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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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告

——县司法局局长王维

(2008年12月26日)

2008年,县司法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结合县委开展的“兴五干,转作风,比实绩”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争创全国优秀司法局和省级文明单位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政府效能建设,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黄梅,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及思想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㈠真抓实干,全面落实普法工作任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根据年初下发的《2008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要求,我们在总结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和不足的同时,科学规划,认真部署,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突出“服务黄梅经济发展,创造优良法制环境”这一主题,围绕“三增强、三提高”的总体目标,在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2008年3月3日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工作大会。会议由县委书记亲自主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全体领导及成员出席了大会,各乡镇、县直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县政府县长、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建堂同志作了主题报告,并对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

⒈法制宣传

今年我局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是突出了“三个创新”。一是观念创新,教育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观念、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二是机制创新,把普法合格证制度与干部任用制度和干部考核制度紧密结合了起来;三是方式创新,充分利用“电视媒体”、“网络媒体”、“通讯媒体”的作用,突破了过去平面普法的单一局面。

⑴领导干部普法制度化。

⑵举办乡镇普法骨干培训班。

⑶加强部门联动,整合普法资源。2008年3月8日,配合县妇联在文化广场开展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大型维权行动;4月10日,会同县物价局主办了“纪念<物价法>十周年文艺晚会”,普及物价法规。

⑷“法律六进”工作全面展开,成效显著。2008年正月初八,局党组成员带领机关干部、律师、公证员分别在县汽车站和火车站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4人。

⒉依法治理

⑴推进了农村依法治理工作。一是今年我们在全县广泛开展了对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不断完善了村民自治。

⑵整顿和规范了社会秩序。落实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措施,促进了社会的长治久安。

⑶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我县今年持续掀起治理商业贿赂、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的风暴,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规范和整顿了市场经济秩序,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㈡强本固基,继续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打造了新平台。

⒈狠抓司法所的两个建设。司法所是司法行政职能向下的延伸,是构建和谐社会,巩固基层政权的政法体系之一,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职能大多在基层司法所体现,为此,我局将司法所建设摆在突出地位,紧抓不放。

一是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我县在去年已完成11家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确定了今年独山司法所和杉木司法所的建设,局司法所建设领导小组经过多次实地考察、调研,与两个乡镇党委、政府反复沟通、磋商,完成了购建方案,独山所已经竣工验收,杉木所也准备择日动工。列入2009年计划的刘佐所已提前装修竣工并通过验收。

二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对已建成的司法所,严格按照建设一个,规范一个,完善一个的思路,黄梅镇司法所通过了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考察验收小组的达标验收,成为我县第一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同时,县局对已经建成办公楼的司法所拨付5——6000元资金,用于软硬件配套和设备更新的支持。

⒉狠抓人民调解工作。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指示精神,我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是抓民调组织网络建设。年初,根据各调解组织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了人员调整和充实,确保民调组织网络覆盖到全县各个层面,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的大调解格局。二是抓民调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五有”“四落实”和“六统一”“七上墙”的要求,逐步进行。三是抓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始终将“四防”作为民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超前防范上下功夫,积极主动调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化解复杂性、群体性纠纷,把一切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定期召开会议,汇总排查的矛盾、纠纷,分析原因,寻求调处途径,每季度向县综治办书面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分析报告。一年来,各级民调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7件,调处成功385件,履行385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4件4人,防止“民转刑”案件7件11人。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4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13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367人次,制止群体性械斗2 起,参与专项治理43人次。

⒊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县安置帮教工作依托各成员单位,整合社会力量,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教育、管理,确立帮教对象,做到不脱管、不漏管,应管尽管,积极组织协调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信息咨询和技能培训,今年,我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61人,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6%,重新犯罪率为零。在做好刑释解教工作的同时,我们还扎实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黄梅镇、蔡山镇这两个社区矫正试点乡镇今年共接管社区矫正对象35名,两试点地区,完善矫正措施,强化教育手段,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目前,已有2人解除了矫正,33名矫正对象无一重新犯罪。

㈢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作用,法律服务工作尝试了新突破。

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了新变化。今年,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侧重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坚持规范与拓展并举,民生与民权并重的原则,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的稳步提升。一是把握年检注册关。坚决杜绝不合格所及不合格法律工作者年检注册。二是组建基层法律服务团,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团的作用,多次开展了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坚持“三向延伸”,服务劳务经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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