度控制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
7、档案室要定期对档案统计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必要的综合、分析和研究,从而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机关档案管理的现状,掌握发展规律,分析发展趋势,提高管理水平。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一、档案是各项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凭证,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
确定其存毁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制度。
二、档案的鉴定分为案卷鉴定和销毁鉴定两种。
三、案卷鉴定由专职档案员和归档部门领导负责。
四、案卷鉴定会可在档案材料移交档案室时进行。
档案经鉴定合格后,应及时登记归档。
五、销毁鉴定应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由销毁鉴定小组按档案的性质,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档案工作主管领导参加。
六、档案销毁前要编造销毁清册,重要档案要逐份登记,一般档案可只写明其形成年份、字号、内容、数量。
七、对从档案中剔除的已经失去保存价值的案卷,凡有卷内目录的可只登记案卷标题,将卷内目录附后,代替销毁清册。
无卷内目录和从档案中剔除的单价档案材料,要逐份登记。
八、销毁档案,必须经所领导审查,并签字同意后方可销毁。
九、销毁档案时应由两名专、兼职档案干部押运监销,严禁将其作废纸出售。
统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统计工作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统计工作的档案资料,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录音、录像、照片等。
第三条统计工作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随意销毁、篡改或遗失;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更新和完善;3.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火灾、盗窃、损坏等事故;4. 有效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可用性,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计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统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2. 负责统计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3. 负责统计工作档案的保管和维护;4. 负责统计工作档案的查阅和利用;5. 负责统计工作档案的销毁和销毁档案的审批。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统计工作档案管理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包括:1. 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统计工作档案管理工作;2. 确保本部门统计工作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3. 指导和监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统计工作档案管理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包括:1. 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和归档统计工作档案;2. 保管好个人负责的统计工作档案;3. 按照规定使用统计工作档案。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统计工作档案的收集应当及时、完整、准确。
第九条统计工作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统计报表、统计数据;2. 统计调查方案、调查问卷;3. 统计分析报告、研究报告;4. 统计法规、政策文件;5. 统计会议记录、工作总结;6. 其他与统计工作相关的资料。
第十条统计工作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类别、形式、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2. 编号归档: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编号,并按照编号顺序归档;3. 编写目录: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数量、保管期限等信息;4. 标准化格式:按照统一的标准格式整理档案,确保档案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统计工作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统计工作资料档案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统计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统计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统计工作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反映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二)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应完整无缺,确保统计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三)安全性原则:档案资料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四)规范性原则:档案资料管理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规范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统计部门负责统计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五条统计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统计工作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统计部门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以下工作:(一)收集:负责收集各类统计工作资料,确保资料齐全、准确;(二)整理:负责对收集到的统计工作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确保资料系统、有序;(三)归档:负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及时归档;(四)保管:负责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安全;(五)利用:负责档案资料的借阅、查询和提供利用服务;(六)销毁:负责档案资料销毁的申请、审批和实施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统计工作资料收集范围包括:(一)统计调查方案、调查问卷、调查报告;(二)统计报表、数据、分析材料;(三)统计法规、政策、标准;(四)统计工作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八条统计工作资料整理要求:(一)分类: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对收集到的统计工作资料进行分类;(二)立卷:将分类后的资料按照时间、内容、类别等顺序立卷;(三)编号:为每卷档案资料编制统一编号;(四)封面:制作档案资料封面,注明卷号、名称、形成时间、保管期限等信息。
第四章归档与保管第九条统计工作资料归档要求:(一)归档时间:按年度或项目归档;(二)归档手续:归档时需填写归档登记表,经归档人、负责人签字确认;(三)归档地点:归档资料应存放在指定的档案室。
统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统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统计管理档案管理工作,保障统计管理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保证统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相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统计管理系统内的各级各类统计机构及其所属各单位的统计管理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统计管理档案是指统计机构和相关单位在统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统计业务价值的文件和数据,在统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中又称为统计档案。
第二章统计管理档案的内容第四条统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统计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批复、证明文件;(二)统计机构领导班子会议记录、重要文件、决策依据、决策过程、决策结果和已经报送或公布的决策内容等文件;(三)统计机构内部管理和运行的有关文件;(四)各类统计数据、资料及报表;(五)重要会议的作业程序和相关文件;(六)统计机构物资设备的组织使用、管理有关的文件和资料;(七)统计机构与统计对象联系方式及联系记录。
第五条统计档案的内容应当真实、完整、清晰、规范、有序。
第三章统计管理档案的保管第六条统计档案应当按照业务内容和保存期限分类归档、装订或装订成册,并制定档案目录、档案接收和调阅登记簿。
第七条统计档案应当按照不同保存期限进行分类保管。
保存期限按照档案文件的特性、实际利用需求确定,统计档案的保存期限一般分为永久保存期限、定期保存期限和临时保存期限。
第八条归档完成之后,要进行档案装订:应当应用铁线或铁钉装订;档案册应用厚纸板裱装或由布料包装。
第九条归档完成之后,要进行标签管理:每个档案盒上都精确地粘贴档案盒标签,并按档案目录的顺序编号。
第十条统计档案保存载体:包括纸质载体、光盘、磁盘等载体形式,都应该保存得完好。
第十一条统计档案的仓库要做好防水、防火、防盗、防虫等安全工作。
第四章统计管理档案的利用第十二条统计管理档案应当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时提供给有关工作部门和需要使用的单位参阅、抄录。
统计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统计电子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统计电子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化: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管理。
2. 安全性:确保电子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3. 效率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方便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4. 可持续性:保证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统计电子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电子档案管理的全面工作。
1. 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单位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档案管理员2. 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和修订统计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审批重要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组织开展电子档案管理培训和监督检查第五条设立统计电子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1. 部门组成:- 部门负责人:档案管理员- 成员:兼职档案员2. 部门职责:- 负责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 负责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负责电子档案的保密和安全工作- 负责电子档案的备份和恢复工作第三章电子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电子档案的收集范围:1. 统计数据文件2. 统计分析报告3. 统计工作计划4. 统计工作总结5. 统计法律法规文件6. 其他与统计工作相关的电子文件第七条电子档案的收集要求:1. 收集的电子档案应当完整、准确、真实。
2. 收集的电子档案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标准。
3. 收集的电子档案应当进行鉴定,确保其保存价值。
第八条电子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的分类、编目、编号等规范进行整理。
2. 电子档案的命名应当规范、清晰、易于检索。
统计档案管理制度模版(3篇)

统计档案管理制度模版档案管理制度模板一、背景与目的本公司作为一家快速发展的企业,拥有大量的业务和文件资料。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档案资料,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与安全性,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到档案管理的部门和员工。
三、档案管理职责1. 部门主管- 负责制定并监督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
- 确保部门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协调档案的归档、检索和销毁工作。
2. 员工- 积极参与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 遵守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
- 妥善保管和使用档案资料,防止遗失和泄露。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的归档- 档案由责任部门负责归档,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
- 每份档案都要有详细的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归档时间等信息。
- 归档后,应将档案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中,确保安全。
2. 档案的检索- 档案的检索由需要使用档案的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
- 检索时要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包括档案名称、借阅日期及归还日期等信息。
- 检索后的档案应妥善保管,及时归还。
3. 档案的销毁- 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范,对于达到规定保留期限且无再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 销毁工作由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要确保安全和彻底销毁。
五、档案管理的安全性1. 档案存储区的安全- 档案存储区应设有专门的门禁系统,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
- 档案柜应配备防火、防潮等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2. 档案的备份和恢复- 定期对重要档案进行备份,并存放在不同的地点,以防止档案丢失或损坏。
- 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档案损失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恢复档案。
六、档案管理的审查与整改- 档案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 其他部门对档案管理工作可提出改进建议,并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合理反馈和处理。
七、档案管理的违规处理- 档案管理违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和追究法律责任等。
档案统计制度(五篇)

档案统计制度1.认真做好档案统计工作,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2.准确统计档案数据,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局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为制定档案工作规划、工作方针提供依据。
3.加强档案的日常登记工作,认真做好档案接收、保管、利用、销毁及档案成分与数量变化情况的登记工作。
经常性地对档案工作进行专题性统计调查,搜集必需资料,分析研究现状,切实解决档案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4.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地完成各种数据的统计,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档案工作人员要对所填报的数据和情况负责,发现失实,及时补救。
档案统计制度(二)是指一个组织或机构为了管理和保护其档案信息而建立的一套统计措施和规章制度。
这个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档案分类统计:确定档案分类的标准和方法,对所有的档案进行分类统计,便于后续的管理和检索。
2. 档案统计标准和指标:制定档案统计的标准和指标,包括统计周期、统计范围、统计方法等,确保统计的准确和一致性。
3. 统计人员的责任和权限:明确统计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包括统计的时间和频率、统计方法和流程等,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统计报告和分析:定期生成统计报告,分析档案统计数据的变化趋势和规律,为后续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5. 统计数据的保存和备份:确保统计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6. 监督和评估:建立档案统计制度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统计工作进行审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
档案统计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证档案信息的准确和完整,便于组织或机构进行决策分析和工作规划。
档案统计制度(三)是指为了确保组织或机构能够正确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档案信息而建立的一套规范的制度。
它包括了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存储、保管、利用等方面的规定和程序。
档案统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可访问性,确保档案的合规管理和无缺失。
统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统计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统计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统计工作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完整、准确、安全原则;(三)方便利用原则;(四)规范有序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统计工作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统计调查方案、调查表、调查报告、统计分析报告等文件材料;(二)统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计划、总结、会议纪要等文件材料;(三)统计业务培训、考核、竞赛、表彰等文件材料;(四)其他与统计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档案管理员统计、鉴定档案产生情况,梳理归档范围,报领导审批确定;(二)各部门按照归档范围,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文件材料;(三)档案管理员对收集到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鉴定,确定归档价值;(四)将鉴定后的文件材料立卷、归档。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六条统计工作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档案规范进行。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门类、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二)档案卷内文件应排列有序,编号清楚;(三)档案卷内文件应填写卷内目录,标注文件标题、日期、页码等信息;(四)档案卷内文件应装订整齐,封面、封底、目录等信息填写完整。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八条统计工作档案的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等条件;(二)档案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存放,便于查找;(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确保档案安全;(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加强档案保护意识,不得随意借阅、复制、涂改、损毁档案。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条统计工作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原则;(二)保密原则;(三)方便利用原则。
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统计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统计工作的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统计报表、统计数据、分析报告、文件、图表、电子文档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统计部门负责统计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统计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向统计部门移交。
3. 统计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统计资料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
2. 统计资料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
3. 统计资料档案的归档应在统计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
五、档案保管1. 统计资料档案应存放在安全、通风、防潮、防虫、防尘的专用档案室。
2. 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如档案柜、温湿度计、防火设备等。
3. 统计资料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档案利用1. 统计资料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及时的原则。
2. 利用统计资料档案应填写借阅登记表,经统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3. 借阅统计资料档案时,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损坏或擅自复制。
七、档案销毁1. 统计资料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销毁统计资料档案前,应编制销毁清单,经统计部门负责人审批。
3. 销毁统计资料档案时,应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八、监督检查1. 统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九、附则1. 本制度由统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确保统计资料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为我单位统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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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统计局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的立卷、归档
(一)归档范围
1、统计局机关工作形成的,对今后工作具有指导、凭证和查考作用的文件、帐簿、电报、照片、录音、录像以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要立卷、归档,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各项统计业务工作形成的基层报表、汇总报表、从其他部门取得的资料及相应的统计方法制度说明,数据库及用于数据处理的相应软件程序,各专业科室均要立卷、归档。
另备汇总报表及相应的统计方法制度说明、数据库及用于数据处理的相应软件程序一份交综合科统一管理;一份交信息化农村统计科统一管理。
3、各项普查工作形成的基层报表、汇总报表及相应的统计方法制度说明,数据库及用于数据处理的相应软件程序,均要立卷、归档,由普查办统一管理。
(二)归档时间
1、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的档案,在次年一季度立卷、归档。
2、统计业务工作档案,月报和季报的汇总报表、数据库于上报后7日内立卷、归档,基层报表于次年1月底前立卷、归档;年报的基层报表、汇总报表、数据库于上报后14日内立卷、归档;一次性调查的有关资料,在调查结束后14日内立卷、归档;从其他部门取得的统计资料,于次年6月30日前立卷、归档;与报表的有关方法制度说明、相应的数据处理程序同时立卷、归档。
各科室在立卷、归档的同时将汇总报表及相应的统计方法制度说明、从其他部门取得的资料、数据库及用于数据处理的相应软件程序交综合科一份;数据库及用于数据处理的相应软件程序交信息化农村统计科一份。
有关档案发生修改或变动的,应在3日内将变动后的资料归档,并交综合科和信息化农村统计科各一份。
3、各项普查工作形成的档案,由普查中心分阶段立卷、归档,该项普查工作结束后,应在1个月内完成系统化整理、归档。
4、应立卷、归档的资料若未能如期归档,相关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查明原因,追究延误人员的责任。
若不及时汇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
(三)归档要求
1、需归档的各类文件、资料,应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图号正确,签署完整,装订整齐。
2、移交档案时,相关档案管理人员要当面清点、核对,不符合要求退回重新整理,符合要求要签发注明相关事项的回执,并在档案交接册上填记移交内容。
3、归档的同一档案原则上不少于两份,个别的可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确定归档份数。
二、档案的保管
1、所有档案须指定专人、专柜管理,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2、档案资料要采用科学方法管理,各类档案要实行集体保管,分类整理,单独存放。
要做好案卷排列和编制案卷目录工作,按短期、长期和永久保管期限分别管理。
3、对档案的调进、移出等变化要作好登记,经常清点核对,定期检查,对损坏的档案要及时进行复制修补,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对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5、应做好档案的防尘、防潮、防霉、防虫、防火和防盗等保护工作。
三、档案的查阅、借阅和复制
1、局内人员查阅档案须经档案主管科室领导批准,一般只允许查阅其工作范围内的档案。
局外人员须持单位介绍信,注明经办人的身份和查阅目的,经局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2、档案原件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局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严格办理借阅和归还手续,借阅者及档案管理人员均应签署姓名及借阅与归还日期。
3、借阅档案人员必须当面清点卷(份)数,并在登记簿上签字,归还时,经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在登记簿上注销。
4、借阅档案应及时归还,一般不超过3天,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
5、借、查人员应爱护档案,并确保其安全,不准在文件材料上作任何标记,不得损坏档案。
不经批准,不准擅自抄录、拍照、复印或翻印。
6、档案管理人员要树立服务第一的观念,对符合规定前来借阅或查阅档案的人员,要热情诚恳,提供方便,节假日应能保证对档案的正常借阅或查阅服务,以免贻误工作。
对不符合规定者,应耐心作好解释工作。
四、档案的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在文件的存、毁难以确定时,要坚持“保存从宽,销毁从严”的原则,防止把有价值的文件销毁。
2、档案的销毁应经过严格鉴定,确已失去价值的档案,经主管科室领导审核,局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3、建立销毁档案登记表,对拟销毁的档案进行登记。
4、档案销毁现场应有二人以上监督,严禁私自销毁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