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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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技术规范
一、浅孔采矿
1、矿岩允许的暴露面积:
极不稳固矿床——顶板不允许暴露;
不稳固矿床——顶板允许暴露面积10㎡以内,但长时间暴露仍需支护;
中等稳固的矿床——顶板允许暴露面积200㎡以内;
稳固的矿床——顶板允许暴露面积500㎡以内;
很稳固的矿床——顶板允许暴露面积500~1000㎡;
极稳固的矿床——顶板允许暴露面积1000㎡以上;
2、采矿设计:
(1)在地测部门提出B级以上地质储量和相应一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矿块回采单体设计;
(2)矿块单体设计应包括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
(3)采矿设计必须符合公司实际,正确选择设计方案和各项技术参数,并不断研究、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4)采场单体设计应在本中段采场总体实际基础上进行,要照顾上下左右相邻采场的关系及回采顺序;
(5)采场单体设计应包括:采矿方法的选择依据、采场结构及参数的确定、采场工程布置、施工顺序及进度要求、落矿、出矿和顶板管理、通风及安全措施、降低矿石损失和贫化的措施及主要技术经
济指标;
(6)设计资料完成后,须经生产副总经理、生产技术部经理、分矿矿长及安全环保部、地测采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会审批准后,方能生效;
(7)采矿设计经审批生效并由测量人员现场标定位置后,方可施工;
(8)施工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原设计时,必须征得原设计者和生产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改动。
3、采矿现场管理:
(1)矿块回采施工前,设计者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施工者领会设计意图,便于严格按设计施工;
(2)设计人员必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掌握施工情况,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会同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3)矿房回采按阶梯或水平分层推进,保证作业面与天井(切割上山)畅通;
(4)回采时炮孔密度要适当,掌握好炮孔角度,合理装药,避免产生大块或破坏上下盘围岩;
(5)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处理好顶板和两帮浮石及盲残炮,处理盲残炮的方法:距盲炮眼300mm打平行眼起爆,用水、风冲洗炮孔。严禁打残眼或单独从事爆破作业。
(6)严格控制采幅,最大限度的控制可避免贫化;
(7)采场人行天井支护及架设梯子必须牢固可靠,横撑间距不
得大于1米;
(8)采场作业前必须做好通风降尘工作,必须处理好帮顶浮石;
(9)矿块回采必须圈定好矿体边界,避免矿石损失;
(10)采场回采结束须经地测人员实测验收后,方能撤出机台。
4、采场局部放矿与大放矿管理:
(1)采场局部放矿,使工作面保持在1.8~2.0米高度之间;
(2)采场局部放矿时,必须加强观测,如发现悬空现象,必须妥善处理后,方能继续作业;
(3)采场放矿时,采场内不得行人及进行其他作业;
(4)采场大量放矿时,控制矿石面均匀下降,提高放矿强度,缩短放矿时间,避免围岩片落造成大量贫化。
5、二次破碎爆破
(1)采场的大块,必须采用钻孔爆破破碎。
(2)在破碎大块时,应使用钻孔装药爆破,严禁使用裸露药包爆破或药包上压石块,应使用粘质黄泥覆盖药包。同时破碎多个大块时,应将非电导爆管并联汇总后通过主起爆导爆管引道起爆器后起爆。
6、空区处理及地压管理:
(1)采场回采后形成的空区应该及时处理,进行封闭或充填;
(2)加强地压观测,防止造成地压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