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订餐合作协议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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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订餐合作协议》
甲方:宋江烤鱼
乙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12个月
配送方式:蜂鸟配送
信息服务费计费标准:
蜂鸟配送模式的信息服务费(含增值税)计算公式为:
信息服务费=货款*信息服务费费率-信息服务费折扣(如有)。
信息服务费费率为17.00%, 保底价为4.00元(适用于“饿了么”平台),
同时甲方理解并同意由乙方代配送团队自用户处收取配送相关费用。
保底价: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可根据不同城市进行调控,设置保底价。当笔订单信息服务费低于保底价时,甲方应按保底价标准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务费。
信息服务费结算标准:
每笔订单结算金额=货款-折扣后的信息服务费±其他代收代付金额(如有)
《网上订餐合作协议》通用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了充分发挥网络信息优势,构建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现代服务产业,实现双赢、共同发展。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网络订餐解决方案等事宜达成共识,协议如下:
一、总则
1.1 本协议为甲方(即商户)与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就饿了么外卖及百度外卖网上订餐服务达成的协议。饿了么外卖及百度外卖在此特别提醒商户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甲方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特别涉及免除或限制饿了么外卖或百度外卖责任的免责条款,对甲方权利限制的条款,法律适用、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
1.2 请甲方审慎阅读并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本协议,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甲方无权使用本协议项下相关服务。甲方的申请、使用、账号获取和登录等行为表明甲方自愿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受其约束,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未能认真阅读本协议作为纠纷抗辩理由。
1.3 饿了么外卖及百度外卖均由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百度外卖所隶属的小度生活(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已授权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运营百度外卖平台。
1.4 本协议由饿了么外卖及百度外卖随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不再另行个别通知。甲方可在网站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在饿
了么外卖或百度外卖修改本协议后,如果甲方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饿了么外卖或百度外卖提供的服务,甲方继续使用饿了么外卖及百度外卖提供的服务将视为已接受了修改后的协议。
1.5 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甲方与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商户与饿了么外卖及百度外卖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饿了么外卖及百度外卖平台法律声明及隐私权政策、饿了么外卖及百度外卖平台规则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甲方使用饿了么外卖平台及百度外卖平台服务,视为甲方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二、定义:
2.1 乙方平台:指乙方提供的、供甲方开展外卖活动的网络交易服务平台,包括基于互联网的网站和基于移动网的客户端及应用等。乙方平台包括饿了么外卖平台和百度外卖平台。
2.2 配送团队:是指甲方在实际使用配送服务时系统撮合的第三方配送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配送团队”),与乙方无任何雇佣关系。
2.3 用户:是指在乙方平台上发布订餐外卖服务需求、创建任务事项信息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4 乙方平台规则:指标示在“饿了么外卖平台”及“百度外卖平台”之上的,甲方需实时关注的,与甲方经营有关的任何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实施细则、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家手册、商家后台公告、商家后台帮助中心等。运营规则分别以各平台发布内容为准。
三、合作内容:
3.1 甲方与乙方合作经营餐饮外卖业务,乙方为甲方在乙方平台开设网店并提供在线订餐服务、物流配送管理服务等线上功能,甲方根据线上订单提供餐品及餐品的包装、打包,甲方可选择自主完成配送或由配送团队完成配送。甲方同意并确认在乙方平台(即饿了么外卖平台和百度外卖平台)同时开设网店,乙方为甲方提供饿了么外卖平台和百度外卖平台运营的服务。甲方可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仅在饿了么外卖平台或百度外卖平台开设网店,如甲方未提出书面申请视为甲方默认在乙方的两个外卖平台同时运营。
四、甲方权利义务:
4.1 网店资质:甲方应保证其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商事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权利及能力;同时甲方应当提供盖章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如涉及特殊行业需要特定的资质或许可证等的,甲方也应予以提供。前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户营业执照、前置许可证件、外卖商品说明、页面信息文案所需资料(包括图片、商家介绍)等。甲方保证提供的文件内容真实有效,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由于信息虚假或不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甲方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许可证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书面或邮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给甲方自身及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4.2 网店运营:
4.2.1 营业时间:甲方同意并理解,应在同乙方平台配送团队约定的时间段内在乙方平台营业,同时乙方有权在配送运力不足时临时将甲方网店调整为“休息中”、下线。甲方可在乙方平台上自行查看关于甲方的销售汇总等信息报告,其中包括甲方餐品的营销状况和用户的反馈信息。
4.2.2 信息维护:甲方自行对其餐品价格、餐品品种等信息调整等进行维护。若甲方需乙方协助维护外卖信息,应提前向乙方提供需要修改的信息。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信息不准确或变更信息提交不及时而导致双方损失,则由甲方负责承担双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赔偿用户的损失和乙方原本向用户应收的配送费。
4.2.3 订单处理:甲方保证在接收到来自于乙方平台的用户订单按乙方平台规定的订单处理时限内完成订单餐品的制作、打包,并确保对餐品的打包稳妥、安全且规范。若甲方不能保证在上述约定的时限内将用户所需要的商品完成打包或者有其他与客人订单有关的问题, 必须及时联系乙方, 若甲方未能及时与乙方联系的,甲方应提供给用户相应的折扣作为延时或迟到的补偿。因甲方打包的问题导致餐品在配送过程中撒漏,或是送达用户后无法食用,或对用户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4.2.4 订单结算:如用户索要发票,甲方须提供与用户实际支付餐费金额等额的餐饮发票;配送团队提供与用户支付配送费等额的配送费发票。乙方为甲方在乙方平台上开设的网店提供的在线订购服务以及物流配送管理服务向甲方收取服务费。乙方按照折扣后的服务费向甲方开具发票。以一个月为开票周期,服务提供方需向服务接收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保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相应税费。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平台为甲方提供在线支付服务,甲方网店订单均应采用在线支付方式,不得以现金或其他形式与用户进行订单结算。订单取消:甲方订单餐品若需取消或部分取消须在用户向甲方下单后5分钟之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利拒绝订单餐品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用户在下单后5分钟内发起取消,并经甲方沟通同意,双方认定为无损失。用户在下单后5分钟后发起取消,甲方与用户沟通后用户同意不取消的,甲方承诺优先配送该订单。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