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包建筑工程内部合伙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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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与挂靠的区别

建筑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与挂靠的区别

建筑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与挂靠的区别
建筑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与挂靠在建筑行业中是两种不同的合作形式,它们有着各自独特的特点和作用。

首先,内部承包协议是指由建筑项目的主承包商与其他承包商签订的合同,用于将项目中的某些工程或专业分包给其他承包商来完成。

内部承包协议通常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质量要求、工期安排、支付方式等内容,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都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内部承包协议的特点是分包商与主承包商直接签订合同,分包商对主承包商负责,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

而挂靠则是指一个未取得相应施工资质的个人或企业,通过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签订挂靠协议,以挂靠企业的资质来承揽工程项目。

在挂靠关系中,挂靠方承担了一定的责任,同时也受到挂靠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挂靠的特点是挂靠方依托挂靠企业的资质来参与工程项目,挂靠企业对挂靠方的施工行为负责。

从合同主体来看,内部承包协议是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合同关系,而挂靠协议则是挂靠方与挂靠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

从合同内容来看,内部承包协议更侧重于工程量、质量、工期等具体要
求,而挂靠协议更侧重于挂靠方与挂靠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总的来说,内部承包协议和挂靠是建筑行业中常见的合作形式,它们在合同主体、内容和特点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在实际应用中,
各种合作形式都有其适用的场景,合同双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合适的合作方式,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有哪些内部承包合同就指企业作为甲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之间,为了能够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对于自己经营的业务和管理方面达成一定得协议,这种合同属于企业的内部经营方式和和一种奖励的体制。

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内部承包合同其实就是指项目经理内部承包合同,其内容就是承包企业与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签订的承包协议,合同约定内部职工需要完成定量的项目施工,可以独立核算,盈亏都由自己承担,还需要向施工企业缴纳一定的管理费。

内部承包合同具有以下的三个特征:第一,合同主体之一必须是施工企业的内部人员;第二,企业内部人员需要向施工企业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第三,内部承包人可以自己对经济上的问题自行核算,自负盈亏。

其实,内部承包不是专业的法律术语,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内部承包合同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例,但是内部承包的经营模式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所以,在建设工程的施工领域,内部承包合同十分的常见。

内部承包合同其本质上就是一种企业的经营模式,其主体与施工企业之间是一种隶属关系,但是此隶属关系是不能完全左右内部承包合同的整个内容,如若发生纠纷还需要区别处理。

一般来说,内部承包合同的发生会涉及一些内部关系的调整,但是关于内部承包人和施工企业之间关于劳动法的调整需要依据我国的《劳动法》为依据进行调整。

内部承包合同对外会涉及到内部承包人的构成,代表了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

根据我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合同里面可以标注拥有项目经理资质的企业职工,是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施工企业代表人。

所以,内部承包合同的项目经理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可以代表施工企业的表见代理,对外签订的内包承包合同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都由施工企业承担。

二、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

内部承包人必须是其施工企业的一员,与施工企业存在合法的劳动法律关系,与内部承包合同的主体相一致,这是内部承包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

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及纠纷的管辖

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及纠纷的管辖

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及纠纷的管辖云南王长江律师笔者曾在《华纬建筑专刊》2004第2期发表过《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风险防范》一文。

该文发表后,引起广泛的影响。

许多建筑许多施工企业与本人联系探讨关于内部承包是否合法以及与内部承包的一些相关话题。

为此本人撰写本文与大家交流。

一、内部承包,一种广泛的应用的经营模式。

内部承包是指建筑企业与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部人员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质量、技术、安全、财务的监督,承包人自行组织人、财、物,完成承包工程的施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向企业缴纳一定管理费的经营模式。

内部承包经营,由于能够最大程序地发挥承包人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地克服材料浪费、人力资源浪费、项目经理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在企业经营中被越来越广泛地运用。

在建筑业大省浙江和江苏,由于建筑企业体制比较灵活,这种内部承包经营的模式已经被广泛运用,形成了所谓的浙江模式”二、关于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施工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民营建筑企业就是依靠这种经营模式做大做强的。

然而由于在现实中许多个人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挂靠行为也是以内部承包的名义进行,内部承包的合法性受到了普遍质疑。

有的人认为内部承包本质上也是挂靠关系。

可以说这个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在司法实践中这个问题也比较混乱。

到现在为止,我国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认定内部承包关系。

本人认为内部承包虽然与挂靠行为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不能简单地将其定义为挂靠。

内部承包与挂靠有如下几方面的不同。

首先,从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隶属关系上看。

内部承包的承包人是企业的职工,与企业有隶属关系,双方有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从实践来看内部承包人往往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一般都有项目经理资质,与建筑施工企业有长期的劳动合同关系。

建筑施工企业往往为承包人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企业福利和社会福利。

而挂靠关系中,挂靠方与建筑施工企业没有隶属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工程施工合伙协议无效

工程施工合伙协议无效

工程施工合伙协议无效一、前言合伙协议是指合伙人之间为共同进行某项事业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责任的法律依据。

在我国,合伙协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

本文将以工程施工合伙协议为例,探讨工程施工合伙协议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二、工程施工合伙协议无效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工程施工合伙协议无效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形:1. 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合伙协议中约定的事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该部分条款或整个协议无效。

2.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如合伙协议中约定的事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协议无法履行,该部分条款或整个协议无效。

3. 违背公序良俗:如合伙协议中约定的事项违背公序良俗,导致协议无法履行,该部分条款或整个协议无效。

4. 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协议:如合伙人之间在订立合伙协议过程中,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该部分条款或整个协议无效。

5. 未履行法定程序:如合伙协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订立或变更,导致协议无效。

6. 合伙人不具备相应资格:如合伙协议中的合伙人未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导致协议无效。

三、工程施工合伙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1. 协议无效的确认:工程施工合伙协议无效的,合伙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协议无效。

2. 返还已支付的出资:协议无效后,合伙人应当返还已支付的出资。

如有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3. 赔偿损失:如因协议无效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清理债权债务:协议无效后,合伙人应当依法清理债权债务,如有剩余财产,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分配。

5. 承担法律责任:如合伙人明知协议无效仍订立或履行协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结论工程施工合伙协议是合伙人共同开展事业的重要法律文件,合伙人应当在订立协议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

合伙协议的效力的认定

合伙协议的效力的认定

合伙协议的效⼒的认定我们知道,想要成⽴⼀个公司,章程是必不可少的⼀个部分,但是现在也有许多⼈选择成⽴合伙企业,⽽成⽴合伙企业,必须订⽴书⾯的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地位吸纳光啊哈能与公司的章程,约束着合伙⼈的⾏为,规定了合伙⼈的权利义务,那么合伙协议的⽣效要件是什么呢?店铺⼩编,为⼤家整理了⼀下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伙协议的效⼒的认定1、公民个⼈之间订有书⾯合伙协议,且合伙协议的订⽴及协议内容符合《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法律⾏为的规定和对合伙协议内容要求的,应认定合伙协议有效。

2、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在本职⼯作以外从事商品⽣产、经营等商业性活动的公民,不具有从事合伙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其与他⼈所订⽴的合伙协议应认定为⽆效。

3、公民之间虽没有订⽴书⾯合伙协议,但当事⼈均承认订有⼝头协议或者有两个以上⽆利害关系⼈证明其订有⼝头协议,且当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合伙条件的,可以认定合伙关系成⽴。

4、公民之间没有订⽴书⾯合伙协议,也⽆⼈能够证明订有⼝头协议,如当事⼈进⾏的经营活动符合合伙条件的,也可推定为合伙关系成⽴。

《合伙企业法》第四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协商⼀致、以书⾯形式订⽴⼆、相关知识阅读1 书⾯合伙协议:合伙⼈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伙、退伙、合伙终⽌等事项,订⽴书⾯协议。

书⾯合伙协议是区分个⼈合伙和民间借贷的最关键证据,当事⼈务必注意签订并保留书⾯合伙协议。

2 ⼝头合伙协议:当事⼈之间没有书⾯协议,⼜未经⼯商⾏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有两个以上⽆利害关系⼈证明有⼝头协议的,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头合伙协议在司法实践中受到严格限制,存在⼀定的诉讼风险。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这⽅⾯的法律知识,不知道是否已经解答了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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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伙人合同协议书范本【8篇】

工程合伙人合同协议书范本【8篇】

工程合伙人合同协议书范本【8篇】工程合伙人合同协议书范本【篇1】合伙人:证号:电话:合伙人:证号: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全体合伙人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一、合伙宗旨: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项目以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建设项目内容和范围为准。

三、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方式及比例:建筑成本费用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合伙人均认可的其他费用由合伙人平均出资(即每合伙人承担20%费用)现出资元,大写人民币现出资元,大写人民币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盈余以各方均20%分配(如违约出资,按实际出资比例进盈余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约定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合伙期间原则上不得退伙;如遇到特殊原因确需退伙的,应经各方协商同意;七、项目日常管理1、某某某聘请总工程师,负责工程的技术工作;2、每月三十日为双方商定的结账日,由双方和会计共同下账,所有的支出均需双方签字后方能下账。

3、重大支出和重大合伙事项应由双方事先共同决定,双方电话决定的应在最近的下账日补签书面协议。

八、成本费的核算范围建筑成本核算的范围包括:工程介绍费、建筑工程资质挂靠费、税金、施工劳务费、施工机械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施工不电费、临时办公设备和用房租赁费、安全维护设施费。

预结算费、执行费、材料费及与工程有关的合伙人均认可的其他费用。

九、合伙期满:合伙期满,各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进行分配、承担;一方分配的应收款其他方有协助收回的义务。

十、合伙人行为禁止条款:1、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开发区与其他人合伙。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禁止合伙人在合伙期间实施损害合伙人利益的行为。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判决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判决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判决---【案例背景】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某项目的施工任务。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甲方认为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完成施工任务,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乙方则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进度受到影响。

最终,双方将此案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作出如下判决:1. 关于合同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完成施工任务,构成违约行为。

因此,法院支持甲方解除合同的请求。

2. 关于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在本案中,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完成施工任务,导致甲方遭受了经济损失。

因此,法院支持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的请求。

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依法进行鉴定。

3. 关于工程款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行为。

因此,法院支持乙方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的请求。

具体支付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依法进行鉴定。

法院判决如下:1. 解除甲乙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2.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因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完成施工任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依法进行鉴定;3.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依法进行鉴定。

【温馨提示】。

建筑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与挂靠的区别

建筑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与挂靠的区别

建筑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与挂靠的区别在建筑行业中,内部承包协议和挂靠是两种常见的合作方式。

虽然它们都是为了完成建筑项目而达成的合作协议,但是在具体的操作方式和法律效应上有所不同。

以下将分别从内部承包协议和挂靠的定义、特点、优缺点以及法律风险等方面进行比较,以便于大家深入了解这两种合作方式的区别。

内部承包协议是指建筑公司或者承包商在建筑项目中,将部分工程(如某个专业的施工)交由其他公司或个人来承包,这种协议通常在项目内部达成,不对外公开。

内部承包协议的特点是合同密度高,双方合作默契度强,一般情况下合作双方都有一定的长期合作基础。

内部承包协议的优点是可以根据建筑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双方合作更加紧密,有助于提高工程进度和质量。

然而,内部承包协议也存在一些缺点,比如容易出现合同漏洞,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挂靠是指一家建筑公司或者承包商与另一家企业或个人签订协议,前者将项目的整体施工和管理权委托给后者,主要以名义挂靠的形式出现。

挂靠的特点是合同公开,监管相对规范,适用范围广泛。

挂靠的优点是可以借助挂靠方的资源和经验来完善项目,提高效益和成本控制能力。

然而,挂靠也存在一些缺点,比如可能会降低建筑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声誉,一旦挂靠方出现问题,可能会对整个建筑项目造成影响。

在法律层面上,内部承包协议和挂靠也有一定的区别。

内部承包协议一般在项目内部进行,合同内容一般较为灵活,更加侧重于双方间的信任和合作。

而挂靠属于公开性合作方式,双方合作的内容更为规范,法律风险相对较低。

因此,在选择合作方式时,建筑公司或者承包商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项目需求来选择合适的合作方式,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且降低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建筑项目内部承包协议和挂靠在操作方式和法律效应上存在一定的区别。

合作双方在选择合作方式时应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的需求来进行综合考虑,并谨慎选择合适的合作模式,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工程施工项目合伙承包协议书通用版6篇

工程施工项目合伙承包协议书通用版6篇

工程施工项目合伙承包协议书通用版6篇篇1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共同承包工程施工项目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背景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伙承包工程施工项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共同遵守。

二、合作事项及承包范围1. 合作事项:甲乙双方共同承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项目。

2. 承包范围:具体承包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

三、合作模式1.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

2. 双方共同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共同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

3.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各自负责相应的工程任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四、合作期限及进度安排1. 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之日止。

2. 进度安排: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制定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五、出资比例及财务管理1. 甲乙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出资,确保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

2. 双方共同设立专用账户,负责项目的财务管理。

3.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结算。

六、利润分配及风险承担1. 利润分配:甲乙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项目利润。

2. 风险承担:双方共同承担项目风险,按照约定比例分担损失。

七、权利与义务1.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 双方应互相支持,共同协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 双方应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商业秘密。

4.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八、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有效的条件

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有效的条件

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有效的条件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是建筑企业为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降低成本、激发员工积极性而采取的一种内部管理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将工程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内部单位或个人,双方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明确项目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安全责任等内容。

为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双方需遵循以下条件:一、合同主体资格合法1. 发包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承包人必须是发包人的在册员工或下属分支机构,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内容真实合法1. 合同双方应当保证合同内容的真实性,不得虚构或隐瞒事实。

2. 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公序良俗。

三、合同履行能力1. 发包人应履行对承包人的管理职责,提供人力、资金、技术、设备等核心事项的支持。

2. 承包人应具备完成工程项目的实际能力,包括技术、人员、设备等。

四、经济核算和责任划分1. 承包人在经济上可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 承包人对外以发包人的名义展开经济活动,发包人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五、合同形式要件1. 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中应包含项目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安全责任、价款支付等内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遵循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

2. 合同变更和解除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双方合法权益。

七、争议解决方式1.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2. 双方应遵守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积极履行合同义务。

总之,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合同主体资格、内容、履行能力、经济核算、合同形式要件、变更解除条件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多个方面。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审查这些条件,确保合同合法有效,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同时,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共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合伙协议5篇

建筑工程合伙协议5篇

建筑工程合伙协议5篇建筑工程合伙协议1为了明确合伙人的经济关系及职责,共同完成投资合伙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双方反复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定如下合同,望共同遵守:一、合伙人组成:合伙人甲:姓名(以下简称甲方)合伙人乙:姓名,姓名(以下简称乙方)二、合伙人共同投资榕江城北新区农贸市场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__工程施工地点:__三、合伙宗旨经甲乙双方合伙人共同协议,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双方合伙人共同出资投资榕江城北新区农贸市场工程建设。

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明确投资利润分配依据,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而实现各方利益化。

四、合伙人及投资金额:本工程预计投资__万元,前期甲乙双方出资人各出资__万元,后期出资时间根据工程进度情况而定。

如果预计的总金额不能满足工程所需,所需资金由甲乙双方出资人按所需金额平均出资。

本合同签字之日,各投资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纳交付投资款,出纳向各投资人出具收据。

投资款用于支付榕江城北新区农贸市场工程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支出。

五、盈利分配及债务(亏损)承担投资利润与亏损分配比例甲乙双方各占百分之伍拾(50%);工程款收入在扣除材料、人工、费用等直接成本后,首先用于归还合伙人的投资本金再分配利润。

(如项目出现亏损,按投资比例分配)六、合伙管理:1、合伙事务施工现场执行总负责人:__x负责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的班组确定、材料采购定价事务双方合伙人共确定。

2、合伙事务当中由__x负责与__管理委员会收款及业主的函接工作。

七、财务管理由合伙人__x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出纳),由合伙人委派__x负责帐务处理(发票管理),支出发票及费用由双方合伙人签字方可报销。

八、财务制度设立该项目工程专用帐户,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凭印鉴支取现金。

九、退伙协议合伙期间一方不得退出。

十、权利和义务合伙人共同协商共同管理,并参与日常事务的处理。

合伙人内部承包合同协议书

合伙人内部承包合同协议书

合伙人内部承包合同协议书根据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内部承包的相关规定,本合同协议书旨在明确合伙人内部承包的条款和条件,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保护。

第一条定义1.1 本合同中所称“合伙人”是指参与本合同签订的各方。

1.2 “内部承包”是指合伙人之一或多方承担公司内部某一项目或业务的运营和管理责任。

第二条承包范围2.1 承包人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负责承包范围内的项目或业务的运营和管理。

2.2 承包范围应明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发、市场推广、财务管理等。

第三条承包期限3.1 本合同的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或合同终止之日止。

3.2 承包期限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第四条承包费用4.1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用。

4.2 承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管理费、项目运营成本等。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5.1 承包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项目进行管理和运营。

5.2 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目标,保证项目质量。

5.3 合伙人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以确保承包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利润分配6.1 承包项目的利润应按照合伙人之间的约定进行分配。

6.2 利润分配的具体比例和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2 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赔偿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9.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和解除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

9.2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交接工作。

第十条其他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伙人协商解决。

10.2 本合同一式多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日期:(注:以上内容仅为模板,具体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内部合伙协议书范本

工程内部合伙协议书范本

工程内部合伙协议书范本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拥有某项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权和运营管理权,乙方愿意参与该工程项目的投资和运营,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述1.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1.3 项目投资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1.4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作方式2.1 甲方作为项目的主体,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2.2 乙方愿意作为项目的合作伙伴,参与项目的投资和运营,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投资款。

2.3 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项目的利润和承担项目的风险。

三、投资款及支付方式3.1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投资款,投资款总额为______万元。

3.2 投资款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支付。

3.3 乙方支付投资款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四、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4.1 项目的利润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4.2 项目的亏损由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承担。

五、决策权和管理权5.1 甲方作为项目的主体,拥有项目的决策权和管理权。

5.2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决策和管理,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六、保密条款6.1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和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予以保密。

6.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内容和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

七、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项目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8.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两个自然人合伙出资承包工程合同5篇

两个自然人合伙出资承包工程合同5篇

两个自然人合伙出资承包工程合同5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乙方:[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鉴于甲乙双方均具备相关的工程建设经验及能力,经过友好协商,共同决定共同出资承包某工程项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目的及承包工程概况双方共同出资承包[具体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位于[具体地点],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工程内容描述]。

合同目的为明确双方合作关系,规范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第二条合伙期限及投资比例合伙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止。

甲乙双方投资比例分别为甲方占比XX%,乙方占比XX%。

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设备、材料、技术等方面的投入。

第三条职责与分工1. 甲方负责[具体职责描述];2. 乙方负责[具体职责描述]。

双方共同执行承包工程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管理、进度安排、成本核算等。

重大决策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第四条工程款项管理1. 工程款项的收取与支付需经双方共同确认;2. 设立专用账户管理工程款项,账户由双方共同管理;3. 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分配收益和承担风险。

第五条工程实施与验收1.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2. 双方共同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进度监控及质量控制;3. 工程完工后,需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4. 验收过程中,如存在质量问题,由双方共同承担修复责任。

第六条风险管理及处置1. 双方应共同管理风险,制定风险应对措施;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停工或损失,双方应按照投资比例共同承担;3. 任何一方因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工程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或解除;2.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修改或解除合同;3. 合同解除后,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处理合同解除后的相关事宜。

民法典中个人与公司签合作协议有效吗

民法典中个人与公司签合作协议有效吗

民法典中个⼈与公司签合作协议有效吗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双⽅在进⾏交易的时候是要签订合同的,这样的话双⽅的权益就可以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了。

但是有的时候存在疑问,那么在民法典中个⼈与公司签合作协议是否有效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民法典中个⼈与公司签合作协议有效吗民法典规定,公司与个⼈签订承包合同有没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定,如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般具有法律效⼒。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四⼗三条【民事法律⾏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为有效:(⼀)⾏为⼈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意思表⽰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程承包合同的⽅式有⼏种⼯程承包合同的⽅式有六种。

⼯程承包合同可分为总承包、分项承包、分包、转包、劳务承包和设计-施⼯合同等⽅式。

总承包合同项⽬法⼈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程项⽬的全部⼯作的协议。

签订总承包合同需要经过⼀系列程序,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和谈判协商,最终由项⽬法⼈与承包商协商⼀致、签订合同。

总承包合同的当事⼈是总承包商和项⽬法⼈。

项⽬中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能在项⽬法⼈与总承包商之间发⽣。

分项承包合同项⽬法⼈与各分项⼯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分项⼯程的协议。

各个承包商分别对项⽬法⼈负责。

整个⼯程可以约定由项⽬法⼈或其中⼀个主要承包商管理协调。

分项承包合同的优点在于给项⽬法⼈充分的灵活性,获得最好的专业承包商以及缩短⼯期、节省由总承包商再分包的费⽤等。

分包合同总承包商在与项⽬法⼈签订某⼯程项⽬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程项⽬的某⼀部分⼯程或某⼀单项⼯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

分包合同的当事⼈是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

⼯程项⽬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能在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发⽣;项⽬法⼈与分承包商之间不直接发⽣合同法律关系。

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民法典规定,公司与个⼈签订承包合同有没有效是要依据具体情况⽽定的,如果说符合合同的相关要件的时候就是合法有效的,否则的话就是⽆效。

工程合伙协议书范本(4篇)

工程合伙协议书范本(4篇)

工程合伙协议书范本甲方:乙方: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参与项目施工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总则1.1本协议为双方一次性联合协议。

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项目施工具有约束力。

1.2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1.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2.1该工程项目全部由乙方组织施工,并承担该项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试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和法律义务。

2.2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项目部,协调与业主及监理的关系。

2.3甲乙双方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2.4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标价%的管理费用(不含税金、暂定金额按实际发生计取)。

管理费用支付方式:。

第三条甲方职责3.1项目部由甲方委派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各一名,参加工程及财务管理,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3.2甲方在工程现场设立双控银行账户,取款时需经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财务主管印鉴共同确认。

工程计量款到位后扣除甲方管理费用,余款在三日内拨付给乙方用于工程施工。

3.3甲方在青岛完税后,甲方根据分包协议,负责向乙方出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3.4协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第四条乙方职责4.1项目部由乙方委派项目副经理,同时组织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及设备,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资金,工程质量以现场监理验收为基准,以确保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使人员稳定。

如工程施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此协议,拒绝拨付工程进度款,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2乙方所提供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业务素质低,不能胜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撤换。

4.3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

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对外效力

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对外效力

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对外效力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在建筑行业中广泛应用。

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是指施工企业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之间签署的,由承包人提供支持并监督,由内部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完成承包工程的合同。

然而,关于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对外效力问题,在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对外效力问题。

一、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及特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是施工企业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之间签署的合同。

合同的特点在于,承包人作为施工企业的内部单位或个人,具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承包人需在施工企业的支持和监督下完成工程任务。

此外,承包人对外承担施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独立性。

二、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对外效力争议关于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对外效力,主要存在以下争议:1. 内部承包合同的合法性认定部分观点认为,内部承包合同是施工企业内部管理的范畴,无需遵循外部市场交易规则。

因此,内部承包合同的签订不涉及外部法律关系,不对外部主体产生法律效力。

另一种观点认为,内部承包合同虽然是施工企业内部管理的一种方式,但承包人作为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与外部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受到外部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因此,内部承包合同对外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2. 内部承包合同与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区分在实际操作中,内部承包合同与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容易产生混淆。

部分施工企业以内部承包合同之名,行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之实,导致合同效力的认定存在争议。

对于这一问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中提出,判断内部承包合同的性质和效力,需关注承包人是否具有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能力,以及施工企业是否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进行管理。

三、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对外效力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对外效力认定,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 承包人的独立性判断承包人是否具有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能力,包括承包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人员、设备等条件。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案由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案由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案由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建筑企业为了完成工程任务、实现经济利益,与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就工程施工和管理所达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

本文将从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特点、效力以及法律风险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与特点1. 定义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是指建筑企业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了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就工程施工和管理所达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特点(1)合同主体特殊:合同主体为建筑企业与其内部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具有明显的内部性质。

(2)合同目的明确:旨在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实现经济利益。

(3)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内部承包人承担工程施工和管理的责任,建筑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管理。

(4)经济独立核算:内部承包人在经济上可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1. 有效要件有效的内部承包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内部承包人必须是施工企业的在册职工或者下属分支机构。

(2)建筑企业应积极履行对内部承包人的管理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管理。

(3)内部承包人在经济上可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内部承包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无效情况内部承包合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导致合同无效:(1)名为内部承包,实为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

(2)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主体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三、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风险1. 合同履行风险:内部承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工程任务,可能导致合同纠纷。

2. 合同效力风险:内部承包合同存在无效情形,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进而引发纠纷。

3. 法律责任风险:内部承包人对外以建筑企业的名义展开经济活动,可能导致建筑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4. 税收风险:内部承包人未按规定缴纳税费,可能导致建筑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四、风险防范措施1. 加强内部管理: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内部承包人的管理,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

建筑合同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建筑合同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建筑合同协议书的法律效力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合同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建筑合同协议书作为一种民事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2. 合同生效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建筑合同协议书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况正常。

(2)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当事人签订建筑合同协议书时,应当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不得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3)内容合法:建筑合同协议书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4)形式合法:建筑合同协议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3. 法律效力表现(1)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建筑合同协议书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争议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3)法律保护:若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建筑合同协议书无效的情形1. 违反法律法规:建筑合同协议书的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涉及非法集资、违规操作等。

2. 欺诈、胁迫: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建筑合同协议书。

3.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建筑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总之,建筑合同协议书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等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当事人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两人一起承包工程合同有效吗

两人一起承包工程合同有效吗

两人一起承包工程合同有效吗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建筑行业的蓬勃兴起,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需要专业的承包商来完成。

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两个或多个合作伙伴联合承包一个工程项目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合作模式。

许多人对于两个人一起承包工程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如何制定此类合同存在疑问。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两人共同承包工程合同的范本,并解析其有效性。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订立合同,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因此,两个人共同承包工程合同是完全有效的,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即可。

我们来看一下两人共同承包工程合同的范本。

这份范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 合同双方:明确指出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2. 工程概况:详细描述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内容、工期等基本情况。

3. 工程质量要求:明确列出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4.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约定工程的总价款、预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等。

5. 工程变更与索赔:约定在工程过程中发生变更时的处理方式和索赔程序。

6.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在违约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7. 争议解决: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8. 其他条款:包括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合同生效条件等其他相关事项。

通过以上范本,我们可以看到两人共同承包工程合同需要具备的基本要素。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范本进行适当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双方的需求。

同时,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顺利履行,建议在签订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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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包建筑工程内部合伙协议的效力(参考)
案件简述: 问题:个人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施工合同一般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几乎已成共识,那么,如果以约定个人挂靠施工企业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内部合伙合同效力如何呢本人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代理的一案可作一借鉴。

个人承包建筑工程内部合伙协议的效力
问题:个人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施工合同一般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几乎已成共识,那么,如果以约定个人挂靠施工企业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内部合伙合同效力如何呢本人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代理的一案可作一借鉴。

一、基本案情:
2005年1月18日,原告张××与被告李×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合股承包义乌外商俱乐部工程。

原告占25%的股份,出资50万元,被告占75%股份,出资其余部分(即150万元)。

协议签订后,被告于同年1月18日和1月19日先后两次收取了原告入股金15万元。

被告在收到原告的15万元资金后,并没有让原告参与管理,原告因此与被告多次协商,但被告拒不理睬。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工程必须有相关建筑资质,原被告个人承接工程,违反了我国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据此,请求法院判令:1、确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股承包经营协议无效;2、被告退还入股金人民币15万元,支付利息人民币4599元(按股金的日万分之二点一暂计至2005年6月14日),并赔偿损失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币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未到庭,无答辩。

经审理查明,2005年1月18日,原告张××与被告李×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1、甲(被告)乙(原告)双方共同合股(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管理施工义乌外商俱乐部工程,由乙方出资50万元人民币,分阶段投入项目的施工建设中,乙方占整个工程项目的25%的股份。

2、义乌外商俱乐部工程施工所需的其余资金由甲方负责,甲方占有整个项目的75%的股份……5、项目部的资金有余额时,应按照甲乙双方股份比例归还甲乙双方所投入的资金。

最后竣工时的盈利及工程所有盈利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项目部购买的机械以资金形式分配给甲方。

6、本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分配完所有利润后自动解除。

签订协议当日,被告收到原告义乌外商俱乐部工程施工入股金人民币50000元。

次日,被告又收到原告第二笔义乌外商俱乐部工程施工入股金人民币100000元。

庭审中,原告向本院提交交通费及住宿费票据,合计金额人民币元,证明原告交通费及住宿费损失。

另查明,原告和被告在协议中约定,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在深圳市法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不成,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二、法院观点:
本案系合伙纠纷。

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应视为其放弃对原告主张的抗辩,本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确认。

根据建筑法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原、被告系个人,双方关于共同承包建设义乌外商俱乐部工程的协议,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被告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

原告诉请返还入股金人民币15万元,本院予以支持。

原告明知自己及被告没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而与被告签订协议,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其对利息及交通费,住宿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三、法院判决:
2005年8月25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股承包经营协议书无效;
二、被告李×应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张××人民币15万元;
三、驳回原告张××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4749元,由原告张××负担人民币351元,被告李×负担人民币4398元(此款原告已预缴,不退,被告负担之数应于上述付款期内一并支付给原告)。

判决下达后,原被告均未上诉。

四、律师分析:
1、本案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本案中约定“应在深圳市法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而由于深圳有两个仲裁机构,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确因而仲裁约定无效。

其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

本案中约定“仲裁不成,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违反了仲裁法的或仲或裁制度,同样属于仲裁条款无效。

2、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
由于本案属于合伙合同纠纷,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除非双方另行约定协议管辖法院。

而本案中虽然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但不影响诉讼管辖条款的效力,由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为原告住所地法院,该协议管辖的约定并不违反民诉法相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3、合伙协议是否有效
本案中,原被告为承接某工程而挂靠在浙江省义乌第九建筑工程公司的名下,并签署了这份内部合伙协议。

但是根据《建筑法》条26条的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也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筑施工合同应认定无效。

简而言之,上述法律明确规定,承包建筑工程必须是合法资质的建筑单位,不能个人挂靠单位,更不能以个人名义承包,否则应认定无效。

而原被告双方既不是建筑单位,更不是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单位,而只是公民个人,不具备依法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故本案中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书》内容违反《建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属无效合同。

同时,协议约定的工程并未施工,双方《协议书》未实际履行。

协议签订后,原告缴纳了15万元,被告不仅不让原告参与前期管理,且未能缴纳任何出资,同时,该工程项目也因故未能实际履行,即双方《协议书》也未实际履行,双方约定的承包经营义乌外商俱乐部工程的合同目的已经不能实现。

可见,双方《协议书》的效力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无任何现实履行意义,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4、被告是否应该承担原告的欠款利息、交通费等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由于双方《协议书》违反了强制性的法律规定,被告应返还原告的15万入股金,根据“过错相抵”原则,被告不应承担利息、交通费等损失。

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3969元利息及车旅费元的要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因此,由于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主要内容为个人合伙承包建筑工程,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被告应返还原告股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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