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管塔产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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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管塔产品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用于安装移动天线的单管塔。

1.2基础及塔身设计图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塔厂按建设单位提供

的设计图纸制造和安装。

2、设计要求

2.1.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

2.2.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2.3.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

2.4.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

行设计。

2.5.钢塔桅结构所承受的风荷载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2001的规定执行,基本风压按50年一遇采用,但基本风压不得小于0.35 kN/m2。

2.6.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控制条件下,在以风荷载为主的荷载标准组合作用

下,单管塔杆身任意点的水平位移与高度的比值不得大于1/40。

3、材料要求

3.1.单管塔杆身主材为Q345型(16锰钢),辅材为Q235型(普钢);所有材料

要求采用热锓锌防腐方式。钢材必须使用国家正规大厂出产的合格钢材。在技术应答中注明所购买钢材厂家的名称。在铁塔到场进行安装前,必须提供由钢材厂家出具的所购买钢材的产品质量证书。并提供产品出厂前所做的所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及出厂合格证。钢材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3.2.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

(2)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C级及C级以上;

(3)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3.3.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3.

4.钢塔桅结构连接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

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制作要求

4.1.焊接要求

(1)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结构钢应在完成焊接24h 以后,进行焊缝探伤检验;

(2)焊缝施焊后应在工艺规定的焊缝及部位上打上焊工钢印;

(3)单管塔管身的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管的环向对接焊缝应采用全焊透接头形式,不应低于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管的纵向对接焊缝不宜低于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纵向焊缝不应多于两道。

(4)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5)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

4.2.构件制孔要求如下:C级六角头螺栓的螺栓孔直径比螺栓杆公称直径大1.0~

1.5mm;A、B级六角头螺栓的螺栓孔的直径应与螺栓杆公称直径相等,螺

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4.3.零件、构件制作完成后,零件、构件的外形和几何尺寸应满足下表的规定和

设计要求。

零件、构件外形和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mm)

4.4.钢塔桅结构的所有构件材料(地脚螺栓除外)均需进行热浸镀锌件防腐蚀处

理,镀锌后的锌层应与基本金属结合牢固,且锌层应均匀,锌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观:构件镀锌表面应平滑,无滴瘤、粗糙和锌刺,无起皮、无漏镀,无残留的溶剂渣。

(2)镀锌附着量和锌层厚度:镀件厚度小于5mm 时,锌层厚度应不低于65μm 。镀件厚度大于或等于5mm 时,镀锌层厚度应不低于86μm 。(3)均匀性:镀件的锌层应均匀,用硫酸铜浸蚀四次不露铁。

(4)附着性:镀锌的锌层应与基本金属结合牢固,经锤击试验,锌层不剥离,不凸起或按GB2694测定。

4.5.防腐蚀处理在工厂施工、验收完毕后,还应保证其在运输安装过程中基本

完好,对少量损坏要用与长效防腐效果接近的方法加以修复。

5、安装要求

5.1.基础施工时,塔厂应配合基础施工将锚栓予埋到位,确保锚栓间距和水平度

偏差符合具体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

5.2.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钢塔桅结构工程施工资质,工程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

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

5.3.安装前要提供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对施工人员做好必要

的技术培训,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措施。

5.4.塔桅安装前,应根据基础验收资料复核各项数据,法兰支承面的偏差应符合

下表的规定。

5.5.所有栏杆与相邻板之间应牢固连接。

5.6.露出基础顶面的锚栓在塔桅钢结构安装前,应涂防腐材料,并妥善保护,防

止螺栓锈蚀与损伤。

5.7.钢塔柱脚底板(法兰)与基础间的空隙(为调整法兰、底板水平高差而预留

之空隙),在塔桅安装校正后应用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密实。

5.8.塔脚锚栓应采用双螺母锁紧,拧紧后外露丝扣不宜少于2扣。

5.9.钢塔桅结构安装调试完毕后,塔脚处的塔脚板及地脚锚栓宜用低强度等级混

凝土封闭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5.10.单管塔按按上/下两个圆形平台设计,上/下平台间距为5米。沿平台四周

应加装6付天线支架,天线支架、挂高、方位应符合无线工艺设计要求,应与钢塔结构构件牢固连接。

5.11.采用结点板连接的节点,相接触的两平面贴合率不低于 75% ,用 0.3mm

塞尺检查,插入深度的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总面积的 25% 。

5.12.避雷针安装位置及高度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避雷针安装牢固、端正,允

许垂直偏差小于5/1000(与避雷针高度比较) 。

5.13.受拉力和动力荷载的螺栓,紧固后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止松动的措施。

5.14.单管塔中心垂直倾斜不得大于全塔高度的1/750。

5.15.所有现场焊缝须按三级焊缝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防锈处理。

6、工程验收

6.1. 构件出厂时,制造单位应提交产品质量证明书和下列技术文件:

(1)所用钢材和其它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2)产品合格证;

(3)发运构件清单。

6.2. 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主持、安装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并邀请政府质

量监督部门联合检查验收。

6.3. 竣工验收,应提交下列文件:

(1)铁塔竣工图、施工图和设计更改文件;

(2)在安装过程中所达成的协议文件;

(3)铁塔出厂验收资料;

(4)基础验收资料;

(5)安装验收和质量评定资料。

6.4.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两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竣工技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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