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和养护的操作规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品储存操作规程
1. 药品入库
1.1 药品入库时,必须有验收员出具的验收入库单,保管员须对验收入库单进行审核并签收。
1.2 保管员必须认真核对入库药品与验收入库单所列项目,逐项确认药品品名、剂型、规格、数量、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包装数量、储存条件等。入库药品须质量完好、数量正确、包装牢固、标识清楚。
1.3 保管员须对入库药品的储存要求进行检查,严格按照验收入库单及药品所需要求分别储存于与之相适应的仓库。
1.3.1 凡明示“10℃以下”、“0-10℃”、“冷处”、“冷暗处”储存药品必须存放冷库。
1.3.2 凡明示“阴凉处”、“阴暗处”、“凉处”、“凉暗处”、“20℃以下”、“25℃以下”储存药品必须存放阴凉库。
1.3.3 凡明示“常温”、“10-30℃”或无明示温度要求的药品须存放常温库。
1.3.4 保管员对入库药品点验完毕确认无误后,在验收入库单上签署全名,如有单货不符须立即通知验收员复验。
1.3.5 凡包装破损、污染、标识模糊及其他不符合的药品均不得入库。
2. 在库储存
2.1 保管员应合理存放药品,应做到药品与屋顶的间距不少于30厘米,药品与墙、柱、库房管道的间距不少于30厘米,药品与空调设备的间距不少于30厘米,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少于10厘米,垛与垛间应有间隙。
2.2 药品储存严格实行色标管理和批号管理。
2.3 在库药品须严格实行分库(区)分类储存管理。
2.3.1 药品与非药品必须分区存放;
2.3.2 内用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
2.3.3 易串味的药品分库存放;
2.3.4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按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
处方药必须实行专库存放,双人双锁管理,专帐记录。
2.3.5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应实行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
2.4 保管员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进行合理堆码,货垛堆码必须按要求牢固、整齐堆放。堆码无倒置、侧置、混堆混放现象,易于数量清点、易于识别标识,整件按数量合理堆放在底垫或货架上。
2.5 每日应密切注意库房温湿度情况、空调运行情况,发生异常立即通知养护员处理。
2.6 每季度须按时完成仓库安排的库存药品盘点计划,点验库存药品的数量、批号、效期,保证帐货相符。
2.7 保管员对近效期药品加挂近效期牌。
2.8 保管员发现库存药品中有外观性状异常、包装污损、过期失效等药品须暂停发货并悬挂黄牌,报质量管理员,依照质量管理员复查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2.9 根据养护员的指导进行仓间温湿度的调控,在养护员的指导下做好防虫、防鼠、防潮等工作。
2.10 应保持库区的清洁卫生及库容库貌,每日清扫,每周进行大扫除一次。
3. 药品配发出库
3.1 药品出库须有正式凭证,保管员应认真审查发货单据,对手续不全及“白条”应拒绝发货。
3.2 保管员须严格按照发货单据所列购货单位、药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企业、批号、效期等进行配发。
3.3 出现发货单据与实货不符则应退回发货单据,及时通知物流负责人核查。
3.4 配发整件药品应依次从货垛上取货,保持货垛的整齐、牢固,严禁乱取混发。
3.5 配发零货应首先从零货柜中取货,需开箱拆零时,应用剪刀从箱顶部开拆,严禁从底部、侧面取货。
3.6 保管员配发药品完毕后,将配好的药品放至发货区。
药品养护操作规程
药品养护职责:根据药品的储存特性要求,采取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手段和方法,通过控制调节药品的储存条件,对药品储存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及维护,确保储存药品的质量。
一、药品储存的合理性
药品养护员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应对库存药品的分类储存、货垛码放、垛位间距、色标管理等工作内容进行巡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确保药品按规定的要求合理储存。
二、存储条件监测与调控
药品仓储条件的监测与调控内容主要包括:库内温湿度条件、药品储存设备的适宜性、药品避光和防鼠等措施的效性、安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等。
为了保证各类库房的温湿度条件符合规定要求,仓库保管人员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的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应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观察记录,发现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或接近临界值时,应及时采取通风、降温、除湿、保温等措施进行有效调控,并予以记录,填写“药品储存环境温湿度监测记录表”。
为了确保仓库温湿度条件切实监控,节假日也应安排值班人员,对仓库的储存条件进行监控。
三、库存药品质量的循环检查与养护记录
养护人员应定期对库存药品的质量状况进行循环养护检查,循环养护检查一般按季进行,购进药品应在入库后三个月内开始进行第一次养护检查。养护时应做好养护记录,对养护中的药品质量状况进行准确记录。
具体养护程序:每年的3、6、9、12月初,利用我院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入库日期为两个月前的库存药品,对所列药品作全面检查,并及时记录检查结果。
当气候条件出现异常变化,遇高温、严寒、雨季或发现药品有质量变化迹象时,应组织有关人员,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进行局部或全面检查。为避免漏查,应严格规定检查顺序,如:按每个货架、货垛顺时针检查等;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包装情况、外观性状等,对易变质药品、储存期较长、近效期不足一年等药品,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加强养护管理。
四、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理
药品养护中发现的问题一般包括技术操作、设施设备、药品质量等方面的内容,养护员应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核实、处理,按照质量管理部的要求,不断改进养护方法,提高养护质量,从而有效地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养护员对养护过程中发现的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悬挂醒目的黄色标牌,并暂停发货,上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五、中药饮片的养护
按照不同品种养护要求和季节的变化,应在养护过程中采取有针对性的合理措施。为防止霉变腐败,可采取晾晒、通风、干燥、吸湿、熏蒸、盐渍及冷藏等方法;为防止虫害,可采取曝晒、加热、冷藏、药物熏蒸等方法;为防止药性的挥发,可采取密封、降温等方法;为防止变色、泛油,可采取避光、降温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