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局关于扶持三峡库区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
依托资源禀赋,做强柑桔产业,促进三峡库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优质发展——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特色经济发展处
企 业 和 谐 发 展局 面 。 为 了进 一 步 壮 大 龙 头 企 业 , 年 来 近 市 里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扶 持 龙 头 企 业 发 展 的政 策 和 措 施 , 农 口扶 持 龙 头 企 业 的 仅
是观 念 的 变化 。 由计 划 经 济 时 期
地 ” “ 设 长 江 柑桔 带” “ 建 设 百 万 到 建 ,从
展 重 点 区 县 招 商局 的 配合 下 , 据 龙 头 根
企 业 的 优 势 和 发 展 方 向 , 导 有 针 对 性 倡
地 招 商 , 美 国博 富 文柑 桔 有 限公 司成 如 功 落 户 忠 县 , 庆 天 邦 食 品有 限公 司落 重 户开县 , 以及 重 庆 恒 河 果 业 有 限公 司落
规划》 ,开 启 了重 庆 柑 桔 产 业 发 展 放 眼 容 器 苗 、 园 改 土 、 路 与 水 系配 套 。 果 道 五
全 球 、 身 国 际大 市 场 的新 里 程 , 《 置 为 重 庆 百 万 吨 柑 桔 深 加 工 产 业 化 工 程 建 是 投 入 的 变 化 。包 括 投 资 构 成 、 资 重 投
吨 橙 汁加 工 基 地 ” “ 设 我 国 最 大 的 到 建 晚熟柑桔基地” ,重 庆 柑 桔 产 业 发 展 战
柑 桔 种 植 只 能 “ 山下 滩 ” 且 零 星 分 上 而
散 向选 择 优 势 区域 集 中 规 模 化 布 局 转
变 , 桔生产 向长江流 域、 通 方便 的 柑 交 资金 21 0 1年 补 助 总 额 就 达 到 15亿 .
一
年 柑 桔 栽 培 历 史 的柑 桔 主 产 区 , 桔 产 柑
业 发展 历 经 兴衰 沉 浮 。 中 , O世 纪 8 其 2 0 年代 中期提 出的百万亩 柑桔移 民蓝 图
财政部关于印发《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5.07.22•【文号】财企[2005]109号•【施行日期】2005.07.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印发<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10月26日实施日期:2006年10月26日)停止执行*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月31日实施日期:2008年1月31日)废止财政部关于印发《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财企[2005]109号)湖北省、重庆是财政厅(局):根据《研究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05]7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财企[2004]177号)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的申报和使用管理,经商有关部门,我部制定了《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附件: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的申报和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三峡产业基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务院《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05]7号)和《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财企[2004]1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投资补助,是指是使用产业基金对三峡库区产业项目给予的投资补助。
本细则所称贴息,是指使用产业基金对三峡库区产业项目的中长期贷款(1年以上,不含1年)和短期贷款(1年以下,含1年)给予的贷款利息补贴。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庆市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庆市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庆市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1]7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发布《重庆市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安置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年二月十六日重庆市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安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长江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的农村移民安置工作,根据《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江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农村移民(以下简称农村移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安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移民安置应当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坚持以土为本、以发展大农业为主的原则,采取本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移民自找门路安置相结合的办法。
农村移民安置实行前期补偿、后期扶持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移民安置应当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
农村移民应当顾全大局,服从国家和集体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市移民主管部门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负责全市的农村移民安置工作。
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移民安置工作。
区县(自治县、市)移民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移民安置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协助农村移民安置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合作社具体实施农村移民安置。
第六条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区县农村移民安置规划,组织编制农村移民安置实施计划,落实以户为单位的安置方案。
第二章淹没补偿第七条农村移民淹没补偿实物量以长江水利委员会1992年淹没调查登记确定的为准。
三峡库区农业经济问题与对策建议
新 县城搬迁 以及 交通建房 占地 ,使耕 地 占用有增无 减,农业
粮 食生产失去 了土地支撑 ,带来 粮食短缺 。2 1年 库区农 民 00
人 均粮食32g 5 k ,人 均 纯 收 入 4 1元 ,库 区 6% 60 0 的县 属 于 贫 困 落 后县 。
3 2森 林破 坏,水土流失严重 .
万 县河流段水质为三类 ,使江河鱼类种群减 少。在农业上
因缺壮 劳 力 ,畜禽养 殖粪 便直 接排 入江 河 ,很少 用 于农 业 ,加 之大量施用化肥 ,2 0 年库区共施化肥 ( 存量 ) 08 折 1. 7 ,每 公顷达 0 7 t 0 0 万t . 2 ,水土 受面源 污染 ,土壤酸 化 板结 ,土地 生产 力下 降,制约 了粮食增产 。
34水利年久失修,农业发展条件差,水土污染重 .
三 峡库 区 大部分 区县 ,山高 坡 陡 ,地 形 崎岖 ,平地 少,政府对农业投 入不足 ,导致农业 基础 设施建设滞后 , 特 别是农 田水利基 本建设 , 自从 改革 开放 以来农村青壮年 大部分进入城 市务工,笨重 的挑塘修 堰无人干 ,所 以水利 建设年久 失修 ,农 田保灌面积仅 占耕 地3 . 6 ,造成土地 19 % 产 出稳定性差 ,呈 现风调雨顺农业就 增产 ,旱洪灾害发 生
37
中国西 部 科技 2 1 t 0 月 ( 旬 ) O 0  ̄ 6 1- 上 第1 卷第 1 期总 第2 9 6 4 期
来 巨大损失 ,制约 了库区经济发展 。 础上 ,把治 山治水与发展经济 结合起 来 ,以小流域 为基 本单 元 恢复林草植被 ,实行草 、灌 、乔混交搭配 ,增加 生物 多样 性 ,提 高植物群落 的稳定性 。在 丘陵缓坡地带 以改梯土 整治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峡库区承接产业转移有关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峡库区承接产业转移有关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07•【字号】渝府[2008]51号•【施行日期】2008.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峡库区承接产业转移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府〔2008〕51号)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三峡工程开工建设以来,重庆库区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峡工程开发性移民方针和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峡工程移民“搬得出”的主体任务基本完成,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好趋快。
但三峡库区仍是全市产业发展最薄弱、就业矛盾最突出的区域,要实现移民“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还任重道远。
为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促进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落户三峡库区(以下简称转移落户库区),加快三峡库区产业发展,促进移民就业,现就三峡库区承接产业转移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加大财政税收支持(一)凡转移落户库区的项目,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所列举的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的落户企业,在2010年底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区县(自治县)切块部分,万州区、涪陵区、丰都县、开县、忠县、云阳县等以工业发展为主导的区县,主要用于发展工业。
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市级统筹部分,重点用于支持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市经委商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年度统筹基金项目建议,报市政府审定后给予支持。
(三)从2008年起至2010年止,市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每年安排总额的30%,用于转移落户库区企业的机械、设备搬迁运输费用补助以及库区重点工业项目的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03•【字号】渝农发〔2020〕55号•【施行日期】2020.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重庆高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为规范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依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渝府办发﹝2020﹞2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议2020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6月3日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安排资金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项目,是指为开展农田建设而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类型。
第三条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
第四条农田建设以宜机化、水利化、生态化、园田化、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为导向,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054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054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8.10•【文号】农办议〔2018〕184号•【施行日期】2018.08.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054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8〕184号XXX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重庆加快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的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
建设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对探索中国特色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和2016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建设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的要求,2016年8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方案》,启动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共同打造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平台。
2017年6月,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同意,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评估确定工作的通知》,启动第一批试验示范区评估确定工作。
2017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作出“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同时成为农业绿色发展的试点先行区”的重大部署。
2017年12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启动第一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工作的通知》,评估确定了第一批40个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重庆市璧山区入选。
为支持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2016年9月,我部会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指引(2017—2020年)》,明确对列入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的县市给予优先扶持。
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三峡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三峡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4.26•【字号】渝府发[2004]38号•【施行日期】2004.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三峡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4]38号)有关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近日印发了《关于三峡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意见》(国三峡委发办字〔2004〕13号,以下简称《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三峡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以下简称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是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和“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相结合”的移民安置政策的重要措施,是提高移民安置质量,实现移民稳定安置,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
有关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切实抓紧抓好移民后期扶持各项工作。
二、建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责任制有关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移民部门综合管理,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移民工作原则,建立区县(自治县、市)长负总责、分管移民工作的副区县(自治县、市)长具体抓的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将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纳入对各区县(自治县、市)移民工作任期及阶段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区县(自治县、市)移民部门要调整充实一批业务精、作风硬、懂经济、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到后期扶持工作岗位,任务重的区县(自治县、市)移民局要设置专门的科室,配备4至6人,其他区县(自治县、市)移民局要落实1至3人负责后期扶持工作。
三峡库区特色产业生态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三峡库区特色产业生态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三峡库区位于中国重庆市,是世界上最大的水利构筑物三峡大坝的所在地。
库区水域面积广阔,地理环境优越,具有丰富的资源和独特的自然生态,成为了中国重要的生态屏障。
随着三峡大坝的建成,三峡库区特色产业生态发展开始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
在特色产业发展的进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并推动三峡库区特色产业生态发展,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主要问题1.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三峡库区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如水域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
在发展特色产业的过程中,资源开发不可避免地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而环境保护又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在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难以取得平衡。
2.产业结构单一三峡库区的传统产业主要以农业和渔业为主,其他产业发展相对滞后。
传统农渔业虽然是三峡库区的特色产业,但其发展受到了时间约束,产业结构单一使得库区特色产业发展缺乏多样性和活力,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
3.科技创新不足在特色产业生态发展的进程中,科技创新的不足也是制约因素之一。
科技创新水平的不够使得三峡库区的特色产业发展缺乏竞争力,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也无法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
4.市场需求不足三峡库区位于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市场需求相对薄弱。
库区特色产业的产品销售受到限制,导致产销不畅,影响了产业的持续发展。
5.基础设施滞后三峡库区的基础设施滞后,如农村道路、交通、水电等,使得特色产业的生产条件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影响了产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二、对策1.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在特色产业生态发展过程中,要加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平衡,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资源开发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合理的开发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2.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三峡库区需要加大对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发展现代化农业和渔业,同时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库区特色产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三峡库区主体特色农业发展战略思考
t giutr ,T remao h rcei i ar utr hc eeoa g ,h rioo sl etc n q ai rd c w r i ar l e h e jrc aa tr t gi l ew i w r rn e ebv ru i s k a da ut po u t ee c c u sc c u h v o c p ooe . h be t en csi ,a v na e n ia vnae fc aa tr t g c l r eea a zd T ema r- rp sd T eojci e es y d a tgs a d dsd a tg so h rce s c a打 ut e w r n ye . co v t ii u l h
重庆三峡库区产业发展重点及布局
重庆三峡库区产业发展重点及布局一、产业发展重点依托相对资源优势,重点发展资源加工转化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旅游业等。
主要包括:能源工业、矿电联营产业、绿色食品加工业、现代中药及生物医药加工业、丝麻纺织加工业、天然气化工及盐气化工、建材工业、林浆纸产业、现代装备制造、环保产业及机械加工业等九大特色工业产业;优质柑橘、优质草食牲畜、优质榨菜、现代中药材、优质烟叶、优质油菜、优质水产、优质香料产业等八大特色农业产业;打造新三峡为世界级内河旅游精品,把旅游业发展成为三峡库区重要的支柱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现代内河航运业和现代物流业,劳动密集型为主的服务业,大力推动劳务输出、形成劳务经济、劳务产业等。
(一)加快培植三峡库区九大特色工业产业三峡库区主城区及江津、渝北、巴南、长寿等原有产业基础较好的区县要继续加快发展,改造振兴老工业基地,辐射带动三峡库区产业。
重点发展壮大现代装备制造业和环保产业,择优发展光电、生物医药、软件等产业,建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基地和三峡库区工业增长极。
三峡库区腹心地带突出抓好具有相对优势的资源加工转化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培育九大特色工业,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与西部同步实现工业化。
1、能源工业。
利用三峡库区较为丰富的水力、煤炭、天然气等能源资源和核工业基础,结合三峡库区构建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体系大力发展能源工业。
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大中型水电、大型火电、天然气发电、核电、农村小水电。
2010年前开工建设彭水电站等7个大中型水电站,建设珞璜电厂三期等7个大型火电站。
远期规划建设重庆(忠县)天然气发电厂、长江重庆朱杨溪水利枢纽工程和重庆(涪陵)核电厂。
实施22个区县农村小水电工程。
2、矿电联营产业。
发挥三峡库区丰富的铝土矿、锰矿等矿资源优势和便利的能源,矿电联营,发展下游加工产品。
重点新建30万吨/年氧化铝,扩建10万吨/年电解铝项目,做大做强铝产业链。
3、绿色食品加工业。
最新国家对三峡库区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为了支持三峡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前已出台了14类24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1)农村移民安置优惠政策。
一是建立三峡库区水利专项资金。
国家将三峡库区具备一定条件的受淹区县优先列为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县予以扶持,优先安排基本农田及水利专项资金。
从1996年开始,每年安排重庆市三峡库区水利专项资金7500万元。
二是建立大江大河治理水利专项资金。
“八五”期间,国家每年给三峡库区安排以工代赈资金1~2亿元,“九五”期间,每年安排1亿元。
三是实施农村移民外迁补助政策。
重庆库区累计外迁移民16.17万人,其中政府组织外迁移民每人享受5000元(静态)外迁补助。
(2)淹没工矿企业迁建优惠政策。
一是技改专项贷款。
1993年至1998年,国家每年安排三峡库区淹没企业技改专贷规模7.5亿元。
二是联营专贷。
1997年至2001年,国家每年安排三峡库区淹没企业联营专贷15亿元。
三是破产关闭参保企业补助。
对破产关闭参保企业欠发的养老金由中央财政一次性全额补助277万元。
四是银行核呆。
对关破企业历年的银行债务,按年度纳入全国呆坏账核销总规模予以核销。
五是财政转移支付。
对因企业破产关闭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采取转移支付的办法给予50%的补助。
六是实行“4∶4∶2”政策。
对国有破产关闭企业一次性安置补助存在的资金缺口,由中央财政、移民资金中央预备费和地方财政按4∶4∶2的比例分担解决。
(3)移民安置规划和投资概算调整政策。
国家通过调整三峡移民安置规划和投资概算,增加重庆市移民静态投资59.7亿元。
(4)对口支援政策。
一是中央部委和兄弟省市对口支援重庆库区资金206.9亿元。
其中,中央部委支持项目资金38.1亿元,对口支援省市到位经济合作项目资金149亿元、社会公益类资金11.8亿元,其他资金8亿元。
二是实行进口自用物资关税返还。
1996年至2003年,国家对三峡库区内资企业的开发性移民建设项目,每年核定总额1亿美元进口自用物资额度(其中,重庆库区8433万美元),实行关税和进口环节先征后由中央财政全额返还。
国家对三峡库区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为了支持三峡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前已出台了14类24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1)农村移民安置优惠政策。
一是建立三峡库区水利专项资金。
国家将三峡库区具备一定条件的受淹区县优先列为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县予以扶持,优先安排基本农田及水利专项资金。
从1996年开始,每年安排重庆市三峡库区水利专项资金7500万元。
二是建立大江大河治理水利专项资金。
“八五”期间,国家每年给三峡库区安排以工代赈资金1~2亿元,“九五”期间,每年安排1亿元。
三是实施农村移民外迁补助政策。
重庆库区累计外迁移民16.17万人,其中政府组织外迁移民每人享受5000元(静态)外迁补助。
(2)淹没工矿企业迁建优惠政策。
一是技改专项贷款。
1993年至1998年,国家每年安排三峡库区淹没企业技改专贷规模7.5亿元。
二是联营专贷。
1997年至2001年,国家每年安排三峡库区淹没企业联营专贷15亿元。
三是破产关闭参保企业补助。
对破产关闭参保企业欠发的养老金由中央财政一次性全额补助277万元。
四是银行核呆。
对关破企业历年的银行债务,按年度纳入全国呆坏账核销总规模予以核销。
五是财政转移支付。
对因企业破产关闭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采取转移支付的办法给予50%的补助。
六是实行“4∶4∶2”政策。
对国有破产关闭企业一次性安置补助存在的资金缺口,由中央财政、移民资金中央预备费和地方财政按4∶4∶2的比例分担解决。
(3)移民安置规划和投资概算调整政策。
国家通过调整三峡移民安置规划和投资概算,增加重庆市移民静态投资59.7亿元。
(4)对口支援政策。
一是中央部委和兄弟省市对口支援重庆库区资金206.9亿元。
其中,中央部委支持项目资金38.1亿元,对口支援省市到位经济合作项目资金149亿元、社会公益类资金11.8亿元,其他资金8亿元。
二是实行进口自用物资关税返还。
1996年至2003年,国家对三峡库区内资企业的开发性移民建设项目,每年核定总额1亿美元进口自用物资额度(其中,重庆库区8433万美元),实行关税和进口环节先征后由中央财政全额返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峡工程建设期三峡水库管理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峡工程建设期三峡水库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0.14•【字号】渝府发[2004]88号•【施行日期】2004.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峡工程建设期三峡水库管理的意见(渝府发[2004]88号)有关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峡工程建设期三峡水库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32号)精神,为保证三峡工程的顺利建设、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合理保护、开发、利用和节约资源,保障库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三峡水库的生态、环境安全,促进三峡库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三峡工程建设期我市三峡水库管理工作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三峡水库综合管理(一)在三峡工程建设期间,重庆市三峡水库管理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区县(自治县、市)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二)市政府对三峡工程建设期三峡水库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市移民局作为三峡水库综合管理部门,承担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确定三峡水库重庆库区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研究提出三峡水库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水库消落区的管理和水库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水库管理维护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三峡水库有关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管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对市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实施三峡水库管理工作考核。
市编办要会同市移民局制定市三峡水库综合管理机构编制方案,按程序报批。
(三)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三峡水库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切实加强水库管理的工作衔接和信息交流。
(四)有关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三峡水库的管理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统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30•【字号】渝办[2004]46号•【施行日期】2004.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统计工作的通知(渝办[2004]46号)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了全面、系统、准确、及时地反映三峡工程重庆库区(以下简称库区)移民搬迁、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库区统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进一步完善库区统计工作要在全面系统搜集、整理我市三峡移民及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历史资料的基础上,对现有的三峡移民及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方面的动态信息,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整理,做到基础情况准确,动态情况清楚,各项数据指标统一,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
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遵循以下工作原则:(一)依法规范的原则。
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编、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统计数据的发布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分工协作的原则。
各有关部门按照“三定”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编和统计工作;同时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统计工作,由市政府指定的牵头部门负责,其余相关部门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市统计局负责整个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规范管理。
(三)及时真实的原则。
在基础资料整编、统计监测中应严格遵循国家统计标准、有关部门统计细则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统计资料的真实可靠;按时完成资料整编、数据收集整理、数据报送和数据评估审核等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一)库区历史资料统计整编对三峡移民的淹没补偿和规划搬迁情况,三峡工程开工建设以来库区各重要年份(1992、1996、1997、2000年以来历年)的移民搬迁安置、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和数据进行整编。
三峡库区发展高效特色农业的建议
50~80米地 区可 发 展青 蒿 3 0 0 0—4 o万 亩 。黄 连种
培技术、科学的饲养繁育技术及现代设施技术 ,才 能获得 良好经济和生态效益。每一种特色农业 、每
一
植五年收获、亩年产值可达 20 元 以上 ,半夏种 00 植当年收获、亩产值可达 10 元 以上 ,青蒿种植 50 当年收获、亩产值可达 10 元左右 ,经济效益远 20
建园和栽培技术 ,柑橘三年投产、盛果期亩产可达
15吨 以上 ,早熟 梨 三 年 投产 、盛果 期 亩 产 2吨 以 .
( )政 策 引导 二
市政府应专门出台激励 特色农业发展 的政策 , 并对现有相关政策加以完善和细化 。主要包括放宽
库 搞好 非耕 地
用 6 万 亩 ,三 峡 水 库 的 库 湾 和 库 汊 利 用 1万 亩 , o
( 五)加工营销带动
。
特 色农 业是 高商 品率 的新 型产业 ,必须 通 过加
上 ,杨 梅 5 投 产 、盛果 期 亩产 50公 斤 以上 ,不 年 0
仅经济效益高 ,而且还有很好的生态环保功能。 ( 四)中药材种植业 三峡库 区盛产名 贵珍稀 药材 ,尤 以黄连 、青 蒿 、半夏 等 市 场 紧缺 的原 料 药 材 著 称。在 海拔
10 以上 地 区可 发展 黄连 2 亩左 右 ,在 海 拔 00米 o万
( )信 贷扶持 四 发展 特色农 业 的主 体是农 户 ,但 三 峡 的农 民 比
( )水产养殖业 五
三峡 库 区江河 塘库 水 面有 20万 亩左 右 ,三 峡 0
较贫穷,没有投资能力。因此 ,应当通过农村小额
成库后库面有 10 6 余万亩,发展水产养殖业有广阔
的空 间 。可 采用 江河 天然 放 养 、塘库 低 密 度 饲 养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三峡移民和库区发展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三峡移民和库区发展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8.20•【字号】渝办发[2004]256号•【施行日期】2004.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三峡移民和库区发展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的通知(渝办发[2004]256号)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三峡库区经济发展暨对口支援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市政府决定结合三峡移民和库区工作实际,对一些现实性、重大性、倾向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开展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采取理论研究和指导实践相结合,理论工作者与领导同志、实际工作者相结合,经常性、长期性关注与重点专题探索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我市三峡移民和库区发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一步调查了解掌握有关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工作思路和具体的政策措施,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研课题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及牵头人、参与人(一)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与库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谭大辉)参加单位:市政府研究室(唐华丽)、市发展改革委(缪为)、市移民局(郎诚)、市环保局(何大伟)、市社科院(肖长富、李琼)、市委党校(何关银)(二)库区特色支撑产业培育与产业结构调整研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欧阳林)参加单位:市经委(汤宗伟、王新民、丁大鹏、罗明泽)、市国资委(李建明)、市移民局(黄道辉)、市农办(李晓丹)、市商委(袁聿超)、市规划局(卢涛)、市国土房管局(程本初)、市环保局(何大伟)、市旅游局(马斌)、市中小企业局(代修超)、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李木祥)(三)库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规划研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沈晓钟)参加单位:市交委(滕宏伟、岳顺)、市建委(黄俊)、市市政委(赵纯雨)、市水利局(陈邦尚、舒金扬)、市移民局(杜华山)、市规划局(苏自立)、市国土房管局(程本初)、市旅游局(马斌)(四)库区“三农”问题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研究牵头单位:市农办(蓝富国)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张浩)、市科委(张文、刘小川)、市移民局(赵刚)、市农业局(斯方骏)、市林业局(肖鹏)、市水利局(刘正平)、市扶贫办(XXX)、市中小企业局(代修超)、(五)库区工业产业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牵头单位:市经委(汤宗伟)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徐涌先)、市政府研究室(唐华丽)、市国资委(李建明)、市外经贸委(杨占锋)、市移民局(喻凌)、市中小企业局(代修超)、市国土房管局(程本初)、市规划局(卢涛)、市安监局(韩贵刚)、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李木祥)(六)库区金融体系与金融平台建设研究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李木祥)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刘旗)、市财政局(张青)、市金融办(王军、朱华政、冯胜)、市经委(汤宗伟、王新民、丁大鹏、罗明泽)、市商委(任开庆)、市国资委(李建明)、重庆银监局(陈明柱、谭爱民)、重庆证监局(李量、张晓蕙)、重庆保监局(秦士由、王劲)(七)库区物流业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牵头单位:市商委(袁家驿)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张维)、市经委(汤宗伟、王新民、丁大鹏、罗明泽)、市建委(黄明聪)、市规划局(张景波)、市交委(滕宏伟、岳顺)、市移民局(陈佳)、市中小企业局(代修超)(八)库区旅游资源整合及旅游业上档升级研究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马斌)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王祖勋)、市交委(滕宏伟、岳顺)、市建委(黄明聪)、市规划局(张景波)、市移民局(李银国)、市文化局(陈顺、郭道荣)、市园林局(葛怀军、郎宏远)、市林业局(肖鹏)(九)库区社会事业发展问题研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谭大辉)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张凤)、市教委(徐兴望、陈元国、何思树、廖江等)、市体育局(王伟)、市文化局(陈顺、郭道荣)、市卫生局(邓莉)、市科委(张文、李雷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刘大权)(十)库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研究牵头单位: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杨应敏)参与单位:市人事局(张德安)、市公安局(周雪峰、童莉)、市教委(宋建英、廖江等)、市移民局(王兴于)(十一)库区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再就业问题研究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侯小川)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张凤)、市经委(汤宗伟、王新民、丁大鹏、罗明泽)、市农业局(斯方骏)、市民政局(黄玫)、市移民局(郭雪梅)、市财政局(张青)、市中小企业局(代修超)(十二)库区对口支援、对外开放与移民后期扶持研究牵头单位:市移民局(欧会书)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李先惠)、市经委(汤宗伟、王新民、丁大鹏、罗明泽)、市外经贸委(杨占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范伟华)、市人事局(张德安)、市科委(尹川华)(十三)库区稳定与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的建立牵头单位:市移民局(杨联举)参加单位:市公安局(杜永平)、市信访办(侯彤)、市安监局(韩贵刚)、市国土房管局(彭光泽)(十四)弘扬三峡移民精神与移民文化研究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汪俊)参加单位:市移民局(郎诚)、市文化局(郭道荣)、市精神文明办公室(陈劲)、重庆日报社(张国勇)、重庆电视台(张庆岗)(十五)其他重点问题研究1.三峡水库管理问题研究牵头单位:市移民局(周金华)参加单位:市发改委(牟成友)、市水利局(胡珍强、刘道高)、市环保局(陈小龙)、市市政委(曹阳)、市交委(滕宏伟、岳顺)、市国土房管局(彭光泽)、市公安局(冯兴权、黎明辉、谢建生)、市环保局(陈小龙)、市政府研究室(唐华丽)2.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城市防洪体系建设研究牵头单位:市国土房管局(莫元春)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缪为)、市财政局(张青)、市移民局(刘建国)、市建委(黄明聪)、市市政委(曹阳)、市水利局(吴江云、王振智)、市安监局(韩贵刚)3.库区水环境保护问题研究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张智奎)、市水利局(何文建)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张新忠)、市市政委(曹阳)、市移民局(钟杰英)、市建委(黄明聪)、市经委(汤宗伟、王新民、丁大鹏、罗明泽)、市科委(李雷霆)、市财政局(李开建)4.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问题研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欧阳林)参加单位:市环保局(陈盛木梁)、市农业局(斯方骏)、市林业局(向国伟)、市水利局(张崇庆)、市科委(刘小川)、市移民局(刘建国)二、调研工作组织与经费来源(一)为搞好此次课题调研,成立三峡移民和库区发展重大问题调研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谭大辉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于学信、市经委主任吴冰、市移民局局长刘福银、市科委主任周旭任副组长,各有关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整个调研工作的综合协调,具体事宜由市政府办公厅第七秘书处负责。
国家对三峡库区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为了支持三峡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前已出台了14类24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1)农村移民安置优惠政策。
一是建立三峡库区水利专项资金。
国家将三峡库区具备一定条件的受淹区县优先列为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县予以扶持,优先安排基本农田及水利专项资金。
从1996年开始,每年安排重庆市三峡库区水利专项资金7500万元。
二是建立大江大河治理水利专项资金。
“八五”期间,国家每年给三峡库区安排以工代赈资金1~2亿元,“九五”期间,每年安排1亿元。
三是实施农村移民外迁补助政策。
重庆库区累计外迁移民16.17万人,其中政府组织外迁移民每人享受5000元(静态)外迁补助。
(2)淹没工矿企业迁建优惠政策。
一是技改专项贷款。
1993年至1998年,国家每年安排三峡库区淹没企业技改专贷规模7.5亿元。
二是联营专贷。
1997年至2001年,国家每年安排三峡库区淹没企业联营专贷15亿元。
三是破产关闭参保企业补助。
对破产关闭参保企业欠发的养老金由中央财政一次性全额补助277万元。
四是银行核呆。
对关破企业历年的银行债务,按年度纳入全国呆坏账核销总规模予以核销。
五是财政转移支付。
对因企业破产关闭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采取转移支付的办法给予50%的补助。
六是实行“4∶4∶2”政策。
对国有破产关闭企业一次性安置补助存在的资金缺口,由中央财政、移民资金中央预备费和地方财政按4∶4∶2的比例分担解决。
(3)移民安置规划和投资概算调整政策。
国家通过调整三峡移民安置规划和投资概算,增加重庆市移民静态投资59.7亿元。
(4)对口支援政策。
一是中央部委和兄弟省市对口支援重庆库区资金206.9亿元。
其中,中央部委支持项目资金38.1亿元,对口支援省市到位经济合作项目资金149亿元、社会公益类资金11.8亿元,其他资金8亿元。
二是实行进口自用物资关税返还。
1996年至2003年,国家对三峡库区内资企业的开发性移民建设项目,每年核定总额1亿美元进口自用物资额度(其中,重庆库区8433万美元),实行关税和进口环节先征后由中央财政全额返还。
重庆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对策分析
重庆三峡库 区产业发展对策分析
二 、库 区产 业发展 面临的 主要制 约 因素
产业发展 的主要制约 因素体现在如下方 面。
和社会稳定 的核 心 和关键 。尽 管 近年来 库 区经 济有 了 长足 的发展 ,但是 ,受 多种 因素 影响 ,三峡 库 区产业 发 展 的条 件制约依然存在 ,直接影 响到 移 民安稳 致 富 以及 库 区经济
发展和社会稳定 。
一
力 。虽然 库区三次 产业结 构有 所改 善 ,但 非农 产业 占 比仍
J2 ) J9 。
[ 收稿日期]2 o o]吴海东,重庆广播 电视 大学教授 ;重庆 405 002 李庆 ,重庆 教 育 学院教授 。 重庆 405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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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 新论 20 年第 4 09 期
( 二)产业特色不突出 ,缺乏带 动性强 的支 柱产业。 由 于库 区资源 禀赋相 近 ,资源 加工水 平 总体低下 等原 因 .特 色资 源深加工业发展不仅 缓慢 。且产 业趋同 ,特色不 突出 , 导致相互 间的低水 平竞 争 。同时 ,库 区缺乏带 动性 强、具
值的 2 .%,生猪 产值 占农业 总产 值 的 3 .% ,分 别 比全 66 25
市平均水平 高 I0 和 88 .个 . 个百分点 。库 区工业 仍以传统 的 初级产品加 工业 为主 ,高 新技术 产业 比重 小 ,缺乏 龙 头带 动型 、支柱型 的高 新技术 企业 。20 07年 ,库 区高技 术产 业 增 加值 占 G P的比重为 22 D .%,比全市低 05个百分点 。同 .
然偏低 。20 年库 区第 一 产业 比重 比 全市平 均水 平 高 42 ,7 0 . 百分点 ,8 腹 心 区县第 一产 业 比重 比库 区平 均水 平 高 出 个 25 . 个百 分点 ,更 比全市平均水平 高 66个百 分点 。按 照钱 . 纳里关于发展 阶段 的判 断标准 ,库 区和 8个腹 心 区县 仍处 于工业化初期 阶段 ,; 的区县甚 至还未进入这个阶段 。 从产业 内部结 构看 ,传 统产 业在库 区仍 然 占据 主导 地
尼日利亚农业现状及开发建议
尼日利亚农业现状及开发建议一、尼日利亚农业概况(一)尼日利亚的农业资源。
1、土地资源。
尼日利亚土地面积92.38万平方公里,其中可耕地(包括撂荒的土地)6000多万公顷。
目前耕种面积2820万公顷,牧场2830万公顷,林地1090万公顷,水面1300万公顷。
尼日利亚既有滩涂湿地,又有热带雨林、热带草原、热带沙漠边缘地区,还有海拔在1500-1800米、可以种植亚热带甚至温带作物的高原,土地资源丰富多样。
2、人口资源。
尼人口约1.5亿,是非洲的第一人口大国。
与农业有关的家庭比例为:种植业94%,畜牧业70%,渔业2%,林业1%。
3、气象资源。
尼全境均属热带季风气候,总体高温多雨,年均温度约为26-27℃。
南方沿海一带最高平均气温为30.55℃,最低平均气温为22.2℃。
北方最高平均气温为34.44℃,最低平均气温为19℃。
全国均有明显的雨季和旱季。
5月至10月为雨季,湿度大,气温较低。
1 1月至次年4月为旱季,湿度低,气温较高。
尼降水丰富。
雨量由西向东、由北向南逐渐增多。
西部年降雨量约为1800毫米,东部为4300毫米。
4、水资源。
尼地表水资源丰富,河流较多,特别是东南部。
据尼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统计,尼日利亚有大中小水坝约200座,蓄水120亿立方米。
全国水资源总量313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2535亿立方米,地下水595亿立方米。
5、林业资源。
尼林地面积约1090万公顷,包括天然林、红树林和人工林。
大部分木材产于南方低地。
柚木产量位居世界前列,目前尚有20万立方米的柚木成材林有待采伐。
(二)尼日利亚农业的现状。
石油工业崛起以前,尼是一个农业国家,棉花、花生等许多农产品在世界上居领先地位。
但随着石油工业的兴起,农业被忽视,农产品产量逐渐减少。
奥巴桑乔自1999年当选为民选总统以来,试图重振农业生产,制订了一系列促进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对农业生产资料进行补贴,引进外来技术和品种,对自己不能制造、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农药实行低关税政策,邀请中国派专家和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等,农业增长速度有所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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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扶持三峡库区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渝农发[2007]87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2007.03.12
【实施日期】2007.03.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扶持三峡库区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
(渝农发〔2007〕87号)
市委二届九次全委会提出了加快库区发展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快库区产业发展着力解决移民就业促进库区繁荣稳定的决定》明确了推进库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切实履行好全市农业局系统的职责,做大做强库区特色产业,加快建设库区现代农业,促进库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更好地参与服务库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库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
(一)加快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和着力解决移民就业,是市委、市政府在深刻分析库区形势、全面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的基础上,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富民兴渝、构
建和谐重庆的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
直辖以来,虽然库区农业和农村经济长足发展,尤其是在库区二、三产业发展处于复苏期的关键阶段,为促进库区移民迁建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库区农业基础仍然脆弱,农民收入水平总体较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明显滞后,现代农业建设步伐缓慢,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尽管库区15个区县幅员面积占全市的53.4%,乡村人口占全市的49.2%,但库区的农村经济总量、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增速均大大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农业增加值仅占全市的43%,除肉类总产量外,其他主要农产品产量均不到全市一半。
对此,全市农业局系统必须站在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库区发展的新起点,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肩负起加快推进库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为服务库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库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二届九次、十次全委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城乡统筹发展方略,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统揽,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特色产业为支撑,以农业农村生态安全为基础,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打造特色的要求,着力完善配套政策和扶持措施,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参与服务库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促进库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快库区产业发展着力解决移民就业促进库区繁荣稳定的决定》的总体要求,库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
年,基本形成库区特色农业发展体系,每个区县培育形成2-3个特色农业支柱产业,基本形成库区特色农产品产、加、销体系构架,初步形成库区特色产业集群格局;农牧渔业特色产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变,粮食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库周绿化带基本农田建设和“移土培肥”工程全面竣工并发挥效益,生态家园富民工程覆盖率达到适宜户的40%,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
三、扶持库区重点特色产业发展
(四)加快推进库区劳务产业发展。
坚持把农村劳务经济作为库区第一大资源型产业和“第一经济”来抓,培育库区劳务品牌,努力打造特色劳务经济,建设库区农村劳务经济示范带。
协调库区区县政府将农民就业纳入区域就业规划,落实主城区与库区区县劳务对接机制,开展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示范。
建立农村劳动力档案库和资源信息库,实现全市联网。
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促进中职教育与“阳光工程”长期培训有机衔接,推行订单培训,培训指标重点向库区倾斜,培训就业率达到85%以上。
完善监管制度,稳步提高库区劳动力培训补贴标准,减轻农民负担。
配合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鉴定,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能力。
大力发展农村劳务中介和经纪人,完善农村劳务中介服务运行机制,推进诚信建设。
加强农村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
继续推行农村劳务订单输出和季节性、集团式输出。
加强与新疆建设兵团等短期劳务需求量大的地区和单位对接,开辟农村劳动力短期务工市场。
建立农事农务互助组,为农民外出务工创造条件。
建立与区县政府及其交通、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农民工转移输出安全有序。
深入贯彻《重庆市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和服务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
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益,落实农民工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
(五)加快推进库区柑橘产业发展。
把库区柑橘产业发展成为中国柑橘第一品牌。
按
照百万吨优质柑橘产业化工程规划目标与建设任务,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库区柑橘生产基地。
建立完善柑橘种苗三级繁育体系,保障柑橘产业发展对无病毒穗条和纯正种苗的需要。
实施“柑橘旱作节水工程”,大力推广柑橘节水灌溉技术和柑橘营养诊断-测土配方精准施肥技术,提高库区柑橘的科技含量和科技显示度。
采用“猪-沼-果”生态建园模式,积极发展库区特色农业循环经济生产示范园。
加大柑橘先进实用技术培训推广力度,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库区柑橘种植水平和产品质量,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在柑橘幼树管护的1-3年内为广大农户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