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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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9577-2004《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效率等级》
2.《能效标准》主要内容摘录
(1)标准的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水机组的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以下简称:冷水机组)。
(2)基本的术语和定义
a) 能源效率限定值(the maximum allowable value of energy consumption)冷水机组在额定的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能效比的最小值,简称能效限定值。
b) 节能评价值(the 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在额定的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节能型冷水机组应达到的能效比最小值。
c) 能源效率等级(energy efficiency grade)能源效率等级(简称能效等级)是表示产品能源效率高低差别的一种分级方法,依据能效比的大小确定,分成1、2、3、4和5 五个等级,其中1级表示能源效率最高,五级表示能源效率最低。
d) 额定能源效率等级(rate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
额定能源效率等级是指由生产厂家在产品上规定的冷水机组的能源效率等级。
(3)能效限定值
水冷冷水机组的能效比实测值应大于等于表1的实测值。
表1 能源效率限定值
(4)能源效率评定方法
a) 能源效率等级评定方法
根据机组的性能系数测试结果,依据表2,判定该机组的额定能源效率等级。产品的性能系数测试值和标注值应不小于其表2中额定能源效率等级所对应的指标规定值。
表2 能源效率等级指标
b) 节能评价值
机组的节能评价值为表2中能效等级2级。
(5)能源效率的试验方法按GB/T18430.1和GB/T10870中的能源效率试验方法进行(6)检验规则
在一批产品中,抽取一台样品,测试其性能系数;若不满足规定要求,再抽取两台样品,实测值均应满足规定要求,否则判该批为不合格。
对于单台产品,测试其性能系数;若不满足规定要求,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7)能源效率等级标注
a) 生产产家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和测试结果,确定产品的额定能源效率等级。
b) 生产厂家应在其产品的出厂文件上注明该机组的额定能源效率等级、所依据的标准号。
3.《能效标准》重要技术内容的说明
(1)标准的说明
《能效标准》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其中关于“能效限定值”的要求是强制性的,对国内所有生产和销售的冷水机组都有约束力。
(2)关于标准的适用范围
《能效标准》只适用于冷水机组,不适用于热泵机组的制热工况;标准只适用于电制冷机组,不适用于溴化锂吸收式机组。由范围可以看出,能效标准是为了规范电制冷产品的竞争。
从《能效标准》可看出,其适用的产品为电制冷冷水机组,且与压缩机类型、功能(单冷、热泵)、试验测试的可操作性无关,只是按制冷量大小划分。
表3 产品划分范围
注:额定制冷量指在额定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机组的制冷量
(3)关于额定制冷工况
在GB18430.1中,规定了机组的名义工况:30/7℃。因此,《能效标准》中的额定制冷工况就是在GB18430.1中的名义工况,能效等级都是以名义工况30/7℃作为划分依据,这一点要特别注意。换句话说,《能效标准》中未规定非名义工况下的能效等级。
(4)最低能效值或能效限定值
从《能效标准》可看出,冷水机组根据制冷量划分成三个范围,即0~45.4万Kcal/h,45.4~100 万Kcal/h, 100万Kcal/h以上,因此最低能效值也划分成三个。根据《能效标准》,低于最低能效值的冷水机组不得生产和销售。
表4 能效限定值指标
(5)能效等级的含义
根据国家能效标识管理办法的要求,冷水机组的能效等级划分成5级,即1,2,3,4,5级,每级含义如下:#p#副标题#e#
1)1级为超前值,是企业努力的目标
2)2级为节能级,代表节能产品的门槛(最小寿命周期成本),可申请节能产品认证
3)3、4级代表我国的平均水平
4)5级为最低能效值产品,也是即将淘汰的产品
(6)能效等级的评定
目的是配合我国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能源效率等级只是对产品的能源效率指标进行划分,并不代表产品的整体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一是拉开档次,鼓励先进;二是兼顾国情,以及对市场产生的影响;三是逐步的与国际接轨。
根据标准规定,能效等级的评定基准为冷水机组的性能系数测试结果,且测试值不得小于能效等级对应的指标规定值。特别注意:评定的性能系数为机组的实测值,而非目前厂家宣称的样本数据。
4.《能效标准》和GB18430.1的关系
GB18430.1-2001是冷水(热泵)机组的产品标准,和《能效标准》存在如下关系:
(1)在《能效标准》中,明确规定判定电制冷机组的能源效率等级的试验方法应按照GB18430.1-2001进行。
(2)在GB18430.1-2001标准中,根据电制冷机组所使用的压缩机种类,也同样规定了进入市场的门槛值,如表5所示
表5 GB18430.1-2001中名义工况性能市场准入值
对照表4可以看出,相对于GB18430.1-2001中规定的螺杆机和涡旋机的COP门槛值,《能效标准》中的门槛值要求大大提高,门槛值提高了 4-15%;《能效标准》却降低了离心机的门槛值,降低了11~24%。联想到《能效标准》不适用于吸收机组以及降低离心机门槛值,可以看出其原因可能是因为离心机和吸收机的竞争格局已经成熟,已经比较规范。而螺杆机和涡旋机目前正处于战国混战的时代,显示出国家纠正螺杆机和涡旋机弄虚作假、无序竞争的用意。
(3)在GB18430.1-2001标准中规定,机组名义工况的性能值不应小于机组名义值的92%。这个规定的意义是:比如如果对外宣称机组的COP值为6.0,实测时只要达到5.52就算合格,就算符合标准。但是国内有一部分厂家却利用这个标准,将允许的偏差故意改大成8~18%,极大地扰乱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