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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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实施方案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中国登山协会主办,有关单位承办的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已连续开展十二年,已经成为我国全民健身活动的知名品牌,极大地推动了登山健身运动项目的普及和发展,获得社会广泛好评。2013年该活动由国家体育总局推荐,被国际群体协会授予“可持续发展奖”。为进一步促其科学发展,保证活动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登山协会
承办单位:经申请同意承办的相关单位
二、活动名称
活动统一名称为“2014年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暨XX站活动”,若地方有赞助商冠名必须置于统一名称之后。
三、活动时间
2012年4月至12月
四、活动主题
全民健身你我同行美丽中国健康你我
五、活动形式及要求
(一)注重创新活动形式,简化活动仪式,突出活动效果。以群众性登山健身活动为主,也可同时举办全国性登山比赛(主办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或与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以及围绕登山健身组织的摄影、诗歌等其他体育文化活动相结合进行。
(二)在举办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活动同时举办的地方性登山比赛或户外赛事,登山中心不做主办单位。
(三)丰富活动内容,突出文化特色。要求承办单位组织围绕参与登山健身活动开展摄影、诗歌征集活动,并将评选出的作品随总结一并报送。(每站限报5幅摄影作品和5首诗歌作品)
六、活动宣传
(一)主办单位协助邀请中央媒体、承办单位负责邀请地方主流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开幕式”“闭幕式”活动,主办单位加大宣传,给予重点报道支持。
(二)应承办单位要求,主办单位可派工作人员对活动进行指导。
(三)重点宣传科学健身方法,宣传“科学、文明、安全、环保”的登山健身理念,加大户外安全教育的宣传。
七、活动总结
承办单位须在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向登山中心报送文字总结、活动图片,以及摄影、诗歌作品,并以次作为年底表彰的重要依据(表彰办法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