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运动场馆租用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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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中心场馆租用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欲租用甲方体育馆场馆举办活动,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场馆及附属设施及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用场馆(性质:商业)

甲方同意将_______租给乙方。乙方使用租用场馆举办(活动全称:“”第二条租用日期

2.1 本合同租用期限为: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5日,共6天,具体活动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12:00-17:00,会场内设备舞台进场时间为2015年6月9日8:30 ,会场内设施全部撤离场馆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17:00时前。

2.2 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以网页等形式对外公布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活动名称、举办场馆和合同2.1条规定的活动日期等相关信息。乙方若调整活动日期或内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重新达成补充协议;如因乙方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对外公布的活动日期和内容与调整后不一致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由此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条场馆服务

3.1租用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基本的场馆服务:

1)租用场馆和公共区域的固有照明;

2)租用场馆及公共区域的中央监控;

3)租用场馆内门卫处的事务咨询;

4)租用场馆室外广场汽车位供活动使用;

5)租用场馆内公共区域的保洁服务。

6)租用场馆活动期间不提供大屏幕,如需使用大屏幕,另需收费。7)租用场馆活动期间不提供空调服务,如需空调服务,另需收费。8)如需在县体育中心户外进行广告宣传,请承租人需提供方案,另需收费。

3.2 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务之外的服务或向甲方租用设备设施,应与甲方协商,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费用,具体内容和收费标准应列明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第四条场馆、设施使用

4.1 乙方应自付费用为其活动进行安保、检票、搭建、安装、拆卸、运输、清洁及善后工作。乙方进行上述活动时不得影响其他承租人在公共区域的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指派“野风物业”公司,负责场馆内地面保护毯铺设及使用后卫生清洁;另指派“野风物业”公司对活动提供室内安保支持;其中地毯铺设及清洁费2000元/次,保安200元/人次。

4.2 乙方不得变动或修改甲方场馆的布局、建筑结构和基础设施,或对其他影响上述事项的任何部分进行变动或修改。在租用期间,乙方如需在甲方场馆内的柱子、墙面或廊道等建筑物上进行装修、设计或张贴,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否则甲方有权不需通知即可拆除上述物品。乙方须负责拆除和恢复修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3 租用期间,双方应保持场馆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畅通。乙方负责对其自身财产进行保管。乙方保证,租用期间乙方工作人员或任何应邀

进入场馆的人员均不得在场馆内吸烟,一经发现,将按照每人次100元进行罚款处理(可根据甲方高清摄像头录像为证)。

4.4 乙方对租用期间由乙方造成的对租用场馆、设施和公共区域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并且,乙方应为其雇员或代理商对甲方所提供的设施或公共区域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第五条知识产权

乙方为推动其活动而进行的对甲方名称或标识的使用,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违反本规定,甲方保留就乙方侵权行为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保证与承诺

6.1 甲方保证与承诺:

1) 确保乙方在租用期内正常使用租用场馆。

2) 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3) 在甲方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租用场馆时,保证尽其最大努力使乙方收到的干扰最小。经甲方授权的人员进入乙方租用场馆须有甲方工作人员陪同或持有甲方出具的现行有效证件。违反此规定,乙方有权阻止其进入租用场馆。

4) 协调乙方与同期举办的其他活动单位之间对公共区域的使用。

5) 配合乙方或有关部门维护活动秩序。

6)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 乙方保证与承诺:

1) 乙方举办活动前必须具有合乎国家法律的文件,如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等,并在租用期前 3 天将工商、消防、治安等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交甲方备案。

2)乙方应在租用期开始前 3 天向甲方提供经双方共同选择约定的下列文件:

a.一份活动场馆布置平面图;

b.一份与活动有关的时间安排表,包括开幕、进场、撤场、货运以

及设备使用等的时间。

c.一份参加活动的企业名录和工作人员数。

d.一份使用公共设施的内容,包括设备、家具、礼仪设施、贵宾室和其他服务。

e.货运单位和装修单位名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不阻碍甲方人员因工作需要持有甲方现行有效证件进入乙方租用场馆。

4) 租用期限届满,在撤离场馆日期内将租用场馆恢复原状,返还向甲方租用的物品并使其保持租用前的状况。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甲方建筑物外进行广告宣传。如需进行广告宣传,应向甲方提供广告宣传方案,同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广告宣传如果涉及需要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乙方应负责申请办理相关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

6)对乙方雇员或其参加活动者在租用期内对甲方实施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其他特别约定:本次活动中甲方只是作为场馆出租方,活动期间涉及的所有安全问题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支付条款

7.1 租用场馆的费用(“租金”)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已付租金用以抵消乙方对甲方的任何其他债务。

7.2 本次活动场馆租金为30000元,保护毯铺设及清洁费2000元,安保人员劳务费800元。

7.3 乙方进场前,除付清场馆租金外,需再向甲方缴纳场地押金(合同总额的50%)15000元。活动结束后,如乙方无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场馆方面确认后,则甲方将押金原额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则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首先扣除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若扣除后场地押金尚有剩余,则甲方将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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