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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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52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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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
11、战争满足了,或曾经满足过人的 好斗的 本能, 但它同 时还满 足了人 对掠夺 ,破坏 以及残 酷的纪 律和专 制力的 欲望。 ——查·埃利奥 特 12、不应把纪律仅仅看成教育的手段 。纪律 是教育 过程的 结果, 首先是 学生集 体表现 在一切 生活领 域—— 生产、 日常生 活、学 校、文 化等领 域中努 力的结 果。— —马卡 连柯(名 言网)
13、遵守纪律的风气的培养,只有领 导者本 身在这 方面以 身作则 才能收 到成效 。—— 马卡连 柯 14、劳动者的组织性、纪律性、坚毅 精神以 及同全 世界劳 动者的 团结一 致,是 取得最 后胜利 的保证 。—— 列宁 摘自名言网
15、机会是不守纪律的。——雨果
66、节制使快乐增加并使享受加强。 ——德 谟克利 特 67、今天应做的事没有做,明天再早也 是耽误 了。——裴斯 泰洛齐 68、决定一个人的一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以及整个命运 的,只 是一瞬 之间。 ——歌 德 69、懒人无法享受休息之乐。——拉布 克 70、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卢梭

有关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的思考

有关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的思考

有关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的思考尹争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摘要】国际经济法是什么、国际经济法能否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以及国际经济法究竟涵摄哪些内容等一系列基础问题,一直是我国学者深为关注的对象。

就这些基础问题展开讨论是其发展过程中必经的阶段。

在这一过程中所提出的诸多理论主张,有其合理之处,但是目前还没有哪种理论具备绝对的和说服性的优势。

从内在因素和外在考量两个层次对争议产生的缘由进行考察有助于加深认识,应当以更为开放的心态和发展的眼光看待国际经济法的发展。

【关键词】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关系法律部门一、国际经济法的含义1.“公法说”。

“公法说”强调的是国际经济法的公法属性,但学者们在具体定义方面依然存在分歧。

主要有以下观点,第一,主张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在经济领域关系的公法体系,是国际经济秩序的法律方面,反映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秩序;第二,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在两个以上国家共同协调国际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三,强调国际经济法是所有国家之间协调经济关系和配置经济利益以及对国际经济交往行为进行调控和管理的国内法和国际法规范的总体。

2.“综合说”。

“综合说”强调的是国际经济法公法属性和私法属性兼具的综合性。

代表性的观点有:第一,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社会中关于经济关系和经济组织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关于国际经济交往中商品生产、流通、结算、信贷、投资、税收等关系及国际经济组织等法规和法制总称;第二,主张国际经济法是用以调整跨越一国境界的经济关系的,确实是一个涉及国际法与国内法、“公法”与“私法”、国际商法以及各国涉外经济法、民商法等多种法律规范的边缘性综合体。

3.评论。

对于国际经济法定义的探讨,是一个初始性的问题,是构建国际经济法体系与开展国际经济法研究的理论原点和逻辑起点,国际经济法领域中众多的理论分歧均可溯源于此。

而要在国际经济法的定义上取得一致,关键在于对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认识上取得一致。

云南财经大学国际经济法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云南财经大学国际经济法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
《国际经济法学》入学考试大纲
本大纲适用于硕士研究生《法学综合知识》科目的入学考试,考试参考书目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国际经济法(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月版。

国际经济法课程的考试目的在于测试学生对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和知识的掌握程度,由此来达到判断考生是否具有进一步深造的基本素质和培养潜力。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
一、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国际经济法的基础理论有基本的了解和认识。

了解国家经济法的概念特征,与其他相邻部门法的关系;了解国际经济法的不同主体及不同渊源;领会国际经济法的原则。

二、考核知识点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
1.国际经济法的概念
2.国际经济法各类规范的历史发展
3.国际经济法的特征及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二)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1.自然人与法人
2.国家与单独关税区
3.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
(三)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1.国际法方面的渊源
2.国内法方面的渊源
(四)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2.公平互利原则
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1。

《经济法》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教案(全)

《经济法》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教案(全)
经济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经济法律关系的一种行为规则。只有经济法律规范的颁布实施,才能确定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才有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否则,经济法律关系就不会产生,更不会有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和终止。
2.法律事实的出现是经济法律关系确立的直接原因
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障,这是因为正常的市场秩序有利于市场主体参加各项活动,扩大经营行为,同时,还有利于发展和完善各类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三)宏观调控关系
所谓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为满足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总量平衡而对市场进行的调节和控制。进行宏观调控,既是我国经济工作经验教训的总结,又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需要。实践已证明,市场是资源配置最有效、最佳的手段。但是,市场调节本身并不是万能的,它有许多缺陷。例如,它不能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完全统一;它不可能自觉地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它不可能实现社会收入公平分配等等。因此,这就需要国家进行宏观调控,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限制其负面作用。
确认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所产生的经济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确认市场主体在参加市场活动时的法律地位所产生的经济关系,例如,确认企业、公司地位而产生的关系;二是确认市场主体在参加内部管理活动时所产生的关系,例如,确认企业内部领导体制而产生的经济关系。
(二)市场秩序调控关系
市场秩序是市场运行的状态和情况的综合,分为正常和不正常两种状态。正常的市场秩序通常表现为市场机制运转良好,市场交易有条不紊,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与此相反则为不正常的市场秩序。国家所要维护的市场秩序当然是正常的市场秩序。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行为
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实现某种 经济目的所进行的有意识的活动,因此, 也称为经济行为。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和 经营行为。
智力成果又称非物质财富,是指人们从 事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包括知识产 权、专有技术和经济信息等。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一)经济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 概念
(二)经济法律责任的要件
经济法律责任的要件包括:
其一,经济法主体有违反经济法律规范或者未 履行经济义务的行为;
其二,经济法主体有过错,即违反经济法律规 范或者未履行经济义务的行为是因行为人主观 过错所造成。
(三)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经济法确认的,在追究违 法主体的经济法律责任时普遍适用的一项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认定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 故意或者过失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司法原则。
1.国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 2.经济权利与经济责任相统一的 原则 3.遵循经济规律的原则
(三)经济法的作用
1.确认、规范和调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 下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
2.明晰经济法律关系 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
护其合法权益
3.维持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
4.促进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协调稳定发展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1.经济法律规范的颁布与实施。 2.法律事实的存在和出现。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设立、 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 法律事实依照其发生与当事人的意志有
(1)事件 (2)行为
四、经济法律责任
(一)经济法律责任的概念
经济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 反经济法律规范或者未履行经济义 务时,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四)经济法律责任的形式
1.经济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第1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第1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的消灭。
(二)经济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 经济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不是自动发生的,需要以经济法律规范的存 在和法律事实的出现为前提条件。
• 1.经济法律规范的颁布与实施。 • 2.法律事实的存在和出现。
四、经济法律责任
(一)经济法律责任的概念
经济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规范或者未履行经济义务 时,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四、经济法的地位、原则、作用 (一)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与行政 法的区别在于:
• (1)调整对象不同 • (2)调整角度不同 • (3)调整方法不同
经济法与民法 的区别在于:
• (1)调整对象不同 • (2)调整角度不同 • (3)调整方法不同 • (4)主体不同
四、经济法的地位、原则、作用 (二)经济法的原则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首先是一种法律关系,具备法律关系的一 般特征。同时经济法律关系又有其自身的特性,具体表 现为:
•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特殊性。 • 2.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特殊性。 • 3.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特殊性。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又称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参与经济
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运行是以一系列法律 规范为基础的,受到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市场经 济关系几乎是所有法律部门诸如宪法、民法、经济法、劳动法 等调整的领域。因此,笼统地将市场经济关系作为经济法的调 整对象是不适当的,必须把法的调整对象和法的对象所在的领 域区别开来。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只能是市场经济领域中特定的 经济关系。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一、经济法的概念1、来源---- 摩莱里《自然法典》2、经济法的定义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全局性、社会公共性、需要由国家协调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进行经济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法律的一般知识包含:一、法的概念与特征二、法律规范三、法的渊源四、法律体系五、法律行为六、法律关系七、法律责任一、法的概念与特征(一)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行为规范体系;2、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3、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

(二)法的基本特征1、规范性2、国家意志性3、普遍性4、权利义务性5、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①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1、法对人们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指示。

(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必须做什么)2、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

(针对一类人、一类事而制定)3、法是可以反复适用。

②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1、制定:法是由国家专门机构依照法定职权或程序创制的规范。

2、认可:国家赋予某些既存的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以法律效力。

如国际条约3、解释:法律制定或认可后,还有一个再度创造的过程。

③法具有普遍性1、主权范围内人人有效;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普遍一致性Ps:“法律不能强人所难。

”——凡是法律规定的都是我们能做到的。

④法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义务性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因此法律具有权利义务性。

⑤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并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侵犯公民权利的主体有个体和国家;侵权个体由国家强制力制裁;我们又依靠法律程序控制国家强制力。

国际经济法完整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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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上的立场
1、坚持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原则是基于国家主权 平等独立的原则,是久以确立的国际法原则。 2、坚持国家以其名义从事的一切活动享有豁免 权,反对限制豁免论。 3、在实践中将国家本身的活动、国库的财产同 国有公司或企业的活动及其财产区别开来,主张 国有公司或企业是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经济实体, 不享有豁免权; 4、赞成通过国际条约消除各国在国家及其财产 豁免问题上的分歧。
2. 国际经济法与内国法的联系
1) 主体的性质基本相同
2) 调整对象的实质内容和种类相同 3) 法律渊源有相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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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 主体 国家、 国际组织
国际私法 自然人、 法人 经济关系、 人身关系 国内立法等
国际经济法
前二者
经济关系
政治、军事 调整对象 为主,经济 为辅 国际条约、 法律渊源 国际惯例等
1、管辖豁免。指未经一国同意,不得在他国法 院对其起诉或以其财产作为诉讼标的。
2、执行豁免。指即使一国同意在他国作为被告 或主动作为原告参加民事诉讼,未经该国同意, 不得对其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根据法院判决 实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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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两种主张
1、绝对豁免主义 (absolute immunity)
什么是国际经济法
—— 从案例看国际经济法
案例小品 ——美国钢铁进口保障措施案
2002年初,美国布什政府宣布动用美国贸易法 第201条款,启动紧急进口保障措施,对于外国 进口钢材提征80%多的进口关税。从私人交易 角度来看,正当美国政府公布采取紧急进口保障 措施之前,有一家中间商与中国某钢材出口公司 签订了一笔钢材进口买卖合同,决定买进一批钢 材产品并卖给美国某进口方。就在合同生效并到 了履行之际,美国政府对钢材进口实施了保障措 施。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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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经济法概念及调整对象
• 本节主要明确两个问题: • 经济法的概念; •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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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经济法的概念
•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其中包含两方面含义: • 第一,指出了经济法是有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说明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存在普遍联 系,有法的共性。 • 第二,指出了经济法的特定调整对象是各经济主体在经济运 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表明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间存在 很大区别,有法的个性。
• 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即权利 能力和行为能力。
• 所谓权利能力是具有法律上认可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 所谓行为能力是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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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按法律规定具备主体资格,能够成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的主要有;
• 国家机关、 • 社会组织、 • 社会组织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 • 农村承包经营户、 • 个体经营者以及一定条件下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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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未取得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不 能从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法律保护。
• 依法成立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也只能在法律规定或许可的范围 内参加经济法律关系,超越法定范围的,则不再具有参加经济法 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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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 是指主体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法学上称之为 “标的”。
系。但是各国经济法调整经济关系的广度与深度因社会形态、立法习 惯不同而有所区别。 • 同一国家因时代不同、国家经济活动的层次不同,经济法调整的经济 关系的范对象

经济法课件第1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经济法课件第1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2)学术上



日本金泽良雄 《经济法概论》 德国 鲁姆夫《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本科教材 《经济法理论问题》
3、中国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1)中国经济法概念的出现

概念最早在20世纪30年代传入中国,但开始 系统研究始于70年代末。
四、 我国法学界对经济法的阐述观点
1、否定经济法独立部门说
(2)经济活动主体或市场主体


(3)社会中介组织 ①概念

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 影响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相互联系起中介作用的 主体。
中介性;公共性;民间性
②特征

③功能
服务功能;干预功能;协调功能 (4) 经济法的监督主体 权力监督 人大 行政监督 一般、专门 社会


三、经济法体系结构 1、经济法体系概念

经济法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部门齐全的经济法部 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定经济关系内容的认识不 同产生了不同的经济法体系结构观。

2、几种经济法体系观介绍
(1)两分法体系
①宏观调控法 ②市场规制法
(2)三分法体系
①经济组织法 ②市场规制法 ③经济活动法
民法通则颁布后,此观点的影响降低;
民法补充

2、大经济法观点
(1) 1992年前肯定经济法说

调整纵向经济关系以及与纵向管理密切相关的横 向经济关系。
(2)主要类型
纵横说

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 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 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 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基础理论

经济法基础理论

经济法基础理论
经济法是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对经济生活中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规范和处理的一门法学科目。

其理论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学基础
经济法学科的出现,与经济学的发展密切相关。

因此,经济学是经济法学科的重要基础。

经济学是研究如何使用稀缺资源制定决策以满足人们需求的一门社会科学。

经济法学科通过应用经济学的理论知识研究经济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如市场竞争行为、交易合同、公司治理等,从而能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

法学基础
经济法是法律学科的一个分支,因此,法学基础对于经济法的学习和研究至关重要。

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的学科。

而经济法则是应用法律知识规范和处理经济活动中的各类案件。

只有通过深入学习法律学科,才能更好地掌握经济法的各种规范和处理方法。

财税法学基础
财税法学是研究财政和税收制度、政策及其实施的学科。

它是经济法学科中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通过学习财税法学基础知识,可以更好地了解税收的基本原理及税收对经济活动的影响,进而更好地理解和处理涉及税务的经济法问题。

国际法基础
随着全球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商贸往来日益频繁。

因此,通过学习国际法的基础知识,可以更好地了解国际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规定。

这对于处理国际经济合同、跨国公司治理、国际贸易争端等经济法问题非常重要。

,经济法基础理论包含经济学、法学、财税法学和国际法等宏观理论,这些理论相互依存、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经济法整体知识结构的核心。

只有熟练掌握这些基础理论,才能更加深入地理解经济法学科,更好地应用经济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 经济法的基础理论:源流、学说与架构

2. 经济法的基础理论:源流、学说与架构

农业
《1933年农业调整法》 《土壤保持和国内分配法》 《1938年农业调整法》:确定价 格、贷款、销售订单、种植面积 的限制
战时食物管理局:食物配给 价格管理局:确定价格、补贴
20世纪3次危机期间,美国政府权力在六个领域的扩展
行业
工业
第一次世界大战
大萧条
第二次世界大战
战时工业委员会:原材料的分配、 重组金融公司:贷款和投资国家复苏管理局: 战时生产委员会:分配优先权、 对民用生产的限制 优先权的分配、有选择性确定价 创建产品销售款卡特尔 格 防守工场公司:工场建设 价格管理局:确定价格 战时金融公司 贷款资本发行委员会:管理证券 发行、信贷配置 重组金融公司:贷款 证券和交易委员会:管理证券发行 农场信贷管理局:贷款 家庭所有者贷款公司:贷款 《1935年银行法》:对货币和银行的控制更 为中央集权化 1933年3月6日总统公告 黄金储备法:控制所有黄金和外汇交易、放 弃金本位 重组金融公司:贷款 联邦储备体系:信贷配置、利率 控制
(二)东方学说
•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 • 战后变革对学说的影响: • 1、德日战败,联合国军的占领,动摇日本法学对于德国法学的依存 性 • 2、作为原来学说对象的经济法素材,也根据战后经济民主化的政策, 起了质的变化。 • 经济全体主义观念——自由与统制之间的微妙协调 • 《禁止垄断法》——容忍、助长卡特尔
(一)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 • • • • • • • • 日本: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经济危机和二战 经济法或经济统制法 德日两国具有经济体制的近似性和战时政策理论概念的共同性 日本法学对德国法学的依存性 美国和英国: 不存在德国、日本那样的经济法的法律现象 不是按照传统方法、从理论上上区分法学领域中的结构 反托拉斯法;有关产业统计法、有关工业用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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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29
中国在WTO起诉美13项反倾销措施
2013年12月3日,中国就美国对华油井管 等产品采取的13起反倾销措施中的错误做 法,提出与美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下进行磋商,正式启动世贸争端解决程序。 美国在调查和复审中严重夸大中国产品倾 销幅度;涉及中国企业年出口金额84亿美 元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特定的经济关系
国际经济关系
社会关系→法→法律关系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国际经济关系包括三类: 不同国家的平等当事人之间的经济交往关 系;主权国家对前项交往进行管理和管制 的经济关系;国家或国际组织就它们之间 的经济交往进行相互协调的经济关系。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1974年4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建立国际经 济新秩序宣言》,12月通过《各国经济权 利和义务宪章》,是新型的国际经济法规 范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多边国际商务专题公约的发展(如1980年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国际商务惯例的发展( 如《国际贸易术语 解释通则》多次修订,内容不断丰富,适 用范围不断扩大)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济法面临更多新 课题
1、经济主权原则
各国对本国的经济事务有完全、充分的独立自主权 利; 各国对境内的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 监督权; 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
197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和 《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2、公平互利原则
GATT要求无条件实行互惠、完全对等大幅度削减 关税。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研究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
狭义说: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新分支。国际 经济法只是调整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 互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经济关系的 法律规范。代表人物:[英]施瓦曾伯格,[日]金 泽良雄 广义说: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 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国际经济法是调整 跨越一国国境的经济交往的法律规范。代表人物: [美]杰塞普,[日]樱井雅夫
国际贸易法
国际投资法 国 际 经 济 法
国际金融法
国际税法
国际经济争端解决 法律制度
国际经济法
国 际 经 济 法 基 础 理 论
全 球 化 与 国 际 经 济 法的 发展 趋势
国 际 货 物 贸 易 法
国 际 服 务 贸 易 法
电 子 商 务 的 法 律 问 题
国 际 投 资 法
WTO 法
反 倾 销 法 律 制 度
安第斯共同体 (简称“安共体” ) ,成立于 1969年5月,是拉美地区一个重要的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宗旨是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资源,促进成员 国之间的协调发展,取消各国之间的关税 壁垒,组成共同市场,加速经济一体化。
(四)国际经济法的地位
1、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国际经济法具有边缘性和综合性
2.外国学说的评介是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产生 的催化剂 3.教学、研究和政府行为促成了国际经济法 学的产生
(二)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迅速发展
1.丰硕的学术成果 2.卓有成效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3.富有活力的学术团体活动
国际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萌芽阶段(17世纪以前) 发展阶段(17世纪-20世纪40年代) *双边国际商务条约(平等的与不平等的) *国际习惯(如对自然资源可以采取征服的方式取得) *多边商务专题公约(如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 公约》,1886年《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 约》) *国际商务惯例(如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 则》)
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
加强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的意义
(一)能够推动对国际经济法诸多具体问题的研 究 (二)有助于完善国际经济法学的学科体系 (三)可以为国家的有关宏观决策提供理论上的 参考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一)产生 1.中国国际经济法学是对外开放的产物
中国古代的对外经济交往
转折、更新阶段(二战至今)
*布雷顿森林体制和关贸总协定 1944年,联合国赞助的财金会议于美国新罕 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7月通过了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和《国际复兴 开发银行协定》。 1947年23个国家签订《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中国的份额6.390%,跃身为仅次于美国和 日本的IMF第三大份额国,标志着中国的综 合实力和全球话语权的显著提升。
(五)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及国际私法的的 关系
1、与国际公法的关系 区别:主体不同,调整对象不同,渊源不同 联系:两者在部分内容上相互渗透和互为交叉 2、与国际私法的关系 区别:主体不同,调整对象不同,发挥调整功能 的途径不同,渊源不同 联系:两者在部分内容上相互渗透和互为交叉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规定:“为了加速发 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消除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 家之间的经济鸿沟,发达国家应当尽可能在国际 经济合作的领域给予发展中国家“普遍优惠的、 不要求互惠的和不加以歧视的待遇”
3、全球合作则
1975年2月28日,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46个 发展中国家(简称非加太地区国家)签订贸易和 经济协定,全称为《欧洲经济共同体-非洲、加 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洛美协定》,简称 “洛美协定”或“洛美公约”。 1975-1989年共签定了四个洛美协定
4、有约必守原则
薄弱环节及当前的研究热点问题
(一)薄弱环节
1、严密的基本理论体系尚未建立 2、研究主题相对集中,且缺乏深度
(二)研究热点及重要研究课题
1.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2.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 3.WTO法研究。 4.反倾销及反倾销法。 5.网络时代的有关法律问题。
国际经济法
安徽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张 珉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 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适应 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 促进、引进来和走出来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 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 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 势,以开放促改革。要放宽投准入,加快自由贸 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
灾难发生后,受害人提起诉讼,要求美国联合碳 化物公司赔偿150亿美元,指控这家跨国公司在 设计与经营方面都有不当,因而造成这起毒气外 泄、导致大批人员死亡的工业事故。 经过长达5年的诉讼,印度最高法院在1989年2月 做出最终裁决,要求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为其在 印度博帕尔市的子公司一次性赔偿4.7亿美元的 损失。
3、国家 4、国际组织 5、非国家特别行政区和非法人实体
世界性国际经济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世界银行 WTO 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
欧洲联盟
1993年11月1日欧盟正式诞生。 经历了6次扩大,成为一个涵盖27个国家 总人口超过4.8亿、国民生产总值高达1 2万亿美元 的当今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 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国家联合体。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1994年1月1日,该协定正式生效。 该协定的目的是通过在自由贸易区内扩大 贸易及投资机会,来促进美、加、墨三国 的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增强三国在全球 市场的竞争力。自协定生效之日起,美、 加、墨在15年的过渡期内全部取消商品、 服务及投资领域的所有关税及非关税壁垒。
安第斯共同体
早在公元前四五世纪之间,中国的丝绸就 已经开始展转远销希腊等地 汉朝,张骞、班超出使西域,开创著名的 国际商道“丝绸之路” 唐朝,“唐人” “唐物” “唐文化” 宋朝,公元1080年,颁布市舶条例,是中 国最早的涉外经济立法之一,也是世界历 史上最早的进出口贸易成文法规之一
元朝,马可波罗称泉州港和地中海国际贸易中心 亚历山大港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两个外贸港口。 明代中叶以后闭关锁国 鸦片战争之后的百余年间,半殖民第半封建旧中 国的对外经济交往是在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列强 的高压、胁迫和操纵之下进行的 新中国成立后,对外经济交往遇到各种艰难险阻 和严重干扰,直至1978年
大众汽车公司宣布,由于多个技术问题,将 在全球范围召回近264万辆汽车。中国共计 84.8万余辆车型,如此大规模的在华召回可 谓是史无前例。
俄罗斯入世全球贸易增添新动能
2012年8月23日, 全球第九大经济 体俄罗斯正式成为 WTO第156个 成员。
为什么要学习国际经济法?
依法办事 以法护权 据法仗义 完善立法 发展法学
美国 别的 国家 中国
A公司
B公司
(二)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1、条约 2、国际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国际商事惯例 4、国内立法 5、判例
(三)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1、自然人 一般能力: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特殊能力:从事国际经济交往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修订)第 八条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 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 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
2、法人
人类史上 最大的生 态灾难:印度 博帕尔惨案
1984年12月3日凌晨,位于印度中央邦首府博帕尔市郊的 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农药厂发生毒气泄漏。毒气穿过沉 睡中的贫民窟,无声地向市区扩散开去,像死亡魔杖一 样,所到之处人畜倒毙。事件直接导致博帕尔市3150人 死亡,5万多人失明,2万多人受到严重毒害,近8万人终 身残疾,15万人接受治疗,受事件影响的人口多达150余 万。 “博帕尔”惨案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环境灾难,损失 难以计算——事后第二年,博帕尔市的新生婴儿中,25 %在出生之后不久死去,多年后许多人也纷纷死于肺癌、 结核病、视力衰弱、肾衰竭、呼吸系统疾病等和毒气相 关的疾病。
2012亚太经合组织(APEC)峰会周主题是:“发展的挑战”。 APEC总人口占全球的42%,GDP约占全球的50%,贸易额占全球的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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