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7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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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7修正)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主席令第86号
发布日期: 2017.12.27
实施日期: 2017.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法律
法规类别:计量综合规定
【本法变迁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090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0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09修正)[20090827]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含药品管理法、计量法、渔业法、海关法、烟草专卖法、公司法)[20131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3修正)[20131228]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含烟草专卖法、保险法、民用航空法、畜牧法)[2015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修正)[20150424]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2017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7修正)[2017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
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
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第四
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
第三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四章计量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
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