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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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规定是什么

一、补贴对象:

已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从事灵活就业的下列人员:

1、正在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

3、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5、残疾人或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

根据玉财社(2009)40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按各项社会保险补贴最低缴费基

数的缴费金额计算,4050人员补贴标准为实际缴费金额的2/3,其它人员补贴标准为实际缴费金额的1/2。

三、补贴办法:

上述五类人员符合申领条件的,到户口所属的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申请补贴手续,户口仍在原单位的,到居住地所属的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申请补贴手续。

办理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通海县工商局出具的未领取过〈〈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已经注销的证明;

2、灵活就业证明

3、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单据原件(当年1-3月的医疗保险补贴,凭上一年度

缴费单据的原件或复印件申请);

4、本人有效期限内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5、〈〈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正本及复印件(在外地领证的,加收通海户口证明);

6、玉溪市商业银行通海支行的活期存折复印件一份(地址:秀山镇北门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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