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灯具通用技术条件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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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灯具型式试验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的摩托车灯具型式试验项目、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摩托车灯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Ea:冲击试验方法
GB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
GB 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
GB 594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
GB 104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基本环境试验
Q/DY 34003-2005 摩托车电镀通用技术条件
3 型式试验项目及其适应性规定
3.1型式试验项目
a)耐候性试验
b)耐温试验
c)振动试验
d)冲击试验
e)防尘试验
f)防水试验
g)盐雾试验
h)反射镜劣化试验
i)点灯耐久试验
j)塑料壳体电镀层结合力试验
3.2 型式试验项目的适应性规定
3.2.1耐候性试验:仅是采用塑料的配光镜的专项试验。
3.2.2耐温性试验:各种类型的摩托车灯均应经受。
3.2.3振动试验:各种类型的摩托车灯均应经受。
3.2.4冲击试验: 各种类型的摩托车灯均应经受。
3.2.5防尘试验:各种类型的摩托车灯均应经受。
3.2.6防水试验:各种类型的摩托车灯均应经受。
3.2.7盐雾试验:除全塑灯(包括某些金属零部件包在塑料件内不外露者)外,各种类型的摩托车灯均应经受。
3.2.8反射镜劣化试验:仅是摩托车前照灯反射镜的专项试验。
3.2.9点灯耐久试验: 各种类型的摩托车灯均应经受。
3.2.10 电镀层结合力试验:仅对塑料电镀壳体摩托车灯的专项试验。
4 试验设备和条件
4.1耐候性试验
4.1.1本试验应在阳光型碳极弧光灯耐候试验箱内进行。
4.1.2试验条件按GB 10485-89标准
5.1.3进行。
4.2耐温试验
4.2.1 本试验由低温试验和高温试验组成,在试验箱内进行。
4.2.2本试验设备应符合GB 2423.1和GB 2423.2试验设备的有关要求。
4.2.3试验条件见表1。
表1
4.3 振动试验
4.3.1本试验应在上下、左右、前后三个单方向的振动试验台上进行。
4.3.2本试验设备应符合GB 2423.10试验设备的有关要求。
4.3.3试验条件见表2。
表2
4.4 冲击试验
4.4.1本试验应在凸轮自由跌落式电动冲击试验机上进行。
4.4.2本试验设备应符合GB 2423.5试验设备的有关要求。
4.4.3试验条件见表3。
表3
4.5 防尘试验
4.5.1本试验在长、宽、高为900mm~1200mm 的密闭防尘试验箱内进行。
4.5.2防尘试验箱内除必要的试样装夹装置外,不应有阻碍灰尘自由飞扬的装置,灰尘落下应能聚集在吹气孔附近。
4.5.3试验条件见表4。
表4
4.6 防水试验
4.6.1本试验在防水试验箱内进行。
4.6.2 试验箱机构示意图及主要尺寸按GB 10485标准中
5.
6.2中如图2所示。
4.6.3试验条件见表5。
表5
4.7盐雾试验
4.7.1本试验在盐雾试验箱内进行。
4.7.2本试验设备应符合GB 2423.17试验设备的有关要求。
4.7.3试验条件和要求按Q/DY 34003-2005 《摩托车电镀通用技术条件》4.3规定。
4.8反射镜劣化试验
4.8.1本试验由高温试验和耐酸、碱、盐试验组成。
4.8.2高温试验箱应符合4.2.2要求。
4.8.3高温试验条件:温度为100℃±2℃,时间为1h。
4.8.4耐酸、碱、盐试验条件见表6。
表6
4.9 点灯耐久试验
4.9.1本试验使用设备为电压可调直流电源。
4.9.2本试验在温度为25℃环境中进行。
4.9.3点灯电压为13.5V,连续点灯时间为6 h(前照灯应点亮远光灯丝,转向灯应连接闪光器,尾灯点亮后位灯)。
4.10 电镀层结合力试验
试验条件和要求按Q/DY 34003-2005 《摩托车电镀通用技术条件》4.4规定。
5试验方法
5.1 耐候性试验
5.1.1本试验以塑料配光镜相同材料、工艺制成试样,或供需双方协商由成品制成试样。
5.1.2试验方法按GB 10485-89标准5.1.3规定进行。
5.1.3试验后检验试样的光色,仍应符合GB 4785 的规定。
5.2耐温试验
5.2.1 本试验以试样正常工作状态置于试验箱(室)内,按4.2.3规定的条件,以试验电压点灯(转向信号灯按其闪烁频率点灯)进行试验。
5.2.2对于几个灯组合的试样其高温试验,应先以非试验灯的试验电压点灯到大约一定温度后,再按GB 10485-89标准
6.2.1进行试验。
5.2.3试验中及其后,检查试样在低、高温环境中工作是否正常,塑料零部件不应有软化、龟裂、变形、光泽变化等缺陷,封闭式灯不应有爆裂、漏气及其他显著缺陷。
5.3 振动试验
5.3.1 振动时试样以正常工作状态置于试验台上,按4.4.3规定,在试验电压下点灯进行试验。
5.3.2 试验中及其后,检查试样在振动环境中工作是否正常,各零部件不应有松动、龟裂、变形、灯丝断裂和电器接触不良及其他显著缺陷。
5.4冲击试验
5.4.1 试验时试样以正常工作状态置于试验机上,按4.4.3规定,在试验电压下点灯进行试验。
5.4.2 试验中及其后,检查试样在冲击环境中工作是否正常,各零部件不应有松动、脱落、变形、灯丝断裂和电器接触不良及其他显著缺陷。
5.5防尘试验
5.5.1 试验前,应把试样灯泡光通量稳定(或由光通量稳定的同类灯泡替代),并测定其最大光度。
5.5.2 试验时试样以正常工作状态置于试验箱内距箱壁150mm以上处,对于有漏水孔的试样应予以封闭,按4.5.3的规定,在试验电压下点灯15min,熄灯15min ,重复试验至结束。
5.5.3试验后拭去试样表面的灰尘,测出其最大光度,不得比试验前降低10%以上。
5.6 防水试验
5.6.1 试验时试样以正常工作状态置于试验箱内,对于有漏水孔的试样应予打开,按4.6.3规定进行试验。
5.6.2 对于内装式车灯(灯壳在摩托车后罩上)防水试验,在灯尾(安装灯泡部分)后部设一与配光镜面积相当的挡水板,使喷水不直接喷到灯尾上,进行试验;或由供需双方协调,置一与摩托车后罩相似的灯壳内进行试验。
5.6.3试验后恢复放置1h,灯壳内部不得有2mL 以上的残留水,灯光组内部不得进水。
5.7盐雾试验
试验方法按Q/DY 34003-2005《摩托车电镀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6.3规定。
5.8反射镜劣化试验
5.8.1本试验按4.8.3规定,把试样置于高温试样箱内1h,取出放置至常温,然后按4.8.4规定,逐项进行耐酸、碱、盐试验。
5.8.2本试验经供需双方协商,允许以同样材料和工艺制作试件,进行试验。
5.8.3试验后检查试样不得有变形、腐蚀等缺陷。
5.9 点灯耐久试验
5.9.1 本试验按4.9规定进行。试验后,灯具反射镜、配光镜和其它部件不得有变色、软化、变形和开裂现象。
5.9.2前照灯在按GB 5948标准进行配光性能试验,试验中和试验后,灯具反射镜、配光镜和其它部件不得有变色、软化、变形和开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