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茶叶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茶叶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茶叶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送审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成果,加强全县茶叶生产安全工作,提高全县茶叶产业整体质量安全水平,着力解决全县茶叶生产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茶叶生产经营,提升凌云白毫茶品质,促进全县白毫茶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为前提,以保护我县特有的茶叶品牌和品质为基础,以促进我县茶叶产业规范化发展为目标,推动茶叶取证企业不断壮大,逐步关闭茶叶生产加工“小作坊”,建立规范、公正、公平的茶叶生产经营秩序,实现我县茶叶产品的规范化生产,维护获证企业的正当利益,不断提高我县茶叶质量水平和茶叶产业的知名度。
二、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要求,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全程监管合力。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规范茶叶生产经营秩序,强化执法力量和技术支撑,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坚持加强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强化激励约束,治理道德失范,培育诚信守法环境,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夯实食品安全基础。坚持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题教育,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的作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总体目标
通过全县共同努力,用1年半左右时间,重点解决我县茶叶生产经营存在的突出
问题和薄弱环节,使我县茶叶生产经营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到18年3月底前全县茶叶生产经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总数达到40家以上,基本上消除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全县茶叶生产经营获证覆盖率达到90%以上,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茶叶生产经营行为得到全面规范,茶叶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主体责任落实更全面,形成茶叶生产经营全程监管长效机制,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人民群众饮食消费的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科学量化,分阶段稳步推进整治工作
(一)调查摸底阶段(18年9月至12月,为期4个月)。
对全县范围内的茶叶无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茶园分布具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认真核对无证小作坊数量、联系人、生产地址和生产规律等信息,摸清全县茶园分布具体情况及茶园所有人或承包人信息,汇总全县茶叶生产加工无证小作坊信息表及全县茶园分布具体情况图表,梳理分析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全面整治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茶叶生产经营隐患排查阶段(18年1月至6月,为期6个月)。
18年6月底前完成对全县茶叶无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现场的突击执法检查以及茶叶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抽检茶叶样品40批次以上,获证企业监督抽检覆盖率达100%,全县茶叶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排查出的存在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对无证生产加工点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三)全面整治攻坚阶段(18年7月至12月,为期6个月)。
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在18年10月底前完成对所有茶叶无证加工作坊及获证企业的全面巡查回访及获证企业的第二次茶叶抽检工作,督促企业主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改善茶叶生产加工环境卫生条件差、交叉污染、未做出厂检验及无证无照加工经营等突出问题,督促无证加工厂改进生产加工条件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以餐饮和流通环节监管执法,倒逼茶叶生产整治,禁止无证无照无标签或标签不合格的茶叶流通销售,禁止全县茶馆使用无证无照无标签或标签不合格的茶叶,堵死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的出路;联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查处问题突出拒不整改的企业,强制取缔无证拒不整改办证继续加工生产作坊。
(四)加强服务指导,树立获证典范,以点带面(贯穿整个整治工作)。
加大现场指导及培训力度,督促引导无证有意向整改申证的茶厂以及获证但需改
造的企业建立标准化茶叶生产厂房,避免走弯路多次改建,有力缩减申证换证改造投入。同时树立5家获证较大规模企业(或5家新获证企业)为良好行为企业典范,在厂房卫生条件、生产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执行以高标准要求,加大对茶叶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不能持续有效保持获证条件生产茶叶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对不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及监督抽检两次以上不合格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问题比较突出,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一律依法严厉查处,进一步规范获证企业树立获证典范,以点带面在18年清明茶生产加工前全县获证企业总数达到40家以上。
(五)总结提高阶段(18年1月至3月,为期3个月)。
总结茶叶生产经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规范茶叶生产,建立健全茶叶生产过程监控体系,自18年3月1日起,禁止无证茶叶生产加工小作坊存在,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有关要求,密切配合、严密组织,对无证生产和销售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制度,推优罚劣,切实提高全县茶叶生产整体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四、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强化部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综合协调体系。
落实县人民政府负总责和属地管理的责任,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采取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各监管部门的监管力量,充实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有效增加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确保茶叶生产经营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牵头及责任单位:县食品安全办;协同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人社、农业、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编制办等部门。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茶叶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
深入开展茶叶生产经营治理整顿,各监管部门要深化茶叶原料、生产、经营、流通、餐饮、包装材料等各环节的整治,协调联合执法,重点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对茶叶生产企业从原料到成品销售全过程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直插企业生产现场,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进一步规范茶叶生产经营秩序,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