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室外路灯配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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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或外部部件在使用或维护时因振动而移位。 除了至少用两个装置固定以外,例如螺钉或具有足够强度的类似装置,固定的 灯具部件或外部部件应有附加的防护,万一在正常条件下一个固定装置失效时, 防止这些部件坠落,导致危及人、动物和周围环境。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对安装在桅杆(立柱)悬臂上和立杆顶部的灯具或外部部件, 进行 6.3. 1 的试验来检验。 隧道灯具不要求进行风力试验。 注:考虑到振动可能产生的影响灯具应与可能使用的光源和灯杆一起考虑。 防水、防尘,它分开提出要求了。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5-2005/IEC 60598-2-3:2002 对路灯的 制造要求,少有人知道,包括路灯所的负责人,都对这款要求不够了解。 上海城建设计院专做路灯设计的电气总工,介绍的一个典型案例—— 外地的一个路灯管理所专门对路灯的门孔(柱式合成灯具的安装、检修门孔) 设置高度、接线端子接线高度提出要求:要 2m 多高。 因为当地的洪水位有一个人的高度,门孔高于当地最高洪水位 300 左右。 故我们今后得注意: 1、对路灯的门孔,应提出 IP33(侧开式外部部件配玻璃件 35) 防护等级要求。 2、对路灯的门孔、接线端子接线高度,应提出要求;特殊情况下,应高位安装。 做到: 1、避免发生门孔、接线端子被水浸没的可能,杜绝事故隐患。 2、门孔的防水防尘(主要是防水)要良好,以避免下雨天 RCD 误动作。
2)供电距离超过 100m 但不超过 400m, I n =100mA; 3) 供电距离在 100m 左右且当 RCD 采用 I n =100mA 会给设计带来一定程 度的困难或麻烦,可允许采用 I n =30mA。 施工图参考说明 I n =300mA 为例: 1、本工程室外路灯配电采用局部 TT 系统,每个路灯单独设置保护接地极。 保护接地极优先利用路灯基础内的钢筋作为自然接地极,要求将路灯底座预留 的地脚螺栓与路灯基础内的钢筋全部焊接连通,确保其相互间有可靠的电气连 接,并要求其接地电阻不大于 30Ω;在路灯基础离室外地坪下方 0.5m 处预留 100×100×6 热镀锌预埋钢板(与路灯基础内的钢筋焊接连通) ,以备当接地电 阻不满足设计要求时供增设人工接地极用。 预埋钢板或增设的人工接地极,在施工完毕后应外敷混凝土作防腐保护, 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50mm。 2、当施工单位检测每个路灯保护接地极电阻时,万一发现有个别路灯的接 地极阻值出现小于变电所变压器系统接地电阻的阻值时,应将该配电回路的所 有路灯保护接地极电阻(依次编号) 、系统接地电阻的检测数据提交设计院,由 原电气设计人员进行计算和分析,确保配电系统安全,保证人身安全无虞。 3、路灯灯具应遵守 GB 7000.1-2007/IEC 60598-1:2003 《灯具 第一部分: 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5-2005/IEC 60598-2-3:2002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 安全要求》等相关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的具体要求,路灯的 门孔,至少应符合不低于 IP33(侧开式外部部件配玻璃件 IP35) 防护等级要 求;每个路灯应由灯具供应商根据灯具光源的容量在相线上装设一个与其容量 匹配的熔断器和熔体,熔断器应固定牢靠,设在灯具门孔内的位置应便于检修、 更换。 在定购灯具前, 应保证室外路灯的灯具门孔底边高出室外地坪 0.3m~0.5m 为宜并应高出当地最高积水位的 0.3m,或由业主方根据路灯所处的具体环境和 运行、管理、检修需要,在确保电气安全的前提下自行确定灯具门孔底边距地 高度。 4、要求管理室外路灯的责任单位,加强平时的维护保养工作,建立定期的 巡查检测制度。 一旦在路灯配电箱 RCD 装设处检测到泄漏电流超过 75mA , 应 立即逐段检查该路灯配电回路,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电气安全。
室外路灯配电问题
2013-1-23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5-2005/IEC 60598-2-3:2002 6 结构 应用 GB 7000.1 第 4 章和下述 6.1 到 6.5 的规定。 6. 1 所有灯具的外壳防护等级至少应达到 IPX3,但隧道照明灯具和柱式合成灯 具带的侧开式外部部件配玻璃件至少应达到 IPX5。 对柱式合成灯具, 包括门孔, IP 类别的规定如下: 1) 2.5m 以下的部件:IP3X(见 IEC 60364-7-714) ; 2) 2.5 m 以上的部件::P2X(当外部部件是侧开式的情况下,配玻璃件的 IP 分类应为 IP5X) 。 6.2 悬挂于跨接线上的灯具应配备夹紧装置, 随灯具提供的说明书上应说明与夹 紧装置相适应的跨接线的尺寸范围。装置应夹紧跨接线以防止灯具相对于跨接 线移动。 在灯具安装和正常使用期间,悬挂装置不能损坏跨接线。 将灯具固定到灯具制造厂说明书上规定的最小和最大跨接线上后,目视检验其 合格性。 注:应避免夹紧装置与跨接线之间的电解腐蚀。 6.3 将灯具或外部部件固定到支撑物上的方式应与灯具或外部部件的重量相适 应。连接件的设计应使组合件的投影面积能承受 150 km/h 的风速而没有过度变 形。 支承灯具或外部部件和内部附件重量的固定装置应提供措施,防止任一灯具部
无特殊情况,室外路灯配电一般采用局部 TT 系统为宜;若受条件限制必须 采用 TN-S 系统时, 应对采用 TN-S 系统配电的所有路灯灯杆处实施等电位联结。 TT 系统配电的室外路灯,其电气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路灯供电长度不应大于 1000m; 2、路灯线一般采用 VV-0.6/1kV 配绝缘管埋地敷设;电缆截面基本根据配 电长度与保护电器动作灵敏度确定,一般应控制在 6mm²~25mm²范围之内,比 如:VV-0.6/1kV-3×25+N25; 3、供电距离极为有限的一些草坪灯、庭院灯,其路灯线才可酌源自文库采用小于 6mm²的电缆(但低压公用电网供电除外:DGJ 08-100-2003 的 5.3.2 条第 4 款有 强制规定,要求路灯线的截面不应小于 6mm²) ; 4、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应采用非延时一般性(瞬动脱扣) ,RCD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 I n 一般可按下述方法估算(建议) : 1)供电距离超过 400m 但不超过 1000m, I n =300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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