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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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案首页填写标准

住院病案首页填写标准
疾病编码
入院病情
主要诊断:
其他诊断:
其他诊断:
入院病情:1.有,2.临床未确定,3.情况不明,4.无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疾病编码
病理诊断:疾病编码
病理号
药物过敏□1.无 2.有,过敏药物:死亡患者尸检□ 1.是 2.否
血型□ 1.A 2.B 3.O 4.AB 5.不详 6.未查Rh□ 1.阴 2.阳 3.不详 4.未查
现住址省(区、市) 市 县电话邮编
户口地址省(区、市) 市 县邮编
工作单位及地址单位电话邮编
联系人姓名关系地址电话
入院途径□ 1.急诊 2.门诊 3.其他医疗机构转入 9.其他
入院时间年月日时入院科别病房转科科别
出院时间年月日时出院科别病房实际住院天
门(急)诊诊断疾病编码
出院诊断
疾病编码
入院病情
出院诊断3.医嘱转社区卫生服 Nhomakorabea机构/乡镇卫生院,拟接收医疗机构名称:4.非医嘱离院5.死亡9.其他
是否有出院31天内再住院计划□ 1.无 2.有,目的:
颅脑损伤患者昏迷时间: 入院前天小时分钟 入院后天小时分钟
住院费用(元):总费用__(自付金额:)
1.综合医疗服务类:(1)一般医疗服务费:(2)一般治疗操作费:(3)护理费:
7.中药类:(14)中成药费:(15)中草药费:
8.血液和血液制品类:(16)血费:(17)白蛋白类制品费:(18)球蛋白类制品费:
(19)凝血因子类制品费:(20)细胞因子类制品费:
9.耗材类:(21)检查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22)治疗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
(23)手术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
10.其他类:(24)其他费:
(4)其他费用:

新版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新版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附件1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医疗付费方式:口住院病案首页健康卡号:第次住院病案号: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附件2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一、基本要求(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 〕286 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

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 - ”。

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

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 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

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 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 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

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

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福清康和国医馆组织机构代码

福清康和国医馆组织机构代码

福清康和国医馆组织机构代码
福清康和国医馆是一家集医疗、康复、美容、国医文化等于一体的大型连锁民众健康服务机构。

本机构组织机构代码为:00521541-5。

福清康和国医馆作为复合型医疗机构,它是诊断、治疗和疾病预防的综合服务机构,致力于打造健康生活新概念,为全国民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全方位医疗服务。

最重要的是,福清康和国医馆秉承“以人为本,诚信为先”的理念,与众多著名企业合作建立健康医疗就医体系,以求得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让全国民众健康生活得到最全面的保障。

作为国家一级机构,福清康和国医馆有着责任担当的社会使命,在众多医疗机构中脱颖而出,引领全国民众走向健康的生活未来。

本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为:00521541-5。

未来,福清康和国医馆将不断开拓创新,以建立更加便捷、高效和安全的医疗服务体系,以求让中国民众受益,实现全民健康梦想。

福清康和国医馆期待全国民众携手共进,共同创造更美好的健康生活。

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 1 -救助 5。

商业医疗保险 6。

全公费 7。

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2 -附件2: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一、基本要求(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

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

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3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

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

贫困救助;5。

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

其他。

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

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附录1.相关标准1.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WS218-2002)1.范围1)本标准规定了卫生机构(组织)的分类原则、分类、代码结构及编码方法等。

2)本标准适用于卫生行业管理、卫生机构分类、卫生统计与信息咨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1714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2402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3. 卫生机构(组织)定义卫生机构(组织)是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服务或从事医学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医学教育机构、健康教育所(站)、其他卫生机构和卫生社会团体16大类,大类下面根据需要再划分为中类和小类。

3)机构分类管理划分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其他卫生机构三类。

6. 卫生机构代码1)代码结构卫生机构(组织)代码由22位数字(或英文字母)组成,包括9位组织机构代码和13位机构属性代码。

机构属性代码由行政区划代码(6位)、经济类型代码(2位)、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4位)和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位)四部分组成。

卫生机构代码表示形式如下: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属性代码XXXXXXXX - X XXXXXX XX XXXX X本体代码_____| | | | | | |___机构分类管理代码连字符____________| | | | |_______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校验码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经济类型代码|________________行政区划代码2)编码方法Ⅰ组织机构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校验码组成,引用GB/T 11714。

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doc

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doc

- 1 -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 2 -附件2: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一、基本要求(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

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

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

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3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

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

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

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 4 -- 5 -(六)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算的历法年龄。

医疗机构申请机构编码操作流程

医疗机构申请机构编码操作流程

医疗机构申请机构编码操作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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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卫生机构(组织)代码

医疗机构(卫生机构(组织)代码

医疗机构 (卫生机构(组织)代码:)医疗付费方式:□住院病案首页健康卡号:第次住院病案号: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但必须按首页的费用分类提供电子数据。

附件1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一、基本要求(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

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

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

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

卫生机构(组织)代码由22位数字(或英文字母)组成,包括9位组织机构代码和13位机构属性代码。

机构代码由行政区划(6位)、经济类型代码(2位)、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4位)和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位)四部分组成。

卫生机构(组例:某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为47000000-1,行政区划码为440103,经济类型为国有,机构类别为综合性医院,属非营利性医院,则卫生机构(组织)代码为47000000144010311A1001。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

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更新组织机构分类代码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更新组织机构分类代码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更新组织机构分类代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7.08.27•【字号】•【施行日期】2007.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更新组织机构分类代码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根据卫生部《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WS218-2002)的要求,本市医疗机构代码执行新的22位编码标准,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代码作相应更新,由原来的18位更新为22位。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分类代码更新范围按《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取得独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编码部门和编码操作流程根据卫生部分类代码的编码特点和要求,上海市卫生局信息中心为全市医疗机构分类代码编码的唯一机构。

(一)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的代码更新。

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执业的单位,我局已经统一进行了分类代码编码,各单位22位分类代码已经确定,目前本市大部分医疗机构的《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已经下发,少数单位尚未领取。

已编码的医疗机构数据库由我局信息中心按市、区分类后按注册登记权限下发给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下发的数据库代码信息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编码的更新,同时对照数据库信息通知尚未领取《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的单位补领代码证。

此项工作应于2007年10月30日前完成。

另:《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有效期为5年,请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将代码证已到期的单位资料收齐交由我局信息中心审核后重新核发新证。

(二)新设置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代码编码。

鉴于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先,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在后的顺序,结合卫生部分类编码的规则和指导意见,本市医疗机构的分类代码由卫生行政部门先赋予临时组织机构代码(编码范围在PDY00001-PDY99999之间)予以解决。

(完整版)新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完整版)新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附件1疗 4.贫困救助 5。

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

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附件2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一、基本要求(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

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

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

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

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

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

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六)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算30的历法年龄.年龄满1周岁的,以实足年龄的相应整数填写;年龄不足1周岁的,按照实足年龄的月龄填写,以分数形式表示:分数的整数部分代表实足月龄,分数部分分母为30,分子为不足1个月的天数,如“2 月”代表患儿实足年龄为2个月又15天。

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 1 -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 2 -附件2: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一、基本要求(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

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

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

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3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

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

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

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 4 -- 5 -(六)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算的历法年龄。

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医疗付费方式:□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健康卡号:第次住院病案号:姓名性别□1.男2.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年龄国籍〔年龄不足1周岁的〕年龄月新生儿出生体重克新生儿入院体重克出生地省〔区、市〕市县籍贯省〔区、市〕市民族身份证号职业婚姻□1.未婚2.已婚3.丧偶4.离婚9.其他现住址省〔区、市〕市县电话邮编户口地址省〔区、市〕市县邮编工作单位及地址单位电话邮编联系人姓名关系地址电话入院途径□1.急诊2.门诊3.其他医疗机构转入9.其他治疗类别□1.中医〔1.1中医1.2民族医〕2.中西医3.西医入院时间年月日时入院科别病房转科科别出院时间年月日时出院科别病房实际住院天门〔急〕诊诊断〔中医诊断〕疾病编码门〔急〕诊诊断〔西医诊断〕疾病编码实施临床路径:□1.中医2.西医3否使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1.是2.否使用中医诊疗设备:□1.是2.否使用中医诊疗技术:□1.是2.否辨证施护:□1.是2.否出院中医诊断疾病编码入院病情出院西医诊断疾病编码入院病情主病要紧诊断主证其他诊断入院病情:1.有,2.临床未确定,3.情况不明,4.无损伤、中毒的外部缘故疾病编码病理诊断:疾病编码病理号药物过敏□1.无2.有,过敏药物:死亡患者尸检□1.是2.否血型□1.A2.B3.O4.AB5.不详6.未查Rh□1.阴2.阳3.不详4.未查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责任护士进修医师实习医师编码员病案质量□ 1.甲 2.乙 3.丙质控医师质控护士质期年月日手术及操作编码手术及操作日期手术级别手术及操作名称手术及操作医师切口愈合等级麻醉方式麻醉医师术者Ⅰ助Ⅱ助////////离院方式□1.医嘱离院2.医嘱转院,拟接收医疗机构名称:3.医嘱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拟接收医疗机构名称:4.非医嘱离院5.死亡9.其他是否有出院31天内再住院计划□1.无2.有,目的:颅脑损伤患者昏迷时间:入院前天小时分钟入院后天小时分钟住院费用〔元〕:总费用__〔自付金额:〕1.综合医疗服务类:〔1〕一般医疗服务费:〔中医辨证论治费:中医辨证论治会诊费:〕〔2〕一般治疗操作费:〔3〕护理费:〔4〕其他费用:2.诊断类:〔5〕病理诊断费:〔6〕实验室诊断费:〔7〕影像学诊断费:〔8〕临床诊断项目费:3.治疗类:〔9〕非手术治疗项目费:〔临床物理治疗费:〕〔10〕手术治疗费:〔麻醉费:手术费:〕4.康复类:〔11〕康复费:5.中医类〔中医和民族医医疗服务〕〔12〕中医诊断:〔13〕中医治疗〔中医外治:中医骨伤:针刺与灸法:中医推拿治疗:中医肛肠治疗:中医特别治疗:〕〔14〕中医其他:〔中药特别调配加工:辨证施膳:〕6.西药类:〔15〕西药费:〔抗菌药物费用:〕7.中药类:〔16〕中成药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费:〕〔17〕中草药费:8.血液和血液制品类:〔18〕血费:〔19〕白蛋白类制品费:〔20〕球蛋白类制品费:〔21〕凝血因子类制品费:〔22〕细胞因子类制品费:9.耗材类:〔23〕检查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24〕治疗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25〕手术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10.其他类:〔26〕其他费:说明:〔一〕医疗付费方式1.城镇职工差不多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差不多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

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

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原创实用版5篇)目录(篇1)1.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的概述2.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的构成3.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的作用4.如何获取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5.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的重要性正文(篇1)一、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的概述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又称为医疗机构统一编码,是根据我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标准,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分配的唯一识别码。

这个编码体系旨在实现医疗机构的信息化管理,方便患者就医以及医疗数据的统计与分析。

二、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的构成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由 8 位数字组成,每一位数字都代表了不同的含义。

具体构成如下:1.第 1 位数字:省级行政区划代码2.第 2 位数字:地市级行政区划代码3.第 3 位数字:县区级行政区划代码4.第 4-5 位数字:医疗机构类别代码5.第 6-7 位数字:医疗机构顺序编码6.第 8 位数字:校验码三、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的作用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在医疗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实现医疗机构的信息化管理,方便医疗机构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

2.方便患者就医,患者可以通过编码查询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以及预约挂号、查看报告等。

3.有助于医疗数据的统计与分析,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依据。

4.保障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实现医疗保险费用的合理控制。

四、如何获取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分配和管理。

医疗机构需要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编码。

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材料,可咨询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五、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的重要性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的推广和应用,对于提升我国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它有助于实现医疗机构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有助于方便患者就医,提升患者满意度;有助于医疗数据的统计与分析,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依据,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目录(篇2)1.医疗机构编码的概述2.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的构成3.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的作用4.如何获取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5.八位就诊医疗机构编码的重要性正文(篇2)1.医疗机构编码的概述医疗机构编码,顾名思义,是对医疗机构进行唯一标识的一种编码方式。

二级医院数据标准

二级医院数据标准

数据采集接口标准与数据校验规则(二级医院)一、数据采集接口标准RC001性别值域代码表RC002婚姻状况代码表RC004入院时情况代码表RC005出院情况代码表RC006过敏源代码表RC007血液学检查结果代码表RC008诊断符合情况代码表RC009诊断依据代码表RC010分化程度代码表RC011病案质量代码表RC012手术操作部位代码表RC013麻醉方式代码表RC014手术切口愈合类别代码表RC015 手术切口愈合等级代码表RC016重症监护室代码表RC016判断代码表RC017随诊判断代码表RC018输血反应代码表RC019离院方式代码表RC023科别代码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RC024 麻醉分级代码表RC025手术患者类型代码表RC026入院途径代码表RC027 入院病情代码表RC028出院31天内再住院计划代码表RC029 手术级别代码表RC030ABO血型代码表RC036 住院费用说明1 综合医疗服务类:各科室共同使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发生的费用。

1.1 一般医疗服务费:包括诊查费、床位费、会诊费等费用;1.2 一般治疗操作费:包括抢救、注射、清创、换药、雾化、鼻饲管置管、胃肠减压、洗胃、物理降温、坐浴、冷热温敷、引流管冲洗、灌肠、导尿、吸氧、肛管排气、急诊监护等费用;1.3 护理费:患者住院期间等级护理费用及专项护理费用;1.4 其他费用:院前急救、病房取暖费、病房空调费、救护车使用费、尸体料理费等。

2 诊断类:用于诊断的医疗服务项目发生的费用。

2.1 病理诊断费:患者住院期间进行病理学有关检查项目费用;2.2 实验室诊断费:患者住院期间进行各项实验室检验费用;2.3 影像学诊断费:患者住院期间进行透视、造影、CT、磁共振检查、B超检查、核素扫描、PET 等影像学检查费用;2.4 临床诊断项目费:临床科室开展的其他用于诊断的各种检查项目费用,包括有关内镜检查、肛门指诊、视力检测等项目费用。

(完整版)《卫生部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4号

(完整版)《卫生部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4号

9疗 4。

贫困救助 5。

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

全自费 8。

其他社会保险 9。

其他(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附件2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一、基本要求(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

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

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

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

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

商业医疗保险;6。

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

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四)“第N 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

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六)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算的历法年龄。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附录1.相关标准1.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WS218-2002)1.围1)本标准规定了卫生机构(组织)的分类原则、分类、代码结构及编码方法等。

2)本标准适用于卫生行业管理、卫生机构分类、卫生统计与信息咨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等。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1714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 2260 中华人民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2402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3. 卫生机构(组织)定义卫生机构(组织)是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服务或从事医学科研、医学教育等卫生单位和卫生社会团体。

不包括卫生行政机构、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所属卫生机构(组织)。

4. 分类原则1)分类原则参照GB/T4754和其他有关国家标准。

2)按照国通行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同质性原则划分机构类别。

3)与我国现阶段卫生机构发展状况相适应。

4)医疗机构分类参照1994年国务院第149号令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配套文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5. 卫生机构分类卫生机构按行政区划、机构登记注册类型、卫生机构(组织)类别和机构分类管理四类属性分类。

1)行政区划和机构登记注册类型完全引用国家标准和通用统计分类。

2)卫生机构(组织)类别系卫生机构分类的主体。

卫生机构(组织)按类别分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医学教育机构、健康教育所(站)、其他卫生机构和卫生社会团体16大类,大类下面根据需要再划分为中类和小类。

新版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新版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 - -说明:(一)医疗付费方式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附件2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一、基本要求(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

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

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

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

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

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

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医疗机构编码国码的格式

医疗机构编码国码的格式

医疗机构编码国码的格式卫生机构(组织)代码由22位数字(或英文字母)组成,包括9位组织机构代码和13位机构属性代码。

机构属性代码由行政区划代码(6位)、经济类型代码(2位)、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4位)和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位)四部分组成。

此编码规则请参见卫生行业标准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WS218-2002)。

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属性代码XXXXXXXX-X XXXXXX XX XXXX X本体代码(8位)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位)连字符一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4位).校验码(l位)一经济类型代码(2位)行政区划代组织机构代码(9位)1.独立法人的医疗机构,从当地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办理此证;2、非独立法人的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赋予其临时组织机构代码。

编码规则:PDYXXXXX-X,“XXXXX"五位数字码,由县区卫生局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顺序从000-99999统--编号,“X”系校验码,计算方法与法人代码一-致。

机构属性代码(13位):1、行政区划代码(6位)11国有全资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和联营中的国有联营)和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全部资产(资金)归集体所有,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股份台12集体全资作和联营中的集体联营)13股份合作以合作制为基础,由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14联营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的经济类型的经济组织,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非公司型经济组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E,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15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经济组织。

包括国有独资公可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16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17私有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赢利性经济组织19其他内资以上未包括的内资经济类型20港、澳、台投资资本(资金)部分(达到国家规定比例以上)或全部来源于港、澳、台的经济组织内地和港、澳、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经济组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台资台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21台合资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经济组织22内地和港、澳、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经济组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技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台合作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经济组织23港、澳、台独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内地由港演台地区独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经济组织24港、演、台投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依法批准设立,其中港、澳、台投资者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附录1.相关标准1.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WS218-2002)1.围1)本标准规定了卫生机构(组织)的分类原则、分类、代码结构及编码方法等。

2)本标准适用于卫生行业管理、卫生机构分类、卫生统计与信息咨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等。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1714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 2260 中华人民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2402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3. 卫生机构(组织)定义卫生机构(组织)是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服务或从事医学科研、医学教育等卫生单位和卫生社会团体。

不包括卫生行政机构、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所属卫生机构(组织)。

4. 分类原则1)分类原则参照GB/T4754和其他有关国家标准。

2)按照国通行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同质性原则划分机构类别。

3)与我国现阶段卫生机构发展状况相适应。

4)医疗机构分类参照1994年国务院第149号令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配套文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5. 卫生机构分类卫生机构按行政区划、机构登记注册类型、卫生机构(组织)类别和机构分类管理四类属性分类。

1)行政区划和机构登记注册类型完全引用国家标准和通用统计分类。

2)卫生机构(组织)类别系卫生机构分类的主体。

卫生机构(组织)按类别分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检验(监测、检测)所(站)、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医学教育机构、健康教育所(站)、其他卫生机构和卫生社会团体16大类,大类下面根据需要再划分为中类和小类。

卫生部关于下发《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下发《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下发《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5.02•【文号】卫办发[2002]117号•【施行日期】2002.05.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关于下发《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的通知(卫办发[2002]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为加强卫生行业管理,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发放《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以下简称《分类代码证》)。

现将发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证范围与原则(一)除下列三类机构外的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和卫生社会团体,均应申办《分类代码证》。

这三类机构是:1、卫生行政机关;2、军队编制内卫生机构;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所属卫生机构。

教育部门登记注册的高中等医学院校、军队编制外医疗机构属发证范围之内。

(二)发证原则:1、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执业的机构数发放《分类代码证》;2、其他卫生机构只要提供法人单位登记证书(分别由民政、工商行政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发放),均应发放《分类代码证》。

二、发证机关(一)《分类代码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具体工作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计机构承担。

(二)地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计人员负责收集《分类代码证》申报表、编制代码、审核代码质量、发放证书、办理代码变更手续等,具体分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三、办证程序(一)各级各类卫生机构(组织)依据属地原则向本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申办《分类代码证》,并递交以下材料:1、《分类代码证》申报表;2、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血站提供《血站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中心血库提供《中心血库采供血许可证》复印件,单采血浆站提供《单采血浆许可证》复印件;其他卫生机构和卫生社团提供民政、工商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批准证书复印件。

(二)《分类代码证》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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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医类(中医和民族医医疗服务)(12)中医诊断: (13)中医治疗 (中医外治:
中医骨伤: 针刺与灸法: 中医推拿治疗: 中医肛肠治疗: 中医特殊治疗: )(14)中医其他: (中药特殊调配加工 : 辨证施膳: )
6.西药类:(15)西药费: (抗菌药物费用: )
7.中药类:(16)中成药费: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费: )(17)中草药费:
8.血液和血液制品类:(18)血费: (19)白蛋白类制品费: (20)球蛋白类制品费:
身份证号 职业 婚姻 □ 1.未婚 2.已婚 3.丧偶4.离婚 9.其他
现住址 省(区、市) 市 县 电话 邮编
(21)凝血因子类制品费: (22)细胞因子类制品费:
9.耗材类:(23)检查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 (24)治疗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
(25)手术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
10.其他类:(26)其他费:
户口地址 省(区、市) 市 县 邮编
工作单位及地址 单位电话 邮编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联系人姓名 关系 地址 电话
入院途径 □ 1.急诊 2.门诊 3.其他医疗机构转入 9.其他
治疗类别 □ 1.中医( 1.1 中医 1.2民族医) 2.中西医 3.西医
手术及
操作编码 手术及
操作日期 手术级别 手术及操作名称 手术及操作医师 切口愈合等级 麻醉方式 麻醉医师 术者 Ⅰ助 Ⅱ助 / / / / / / / / 离院方式 □ 1.医嘱离院 2.医嘱转院,拟接收医疗机构名称:
病理号 药物过敏 □1.无 2.有,过敏药物: 死亡患者尸检 □ 1.是 2.否 血型 □ 1.A 2.B 3.O 4.AB 5.不详 6.未查 Rh □ 1.阴 2.阳 3.不详 4.未查 科主任 主任(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
(七)从出生到28天为新生儿期。出生日为第0天。产妇病历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期住院的患儿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入院体重"。新生儿出生体重指患儿出生后第一小时内第一次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新生儿入院体重指患儿入院时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
(八)出生地:指患者出生时所在地点。
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Leabharlann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1〕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使用中医诊疗设备:□ 1.是 2. 否 使用中医诊疗技术:□ 1. 是 2. 否 辨证施护:□ 1.是 2. 否 出院中医诊断 疾病编码 入院病情 出院西医诊断 疾病编码 入院病情 主病 主要诊断 主证 其他诊断 入院病情:1.有,2.临床未确定,3.情况不明,4.无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疾病编码 病理诊断: 疾病编码
1.综合医疗服务类:(1)一般医疗服务费: (中医辨证论治费: 中医辨证论治会诊费: )(2)一般治疗操作费: (3)护理费: (4)其他费用:
2.诊断类:(5)病理诊断费: (6)实验室诊断费: (7)影像学诊断费:
医疗机构 (组织机构代码: )
医疗付费方式:□ 中 医 住 院 病 案 首 页
健康卡号: 第 次住院 病案号:
(十二)婚姻:指患者在住院时的婚姻状态。可分为:1.未婚;2.已婚;3.丧偶;4.离婚;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婚姻状态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8)临床诊断项目费:
3.治疗类:(9)非手术治疗项目费: (临床物理治疗费: )
(10)手术治疗费: (麻醉费: 手术费: )
4.康复类:(11)康复费: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中医诊断按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编码执行,西医诊断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责任护士 进修医师 实习医师 编码员 病案质量 □ 1.甲 2.乙 3.丙 质控医师 质控护士 质控日期 年 月 日
(九)籍贯:指患者祖居地或原籍。
(十)身份证号:除无身份证号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采集者外,住院患者入院时要如实填写18位身份证号。
(十一)职业:按照国家标准《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GB/T2261.4)要求填写,共13种职业:11.国家公务员、13.专业技术人员、17.职员、21.企业管理人员、24.工人、27.农民、31.学生、37.现役军人、51.自由职业者、54.个体经营者、70.无业人员、80.退(离)休人员、90.其他。根据患者情况,填写职业名称,如:职员。
门(急)诊诊断(中医诊断) 疾病编码
门(急)诊诊断(西医诊断) 疾病编码
实施临床路径:□ 1. 中医 2. 西医 3 否 使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1.是 2. 否
姓名 性别 □ 1.男 2.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龄 国籍
(年龄不足1周岁的) 年龄 月 新生儿出生体重 克 新生儿入院体重 克
出生地 省(区、市) 市 县 籍贯 省(区、市) 市 民族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中医药行业管理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15 30 (六)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算的历法年龄。年龄满1周岁的,以实足年龄的相应整数填写;年龄不足1周岁的,按照实足年龄的月龄填写,以分数形式表示:分数的整数部分代表实足月龄,分数部分分母为30,分子为不足1个月的天数,如"2 月"代表患儿实足年龄为2个月又15天。
入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入院科别 病房 转科科别
出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出院科别 病房 实际住院 天
说明:(一)医疗付费方式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
(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附件2
3.医嘱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拟接收医疗机构名称: 4.非医嘱离院5.死亡9.其他 是否有出院31天内再住院计划 □ 1.无 2.有,目的: 颅脑损伤患者昏迷时间: 入院前 天 小时 分钟 入院后 天 小时 分钟 住院费用(元):总费用_ _(自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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