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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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政策

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
INDUSTRY
071
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政策
市场化方向与狭义的产业政策是对立的,市场竞争政策实际上就是产业政策的退出
□平新乔
产业与产业结构
现在不少学者关于产业政策的讨 论都涉及具体的产业政策,比如讨论 哪些产业政策是应该的?哪些产业政 策是不应该的?哪些是成功的?哪些 是失败的?这些研究很重要,但笔者 认为,在产业政策上还有许多基本的 理论问题没有厘清。当下中国理论界 关于产业政策的争论,实际上涉及到 一些大的方向性问题,关系到经济政 策的导向。
在研究产业政策与产业结构调整 的关系之前,需要定义产业结构。产
业结构是指产业之间的结构与产业内 子部门之间的结构。产业结构大体可 以分为两类。一种产业结构是产品之 间的结构,即不同产品在数量上呈现 出来的比例,这种水平层面的产品结 构由消费结构决定,在市场经济条件 下,基本由市场机制来决定。我们谈 及哪个部门或者产业过剩或短缺,直 接的表现形态就是产品数量结构不合 理。产业结构的第二种表现形式是生 产不同产品的生产能力之间的结构。 产业结构比产品结构深刻之处在于, 产业结构强调要不断地能够再生产出 某种产品结构的能力结构。也就是说,
响资源配置 ;就算没有部门、协会的 组织形式,产业无形中也会形成一些 共识和规范,从而约束企业行为并影 响产业规模大小和产业结构。
有产业政策和没有产业政策对于 产业内的企业来说是有区分的。如果 没有产业政策,企业需要直接对市场 价格作出反映。有了产业政策,相当 于有了一个隔离墙,企业可以间接对 市场价格作出反应,有助于企业降低 风险。不能否认产业政策对于产业内 企业的保护作用,这是基本理论问题。
产业的基本元素是产品与生产产品的企业。CFP供图 2016年第12期 中国经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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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至21世纪初期为日本产业政策逐渐受限、衰弱与竞争政策日益强化时期。70年代日本通产省通过了一系列法律,如1973年的《石油供需调整法》,1979年的《特定机械信息产业振兴临时措施法》。1977年日本反垄断法进行强化性修改,恢复了对垄断结构的规制、对于垄断状态严重限制竞争行为可命令转让部分营业、增加对卡特尔征收课征金的规定等。80年代日本产业政策法不断导入竞争和防止垄断条款,1984年制定的《电信法》将竞争机制引入电信部门,准许新企业进入电信行业。1991年日本反垄断法进行相关修改,对课征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和实行期间进行调整,提高对违法卡特尔的处罚力度,1992年反垄断法对刑事处罚进行了修改,实行两罚制,同时大幅提高对企业的罚金刑。1997年《关于整理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正交易法适用除外制度法》将28部法律中的47种卡特尔或废除或缩减了20部法律,35种卡特尔[2]。1999年制定《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整理的相关法律》,废止并缩小适用除外卡特尔范围。2000年修订的反垄断法为私人当事人禁令诉讼提供了合法渠道和法律依据。2005年日本反垄断法修正案获得通过,该修正案修改了征缴课征金制度,引入了宽恕制度和在刑事调查中采取强制措施的制度,并修改了听证程序[3]。于2006年1月4日生效的该次修正案增强了公正交易委员会对核心卡特尔的打击力度,实施反垄断法的能力显著提高。
200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年我国反垄断法开始实施,但同时遭遇国际金融危机,为避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严重影响,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产业调整措施,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之间的搭配模式是否恰当,直接关系着这两者之间的实施效率,我们应借鉴日本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的优势特征,充分发挥“政府之手”和“市场之手”的相互协调补充作用,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

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

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

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齐虹丽摘要:本文通过战后日本产业政策的含意与运用、以及竞争政策的确立与修改,来评介日本政府与市场和企业的关系。

特别是20 世纪60 年代日本在资本、贸易自由化过程中所面临的许多问题,与我国目前所要解决的问题所相似,既要通过大规模的合并和重组来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又要运用竞争政策来完善和维持市场的竞争机制。

日本政府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时期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关系的经验,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作为纠正“市场失败”的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两者的目的原本一致,但由于二者所采用的手段不同,之间时常存在各种矛盾,有时矛盾的对立性还表现得非常激烈。

为此,如何调整好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是各国政府所关注的问题。

从战后日本经济发展过程的来看,日本的禁止垄断法从一开始的制定,到在各经济发展时期均受到了产业政策的重大影响,禁止垄断法与产业政策之间始终维持着一种非常紧张的关系,有时甚至是对立。

尽管如此,日本战后的经济却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就,因此,日本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之间的关系也令世人所注目,这其中的原因正是本文所要讨论的第一个问题。

我国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又加入了W TO ,必将对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

加入W TO 的实质就是与国际经济接轨,坚持市场经济与贸易自由原则。

但是我国目前的产业结构还不尽合理,竞争的市场体制还需完善,这对我国参与国际竞争是不利的。

所以说在加入W TO 之后,我国面临着双重重大课题,首先要增强国际竞争力,必需制定保护民族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及产业组织的产业政策; 同时邀保护企业正当竞争、禁止垄断。

我国产业政策对今后所要制定的禁止垄断法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是本文所要讨论的第二个问题。

一、日本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1 日本产业政策的含义及与竞争政策冲突的原因日本的经济法是由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两个部分内容构成。

竞争政策的核心是《禁止垄断法》,政府根据《禁止垄断法》制定产业政策,都是以法律的形式表现的,如“临时振兴措施法”、“不景对策法”、“特殊产业振兴法”等。

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是啥,为啥

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是啥,为啥

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是啥,为啥一、竞争政策是个什么东西竞争政策是指为维持和发展竞争性市场机制所采取的各种公共措施,主要包括实现竞争、增进竞争和规范竞争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体系。

在政策实践中,主要由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两大支柱构成。

竞争政策的第一支柱是反垄断。

垄断行为包括人为垄断和自然垄断。

所谓“人为垄断”,又可分为市场垄断、行政垄断和法定垄断。

防止市场垄断,是反垄断工作的重点;对于行政垄断,原则上要予以打破,部分要结合体制改革进行转型;对于法定垄断不仅不应反对,反而应当加以维护。

所谓“自然垄断”,又可分为由规模经济导致的自然垄断和由范围经济导致的自然垄断。

此外,新兴的“平台垄断”,也是一种自然垄断,兼具了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这两种特征。

对自然垄断行业和企业,反垄断工作的重点是通过规制和监管,规范企业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

竞争政策的第二支柱是反不正当竞争。

所谓“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针对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加以遏制,以达到规范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目的。

除此之外,考虑到我国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国情现实,中国特色的竞争政策还应该为维持和发展竞争性市场机制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改革措施,包括行业管理体制改革、产业政策转型、国有企业改革、放松管制、价格改革、市场双向开放、消费者保护、政府补贴的透明化和公平化,甚至包括经济领域冤假错案的重审与平反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二、竞争政策对我国为什么越来越重要二战结束以来,尤其是1990年以后,多数国家纷纷确立了以反垄断为主的竞争政策体系。

迄今为止,全世界已有超过140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竞争法和竞争政策体系。

随着加入WTO的15年过渡期结束,中国国内市场将更加开放,竞争将更加激烈,这也要求中国尽快建立竞争政策体系、确立其基础性地位,以适应新的开放格局,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治理。

现代的产业组织理论体系

现代的产业组织理论体系

一、引言产业组织理论是研究市场经济中企业行为和组织制度的学科,旨在分析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和市场绩效之间的关系。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产业组织理论逐渐成为经济学研究的热点。

本文将从现代产业组织理论体系的基本概念、主要流派、核心模型和实证研究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基本概念1. 市场结构:指市场中企业的数量、规模、产品差异化程度、进入壁垒等因素所构成的市场竞争态势。

2. 企业行为:指企业在市场结构下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采取的行动,包括价格、产量、产品创新、广告、市场扩张等。

3. 市场绩效:指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对消费者、社会福利、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影响。

4. 产业组织:指企业在特定市场结构下的组织形式,包括垄断、寡头垄断、垄断竞争和完全竞争等。

三、主要流派1. 哈佛学派:强调市场结构对企业行为和市场绩效的影响,认为市场结构是决定企业行为和市场绩效的关键因素。

2. 芝加哥学派:主张市场力量和效率优先,认为市场结构对企业和市场绩效的影响有限。

3. 新奥地利学派:强调市场的不完全性和企业行为的自发性,认为市场结构和企业行为是相互作用的。

4. 可竞争理论:认为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和市场绩效之间存在复杂的非线性关系,强调市场动态性和适应性。

5. 新产业组织理论:关注新兴产业和市场结构的变化,强调技术创新、产业生命周期等因素对产业组织的影响。

6. 后SCP理论:认为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和市场绩效之间的关系是动态的,强调不确定性、竞争和创新等因素。

四、核心模型1. SCP模型:结构-行为-绩效模型,由哈佛学派提出,认为市场结构决定企业行为,企业行为决定市场绩效。

2. 空间经济学模型:关注地理空间对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和市场绩效的影响。

3. 动态博弈模型:研究企业在市场结构下的竞争策略和合作行为。

4. 网络模型:关注企业间合作关系和网络结构对市场绩效的影响。

五、实证研究1. 市场集中度:通过计算市场份额、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等指标来衡量市场结构。

《产业政策:总结、反思与展望》札记

《产业政策:总结、反思与展望》札记

《产业政策:总结、反思与展望》读书随笔目录一、产业政策概述 (2)1. 产业政策定义及重要性 (3)2. 产业政策发展历程 (4)3. 产业政策分类与内容 (6)二、产业政策的实施与效果 (7)1. 产业政策的实施路径 (9)2. 产业政策的实施效果分析 (10)3. 产业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与困境 (11)三、产业政策的反思与调整 (12)1. 产业政策存在的必要性 (13)2. 产业政策的不足与过度干预问题 (15)3. 产业政策调整与优化建议 (16)四、未来产业政策的展望 (17)1. 未来产业变革趋势 (18)2. 未来产业政策发展方向 (19)3. 未来产业政策制定与实施策略 (21)五、具体案例分析 (22)1. 案例选取原则与背景介绍 (23)2. 案例实施过程与效果分析 (24)3. 案例对产业政策的启示与借鉴 (26)六、产业政策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27)1. 国际产业政策的概况与特点 (28)2. 国际产业政策的发展趋势 (29)3. 国际先进产业政策的经验与启示 (31)七、总结与心得体会 (33)1. 本书的主要观点与总结 (34)2. 个人心得体会与感悟 (35)3. 对未来产业政策发展的展望与建议 (36)一、产业政策概述在当下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产业政策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导向,始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简而言之,是国家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与措施。

这些政策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能源、交通、通信、农业、制造业以及服务业等国民经济的主要产业。

当我阅读《产业政策:总结、反思与展望》对产业政策的整体框架和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产业政策的制定并非简单的行政干预,而是基于国家经济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国际经济环境等多方面的综合考虑。

它的主要目标在于引导资本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竞争力,最终实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产业政策的内涵十分丰富,它涉及到产业的布局、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以及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

产业经济学第3版PPT(王俊豪) 第12章.产业组织政策

产业经济学第3版PPT(王俊豪) 第12章.产业组织政策
• 3.关于原告的赔偿请求
• 原告提出的第一点和第二点有法律依据,第三点
没法律依据。
• 原告提出的赔偿请求并不恰当,因为其并没与给 出明确的由于被告的行为造成的准确的经济损失 额,所谓的“巨额损失”莫名其妙。

谢!
有效竞争是政府制定与实施产业组织政策的基
本目标。
起源:马歇尔冲突-规模经济和垄断的矛盾
马歇尔冲突
• 市场经济中规模经济与垄断存在内在矛盾 • 自由竞争会导致生产规模扩大,形成规模 经济,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这不可避 免地造成市场垄断,而垄断发展到一定程 度又必然阻止竞争,扼杀企业活力,造成 资源不合理配置。
问题焦点:如何求得市场竞争和规模经济之间的合理 平衡,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政策思路
• 克拉克( Clark,1940)有效竞争思路:
竞争政策的目标应该是使竞争可行而不一
定是完全的。
• 有效竞争(workable competition)就是既 有利于维护竞争又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作 用的竞争格局。
哈佛学派的有效竞争标准
二、产业组织政策导向
有效竞争
(社会福利)
竞争导向
合理化导向
反垄断政策
经济管制
政策
产业组织优 化政策
(一)产业组织合理化政策
一、重点是追求规模经济
(1)企业兼并政策
(2)企业联合政策
(3)经济规模政策 (4)进入管制政策 (5)中小企业政策
合理化政策实施效果
• 成功案例不多,失败案例众多。
• 市场经济是一个自由选择的经济,没有市场失
12.3 反垄断政策基础
一、反垄断政策及其地位
• 反垄断政策也称为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

产业政策的经济学原理

产业政策的经济学原理

产业政策的经济学原理产业政策是指政府为了促进特定产业的发展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在市场经济体系中,政府通过产业政策来引导和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竞争力。

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需要遵循一定的经济学原理,以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一、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理论认为,市场是资源配置的最有效方式,通过供需关系自发形成价格机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然而,现实中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即市场无法有效配置资源,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市场失灵的原因包括外部性、公共物品、信息不对称等。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需要进行干预,通过产业政策来纠正市场失灵,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产业政策的目标产业政策的制定应当明确具体的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促进产业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等。

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时,需要根据不同产业的特点和发展阶段,确定相应的政策目标,并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来实现这些目标。

三、比较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是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础之一,认为各国应当依据自身的比较优势来选择产业发展方向。

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国家的比较优势,鼓励和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提高国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产业政策来培育新的比较优势产业,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四、产业集群理论产业集群理论认为,同一产业内相关企业之间的集聚和互动会形成产业集群,促进产业的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

政府可以通过产业政策来支持和发展产业集群,提高产业的集聚度和规模经济效应,促进产业链的完善和产业升级。

产业集群的形成有利于提高企业之间的合作与竞争,推动整个产业的发展。

五、技术创新与产业政策技术创新是推动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时应当重视技术创新的支持和引导。

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科研资助等方式来鼓励企业增加技术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产业政策来推动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产业的技术升级和转型发展。

论农业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协调——以农业产业法规与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之关系补正为中心

论农业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协调——以农业产业法规与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之关系补正为中心
论 农 业 产 业 政 策 与 竞 争 政 策 的 协 调
以农 业 产 业 法 规 与 反 垄 断 法 农 业 适 用 除 外 制 度 之 关 系 补 正 为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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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兵
摘要 :农产品作为人类基本 的生活物资 ,其价格 波动影响 甚广。近年 来我 国农 产品涨价潮频发 的原 因有很 多,其中市场竞争秩序的扭 曲值得 高度重视。从 目前我国农 业市场竞争秩序 的规制现状 来看,农 业产业法规 与 以反垄断法为首的竞争法律政 策的协调 出现 了问题 ,包括积极 冲突和 消极 冲突,且 以后 者居 多。鉴 于后 者发 生
农 业豁免 制度为 中心” ( 项 目编 号 :2 0 1 1 B 0 1 6 ) 、吉 林省 法学会 2 0 1 2年研 究课 题 “ 农 民权 益的竞争法保 护机 制研 究—— 以吉林 省农 产 品市场 竞争秩 序为 中心 的分析” ( 立
项 号 :吉 法学会研 字 [ 2 0 1 2 ]I号) 、教 育部 人 文社 会科
生活水平 的急剧下降。 与此 同时 ,农产品价格大 幅上涨并未带来 农民收入的
内人士 、专家学者还是一般 民众 ,都普遍认 为农产品生产
者 和消费者是农 产品大幅提价 的受害者 ,对加工 、流通环
节获利 巨大 的加工企业 和中间运营商谴责之声不断 。究其
原因 ,在整个农业产业链 条中 ,农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都 面临着付 出与收益极不对等的情况——农 民种植农作物付


从 农产 品涨价 潮 透视 农产 品市 场竞 争 秩
正常引致市场涨价 的因素外 ,游资炒作农产 品 ,中间商囤 积农产 品.控制农产 品交易价格等违法行为 ,也成为农产
品价格大 幅上涨 的重要推手 。这类 违法行 为危 害性 极大 ,

第六讲产业政策理论(纲要)

第六讲产业政策理论(纲要)

第六讲:产业政策理论(纲要)一、产业政策的定义及要素(一)产业政策的定义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国的学者仍然未能就产业政策的概念达成共识。

一种观点认为,产业政策是政府有关产业的一切政策的总和。

英国经济学者阿格拉认为,产业政策是与产业有关的一切国家的法令和政策。

日本经济学家下河边淳和管家茂指出:“产业政策是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某种经济和社会目的,以全产业为直接对象,通过对全产业的保护、扶植、调整和完善,积极或消极参与某个产业或企业的生产、营业、交易活动,以及直接或间接干预商品、服务、金融等的市场形成和市场机制的政策的总称”。

一种观点认为,产业政策就是计划,产业政策主要是对各国政府产业结构的变动进行干预,以通过优化结构来推动经济增长。

这种观点在欧美经济学界相当流行,如美国社会学家阿密塔伊·艾特伊奥利认为,产业政策就是计划,无非是采用了一个“温和的、更加悦目的名词”。

一种观点认为,产业政策是为了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而由国家采取的补救政策。

这一观点的代表人物是日本著名经济学家小宫隆太郎。

强调“产业政策(狭义的)的中心课题,就是针对在资源分配方面出现的‘市场失效’而进行的政策性干预”。

一种观点认为,产业政策是后进国家振兴民族经济,赶超发达国家时所采取的经济发展战略及相关的一系列政策的总称。

如日本经济学家并木信义指出,产业政策就是当一国的产业处于比其他国家落后的状态,或者有可能落后于其他国家时,为加强本国产业所采取的各种政策。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产业政策就是为了加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的政策。

如美国学者查默斯·约翰逊在他主编的<产业政策争论)中写道:“产业政策是政府为了取得在全球的竞争能力而打算在国内发展和限制各种产业的有关活动的总的概括。

作为一个政策体系,产业政策是经济政策三角形的第三条边,它是对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补充。

最后一种观点认为,产业政策是指国家(政府)系统设计的有关产业发展,特别是产业结构演变的政策目标和政策措施的总和。

产业政策的理论逻辑和实施条件(金碚)PPT精品文档22页

产业政策的理论逻辑和实施条件(金碚)PPT精品文档22页
产业政策的理论逻辑和实施条件
金碚
2019,10,25
产业政策是政府干预经济的一种重要方 式。关于产业政策,各国经济界,包括企 业界、政府经济部门以及经济学术界,有 许多非常不同的意见。有的国家反对实行 产业政策,有的国家主张实行产业政策; 关于产业政策的作用和实际效果,也是各 有各的意见。本课试图在最基本的理论层 面上讨论产业政策的基本理论逻辑及其实 施条件。
• 国家干预产业发展(主要是产业结构)的 得益,显著大于干预市场导致扭曲代价, 包括:影响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对企业的 政策激励导致企业行为的扭曲(例如,企 业行为目标转移为获取优惠政策)、获得 优惠政策支持的企业竞争动力减弱。
5,政策作用的可贯彻性
• 微观经济主体(企业和个人)对产业政策 的行为反应(对策)不会抵消甚至扭曲产 业政策的作用。
• 产业政策的理论逻辑是比较粗糙而不甚严 谨的;
• 产业政策的实施条件在现实中是难以得到 全面满足的。
1,局部性原则
• 产业政策只能在局部领域中实行,全方位 的产业政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2,弹性间接原则
• 产业政策的实施途径(工具)应减少硬性, 增加弹性。应对直接经济活动保持一定的 距离和间接性。特别是,“政府重视”不 等于政府直接决策,更不等于国家直接投 资。经济越发达,在实行产业政策中,政 府越必须保持“二线”调节原则。
• 产业政策所期望的市场调节有效性,高于 宏观经济政策对市场调节有效性的期望。
2,合意目标的确切性
• 实行产业政策的另一个逻辑前提是:相信 国家(政府)可以准确地判断:哪些产业 值得发展或者应该发展,哪些产业不值得 发展或者应该限制甚至禁止发展。也就是, 可以充分清晰地(通常是指标化地)描述 调节产业结构所要达到的合意目标。

反垄断法中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关系

反垄断法中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关系

反垄断法中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关系一、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含义:反垄断法中竞争政策为所有那些为保护和促进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而采取的行动措施、制定的法规条例和设立的监察实施机构的总和,是通过保护和促进市场竞争,确保竞争机制在相关市场发挥作用,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增进消费者福利。

产业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而对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干预的各种政策的总和。

其关系:二、关系(1)一致性:A首先,隶属范围: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都隶属于一国的经济公共政策领域,因此在促进经济发展上具有目标的一致性,都是国家为实现经济发展目标,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都以共同提高国家整体经济效率、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最终目标。

B其次,建立基础: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都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

市场经济的出现伴随着市场竞争的出现,政府通过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弥补市场不足,引导市场正确发展C第三,执行作用:产业政策的目标之一是维护产业内部的竞争机制,竞争政策的根本目的也是维护竞争机制,都侧重于产业发展和产业竞争力的提升,都以增强企业竞争力为目标(2)矛盾性:A 首先,调整手段:竞争政策通过竞争法或反垄断法强制调整整个市场和所有产业,运用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多属于事后型被动性的禁止性规范。

产业政策突出政府发挥自主宏观调控权以直接干预资源配置的方式来实现其政策目标,此往往涉及事前的审查、事中的调整和事后的规制等不同方面。

B其次,调整范围:竞争政策的调整范围只限于清除市场障碍,以维护市场竞争机制,具有微观性单一性。

产业政策调整的主要是产业结构的优化、对市场失灵的纠正,具有宏观综合性。

C第三,调整侧重:竞争政策的价值导向是通过鼓励市场主体之间开展积极竞争、保护公平竞争,注重保护消费者利益。

产业政策的价值导向主要是通过政策倾斜优化产业结构,注重整个市场的规模效益和生产者的发展。

三、我认为,其关系除了一致性和矛盾性,由于其同属公共经济范围,在不同的领域和侧重上有一些交叉,不能简单归纳为一致或矛盾,而通过这些交叉方面的思考,能更好的理解两者的关系,确立两者协调机制,使更好地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A第一,关于企业的兼并与联合企业的兼并与联合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

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

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

1.在我国现代市场经济中,处于核心地位应该的是竞争政策,产业政策应从属于竞争政策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关系,其实质就是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市场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市场作用的发挥,要依赖于竞争政策,因为没有竞争政策的推行,就不可能有公平竞争的环境,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功能就不可能发挥出来;而政府的职能一方面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另一方面是为实现政府的赶超目标。

正是由于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是基础,政府的过多干预会扭曲市场的价格信号,从而损害市场的运行效率,因而在经济政策的推行中,竞争政策是处于核心地位的,而产业政策则是从属于竞争政策的。

2.在全局上坚持竞争政策,在局部上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的作用在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中,我们应从全局上强调和坚持竞争政策,这是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充分调动发挥经济主体积极性、激活市场活力的客观要求。

通过竞争法律法规的实施,进一步肃清特权经济,消除行政垄断、行业垄断、所有制垄断和行政性市场分割,确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经济发展确立基础的制度条件。

但在局部范围内,由于一些产业尚处于幼稚工业发展阶段,竞争力较弱,以及一些具有外部性的产业还有待进一步壮大,所以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的激励、导向和保护作用,促进这些局部的、特定的产业的发展和结构的调整。

为解决与竞争政策的冲突,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通过推行适用例外的原则,使一些特殊产业在一定时期内不受竞争政策的规制,以解决法律冲突问题。

3.长期坚持竞争政策,对个别行业的个别时期应用产业政策作为WTO的成员国,要发展市场经济,参与国际市场的分工与合作,就必须在将来很长的时间内坚持竞争政策,即建立一套与国际竞争规则接轨的竞争政策,规范与指导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分工与协作。

但加入WTO又给我国的经济实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要求我们迅速地调整、升级和优化国内的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产业,使我国在短时间内跟上世界形势,并为将来主导世界经济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国竞争政策

中国竞争政策

中国竞争政策
中国的竞争政策是指政府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和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以下是中国竞争政策的一些关键方面:
1. 反垄断法:中国于 2008 年实施了《反垄断法》,该法旨在禁止垄断行为,如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等。

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监督和执行反垄断法,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2.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中国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政策制定部门在制定政策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以确保政策不会对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

这有助于减少行政性垄断和不正当的政策干预。

3. 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以鼓励创新和竞争。

政府通过加强执法、完善法律体系和提高公众意识来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

4. 市场开放与准入:中国逐步放宽了市场准入限制,促进国内外企业的公平竞争。

政府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减少贸易壁垒,提高市场的开放性和竞争力。

5. 竞争执法与监管:中国的竞争执法机构加强了对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中国的竞争政策旨在建立公平、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不断加强竞争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与国际竞争规则接轨。

第11章 产业规制(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

第11章 产业规制(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

1、经济性规制
③质量规制: 目的是防止缺乏竞争的自然垄断产业提供 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下降,或者防止被规制企 业通过降低产品和服务质量来降低成本,提 高效益,以规避价格规制 主要内容有制定有关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标 准;建立有关产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定期检 查制度;定期颁布准许生产的有关产品和服 务的目录
2、社会性规制
注册制:由规制机构事先审查申请进入某 产业的企业资格 许可制:那些法律上被禁止的企业行为, 如卡特尔等 申报制:准备进入某产业的企业必须按照 一定的格式规范向规制机构提出进入申报, 获准才可进入
1、经济性规制
②价格规制:主要形式是公正报酬率规制, 通过总收入等于总成本来确定价格。实质是 一种平均成本定价法,主要在20世纪70年代 美国广泛采用 在受规制行业中,公共部门通过公共定 价的方式,影响企业决策,实现资源有效配 置和产品或服务的公平供给目标。 规定投资回报率或收益率:在企业盈亏 平衡的约束下,最大化社会福利。
二、
规制的工具
1、经济性规制
①进入规制:指公共部门允许特定的一家 或少数几家企业进入某个行业,或者从防止 过度竞争的观点出发,规制部门视整个行业 的供求情况来限制新企业的加入。进入规制 常常出现在自然垄断行业、一些行业容量有 限或与人们经济、生活关系重大的行业。 主要实行注册制、许可制和申报制
1、经济性规制
一、规制的类型
二、规制的工具
一、 规制的类型
※按照政策的目的和手段不同,规制一般可以分 为直接规制和间接规制两个部分 √直接规制则是为了克服自然垄断、外溢性、 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效现象,一般由政府有关行 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直接介入经济主体 的决策而实施的干预行为 √间接规制以形成并维持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 目的,主要由司法机关通过反垄断法、民法、商 法等法律对不公平竞争行为实行制约,并不直接 介入经济主体的决策

我国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战略协调

我国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战略协调

我国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战略协调摘要本文旨在探讨我国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战略协调问题。

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两项重要政策,旨在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促进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然而,在实践中,发现了两者之间存在一些矛盾和冲突,需要进行战略协调以实现政策目标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本文围绕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定义、目标和实施方式展开讨论,提出了加强战略协调的建议。

1. 引言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作为我国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公平竞争和促进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竞争政策旨在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垄断行为的出现,促进市场的有效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

产业政策则关注于培育和支持特定产业的发展,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

竞争政策强调市场自由竞争,而产业政策可能涉及对某些产业的支持和优惠政策,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平衡。

因此,如何协调和统一两者的战略目标,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2. 竞争政策的定义、目标和实施方式竞争政策是指国家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竞争政策旨在防止市场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的竞争公平性,保护消费者权益。

竞争政策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维护市场的竞争秩序:防止垄断行为的滥用,打破市场的壁垒和垄断地位,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 保护消费者权益:通过监管和执法措施,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促进经济效率:通过激发市场竞争,推动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

竞争政策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反垄断执法: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防止市场垄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优化市场准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降低市场壁垒,促进市场竞争。

- 加强监管和执法: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执法体系,对市场竞争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相关的竞争法律法规,防止市场不正当竞争。

(word完整版)论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

(word完整版)论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

论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摘要】我国的市场经济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市场经济,竞争政策对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起到重要影响作用.制定和实施竞争政策不应盲从。

要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国际发展环境,对我国的发展阶段做出选择。

【关键词】产业政策;竞争政策;关系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是我国经济领域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的关系取决于市场和政府的关系。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必须确立竞争政策在经济政策中的基础地位。

学习国外成熟经验,依据中国市场化改革的现实,未来应考虑在竞争政策框架下设立产业政策。

减少政府的直接资源配置,进一步发挥市场竞争和市场价格的作用,有效配置社会资源,更加尊重市场规律。

因此,有必要在公共政策中确立竞争政策的优先权.一、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概念产业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对产业活动进行调控以??现经济发展战略的政策。

产业政策的本质是一种政府干预经济活动,以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包括经济振兴和赶超的实现,结构调整和转型,保持经济的领先地位,保持经济增长势头。

产业政策旨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在国际层面,它是加强和维护国民经济在国际竞争中的总体有利地位,它反映了各国之间的经济竞争。

产业政策是市场竞争的产物,赶超观念的体现。

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体现了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机制。

产业政策的前提是政府可以对资源配置产生重大影响.在工业化阶段,市场资源的配置不是通过市场调节来实现的,而是政府直接干预产业政策目标的过程.为了促进这些产业的快速增长,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政府在经济中的竞争政策干预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基于“一般规律”为基础,在经济活动中的间接干预,通过建立公平、合理、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市场参与者的公平竞争,实现优胜劣汰。

通过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的价格机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力量不是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但市场竞争规则、规定,依照法律、法规可能阻碍经济效率和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和市场力量的滥用结构。

《产业经济学》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3套

《产业经济学》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3套

《产业经济学》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3套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1. 直接投资2. 市场结构3. 经济规模4. 需求曲线5. 成本函数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产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主要内容。

2. 简述市场结构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3. 简述企业规模与市场结构的关系。

三、论述题(20分)试述产业政策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的作用。

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 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本直接投入国内或国外企业,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获取投资回报的行为。

2. 市场结构:市场结构是指市场上企业数量、产品同质性、进入壁垒、市场集中度等因素的综合表现。

3. 经济规模:经济规模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拥有的生产要素的规模和数量。

4. 需求曲线:需求曲线是表示价格与需求量之间关系的曲线,通常向右下方倾斜。

5. 成本函数:成本函数是表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所需要支付的成本与产品数量之间的关系。

二、简答题1. 产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主要内容:产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产业组织、产业结构和产业政策。

主要内容包括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政策等。

2. 市场结构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市场结构对资源配置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市场结构决定了企业行为,进而影响市场绩效;(2)市场结构决定了市场集中度,进而影响市场效率;(3)市场结构决定了市场进入壁垒,进而影响市场竞争程度。

3. 企业规模与市场结构的关系:企业规模与市场结构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

一方面,企业规模会影响市场结构,如企业规模扩大可能导致市场集中度提高;另一方面,市场结构会影响企业规模,如市场竞争激烈可能导致企业规模缩小。

三、论述题产业政策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产业政策可以通过引导资源向优势产业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2. 产业政策可以通过扶持新兴产业、淘汰落后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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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摘要:本文通过战后日本产业政策的含意与运用、以及竞争政策的确立与修改,来评介日本政府与市场和企业的关系。

特别是20 世纪60 年代日本在资本、贸易自由化过程中所面临的许多问题,与我国目前所要解决的问题所相似,既要通过大规模的合并和重组来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又要运用竞争政策来完善和维持市场的竞争机制。

日本政府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时期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关系的经验,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产业政策竞争法禁止垄断法新产业秩序国际竞争力作为纠正“市场失败”的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两者的目的原本一致,但由于二者所采用的手段不同,[1] 之间时常存在各种矛盾,有时矛盾的对立性还表现得非常激烈。

为此,如何调整好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是各国政府所关注的问题。

从战后日本经济发展过程的来看,日本的禁止垄断法从一开始的制定,到在各经济发展时期均受到了产业政策的重大影响,禁止垄断法与产业政策之间始终维持着一种非常紧张的关系,有时甚至是对立。

尽管如此,日本战后的经济却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就,因此,日本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之间的关系也令世人所注目,这其中的原因正是本文所要讨论的第一个问题。

我国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又加入了W TO ,必将对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

加入W TO 的实质就是与国际经济接轨,坚持市场经济与贸易自由原则。

但是我国目前的产业结构还不尽合理,竞争的市场体制还需完善,这对我国参与国际竞争是不利的。

所以说在加入W TO 之后,我国面临着双重重大课题,首先要增强国际竞争力,必需制定保护民族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及产业组织的产业政策;同时邀保护企业正当竞争、禁止垄断。

我国产业政策对今后所要制定的禁止垄断法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是本文所要讨论的第二个问题。

一、日本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1 日本产业政策的含义及与竞争政策冲突的原因日本的经济法是由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两个部分内容构成。

竞争政策的核心是《禁止垄断法》,政府根据《禁止垄断法》制定产业政策,都是以法律的形式表现的,如“临时振兴措施法”、“不景对策法”、“特殊产业振兴法”等。

所以本文所使用的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法和产业政策法是可以相通的概念。

产业政策是纠正“市场失误”的政策,这一定义可以说是日本现今的通说,主要代表是小宫隆太郎的理论。

该理论认为:产业政策(狭义)的中心是纠正市场在配置资源过程可能产生的失误。

在一定条件下,市场(或者说是价值规律)本来可以在配置社会资源方面发挥其自身的作用,但是在某种状况和局面下,市场又不能对社会资源进行最佳的配置,纠正市场这种现实的、可能性的失误,是产业政策的基本作用。

[2]但是从战后日本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化过程来看,上述有关产业政策的通说并不是一开始就被认可的理论。

在战后经济恢复时期所实施的倾斜式产业政策中,曾将政府对市场进行强制性的介入视为理所当然,并不是以市场可能会失误作为前提。

在产业政策的实施手段上表现为大幅度地、强制性地直接统制的方式。

随着日本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产业政策的理念从“理所当然”到以“市场失误”为前提,产业政策的实施手段也转变为介入幅度不断减少,在充分利用价值规律的前提下采用间接手段。

如今在许多的产业领域已不再是以产业政策为中心,而是以市场(价值规律)为中心。

然而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却充满了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之间的激烈冲突。

这其中的两个原因是:客观方面,1947 年制定的《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正交易法》(以下简称“禁止垄断法”),虽然将禁止妨碍公正竞争的行为、禁止通过限制竞争所形成的市场支配力的行为和促进公正和自由竞争作为其自身的立法目的,并确定了日本竞争政策的基本理念。

但是,这部在美国占领政策直接影响下所制定的禁止垄断法(又称“原始禁止垄断法”)追求的是极端理想化的市场竞争结构,它与当时日本的现实经济社会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主观方面,刚从长期的战时统制经济从出来的日本经济,不能够立即接受具有超前性的市场竞争理念,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无法相信市场的魔力,所以自从原始禁止垄断法制定以来,以1953 年为了克服经济不景气为契机,[3] 政府制定了一定条件下的卡特尔政策,并将不景气卡特尔、合理化卡特尔作为禁止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导入原始禁止垄断法,对原始禁止垄断法进行了大幅度的缓和性修改。

可以这样说:在日本的经济高度增长期,调整市场竞争关系的法律不是原始的禁止垄断法,而是经过修改后的禁止垄断法。

尤其是在日本加入“关贸”实行贸易、资本自由化的过程中,围绕着日本产业国际竞争力问题,政府对日本产业做出的是竞争过当的评价,于是便又出台了排除“过当竞争”的产业组织政策。

在这一系列产业政策的主导下,从20 世纪60 年代开始到70 年代初期,日本进行了大规模的“企业再编”和“企业集约化”。

十分显然,产业政策所倡导的“缓和性修改”和“规模经济”与重视市场结构的竞争政策是极不相容的。

但是在一过程中,代表竞争政策的禁止垄断法几乎是处在停滞状态。

[4]2 日本竞争政策的确立及与产业政策的关系如前所述,《原始禁止垄断法》是一部超越日本现实的法律,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改本来是正常的,但是日本每一次对禁止垄断法的修改都要掀起悍然大波,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来源于人们对如何培育竞争性的市场经济认识不一。

产业政策的代表者认为:对于以“贸易立国的”日本经济来讲,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国内产业的竞争力也好,市场的竞争机制也好,必须要有政府的主动介入才能顺利实现,为此必须对超越日本现实的禁止垄断法进行缓和性修改;而竞争政策的代表者认为,在日本从经济统制走向经济民主的过程中,经济活动中的竞争理念对日本经济面临激烈国际竞争的挑战至关重要,政府过度的干预市场就必然会给日本的产业带来依赖性而不利于日本产业界国际竞力的提高,为此,必须严格禁止垄断的执行而不能改变他的功能。

以下本文从禁止垄断法的制定与修改的过程来具体分析日本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冲突关系及对日本经济的影响。

(1)原始禁止垄断法的制定。

日本的《禁止垄断法》是第二次世界大结束后,在美国对日民主化政策的直接控制下制定的。

1945 年11 月,驻日美军司令部为了达到彻底解散财阀的目的,制定了关于“解体持股公司”的基本原则,这是在日本确立“和平、民主经济体制”的第一步。

1946 年8 月,驻日美军司令部又提交了“关于促进和维持自由交易与公平竞争的法案纲要”,此纲要的内容体现了美国反垄断政策的最新动向,确立了极其严格的反垄断体系。

[5]在日本方面,1945 年底至第二年初,工商省也准备了一份“产业秩序法草案”,该草案历经三次修正。

1947 年2 月提出了最终修改意见,同年7 月20 日全部颁布实施。

禁止垄断法从一开始制定就放到了“经济宪法”的地位,[6] 并与当时的解体财阀、农村土地及劳动力改革并行,成为“日本经济民主化”政策的三大支柱之一。

美国设想利用这一具有一定超前性的竞争政策来确立战后的日本市场经济体制。

这就是当时美国执意按其要求制定日本禁止垄断法的历史背景。

(2) 1953 年禁止垄断法的修改。

1951 年政令咨询委员会启动了对禁止垄断法的修改。

1953 年12 月23 日经团连发表了要求对垄断法进行大幅缓和性修改意见,公正交易委员会应外部要求也制定了修正案。

这次修改使较为理想化的《原始禁止垄断法》被迫向日本的现实靠近了一步。

关于1953 年禁止垄断法的修改,公正交易委员会批评说:这一修改是将禁止垄断法的重点从对重视市场结构的规制转向重视对企业市场行动的规制,不用说是竞争政策的倒退。

此外,对卡特尔的规制从当然的违法原理转向许可合理化卡特尔,对事业团体的规制从严格到缓和,这些都对强化不公正交易方法均产生了不可弥补的负面影响。

[7] 与此相反,通产省却对这次修改给与了积极的评价,认为:这次禁止垄断法的修改,不仅实现了日本独立地完成了法律的修改,而且也是日本战后经济现实的真实写照,是以结合现实加以调整这一基本认识为前提,即遵守了禁止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又防止了过左或过右的倾向,使竞争政策得以落实。

(3)高度成长期中禁止垄断法的弱势地位与不懈抵抗。

1953 年禁止垄断法被大幅度缓和修改后,人们还继续要求禁止垄断法再做进一步地缓和化修改。

1954 年东京工商会议所提出,为了实现产业合理化与重组,应制定《临时产业安定法》,并起草了《安定钢铁供求及价格法案》。

1956 年通产省要求制定《临时产业调整法》,但该要求未能实现,在此之后便又提出了《安定钢铁供求法案》等,探讨通过共同行为来促进合理化,防止过度竞争,调整市场供求关系。

但上述提议均遭到了产业界及政府内部的激烈反对,使之该立法意图未能实现。

但是1957 年随着经济增长的衰退,在各产业界广泛开展的劝告操短,[8] 又一次掀起要求禁止垄断法再作进一步缓和化修改的热潮。

1958 年4 月作为总理大臣的咨询机关——禁止垄断法审议会对上述现象提出了答复,认为维持竞争秩序要以公共利益为前提,公共利益是包括生产者、消费者的广泛的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

于1958 年向第30 次国会提出了修改禁止垄断法的法案。

与此相反,消费者、农民及中小企业等各团体认为这一修改必然会导致政府对市场和企业的过度干预而强烈反对对禁止垄断法的缓和性修改。

由于这次同届国会要审议警察官职务执行法这一政治性极为敏感的法案,政府对反对禁止垄断法的缓和性修改的呼声不得不采取慎重的态度,使修改禁止垄断法的法案在未经实质性审议的情况下就成了废案。

3新产业秩序与禁止垄断法1960 年岸内阁计划制定《贸易、汇率自由化计划大纲》,次年池田内阁决定制定《促进贸易、汇率自由化计划》,所有这一切都向国内外表明日本将真正开始向开放式的经济转移。

这也必然地向人们提出新的问题,这就是如何认识日本经济过度竞争问题及以加强国际竞争为中心的产业政策问题,同时结合60 年的国民经济所得倍增计划、确保经济合理性、增强国际竞争力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加快形成产业新秩序的主张。

新产业秩序论的精髓是“协同调整论”。

即由政府与企业共同设立形成新产业秩序的目标,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政府通过金融、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对企业行为加以影响。

新产业秩序论所要实现的目标是“适当的规模与有效的竞争”。

实现政策目的的有效手段莫过于将其法律化,通产省1963 年3 月向国会提出《振兴特定产业临时措施法案》。

该法案对所指定的特殊钢、汽车、石油化工等产业,由政府与产业界、金融界的代表组成“官民协调恳谈会”,具体确定各产业的“振兴基准”,实施该基准的个别产业可向金融机关申请融资,金融机关有义务为他们安排资金。

但是由于这一系列的“协调”行动均得以禁止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加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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