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消防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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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部工程设计证书
证书等级:甲级
证书编号:A143005486
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帕萨西餐厅
设计单位:岳阳市建筑设计院
日期:2011年11月2日
岳阳市建筑设计院2011年11月2日
目录
1、工程设计依据 (1)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1)
3、装修设计的面积指标 (1)
4、原工程消防情况 (1)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1)
6、特殊火灾危险性设计 (2)
7、装修专业 (2)
1、工程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06年版);
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
5.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6.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7.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
8. 防火门窗(03J609);
9. 本次装修工程根据业主提供的土建施工图和局部装修的意见和建议
进行设计装修,原有土建格局保持不变。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本工程位于东莞市虎门地标广场,应建设单位委托对其进行装饰工程设计。本着追求简约设计思想,给人们在视觉上明快、大方,体现出温馨的现代气息,舒适、洁净和畅达的公共环境, 同时根据业主的要求,以控制造价,节约装修成本为原则,在装修风格上力求避免张扬的设计手法,而以简洁、愉悦为基本格调和特色,具有鲜明的行业特征。
3、装修设计的面积指标
本工程位于东莞市虎门地标广场二楼,装修面积为1176.5平方米,建筑高度为4.5m。
4、、原工程消防情况
原工程建筑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用电等均符合规范要求。设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排烟系统及建筑灭火器配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均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规定,系统运作正常。
安全出口和疏散距离满足规范要求。
原工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竖向承重构件、梁、板的耐火极限均按照耐火等级一级设计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本工程未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
6、该工程未有特殊危险性工艺及流程,不需要设计特殊保护措施。
7、装修专业
7.1 原工程位于东莞市虎门地标广场, 使用性质为综合楼。原工程为钢
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
7.2本工程仅用一层部分为餐厅大堂及二层部分为西餐厅营业部及配餐
使用,装修面积为1176.5m2,其他部分维持原用途不变。安全出口分开独立设置,相邻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本工程现主要为餐厅用途,设有前台、包厢房、配餐房、大厅、等。在保证不改动原外墙、原消防器材和设备以及消防系统的情况下进行简单装修。
本工程分为1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面积没有超过规范规定。并设置了消防排烟系统。
本工程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其他疏散楼梯、疏散通道、门的宽度均严格遵守规范要求,其各项指标满足规范规定。疏散距离和安全出口数目能满足要求。本建筑楼板、隔板、防火墙、防火门窗及管道井的分隔等均能达到规范要求,楼板、隔墙的缝隙采用不燃材料严密填实。
7.3 建筑装饰材料使用标准:
7.3.1 所有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a . 所有公共部分吊顶材料必须满足A级防火要求。吊顶共使用两
种材质:
(1) C32轻钢龙骨12mm石膏板,型材分割,表面清洁处理,油白色
ICI三遍。
(2)国标600x600、300x300铝扣板天花。
b.地面材料:必须满足B1级防火要求。
c.墙面材料:必须满足B1级防火要求。
7.3.2 本工程中出现的金属构件必须面刷三道防锈漆,裸露部分一底
二度调合漆,颜色另定。
7.3.3 本工程中出现的木装饰材料均需刷三度防火涂料。半成品木装
饰材料防火等级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其他固定家具需达到B2级防火要
求。其它装饰材料需达到B2级防火要求。金属敷料和底料均选用不锈钢或防锈处理,采用木方的均为阻燃木方,采用夹板均为防火夹板。
7.3.4 本工程选用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
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用关规定。
7.4室内装修的安全原则:
7.4.1 装修构造安全
a.装修不得破坏结构主体,要充分考虑建筑结构体系与承载能力。
b.装修结构及选择材料要安全可靠,应避免脱落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
损失。
7.4.2 装修设计应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相应条款和<建筑内
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的规定。
7.4.3 装修设计要根据建筑的防火等级选择装修材料。
a).A级不燃性 b).B1级难燃性 c).B2级可燃性 d).B3级易燃性
7.5 备注:
7.5.1 本工程中所有尺寸均为设计尺寸,如设计图纸中尺寸与现场尺寸
不符时(不能在图纸上直接量取),以现场放样尺寸为准, 在有较大出入时请及时与设计院联系。图纸中所有标注的标高均为装饰完成面标高,标高
0.000为楼层装饰相对标高。
7.5.2 本工程中所有装饰材料品牌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协商后确定。
其材料规格,样式和颜色等均由设计单位提供,最终经业主协商认可后封样(并据此验收),施工方再根据业主提供的样品进行采购,认可和最后的施工。
7.5.3 楼梯间等处均用符合消防要求的防火门。选用防火门窗(03J609)
标准图集。
7.5.4 防火门必须选用有资质的专业厂家产品。防火门在关闭后应能从任
何一侧手动开启,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双扇防火门当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的功能。
7.5.5施工单位在具体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