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直接投资和境外放款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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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直接投资和境外放款 新政策解读
近期出台的两项新政策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 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30号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4号)
第一部分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
我国境外直接投资现状
? 境内机构在境外直接投资项目或企业设立之前,若需 汇出一定金额的前期费用,需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并凭 外汇局核准件到银行办理汇出。 ? 境内机构若汇出除前期费用以外的其他境外投资资金, 银行只需凭境内机构提交的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批准 文件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在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 息系统中查询相关信息后即可办理。
《通知》的主要内容
? 扩大了境外放款主体。由现行的只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外 资跨国公司对外放款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 ? 扩大了境外放款的资金来源。允许境内企业在一定限额 内使用自有外汇和人民币购汇等多种资金进行境外放款。 ? 简化了境外放款的核准和汇兑手续。境外放款专用外汇 账户的开立、资金的境内划转以及购汇等事宜均由外汇指 定银行直接办理。 ? 完善了境外放款的统计监测与风险防范机制。
? 建立全口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体系。除传统意义上 的境内非金融机构以外,明确并规范境内金融机构境外直 接投资的外汇管理方式和法规适用问题。
? 充分利用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起境外直接 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出入的统计监测机制。
风险防范措施
? 为了在国际收支形势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防范可 能出现的风险,在《规定》中明确:外汇局可根据我国 国际收支形势和境外直接投资情况,对境内机构境外直 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范围、管理方式及其境外直接投资 所得利润留存境外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 当前我国正处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经济总 体形势企稳向好,进一步简化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出台 鼓励企业“走出去”的外汇管理政策,有利于企业更好地把 握境外直接投资的时机,降低境外投资成本,促进投资便利 化,稳步有序地推动跨境资本交易的对外开放进程,促进我 国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
主要改革措施
? 扩大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境内机构可使用自有 外汇资金、符合规定的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或实物、 无形资产、留存境外利润等多种资金来源进行境外直接投 资。
? 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的审核方式由事前审查改 为事后登记。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对境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后续融资提供支持,明确境内机 构可以向其境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商业贷款及融资性担保。
? 将外汇局对境内机构境外投资资金汇出的管理由以往的 核准制调整为登记制。境内机构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交相关 文件,由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即可为其办理投资资金 汇出。
主要改革措施
? 允许境内机构在其境外项目正式成立前的筹建阶段,经 外汇局核准,可以汇出其投资总额一定比例的前期费用。
? 明确了境外投资企业利润以及减资、转股、清算等资本 变动所得留存境外或汇回境内的处置方式和管理原则。
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 为对近年来已出台的比较分散的有关境外直接投资的规 范性文件进行系统地梳理,制定一部新的适应当前外汇收支 形势和境外直接投资管理实践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法规, 外汇局拟定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并 广泛征求了境外投资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社会 各界的意见,《规定》2009年7月13日正式发布,并于2009 年8月1日起实施。
? 《规定》明确了境内金融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的 法规依据,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实行全口径管理,不 论是金融机构还是非金融机构,只要到境外直接投资,均 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办理有关外汇登记和汇兑手续。目 前,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均通过外汇局直接投资外汇管 理信息系统办理。
前期费用和境外投资款汇出
第二部分
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
政策出台的主要目的
? 当前我国境外投资稳步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 已“走出去”的境外中资企业在境外融资难和流动资金不足 的问题一直困扰其进一步发展壮大。尤其是在当前国际金融 危机的影响下,境外金融机构流动性压力增加,融资环境更 加恶劣,再加上国内金融机构跨境服务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这些情况影响了境外中资企业的后续发展。
? 近日,国务院在进一步稳定外需政策措施中也明确提出要 大力解决外贸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走 出去”以带动出口。在此情况下,为重点支持有资金实力的 企业“走出去”,进一步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以稳定外需, 更好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外汇局在认真总结境外放款试点 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 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统计监测与风险防范机制
? 完善了境外放款人和借款人资格管理,对境外放款额度 设置了两道量化门槛:境外放款额度不得超过放款人所有者 权益的30%,同时不得超过其借款人已办妥相关登记手续的 协议投资额,以低者为限;
? 200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559.1亿美元,这也是 我国年度对外直接投资流量首次超过500亿美元。其中, 流向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交 通运输业的投资占到当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的九成。
? 截至2008年底,中国8500多家境内投资者在全球174个 国家(地区)设立境外直接投资企业12000家,投资覆盖率 为71.9%。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1839.7亿美元,境外企 业资产总额超过1万亿美元。
? 在实际操作中,外汇指定银行需查询外汇局登记的境 内机构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情况,方可为其办 理境外投资款的汇出。总体而言,改变境外投资外汇资 金来源审查方式的风险有限,可以通过其他部门的配合 及外汇局的登记环节防范所涉风险。
金融机构境外直接投资
? 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境外直接投资是指银行和非银 行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下属或分支机构,或并购境外银行 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股权,以取得其所有权、控制权或经 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近期出台的两项新政策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 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30号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4号)
第一部分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
我国境外直接投资现状
? 境内机构在境外直接投资项目或企业设立之前,若需 汇出一定金额的前期费用,需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并凭 外汇局核准件到银行办理汇出。 ? 境内机构若汇出除前期费用以外的其他境外投资资金, 银行只需凭境内机构提交的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批准 文件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在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 息系统中查询相关信息后即可办理。
《通知》的主要内容
? 扩大了境外放款主体。由现行的只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外 资跨国公司对外放款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 ? 扩大了境外放款的资金来源。允许境内企业在一定限额 内使用自有外汇和人民币购汇等多种资金进行境外放款。 ? 简化了境外放款的核准和汇兑手续。境外放款专用外汇 账户的开立、资金的境内划转以及购汇等事宜均由外汇指 定银行直接办理。 ? 完善了境外放款的统计监测与风险防范机制。
? 建立全口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体系。除传统意义上 的境内非金融机构以外,明确并规范境内金融机构境外直 接投资的外汇管理方式和法规适用问题。
? 充分利用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起境外直接 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出入的统计监测机制。
风险防范措施
? 为了在国际收支形势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防范可 能出现的风险,在《规定》中明确:外汇局可根据我国 国际收支形势和境外直接投资情况,对境内机构境外直 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范围、管理方式及其境外直接投资 所得利润留存境外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 当前我国正处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经济总 体形势企稳向好,进一步简化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出台 鼓励企业“走出去”的外汇管理政策,有利于企业更好地把 握境外直接投资的时机,降低境外投资成本,促进投资便利 化,稳步有序地推动跨境资本交易的对外开放进程,促进我 国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
主要改革措施
? 扩大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境内机构可使用自有 外汇资金、符合规定的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或实物、 无形资产、留存境外利润等多种资金来源进行境外直接投 资。
? 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的审核方式由事前审查改 为事后登记。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对境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后续融资提供支持,明确境内机 构可以向其境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商业贷款及融资性担保。
? 将外汇局对境内机构境外投资资金汇出的管理由以往的 核准制调整为登记制。境内机构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交相关 文件,由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即可为其办理投资资金 汇出。
主要改革措施
? 允许境内机构在其境外项目正式成立前的筹建阶段,经 外汇局核准,可以汇出其投资总额一定比例的前期费用。
? 明确了境外投资企业利润以及减资、转股、清算等资本 变动所得留存境外或汇回境内的处置方式和管理原则。
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 为对近年来已出台的比较分散的有关境外直接投资的规 范性文件进行系统地梳理,制定一部新的适应当前外汇收支 形势和境外直接投资管理实践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法规, 外汇局拟定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并 广泛征求了境外投资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社会 各界的意见,《规定》2009年7月13日正式发布,并于2009 年8月1日起实施。
? 《规定》明确了境内金融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的 法规依据,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实行全口径管理,不 论是金融机构还是非金融机构,只要到境外直接投资,均 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办理有关外汇登记和汇兑手续。目 前,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均通过外汇局直接投资外汇管 理信息系统办理。
前期费用和境外投资款汇出
第二部分
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
政策出台的主要目的
? 当前我国境外投资稳步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 已“走出去”的境外中资企业在境外融资难和流动资金不足 的问题一直困扰其进一步发展壮大。尤其是在当前国际金融 危机的影响下,境外金融机构流动性压力增加,融资环境更 加恶劣,再加上国内金融机构跨境服务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这些情况影响了境外中资企业的后续发展。
? 近日,国务院在进一步稳定外需政策措施中也明确提出要 大力解决外贸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走 出去”以带动出口。在此情况下,为重点支持有资金实力的 企业“走出去”,进一步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以稳定外需, 更好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外汇局在认真总结境外放款试点 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 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统计监测与风险防范机制
? 完善了境外放款人和借款人资格管理,对境外放款额度 设置了两道量化门槛:境外放款额度不得超过放款人所有者 权益的30%,同时不得超过其借款人已办妥相关登记手续的 协议投资额,以低者为限;
? 200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559.1亿美元,这也是 我国年度对外直接投资流量首次超过500亿美元。其中, 流向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交 通运输业的投资占到当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的九成。
? 截至2008年底,中国8500多家境内投资者在全球174个 国家(地区)设立境外直接投资企业12000家,投资覆盖率 为71.9%。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1839.7亿美元,境外企 业资产总额超过1万亿美元。
? 在实际操作中,外汇指定银行需查询外汇局登记的境 内机构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情况,方可为其办 理境外投资款的汇出。总体而言,改变境外投资外汇资 金来源审查方式的风险有限,可以通过其他部门的配合 及外汇局的登记环节防范所涉风险。
金融机构境外直接投资
? 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境外直接投资是指银行和非银 行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下属或分支机构,或并购境外银行 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股权,以取得其所有权、控制权或经 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