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项目投资基金投资认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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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以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协议经新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签字(自然人)、盖章(法人)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投资认购协议签字页)
*本协议为保密文件,仅供合伙人查阅和签署,请仔细阅读 5
司以及依林山庄集团实际控制人李红臻均为本投资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十一条 新合伙人投资入伙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期限自基准投资日(基准投资日的具体时间以本合
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但不得迟于 2013 年 4 月 30 日,下
同)起 12 个月,但向新合伙人计算并分配投资收益时,应以合伙企业实际收到新合伙
200 以下(不含) 200-300(不含) 300-500 (不含) 500-1000(不含)
预期税后年化投资收益率 12%
12.5% 13% 14%
*本协议为保密文件,仅供合伙人查阅和签署,请仔细阅读 3
1000 以上
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投资认购协议
14.5%
第十三条 第二年(从基准投资日起第 13-24 个月)新合伙人的预期投资收益及分配,按照其实际
人缴付出资当日起计算,新合伙人分批缴付出资的,则分批计算,精确到日。
第十二条 第一年(自基准投资日起 12 个月)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预期投资收益及分配,按照其
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时间(精确到日)及下表所示的实际累计投资金额在实际投资
期间所对应的预期税后年化投资收益率相乘计算: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际投资本金(人民币/万元)
一般级有限合伙出资额不少于全体优先级合伙人出资额的 8%,普通合伙人出资不少于全
体优先级合伙人出资额的 2%。
第八条 新合伙人欲追加投资的,应先通知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欲追加投资的金额与缴款日期等信
息,征得执行合伙人同意并另行发出《出资通知书》后,方可根据该《出资通知书》的
要求追加投资。
第九条 经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可以新增有限合伙人,新合伙人入伙之后,对普通
(三) 拟出资入伙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合法;
(四) 已经充分了解本合伙企业及其对外投资等情况,入伙后按协议约定享受有限合
伙人的各项权利,承担有限合伙人的各项义务。
新合伙人认购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
0000.00)
新合伙人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名称: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
本人/机构同意上述地址作为接收合伙企业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寄送文件及相关资 料的有效地址。如地址变更,以本人/机构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新合伙人投资收益及本金还付的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人。
新合伙人自愿成为本合伙企业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并签署本协议,新合伙人作为合格投
*本协议为保密文件,仅供合伙人查阅和签署,请仔细阅读 1
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投资认购协议
第四条 第五条
资者,已知悉并承诺满足如下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具备出资资金的实力且具有相应的风险意识与风险承受能力;
*本协议为保密文件,仅供合伙人查阅和签署,请仔细阅读 2
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投资认购协议
动终止,协议各方将不负任何权利义务,但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同意并认可
新合伙人延迟缴款的除外;新合伙人缴款金额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实际缴款金额
为准,但其在《出资通知书》约定的时间期限内实际累计缴款金额应不少于 50 万元。
第十八条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协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 方可向合伙企业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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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投资认购协议
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本页为《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签字页
特别声明: 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表示自愿成为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愿
意按本协议约定享受合伙人的各项权利,承担合伙人的各项义务,并承诺满足如下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备出资资金的实力且具有相应的风险意识与风险承受能力; 3. 拟出资入伙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合法; 4. 已经充分了解本合伙企业及其对外投资等情况; 5. 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北海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充分向其他合伙人解释本 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关系与法律后果,各合伙人对该解释的理解无 歧义。
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投资认购协议
河北海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投资认购协议
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投资认购协议
认购人声明: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海沧•依林山庄 FD 项目投资基金简介》、《石家庄海灵投 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其他备查文件所列之各项协议、文件及资料,理解并接受该 等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认购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份 额,并接受合伙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享有合伙协议约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本人/机构在 本认购书上填写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证认购资金为本人/机构合法所有并有权支配。
15.5%
第十四条 本合伙企业应于基准投资日起按每季度(三个自然月,下同)一次的频率,在每季度末 之对日(如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下同)向各有限合伙人 依照本协议第十二条约定还付当期预期投资收益,在自基准投资日起满 1 年之当日,向 各有限合伙人还付剩余投资收益及全部投资本金。
第十六条 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本金及约定的预期投资收益得到足额还付后,有限合伙人必须从合伙 企业退伙,各有限合伙人必须配合办理退伙手续。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期限及标准向各有限合伙人进行投资还付,且逾期超 过 5 日的,还应自逾期当日起,在逾期支付时间期限内(精确到日),针对逾期未还付 部分,按每日 0.05%的标准向各有限合伙人加计并分配补偿投资收益。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普通合伙人:
河北海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石家庄海空经济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本页为《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签字页
特别声明: 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表示自愿成为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愿
意按本协议约定享受合伙人的各项权利,承担合伙人的各项义务,并承诺满足如下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备出资资金的实力且具有相应的风险意识与风险承受能力; 3. 拟出资入伙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合法; 4. 已经充分了解本合伙企业及其对外投资等情况; 5. 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北海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充分向其他合伙人解释本 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关系与法律后果,各合伙人对该解释的理解无 歧义。
合伙人决定新增其他有限合伙人无异议,并授权普通合伙人办理后续新增入伙相关手
续。
第十条 本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唯一方向,是通过投资于石家庄海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并最终投资于邢台依林山庄食品有限公司,参与其 FD 项目的生产建设以及科技研发投
入,并由河北省融投担保集团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另邢台友联光电科技有限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 原则,经认购人与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协 商一致,制定本认购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注册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住所:
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30108200005165 河北海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姜涛
第七条
本人/机构同意上述账户作为指定收益账户且为本人/本机构银行账户。如账户变 更,本人/机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 签署本协议后,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确定缴款日期并安排新合伙人实际缴款, 缴款日期一经确定,合伙企业应向新合伙人签发《出资通知书》,新合伙人依《出资通 知书》的相关要求缴纳投资款;合伙企业未向新合伙人签发《出资通知书》的,新合伙 人不得缴款;新合伙人未在《出资通知书》要求的缴款时间内进行缴款的,则本协议自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 462 号东景华庭小区 1-3-501
wenku.baidu.com第二条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由 1 名普通合伙人、一名一般级有限合伙人及不超过 48 名优先级有限合伙
人组成,河北海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书》
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现认购人
(以下称“新
合伙人”)向普通合伙人申请加入本合伙企业,并成为为本合伙企业的优先级有限合伙
第十五条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可以在自基准投资日起第 10 个月之内,书面通知本有限合伙企业, 要求在自基准投资日起满 1 年后部分或全部投资本金续期 1 年,续期期间合伙企业按每 季度一次的频率,依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向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支付当期预期投资收 益。一般级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需按本协议第七条之约定同时续期对应投资本金 1 年。在自基准投资日起满 2 年之当日,向各合伙人还付剩余投资收益及全部投资本金。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时间(精确到日)及下表所示的实际累计投资金额在实际投资期间
所对应的预期税后年化投资收益率相乘计算: 新合伙人实际投资本金(人民币/万元)
200 以下(不含) 200-300(不含) 300-500 (不含) 500-1000(不含)
1000 以上
预期税后年化投资收益率 13%
13.5% 1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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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以及依林山庄集团实际控制人李红臻均为本投资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十一条 新合伙人投资入伙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期限自基准投资日(基准投资日的具体时间以本合
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但不得迟于 2013 年 4 月 30 日,下
同)起 12 个月,但向新合伙人计算并分配投资收益时,应以合伙企业实际收到新合伙
200 以下(不含) 200-300(不含) 300-500 (不含) 500-1000(不含)
预期税后年化投资收益率 12%
12.5%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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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第二年(从基准投资日起第 13-24 个月)新合伙人的预期投资收益及分配,按照其实际
人缴付出资当日起计算,新合伙人分批缴付出资的,则分批计算,精确到日。
第十二条 第一年(自基准投资日起 12 个月)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预期投资收益及分配,按照其
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时间(精确到日)及下表所示的实际累计投资金额在实际投资
期间所对应的预期税后年化投资收益率相乘计算: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际投资本金(人民币/万元)
一般级有限合伙出资额不少于全体优先级合伙人出资额的 8%,普通合伙人出资不少于全
体优先级合伙人出资额的 2%。
第八条 新合伙人欲追加投资的,应先通知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欲追加投资的金额与缴款日期等信
息,征得执行合伙人同意并另行发出《出资通知书》后,方可根据该《出资通知书》的
要求追加投资。
第九条 经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可以新增有限合伙人,新合伙人入伙之后,对普通
(三) 拟出资入伙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合法;
(四) 已经充分了解本合伙企业及其对外投资等情况,入伙后按协议约定享受有限合
伙人的各项权利,承担有限合伙人的各项义务。
新合伙人认购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
0000.00)
新合伙人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名称: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
本人/机构同意上述地址作为接收合伙企业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寄送文件及相关资 料的有效地址。如地址变更,以本人/机构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新合伙人投资收益及本金还付的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人。
新合伙人自愿成为本合伙企业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并签署本协议,新合伙人作为合格投
*本协议为保密文件,仅供合伙人查阅和签署,请仔细阅读 1
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投资认购协议
第四条 第五条
资者,已知悉并承诺满足如下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具备出资资金的实力且具有相应的风险意识与风险承受能力;
*本协议为保密文件,仅供合伙人查阅和签署,请仔细阅读 2
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投资认购协议
动终止,协议各方将不负任何权利义务,但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同意并认可
新合伙人延迟缴款的除外;新合伙人缴款金额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实际缴款金额
为准,但其在《出资通知书》约定的时间期限内实际累计缴款金额应不少于 50 万元。
第十八条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协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 方可向合伙企业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本协议为保密文件,仅供合伙人查阅和签署,请仔细阅读 4
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投资认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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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表示自愿成为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愿
意按本协议约定享受合伙人的各项权利,承担合伙人的各项义务,并承诺满足如下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备出资资金的实力且具有相应的风险意识与风险承受能力; 3. 拟出资入伙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合法; 4. 已经充分了解本合伙企业及其对外投资等情况; 5. 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北海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充分向其他合伙人解释本 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关系与法律后果,各合伙人对该解释的理解无 歧义。
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投资认购协议
河北海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投资认购协议
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投资认购协议
认购人声明: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海沧•依林山庄 FD 项目投资基金简介》、《石家庄海灵投 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其他备查文件所列之各项协议、文件及资料,理解并接受该 等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认购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份 额,并接受合伙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享有合伙协议约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本人/机构在 本认购书上填写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证认购资金为本人/机构合法所有并有权支配。
15.5%
第十四条 本合伙企业应于基准投资日起按每季度(三个自然月,下同)一次的频率,在每季度末 之对日(如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下同)向各有限合伙人 依照本协议第十二条约定还付当期预期投资收益,在自基准投资日起满 1 年之当日,向 各有限合伙人还付剩余投资收益及全部投资本金。
第十六条 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本金及约定的预期投资收益得到足额还付后,有限合伙人必须从合伙 企业退伙,各有限合伙人必须配合办理退伙手续。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期限及标准向各有限合伙人进行投资还付,且逾期超 过 5 日的,还应自逾期当日起,在逾期支付时间期限内(精确到日),针对逾期未还付 部分,按每日 0.05%的标准向各有限合伙人加计并分配补偿投资收益。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普通合伙人:
河北海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石家庄海空经济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本页为《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签字页
特别声明: 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表示自愿成为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愿
意按本协议约定享受合伙人的各项权利,承担合伙人的各项义务,并承诺满足如下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备出资资金的实力且具有相应的风险意识与风险承受能力; 3. 拟出资入伙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合法; 4. 已经充分了解本合伙企业及其对外投资等情况; 5. 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北海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充分向其他合伙人解释本 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关系与法律后果,各合伙人对该解释的理解无 歧义。
合伙人决定新增其他有限合伙人无异议,并授权普通合伙人办理后续新增入伙相关手
续。
第十条 本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唯一方向,是通过投资于石家庄海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并最终投资于邢台依林山庄食品有限公司,参与其 FD 项目的生产建设以及科技研发投
入,并由河北省融投担保集团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另邢台友联光电科技有限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 原则,经认购人与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协 商一致,制定本认购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注册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住所:
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30108200005165 河北海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姜涛
第七条
本人/机构同意上述账户作为指定收益账户且为本人/本机构银行账户。如账户变 更,本人/机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 签署本协议后,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确定缴款日期并安排新合伙人实际缴款, 缴款日期一经确定,合伙企业应向新合伙人签发《出资通知书》,新合伙人依《出资通 知书》的相关要求缴纳投资款;合伙企业未向新合伙人签发《出资通知书》的,新合伙 人不得缴款;新合伙人未在《出资通知书》要求的缴款时间内进行缴款的,则本协议自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 462 号东景华庭小区 1-3-501
wenku.baidu.com第二条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由 1 名普通合伙人、一名一般级有限合伙人及不超过 48 名优先级有限合伙
人组成,河北海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书》
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现认购人
(以下称“新
合伙人”)向普通合伙人申请加入本合伙企业,并成为为本合伙企业的优先级有限合伙
第十五条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可以在自基准投资日起第 10 个月之内,书面通知本有限合伙企业, 要求在自基准投资日起满 1 年后部分或全部投资本金续期 1 年,续期期间合伙企业按每 季度一次的频率,依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向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支付当期预期投资收 益。一般级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需按本协议第七条之约定同时续期对应投资本金 1 年。在自基准投资日起满 2 年之当日,向各合伙人还付剩余投资收益及全部投资本金。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时间(精确到日)及下表所示的实际累计投资金额在实际投资期间
所对应的预期税后年化投资收益率相乘计算: 新合伙人实际投资本金(人民币/万元)
200 以下(不含) 200-300(不含) 300-500 (不含) 500-1000(不含)
1000 以上
预期税后年化投资收益率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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