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白江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报
项目建设必须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的原则。申报项目的业主必须符合项目申报要求且具有完成项目建设的资金配套能力,拟建池业主必须主动申请,填写自愿建池申请表(见附件),经由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批准,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区农能办。区农能办汇总全区申报情况根据项目申报及实施要求进行审核筛选,确定项目申报名单后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
二、项目实施
项目建设实行职业准入制度。设计由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再生资源研究所统一设计,施工由各养殖场业主选择具有沼气工程建设施工资质或环保工程施工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沼气工程建设经验的施工单位实施。施工时应照图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相关资质证书报区农能办备案,实行法人责任制。项目建设必须坚持规范建设的原则,业主应积极搞好沼气及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以获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项目验收
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具备并完善设计图纸、施工合同、
项目业主身份信息及银行账号、试水试压记录等竣工资料后,由区农发局、财政局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逐个初验。验收合格后,向市农委、市财政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市农委、市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四、资金兑付
项目按照400元/立方米标准进行补助,补助款直接打入实施项目业主账户。补助款分两次拨付完毕,即工程主体完工并通过试水试压验收支付总补助款的50%,管线炉具安装完毕并正常使用后支付完剩余补助款。业主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注明工程款的10%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竣工一年无质量问题后,由业主支付给施工单位。
附件:青白江区2011年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
青白江区2011年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备注:此表填写1份,交区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